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逃避的审判
经文:启20章
引言:
有些人以为审判是可逃避的,只要他有智慧和本领,就可以不受制裁。但圣经告诉我们,人人都必须受审判,是无法逃避的;就是那最诡诈狡猾的撒但,也不能逃避神的审判。
一.撒但受审(启20:1-3,7-10)
1.撒但受审判的原因:
a. 它是龙(启12:4)。杀害人,吞噬人。
b. 古蛇。即诡诈,弯曲,狡猾,犯罪的智能(创3:1)。
c. 魔鬼,谤讟,诱惑,欺骗,说谎(约8:44),试探人的(太4:1,3)。
d. 撒但,即敌对,与神与人作死对头(亚3:1)。它常作的工作就是杀人,害人,引诱人,迷惑人,试探人,敌对人;从来好像无人能得胜控制它,它的力量很大,但在这一天它要受审判。
2.撒但所受的审判:有二次,先在无底坑,后在火湖。
a. 先被捉住。就是失去活动的自由。本来它可以自由走来走去(伯1:7),但现在失去自由。
b. 失去反抗的能力,被捆绑了。它本来背逆神,反抗神,引人反抗神;现在不能了,因被捆绑。
c. 丢在无底坑,即一个很深的坑,被关在里面。本来它捆绑人,把人放在罪恶黑暗中,现在它自己也受到这种审判刑罚了。
d. 最后在地狱里,火湖里,永被火焚烧,永远受痛苦。
讚美主!在新天新地里,再无撒但来引诱和迷惑人,那可恶的恶魔已受了审判!
二.圣徒(所执行)的审判(20:4-6)
这个审判是说明圣徒有没有分在第一次复活。如第一次不能复活,那就是受了审判。
1.何人能得复活?
a. 坐宝座的—即得胜的信徒(启3:21; 林前6:2-3),也就是启4章中所说的二十四位长老,即新旧约中有生命的真实的基督徒。如果无分在第一次复活中坐宝座,这就证明是主所说的假信徒(太19:28)。
b. 为主作见证而殉道的人。许多人以为是启示录6:9-11那些被杀的人一样,在前三年半受难的。但广义上应该是一切为主受难的。我们是否在恶劣的环境中仍为主作见证?如不敢作,将来必受审判。
c. 没有拜过兽和没有受过撒但印记的人。许多人以为是在启示录13:15-17所说的,即后三年半的大灾难中殉道的,即坚持信仰,无论如何也不失败,也不向撒但低头的。
2.他们所受的福分:
a. 第一次复活。是指身体复活。这里“复活”一字在希腊文常是指身体复活而言,是圣洁无瑕疵的。
b. 他们要与主作王一千年,与主同得荣耀。
c. 不再死。即不会受第二次的死(20:6)。
d. 作神和基督的祭司。即永远在神面前事奉祂,敬拜祂,颂讚祂。那些没有生命,不为主作见证,与撒但妥协的所谓基督徒,就没有这个福分了。
三.白色大宝座的审判(启20:11-15)
1.何人受审判?
a. 死了的人,无论大小。
b. 名字没有在生命册上的。
c. 按他们所行的受审判(诗18:25-26)。神审判的原则是,行什么就受什么审判。
2.这审判的严重可怕。
a. 无人能逃避,一切都赤露敞开。
b. 要永远在火湖里,受痛苦直到永远(20:10,15)。
结论:
你的名字是否在生命册上?如果不是,请快悔改信主;如已信主的,请守住信仰,勇敢为主作见证。无人能逃避这个审判,但现在是逃避的时候,请赶快逃到主耶稣里!
作者:黄彼得牧师 Rev. Peter Wongs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