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位好父亲 创21:2-3 太2:13-15 林前4:17
作者:左培友
2016-10-27  

创21:2-3 太2:13-15 林前4:17   

每年六月的第三个礼拜天是父亲节。父亲节,顾名思义就是父亲的节日,为感恩父亲的养育之恩而设。起源于美国,由布鲁斯多德夫人倡导发起,现已广泛流传于世界各地。父亲节,虽不是中国的法定节日,但近年来在中国也开始盛行。为了感恩父亲的养育之恩、如山沉重的爱,特列举圣经中的三位好父亲,与大家分享。

一、以撒的信心之父—亚伯拉罕

亚伯拉罕是以色列人的祖先,是第一个凭信心前往迦南应许之地居住的人,在那里为以色列人建立了敬拜神的国度,传扬了神的美名。也使自己因信而被称为义,“亚伯兰信耶和华,耶和华就以此为他的义。”(创15:6)同时,他也是位有信心的父亲,他信心的建立,与儿子以撒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可从三方面体现出来:

第一,在信心中有了以撒,“他儿子以撒生的时候,亚伯拉罕年一百岁。”(创20:5)亚伯拉罕七十五岁进入迦南美地,一百岁得子,在迦南地足足等了25年时间,才老来得子,后继有人。而且,最为关键的是,他是在生育断绝老迈的时候等来的以撒,虽然过程中充满了波折。(参创17:17 18:12-13)

第二,在信心中奉献以撒为燔祭,“他们到了 神所指示的地方,亚伯拉罕在那里筑坛,把柴摆好,捆绑他的儿子以撒,放在坛的柴上。”(创22:9)奉献以撒为燔祭,是神对亚伯拉罕信心的考验,其目的并不是要杀害以撒,而是要考验神和以撒在亚伯拉罕心目中的位置如何。通过这次的考验,亚伯拉罕的信心再上了一个台阶,以撒作为亲历者,也切实经历了神的同在。

第三,在指望中为以撒娶妻,“我要叫你指着耶和华天地的主起誓,不要为我儿子娶这迦南地中的女子为妻。你要往我本地本族去,为我的儿子以撒娶一个妻子。”(创24:3-4)亚伯拉罕为以撒娶“本地本族”的女子为妻,主要的目的是为了保持信仰的纯洁性,而不是单纯的为了保持血统的纯正性。这个在纯洁信仰状态下结为夫妻的人,确实是对辛福的夫妻,因为他们自始至终都是一夫一妻状态下的结合,明显有别于先祖。

可以说,亚伯拉罕信心的建立,之于以撒。亚伯拉罕正是在生育已经断绝的状态下,老来得子,后继有人;在奉献以撒为燔祭和为以撒娶妻的事件上,经历了神的伟大和信实,由此逐渐的建立起了信心。也可以说,以撒的幸福,之于亚伯拉罕,因为正是亚伯拉罕的信心,才使他出生、亲身经历神、娶了美貌而忠贞的妻子。可见,信心不仅成全了亚伯拉罕,也成全了以撒,甚至是子孙后代。作为后来人,我们应当学习那些信心伟人,如雅各、约瑟等,把他们视为人生路上的导师,必会有所收获。

二、耶稣的肉身之父—约瑟

约瑟是大卫的子孙,我们的主耶稣就是选择了这个人,为自己肉身的父亲。他的这个选择有一定的原因,概括而言,就是约瑟在当时是个义人,“她丈夫约瑟是个义人”。(太1:19)约瑟是个义人,相对于当时的人来说,可指明耶稣降生在他家是最为稳妥合适的,别无其他;相对于耶稣母子来说,指明了约瑟才是他们最为安全可依靠的肩膀,可从两方面体现出来:

第一,在争议中把母子娶进家门,使耶稣可以顺利的降生,“约瑟醒了,起来,就遵着主使者的吩咐,把妻子娶过来。”(太1:24)马利亚未婚先孕的事实,在当时的人看来是不可思议的事情,无法容忍,很可能要被石头打死。(参申22:23 24:1)虽然约瑟起初也有这种想法,但还是凭着高悟性顺服了神,把孕妻娶进家门,避免了不必要的麻烦。

第二,在迫害中带领母子逃往埃及,使耶稣顺利度过童年,“约瑟就起来,夜间带着小孩子和他母亲往埃及去,住在那里,直到希律死了。”(太2;14-15)约瑟夫妻与希律王本无任何的冤仇,所以希律王要追杀的不是约瑟和马利亚,而是幼儿耶稣。(太2:16)但约瑟并没有因为顾及个人安危,而与耶稣撇清关系,反而是主动的承担保护耶稣的责任,使耶稣顺利的度过了童年。

约瑟之所以出现在圣经中,乃是因为他们家有一个特殊的人物,这人名叫耶稣。约瑟之于耶稣,他是因为耶稣而现于圣经中,被世人知晓和纪念。在约瑟短暂的人生中,他顺利而又精彩的完成了使命,给人留下了顺服而又勇于承担责任的好印象。每一个父亲在子女的心目中,或多或少都会留下一些印记,当然,这些印象有朦胧或有清晰,甚至有好或有坏。但愿每一个做父亲的人,能够像约瑟那样给子女留下正面且美好的印象,不要像罗得那样,给子女留下的尽是咒诅。

三、提摩太的属灵之父—保罗

使徒保罗既是大使徒,把主的福音传至遥远的欧洲(参加2:8);也是大有学问的人,圣经至少收录了其13卷作品;同时,他也为好老师,培养了好几位出类拔萃的同工。我们在保罗的书信中,经常看以看到他称某人为自己的儿子,如提多、阿尼西母和提摩太。(多1:4门1:10)其实,这些人并不是保罗的亲生儿子,而是属灵的儿子;在属灵的道路中,保罗对待他们如同自己亲生的儿子一样,指引他们的路,在他们成长的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提摩太属灵的道路中,保罗所起的作用,可以从两方面体现出来:

第一,在主里面接纳提摩太,视为自己属灵的儿子,悉心造就。一般人均相信保罗是独身的(林前7:8),虽然也有人相信保罗是曾经娶妻,但妻子已去世的,不过并没有圣经明文及任何资料为根据。保罗赏识提摩太之后,即开始造就他,与他一同出外布道,并视之如子,意即在主里面为他属灵的儿子,并非肉身所生的儿子,提摩太也视之如父,是一位忠心工作的人。(林前4:17)

第二,为外邦人提摩太,扫清障碍,授予圣职,托于重任。提摩太是个外邦人,因为他的父亲是外邦希利尼人。(徒16:1) 虽然他的母亲友尼基和外祖母罗以是信主的犹太妇人(徒16:1提后1:5),而且自己从小就明白圣经(提后3:15)。他的这种双重身份使他里外不讨好,外邦人排拒他的犹太血统,而犹太人则排拒他未受割礼。

保罗却力排众议,欣赏提摩太,认为可堪造就,把这位青年交给路司得当地的信徒们,并为他举行“按手授职礼”,由保罗与当地教会的长老们一同为提摩太按手,将传道圣职授与他,于是提摩太在路司得和以哥念等地开始为主工作,深得爱戴。(提前4:14提后1:6)

我们中国人有认“干儿子”的习俗,不过这种习俗,有些是出于迷信,为的是趋利避害,逢凶化吉。亲生父母认为把儿子“过契”于某人,就会改变儿子的坏命运转成为好命运。正是基于这种迷信,所以我们中间会有许多人有干儿子,干女儿。不过,基督徒是否也可以有“干儿子”?这就要因情而定。如果收留干儿子是出于中国人传统的迷信,则不必;但如果像保罗那样,是为着神的工作而有属灵的儿子,则不妨,也如同摩西与约书亚的关系一样。

“何谓仁义?父慈,子孝,兄良,弟悌,夫义,妇听,长惠,幼顺,君仁,臣忠。”《礼记·礼运》我们的传统文化认为,儿女对于父母恩慈最大的回应就是孝。孝,有多重的含义。首先是能够养,这是最基本的层面。其次是尊敬,“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论语·为政》)然后是继承父辈的良好作风,“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论语·学而第一》)对于我们基督徒来说,以上的几种孝行,也应是我们对与父辈恩慈的回应,应努力践行,特别是在信得上,应多多的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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