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着圣经传福音
作者:恩霖
2017-04-06  

传福音是耶稣基督托付给教会和基督徒的职责,祂复活之后,吩咐门徒:“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我就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28:18-20)祂在世就“宣传神的福音”(可1:14下),使徒保罗也说自己“靠我们的神放开胆量,在大争战中把神的福音传给你们”(帖前2:2下),“我素来所传的福音,不是出于人的意思”(加1:11下)。可见福音应该是“神的福音”,而非“出于人的意思”的福音。

但是在末后的时代,却有人“出于人的意思”传福音。保罗就严厉责备加拉太教会:“我希奇你们这么快离开那借着基督之恩召你们的,去从别的福音。那并不是福音,不过有些人搅扰你们,要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但无论是我们,是天上来的使者,若传福音给你们,与我们所传给你们的不同,他就应当被咒诅。我们已经说了,现在又说:若有人传福音给你们,与你们所领受的不同,他就应当被咒诅!”(加1:6-9)。因为当时有人在加拉太教会传“别的福音”,传靠守律法得救、完全抛弃基督救恩的福音,他们“搅扰”人信神,不能使人得救,毁灭人的生命,所以保罗使用了严厉语气,抨击他们“应当被咒诅”。在现在的教会,这样传“别的福音”的情况可能并不多见,但仍然会有人“出于人的意思”传福音。那么,如何避免“出于人的意思”而传“神的福音”呢?既然福音来自神,是神借着圣经启示、教导我们的,“神的福音”就必然要忠实于圣经,就应该是本着圣经传福音。因此,本文试图严格本着圣经经文,阐述“神的福音”应该包含的基本信息。

一、福音是要人向神认罪悔改的福音

耶稣出来传福音,发出的第一个信息就是:“天国近了,你们应当悔改!”(太4:17下),“日期满了,神的国近了!你们当悔改,信福音!”(可1:15),要人向祂悔改,才能承受神的国(天国)。在耶稣复活升天之后的五旬节,彼得第一次讲道传福音时说,“你们各人要悔改,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叫你们的罪得赦,就必领受所赐的圣灵”(徒2:38),也是要人向神悔改,使自己的罪被神赦免。向神承认自己有罪之后,才会悔改。因此,福音是要人认罪悔改的福音。

对照神的标准,每个人都是罪人。最初神“照着自己的形象造人”(创一27上),赋予人祂的形象,目的是“我要在你们中间行走,我要作你们的神,你们要作我的子民”(利26:12),要受造的人与祂同在,以祂为神,成为属祂的子民,这意味着人的生命必须由神作主掌权,才能彰显神的形象和荣耀。为此,神把对人的要求,写在祂赐给人的律法中,“这书上所写律法的一切话,是叫你敬畏耶和华你神可荣可畏的名”(申28:58)。律法成为神的标准,不能遵行律法、达不到神的标准就是罪。所有的人都不能完全遵行律法,达到神的标准,就陷入罪中,“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罗3:23)。“罪的工价乃是死”(罗6:23),“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来9:27),也就是说,罪的后果是死(包括今世身体死亡和与神的关系隔绝两重意义,地狱就是指与神永远隔绝的地方)和神的最后审判,没有一个人可以逃脱。我们传福音的时候,必须讲清楚罪和罪的后果,绝对不能为了迎合罪人或惧怕听福音的人抵触,而回避或轻描淡写。耶稣说:“康健的人用不着医生,有病的人才用得着。我来本不是召义人,乃是召罪人。”(可2:17)每个人都是罪人,如果不为自己的罪向神认罪悔改,绝不可能信神得救。

罪的本质是不信。律法的总纲有两条:第一条“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涉及神和人的关系,第二条“爱人如己”,涉及人和人的关系,前者是后者的基础,也比后者更重要(参太22:37-40)。这两条总纲具体被描述为十诫,前四条诫命说明如何“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后六条诫命说明如何“爱人如己”。在十诫中,第一条诫命“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是基础,它要求人以独一的真神为神,这意味着敬畏、信靠祂,尊祂为圣,生命完全由祂作主掌权,而“不可有别的神”。遵行第一条诫命显然就是信神,而违反了就是不信。不信是罪的本质,因为“凡不出于信心的都是罪”(罗14:23下),违反其他诫命的罪都是从不信衍生出来的。就如同产生黑暗的根本原因是没有光明,产生罪的根本原因是不信神,生命中没有神作主掌权,“光(指耶稣)照在黑暗里,黑暗却不接受光”(约1:5),“凡作恶的便恨光,并不来就光,恐怕他的行为受责备”(约3:20)。受儒家传统文化影响,中国基督徒容易把罪理解为违反人伦关系的伦理道德标准,如有怨恨、淫念、贪心等等,这是有偏差的。违反人伦关系的伦理道德标准,仅涉及违反后六条诫命,是由不信衍生出来的,不是罪的本质和全部。既然人罪的本质是不信,心中没有神,就不可能寻找到真正的神并信祂,也就无法除去自己的罪,拯救自己脱离罪的权势,结局只能是沉沦灭亡。

二、福音是神主动施恩典、借着基督耶稣拯救人的福音

福音是神主动施恩典的福音。既然罪的本质是不信,人无法自己拯救自己脱离罪的权势和沉沦灭亡的结局,出路就只能是由神主动拯救人。神因着对人的爱,就主动施恩典给人,差遣祂的独生子耶稣基督道成肉身,降临到世间,借着耶稣的救赎工作来拯救人,邀请人归向神,人才可能“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罗3:24)。“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弗2:8上),可见,在得救这件事上,人自己没有任何功劳,完全是因为神爱人,主动施恩典给本来不配得恩典的罪人,让人“白白地称义”。

福音是神借着基督耶稣拯救人的福音。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借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14:6)人借着耶稣才能与神和好。彼得传福音时也说:“除祂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徒4:12)因此人要蒙恩得救,只能通过救主基督耶稣,这是得救的唯一途径。耶稣又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人进羊圈,不从门进去,倒从别处爬进去,那人就是贼,就是强盗。从门进去的,才是羊的牧人……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我就是羊的门……我就是门,凡从我进来的,必然得救,并且出入得草吃。盗贼来,无非要偷窃、杀害、毁坏;我来了,是要叫羊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约10:1,2,7,9,10)这说明耶稣是得救的“门”,“从门进去的”人才能“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如果有人传福音说得救还有别的途径,他就是“从别处爬进去”,“就是贼,就是强盗”,在“偷窃、杀害、毁坏”生命。

耶稣救赎工作的核心是祂被钉S字J受死和死后复活。因此,保罗说:“我当日所领受又传给你们的,第一,就是基督照圣经所说,为我们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圣经所说,第三天复活了。”(林前十五3,4)耶稣受死和复活也是彼得在五旬节讲道传福音的核心内容(参徒2:23,24,32)。耶稣说:“没有人夺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我有权柄舍了,也有权柄取回来,这是我从我父所受的命令。”(约10:18)所以,受死和复活都是耶稣主动的救赎工作。“因基督也曾一次为罪受苦,就是义的代替不义的,为要引我们到神面前。按着肉体说,祂被治死;按着灵性说,祂复活了”(彼前3:18);“为此,祂作了新约的中保,既然受死赎了人在前约之时所犯的罪过,便叫蒙召之人得着所应许永远的产业”(来9:15);“祂被挂在木头上,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使我们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义上活”(彼前2:24上)。可见,耶稣自己没有罪,祂被钉S字J受死,是为“代替不义的”罪人担当神对罪的审判,偿付审判的代价,替罪人赎罪,使人罪得赦免,“在罪上死”,得到神的生命,“在义上活”。而耶稣基督的复活,保证了祂能够完全打碎罪和死的权势,成为生命的主,有能力和权柄赐给信祂的人新生命,与神和好,“耶稣被交给人,是为我们的过犯;复活,是为叫我们称义”(罗4:25)。“若没有死人复活的事,基督也就没有复活了。若基督没有复活,我们所传的便是枉然,你们所信的也是枉然。”(林前15:13,14)因而,如果福音不包含基督耶稣被钉S字J受死和死后复活的信息,我们所传和让人信的福音就是“枉然”,毫无意义和价值。

三、福音是因信称义的福音

耶稣说:“看哪,我站在门外叩门,若有听见我声音就开门的,我要进到他那里去,我与他,他与我一同坐席。”(启3:20)“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约1:12),“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约3:3下)。可见,神主动差遣耶稣基督寻找和拯救人,“站在门外叩门”,邀请人归向神,祂要求人对神的回应是凭信心“开门”,向祂认罪悔改,接受耶稣做生命的救主,“进到他那里去”,就能与耶稣“一同坐席”,得到神的生命(重生),与神和好,承受神的国,成为神的儿女。

既然罪的本质是不信,拒绝神在生命中作主掌权,脱离罪的权势并得救的出路就只能是信,信是对神救恩的回应和接受,凭信心把神接回自己生命中作主掌权。福音是因信称义的福音,“因为神的义正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这义是本于信,以至于信。如经上所记:‘义人必因信得生’。”(罗1:17)“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神叫祂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因为人心里相信,就可以称义;口里承认,就可以得救。”(罗10:9,10)

信耶稣就是信神。耶稣说:“信我的,不是信我,乃是信那差我来的……我到世上来,乃是光,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里。”(约12:44,46)使徒约翰说:“生命在祂(耶稣)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约1:4)我们信神,由神来掌管光照我们的生命,才能享有神的生命,驱散“黑暗”,“不住在黑暗里”,脱离罪的黑暗权势。如果不接受福音、不信耶稣,就是拒绝神的爱和拯救,结局是遭到神对罪的审判,在罪中永远沉沦灭亡,因为“信祂(耶稣)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着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3:18,36)“你们若不信我是基督,必要死在罪中”(约8:24下)。传福音必须要讲清楚不信的结局,这不是为了恐吓人接受福音,而是为了对人负责而警告不信的危险。

神应许赐给信祂的人圣灵。“你们既听见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们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祂,就受了所应许的圣灵为印记”(弗1:13);“你们各人要悔改,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叫你们的罪得赦,就必领受所赐的圣灵”(徒2:38);“因为赐生命圣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使我脱离罪和死的律了……如果神的灵住在你们心里,你们就不属肉体,乃属圣灵了。人若没有基督的灵,就不是属基督的”(罗8:2,9)。可见,认罪悔改信耶稣之后,神与人的同在合一、对个人生命的掌管是通过圣灵住在人心里实现的。

四、福音是要人效法基督、舍己与基督同钉S字J的福音

耶稣说:“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背起他的S字J来跟从我。”(太16:24)保罗也说:“我已经与基督同钉S字J,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祂是爱我,为我舍己。”(加2:20)因此,如果人要信基督耶稣,“跟从”祂,就要愿意从今以后学习“舍己”、“与基督同钉S字J”,为祂“丧掉生命”,舍弃自己生命的主权,完全献给神来掌管,并愿意把过去本质为不信、要自己掌管生命主权的罪性(旧生命)钉死,并要接受“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借着圣灵的内住掌管我们的生命,就“得着生命”,从而“因信神的儿子而活”,活出有信心的生活,经历“背起他的S字J”直至“与基督同钉S字J”的成圣过程,把旧生命最终彻底钉死。“你们当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祂本有神的形象,不以自己与神同等为强夺的,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象,成为人的样式。既有人的样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S字J上”(腓2:5-8)。祂出于对人的爱,尽管“本有神的形象”,本来是神的儿子,却为了拯救人而“照我们父神的旨意为我们的罪舍己”,“不以自己与神同等为强夺的”,“虚己”放弃神的尊位,道成肉身“成为人的样式”。在世上祂也“自己卑微,存心顺服”,把生命的主权完全献给神,由神作主掌权,以至于最后顺服神的旨意,“死在S字J上”。信祂的人就要“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效法基督,有舍己并与祂同钉S字J的心志。因此,福音是要人效法基督、舍己与基督同钉S字J的福音。

愿意效法基督、舍己与祂同钉S字J的信才是真信。前文指出,耶稣传福音发出的第一个信息就是“天国近了,你们应当悔改”。可见祂拯救人的首要目的,是要人能进入神的国(天国)。神的国指神作主掌权的地方,不仅包括我们基督徒最终要去的永远居所(通常所说的天堂),还包括神在人生命中作主掌权,所以耶稣说“神的国就在你们心里”(路17:21下)。人的生命愿意接受神作主掌权,就进入和属于神的国,将来也必进入天堂。既然罪的本质是不信,是拒绝接受神在生命中作主掌权;真信就是接受神在生命中作主掌权,也就愿意效法基督,舍己与基督同钉S字J,把生命的主权完全献给祂来掌管。因此,真信就是愿意效法基督、舍己与基督同钉S字J的信。反之,如果不愿意效法基督、舍己与基督同钉S字J,就是拒绝接受神作主掌权,拒绝进入神的国,就不是真信。需要特别强调,愿意不是能够,没有人能够凭自己的力量效法基督、舍己与基督同钉S字J。只有借着愿意效法基督、舍己与基督同钉S字J的真信,因信称义,得到基督的救恩和圣灵的内住之后,靠着圣灵的力量和帮助,才能够逐渐做得到。

因此,能够舍己与基督同钉S字J,是接受福音得救之后发生的。更需要强调,尽管人因着信,“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罗3:24),在得救的工作上没有功劳;但信应该是真信,真信必须要付代价,代价就是准备在未来生活中,效法基督、舍己与祂同钉S字J。福音绝非廉价的福音,耶稣已经舍己被钉S字J,为人的罪付上极重无比的生命代价,信祂的人也要效法祂付代价,舍己与祂同钉S字J。舍己与基督同钉S字J,本来就是走世人看来的窄门和小路。如果福音只讲信耶稣的种种祝福和好处,不讲付代价,不讲舍己与祂同钉S字J,就不是“神的福音”,而是“出于人的意思”的福音,不能把人“引到永生”。

愿意效法基督、舍己与基督同钉S字J,就要愿意遵行神的旨意。主祷文说:“我们在天上的父:愿人都尊你的名为圣,愿你的国降临,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太6:9,10)一个人信耶稣,愿意接受神做自己“天上的父”,尊祂的名“为圣”,必然会效法基督、舍己与基督同钉S字J,把罪性钉死,生命由神作主掌权,从而进入神的国,使神的国“降临”在自己身上。既然生命由神作主掌权,就必然寻求、遵行神的旨意,使神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因此,保罗教导人“不要效法这个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变化,叫你们察验何为神的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旨意”(罗12:2)。耶稣更是教导人“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约14:21)。寻求、明白和遵行神旨意(命令)的人,才是爱神的人,更多经历神的爱和同在(“显现”)。圣灵也会帮助信徒,“真理的圣灵来了,祂要引导你们明白一切的真理”(约16:13上),“将一切的事指教你们”(约14:26上)。“圣灵的宝剑,就是神的道”(弗6:17下),可见,圣灵会本着圣经真理“神的道”,引导、帮助人寻求、明白神启示在圣经真理中的旨意和神在生活中“一切的事”的旨意,也会引导、帮助人遵行神的旨意,活出神的旨意。神的旨意高过人自己对人生道路的选择、意愿、计划、目的、志向、兴趣、爱好和需要等等,人的这一切都要以圣经真理为依据,借着圣灵引导,由神掌管和改变,降服在神的旨意之下,才是生命由神作主掌权,舍己与基督同钉S字J。耶稣就是遵行父神旨意的最高榜样。祂说:“因为我从天上降下来,不是要按自己的意思行,乃是要按那差我来者的意思行。”(约6:38)祂在世上一直放下“自己的意思”,遵行神的旨意,“按那差我来者的意思行”,直至被钉S字J。虽然祂知道自己即将受难被钉S字J,但在客西马尼园向父神祷告时,仍然说,“我父啊,倘若可行,求你叫这杯离开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我父啊,这杯若不能离开我,必要我喝,就愿你的意旨成全。”(太26:39,42)一个愿意效法基督、舍己与基督同钉S字J的人,一定愿意在生命中顺服圣灵与圣经真理的引导和帮助,遵行神的旨意。

五、结论

如果本着圣经传“神的福音”,福音的内容应该包括上述四个方面的基本信息:要人认罪悔改;神主动施恩典、借着耶稣拯救人;因信称义;要人效法基督、舍己与基督同钉S字J。这应该是传“神的福音”的底线。只有本着圣经、按照神的心意对人传“神的福音”,“真理的圣灵”才会顺畅挥舞祂的“宝剑”,进行改变人心来接受福音的工作。本着圣经传福音,并不是要求人按照与本文类似的表达形式传福音,也不是排斥传福音的各种方法,更不是要求传福音时引用本文涉及的所有经文。保罗说:“向什么样的人,我就作什么样的人。无论如何总要救些人。凡我所行的,都是为福音的缘故,为要与人同得这福音的好处。”(林前9:22下,23)传福音对象的文化背景、人生经历、时代、教育、职业、年龄等各方面情况都因人而异。“向什么样的人”,“就作什么样的人”,针对不同的对象,应该借着圣灵的引导和神所赐的创造力,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和方法传讲“神的福音”,使他们易于接触、理解和接受福音。但如果采用的形式和方法造成福音基本信息的淡化甚至缺失,就是“出于人的意思”传福音了,这样的福音要么是不纯正,要么是不完整,都会不同程度地拦阻神拯救人、赐人生命和救恩的工作,这时就需要修改甚至放弃不合适的形式和方法。

如果基督徒个人过去传福音时没有向人传“神的福音”,需要向神认罪悔改,也需要亡羊补牢,如果有机会,向过去传福音的对象重新传“神的福音”。如果教会过去传福音时没有对会众传“神的福音”,同样需要向神认罪悔改,并亡羊补牢,凭温柔的爱心重新对会众宣讲“神的福音”。如果这样做,要有参加教会的人数可能减少的心理准备,因为有可能有人过去一直接受“出于人的意思”的福音,现在却拒绝“神的福音”,自己主动脱离教会。还要小心,只有神而不是人能够评判别人是否真正接受福音和得救。

遵行神的旨意、本着圣经传“神的福音”是神托付给基督徒和教会的职责。我们传“神的福音”,难免经受敌对、误解、危险、试炼、劳苦和烦恼,不会获得多少来自人的称赞、感谢和奖赏,也不一定遇到很多人决志信主的轰轰烈烈场面。基督耶稣在世上传“神的福音”时,已经经历了这一切,甚至被钉死在S字J上,但“神将祂升为至高,又赐给祂那超乎万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无不口称耶稣基督为主,使荣耀归与父神”(腓二9-11)。我们是基督的同工和仆人,走的是效法基督、舍己与基督同钉S字J的人生窄门和小路,我们要尽责传“神的福音”,“……知道从主那里必得着基业为赏赐”,因为我们“所事奉的乃是主基督”(西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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