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福音的四个误区
作者:吴志福
2017-04-06  

在目前中国内地的一些教会里,传福音是教会宣讲最多、信徒参与最积极的事工。很多弟兄姊妹都希望能有更多的人听到福音,得到救赎。然而在一片火热的福音事工背后,却也存在着不少误区,阻碍了福音的传播。

第一、偏离福音中心

很多信徒满腔热情,遇到未信主的亲戚、朋友甚至陌生人时,都乐于分享他们信仰的经历。然而,可能因为对教义缺乏正确理解,他们在传福音时,不是宣讲耶稣基督救赎的意义,而仅仅宣讲医治神迹、事业顺利、学有所成、转危为安等趋利避害的信息,把永恒的生命之道降低为属世的“养生之道”、“生财之道”。虽然也有一些人因此信主,加入教会,然而更多人却觉得基督信仰与民间迷信差不多,只是崇拜的对象不同而已,进而认为基督信仰很肤浅,从此避而远之。

这些弟兄姊妹是抱着一颗真诚的心去传福音,上主也的确在他们身上施行了大能。但是,上主最想我们去见证的是他的救赎大恩,而不是世界的好处。耶稣在传道时也经常医病救人,但他却常告诉被医治者,不要去宣扬此事,因为他不希望我们的信仰仅建立在属世利益上,而要建立在永恒的盼望上。

使徒保罗曾说:“因为我曾定了主意,在你们中间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耶稣基督并他钉S字J。”(林前2:2)

我们传福音必须讲明耶稣基督救赎大恩的意义,这是福音的根本,只有真正明白这个真理,才能得到救赎。因此,弟兄姊妹们与非信徒分享上主在自己身上的奇妙作为的同时,务必将福音的核心信息传播出去。

第二、编造假见

当前内地教会一些信徒为了传福音,就说某某名人是基督徒,以取得非信徒对基督信仰的认可。然而这其中却存在着很多编造的假见证,比如康熙(发动百年禁教)、爱因斯坦(他的神论更接近《薄伽梵歌》)、杨利伟(至少目前不是)等都成了“基督徒”。

其实这些假见证非但没有得到非信徒认可,反而让他们认为基督徒有一种无知的狂热,为了传福音可以不择手段,制造谎言。这严重羞辱上主的名,让教会在世界失去见证。

从另一方面看,说谎是上主所憎恶的(参诗5:6),基督徒岂能边传福音边犯罪呢?

因而我们对待名人见证,必须实事求是,不可无中生有、夸大其词。同时,在与人分享名人的真实见证时,也要牢记福音的核心信息。

第三、墨守成规,不知更新

中国近代教会历史上,曾经出现过一种注重“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耶稣基督并他钉S字J”,向底层民众传福音的方式,他们大多忽略神学基础、文化知识的重要性,但由于特殊的时代原因获得了成功。有些同工很欣赏这种方式,认为我们必须贴近广大民众,传福音不需要很多的知识。然而,他们忽略了中国近代时期与我们当今的社会有很多不同。

当时民众大多没接受过正规的学校教育,有一些人只是粗通文墨而已,因而对知识的要求就没那么高。但是随着推广白话文、普及义务教育等社会变革,现在的中国人基本都拥有一定的文化水平,从草根到精英,都有着文化以及知识上的追求和需求。我们传福音时又怎么可以没有知识呢?如此又该如何回答非基督徒的疑问呢?

必须指出的是,当年很多传道者、教牧同工都是高级知识分子(“剑桥七杰”等),他们的做法只是为了适应那个时代而已。我们要学习的是他们审时度势、将福音事工与社会环境相协调的精神,而非死守脱离时代的规条。

第四、只重言传,忽视身教

中国古语云:“听其言而观其行。”人们非常看重一个人的言行是否一致,并将此作为判断真理的依据之一。

有些人传福音时口若悬河,滔滔不绝,但是在生活中却缺乏见证,行事为人与说的相距甚远。基督徒好比天国在世界的大使,我们的一举一动都会或多或少影响到非基督徒对主耶稣的认知。一些人受洗归主,一些人却背离福音,这与他们所见所闻的基督徒的言行有很大关系。我们要让非基督徒相信福音是真理,光言传是不够的,更要身体力行,在为人处事上作光作盐,见证基督。传福音务必言传身教相一致,才能让人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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