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使徒行传》1章中有一节记载距离的经文:“有一座山,名叫橄榄山,离耶路撒冷不远,约有安息日可走的路程。当下,门徒从那里回耶路撒冷去。”(参徒1:12)
“安息日可走的路程”,对犹太人而言,是常识问题,大家都心知肚明。但对新约时代的我们来说,完全是云里雾里,不明所以。习惯用公里计算的我们,若读到英里计算的距离,只要稍加换算便能轻易得知结果。而“安息日可走的路程”又似乎无从换算,到底是多长的距离?又是如何而来的呢?
安息日作为十条诫命中的第四条,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旧约圣经中对安息日规定的经文不胜枚举,如:“六日要劳碌作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华你神当守的安息日。这一日你和你的儿女、仆婢、牲畜,并你城里寄居的客旅,无论何工都不可作。”(出20:9--10)总的来说,就是要求以色列百姓在安息日“不作工,不挑担”(参耶17:21--22)、“不生火”(参出埃及记35:3)。经文中更是对干犯安息日的人作出了严重的警告:“你们要守安息日,以为圣日。凡干犯这日的,必要把他治死;凡在这日作工的,必从民中剪除。”(参出31:14)
至于安息日到底能走多少路程,圣经并无明文记载,因此,古代犹太人就以“口传法令”的形式对那些具有弹性的内容作出硬性的规定,“安息日叫走的路程”便是其中的典型例子。他们规定安息日可走的路程最多不能超过两千肘。肘是一个身体单位,肘尺,又叫腕尺,是一种古代埃及或以色列的长度单位,自肘至中指端,约长为18至22英寸,1英寸大约为2.54厘米,换算后“1肘”大约为46至56厘米。
当然,腕尺这一长度单位会在不同的地区有所变化,比如在高身材的白人种族和身材相对比较矮的黄种人那里的尺度就会不一样。
如果以较为普遍采用的50厘米为一肘来计算,两千肘大约为一千米,即一公里。那么,橄榄山到耶路撒冷的距离便是在一公里左右,也就是安息日可走的路程。
至于这两千肘的由来,一般而言有如下说法。
1、以色列人出埃及后在旷野漂流时,摩西吩咐以色列人在安息日不要出去拾取吗哪(参出16:29)。根据犹太传统的解释,离开会幕最近的支派帐棚为二千肘,故在安息日可由帐棚到会幕敬拜神,就会在两千肘的距离内。
2、因摩西吩咐利未人的城邑要远离民众东西南北各二千肘之故--“东量二千肘,南量二千肘,西量二千肘,北量二千肘为边界,城在当中,这要归他们作城邑的郊野。”(参民35:5)
3、以色列人过约旦河时,约书亚吩咐百姓要和约柜相距两千肘--“只是你们和约柜相离,要量二千肘,不可与约柜相近,使你们知道所当走的路,因为这条路你们向来没有走过。”(书3:4)
守安息日为圣日,放下工作,诚心敬拜,本是神在旧约中对以色列百姓的命令,这是神的律法;但对安息日行程距离的限定,显然是人的遗传。
类似的问题在耶稣的时代可谓屡见不鲜,无怪乎耶稣责备他们:“他们将人的吩咐,当作道理教导人……离弃神的诫命,拘守人的遗传……承接遗传,废了神的道。你们还作许多这样的事。”(参可7:7--13)
当以人的死板遗传代替了律法宝贵的精神时,就会出现如保罗所说的“有敬虔的外貌,却背了敬虔的实意”(参提后3:5)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