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可12:28-34
(马可福音12:28-34)有一个文士来,听见他们辩论,晓得耶稣回答的好,就问他说:“诫命中哪是第一要紧的呢?”耶稣回答说:“第一要紧的就是说:‘以色列啊,你要听,主-我们 神是独一的主。你要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主-你的 神。’其次就是说:‘要爱人如己。’再没有比这两条诫命更大的了。”那文士对耶稣说:“夫子说, 神是一位,实在不错;除了他以外,再没有别的 神;并且尽心、尽智、尽力爱他,又爱人如己,就比一切燔祭和各样祭祀好的多。”耶稣见他回答的有智慧,就对他说:“你离 神的国不远了。”从此以后,没有人敢再问他什么。
一、遵行律法的人有福了
1、律法的意义
“Torah”
2、律法要求人遵行
3、遵行的益处
二、诫命中第一要紧的
1、最大诫命的基础:上帝是独一的主
2、第一要紧的诫命之外
三、基督的血洗净人的良心
1、良心的亏欠
2、“死行”——败坏的行为
3、侍奉永生上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