新年当避免的N个陷阱
作者:佚名
2016-10-27  

   古人云:“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新春,意味着新的开始,扬长避短,避免曾经走过的错路。我们就以《玛拉基书》所反映出来的信息,谈谈基督徒在新的一年中应当避免的几个陷阱。先知玛拉基与尼西米是同时期的人物。在《以斯拉记》和《尼西米记》中,使我们知道所罗巴伯带领以色列人回归并建造了圣殿、以斯拉整理了尘封已久的律法书并向百姓解释,而尼西米则是用了十二年的时间建造耶路撒冷的城墙并使以色列人的信仰生活进入正常的次序化;然而好景不长,当尼西米时隔一段时日再次来到以色列时,却发现祭司占圣殿的房屋为己用、利未人无人供给、百姓乱娶乱嫁等不良现象,随即尼西米发起改革。玛拉基先知就是在以色列人处在这种光景中得着神的启示,谴责以色列人。

一、避免陷入怀疑神之爱的陷阱

耶和华说:“我曾爱你们。”你们却说:“你在何事上爱我们呢?”(玛1:2)这个控诉是本书的起头,显示以色列人对神的爱无动于衷,完全否定神对自己的爱,把神排斥在外;同时从神的角度来看,这也是以色列人与神发生错位关系的第一项指控。“我曾爱你们。”既是在宣示,神一直爱以色列人,并没有离开他们;也是证明,神在“何事”上爱以色列人(参1:3-5);同时也是在谴责,无动于衷的以色列人却不接受神的爱,“你在何事上爱我们呢?”。

紧接着,神引导以色列人认清一个事实,神对待雅各的爱和对待以扫的恨,“我却爱雅各,恨以扫”(1:2-3)。这里的“爱”,可指拣选、包容、宠爱;“恨”,并不是指神在性情上特别恨以扫这个人,而是指以扫后裔在神的拣选计划中被被抛弃、失去宠爱。毕竟,神的拣选不是看人的,而是根据自己的意志,“我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恩待谁,就恩待谁。”(罗9:15)我们都知道,雅各和以扫在性情上上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甚至不少的人认为雅各更为性贪,以“抓”来立世;而以扫则是性温,以谦让温和立世。不管如何,神最终爱的却是雅各,他对以色列人的爱已在历史中表明是不离不弃的,甚至是不管当事人的信心和行为如何。

神的这个控诉,意在叫我们认识到神的爱是永恒不变的,阴晴不定的只是我们。有一个姊妹,家庭本来很幸福快乐,但苦难却接踵临到。她有三个儿女,大女儿因发高热,理智失常,痴呆了!第一次打击临到这个家庭。过了三年,十四岁大的儿子因呼吸器官与肺之间患瘤肿,又因注射麻醉药,呼吸困难而死亡,第二次打击再临到这个家庭。这个家庭因为连环的不幸而崩溃了,他们在反问神:“神的爱在那里呢?”这种心境可能与当时的以色列人较为相近,但根本的责任还是在人不在神,因为苦难的源头不是神而是魔鬼和被俘虏的我们,神不需要为苦难负责。所以我们应当树立坚定的信心,知道神的爱是永恒不变的,我们只当随时随地倚靠他就可以了。


  二、避免陷入藐视神之名的陷阱

“藐视我名的祭司阿,万军之耶和华对你们说:‘儿子尊敬父亲,仆人敬畏主人;我既为父亲,尊敬我的在哪里呢?我既为主人,敬畏我的在哪里呢?’你们却说:‘我们在何事上藐视你的名呢?’”(玛1:6)在接下来的控诉中(参1:7-14),我们可以发现当时的祭司主要是将污秽的食物献在神的坛上,妄自菲薄他们所侍奉的神,“耶和华的桌子是污秽的,其上的食物是可藐视的。”(2:12)这种妄自菲薄的侍奉,明显不符合他们的身份,是被神所严厉禁止的,“要归神为圣,不可亵渎神的名,”(利21:4)。更为严重的是祭司对神的藐视,不是个别性的,而是普遍性的,已经形成了一种共识,极可能涉及到整个祭司家族,即整个利未支派的人。这表明藐视神名的人,在当时已是一种风气,渗入到到整个社会。

我们要知道祭司对于当时社会方方面面的重要性,他们发挥着神与人之间桥梁的作用,是以色列人的灵魂导师。他们既要按照律法的严格规定,为以色列人献祭和主持宗教礼仪,要严格的按照旧约律法的规定,督促百姓献的动物是绝对没有残疾的。同时,他们承担着把神赐给以色列人的律法全备的教导给百姓听的重任。主持宗教礼仪和按正义训导百姓,是当时祭司要承担的两大主要职责,可是我们看到他们在这些事上却是严重的渎职,“将瞎眼的献为祭物,……将瘸腿的、有病的献上,”、“你们却偏离正道,使许多人在律法上跌倒;你们废弃我与利未所立的约。”(玛1:82:8)

神控告祭司“藐视我名的祭司啊”,祭司却反问“我们在何事上藐视你的名呢?”这种强词夺理的反问,是所有已掉入陷阱的侍奉人员的共同的特点,在错位的状态中不反思自己反而质问神的指控,如同耶稣时代的法利塞人一般,这里的祭司也是如此。根据当时的情况来看,他们藐视神不外乎有二:第一,百姓当纳的十分之一没有献上,他们没办法生活了,所以归咎与神。第二,祭司制度,世代沿袭,即扔不掉也夺不走,所以对铁饭碗产生了马虎的心理,变成了老油条。他们的这些藐视,神不会侧眼不看,藐视神的祭司最终的结果会是,“我必斥责你们的种子,又把你们牺牲的粪抹在你们的脸上,你们要与粪一同除掉。”(玛2:3)


  三、避免陷入怀疑神之公义的陷阱

“凡行恶的耶和华看为善,并且喜悦他们。”或说“公义的神在那里呢?”你们说:“事奉神是徒然的,遵守神所吩咐的,在万军之耶和华面前苦苦斋戒,有什么益处呢﹖如今我们称狂傲的人为有福,并且行恶的人得建立;他们虽然试探神,却得脱离灾难。”(2:173:14-15)这两处经文,分别控告着以色列人怀疑神的公正之心和怀疑侍奉神的真义,归而言之,是他们对于神的圣言产生了不信之心从而导致否定侍奉神的意义。

这与他们的处境有着一定的关系,他们认为神似乎已经忘记他的子民,因为任凭他们在小小的犹大省,忍受贫穷与外国势力的欺压。所罗巴伯和约书亚是神为新时代所拣选的人,然而他们已经过世。尽管圣殿已经完成,可是没有重大的事件继续发生,以显示神的同在已回来,彰显昔日的辉煌,。先知以西结的预言并没有发生,“耶和华的荣光从朝东的门照入殿中。”(结43:4);神迹的时代,已随以利亚和以利沙成为过去;然而宗教仪式却仍然周而复始,但缺乏热忱。他们反问,列祖的神的应许在哪里?事奉神与否真有那么重要吗?他们的信心在不知不觉中耗损殆尽,有一代一代凋零之势,他们此时此刻最为需要的是重拾信心,重归与神。

我想这种经历和认识,是我们很多基督徒都有经历过的,因为我们经常会看到甚至会经历过这样的事情;特别是自己亲身经历的,更加刻骨铭心。有所大学的一群毕业生到一大型公司应聘工作,有位弟兄在专业上和职业道德上都不错,所以比较自信。可是后来的结果,竟然是有两位平时表现差一点的被录取了。就这点小事令他大大怀疑神的公义和信实。旧约中的约拿也是这样。可是我们要知道神有他的美意和时间,不是不报,只是时间未到而已。

一个怀疑神公义的人,就是偏离准则的人。这样的人什么事情都能做的出来,这里的以色列人就是一个例证。他们的祭司藐视神、百姓娶外邦的女子、休掉幼年的妻子,整个社会次序发生了极大的混乱。所以我们可以从中得到一个规律,即当人怀疑神的公义时候,其实就是人在抵抗神的公义,处处在于神公义作对的时候。


  四、避免陷入与拜假神之人联姻的陷阱

“犹大人行事诡诈,并且在以色列和耶路撒冷中行一件可憎的事。因为犹大人亵渎耶和华所喜爱的圣洁(或作“圣地”),娶事奉外邦神的女子为妻。凡行这事的,无论何人(“何人”原文作“叫醒的、答应的”),就是献供物给万军之耶和华,耶和华也必从雅各的帐棚中剪除他。”(2:11-12)这是祭司藐视神,不履行职责所直接导致的结果。当祭司藐视神,满口都是谎言的时候,他们所教导出来的百姓也会面目狰狞极其可怕的,“我们个人怎么以诡诈待弟兄,背弃了神与我们列祖所立的约呢?”(2:10)

以色列人的诡诈之处主要体现在他们的婚姻上,他们竟然娶外邦的女子为妻,这种举动在以色列社会是被严厉禁止的,“如此,我岂听你们行这大恶,娶外邦女子干犯我们的神呢?”(尼13:27)。我们要知道神禁止以色列人与外邦人通婚,是有一定道理的,特别是应用在当时这邦人身上的时候。我们的神绝不是因为藐视外邦人,也不纯粹是为了保持以色列人血统的纯正性,而是为了让他们保持信仰的圣洁性及由之繁衍而来的圣洁品质。根据本段经文,我们明显的可以发现神不是在单纯的指责他们娶了外邦的女子,而是在指责他们在此事上的不圣洁及诡诈。

他们娶的是“侍奉外邦神的女子为妻”,突出的是“外邦神”,而不是侍奉真神的外邦女子为妻,这明显违背了神是忌邪之神的真理。而且他们为了再娶,还以诡诈待前妻,“她虽是你的配偶,又是你盟约的妻,你却以诡诈待她。”(2:14),意即为了娶外邦的女子而休掉了盟约之妻。可见,神责备以色列人娶外邦的女子为妻,原因是外邦的女子往往与异教相关联而且欺诈前期,而神的儿子们若是与异教相联合,那么就再也没有真教可言了。不与异教信仰的人联姻,现代社会仍要适用,因为这不仅关系到来生彼岸的问题,也关系到今生人生观、价值观整合问题,从而会影响幸福的度数。


  五、避免陷入窃取神之物的陷阱(玛3:8-9)

“人岂可夺取神之物呢?你们竟夺取我的供物:‘你们却说,我们在何事上夺取你的供物呢?’就是你们在当纳的十分之一和当献的供物上。因你们通国的人都夺取我的供物,咒诅就临到你们身上。(玛3:8-9)上帝在这部分的宣告中,控告被陈述得更加清楚:“你们竟偷盗我的供物!”但是听众抗议,并且要求进一步澄清:“我们在何事上夺取你的供物?”接着经文仔细描述人民生活的某一特殊方面,在这方面他们的行动是同等于偷盗上帝之物。

被偷盗的是十一奉献和供物,古代的律法和传统都要求以色列人把上帝所赐给他们的一部分,再归还给赐予者。十一代表纳所有所得的十分之一,这方面若是失败不仅在宗教信仰失责,而且还会成为一种偷盗的形式。以色列这个国家偷盗的结果,就是上帝的咒诅临到他们,“咒诅就临到你们身上”(3:9)然后,先知命令以色列百姓去把他们足量的供物带到圣殿中,这样做的结果,不但“使我家有粮”(3:10),因为要支持圣殿职员的食用;而且也将试验上帝能否更加丰富地供应。在这个信息中附带着一个应许“试试”,它同时是在呼召悔改又是一种挑战。如果百姓肯施予,他们将发现上帝的丰饶。玛拉基先知的信息带出某些关于奉献方面的观点,我们可以从中学习:

第一,对财富的态度。先知使用一个希伯来文较少见的动词“偷盗”来描写百姓的行为。因为保留他们的十分之一作为己用,他们这样做是把神所有的当作自己的。他们不以一个管家的态度对待财富,亦不把他们所拥有的看作从上帝而来的神圣托付,而当作是自己的。这种观点因为部分是真实的,很容易被接受,但它本质上是一种假象。我们工作去赚得我们所有的,而且从我们的劳动中得到报酬;但是工作所需的健康和力量,以及工作的机会,都是上帝在生活中赐给我们的恩典。这样,无论我们如何艰苦工作,也无论我们得报酬是多么正确,但是如果没有上帝,这一切将不会是可能的。

第二,对上帝的态度。对财富吝啬的人拒绝奉献给上帝或者其它人,这表示他们极其缺乏信心。那些不肯慷慨施予的人,没有装备好自己去接受慷慨的施予。先知所指出的正面要点是很微妙的,容易被误解。慷慨奉献给上帝的人可以从上帝那里丰盛地领取收获。但这不能被引用为商业上获得成功的公式,正像有时会发生的那样:如果你付出这些,保证你的利润能够非凡地逐年增长!这个原则是更加根源于个人与上帝关系的健全。它存于一种丰盛的关系中,其中一位伙伴乐意给予对方自己所拥有的。但是另一人却是吝啬的,那种自私不可避免地影响到关系的素质,影响到另一位伙伴给予的容量。

第三,对别人的态度。一个不肯奉献给上帝的国家,不仅表现出它的属灵状况,也表露出它的社会态度。这种由信仰反映出的吝啬,不可避免地变成居民彼此相待的特征。而这是一个社会真理;也是神学上的真理,即具有这种自私吝啬的国家,是不会兴旺的。慷慨最终能影响整个国家的气魄。白白给予的喜乐和实践,不论是对上帝而言抑或供应人民的需要,将会增进人类社会的健康,使财富的分配更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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