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在一次晨祷中,我们一块儿学习约翰福音3章中耶稣与尼哥底母论重生那段经文,教会中对重生的理解有了异义。一部分人认为重生就是再生,是得耶稣的生命,是在人接受耶稣为救赎之主时完成的,是因信而得的,是一次性的,重生以后需要生命成长,弃绝旧人,穿上新人;另一部分则认为重生是信主接受耶稣为救主之后,人老我的样式脱去了,不再骂人,赌博……即所有的恶行去掉以后,在人前有基督徒应有的行为,人才可以重生,是藉着人的行为改变才完成的;另外在谈论中还有人提出有什么完全的重生、永远重生及一部分重生等好些词语,所以我想请教编辑部同道们:重生究竟按照理解该是什么时候完成的?一个人能重生几次?重生是否是一次完成的?人如何能够重生及重生与信和行为的关系?
答:这里有几个问题要搞清楚。首先什么是重生?重生是指一个信徒得到新的生命,相对他肉身的生命,是第二次的生,“重”就是再次的意思。重生跟一个人悔改认主连在一起的,因此,重生与得救是同一个意思。重生是从生命的角度讲,得救是指罪得赦免而言。重生是信徒必须有的一个经历,不是一个知识或比方。主耶稣讲重生很清楚,好好研读约翰福音3章的经文,我们可以归纳如下几点:
1.重生是进神的国的资格和条件——“人若不重生,就不能够见神的国”(3,5节)。
2.重生是从水和圣灵生的——这是指过程,水指悔改洗净(指信而受洗),圣灵指赐人生命(5-6节)。
3.重生是主的命令——“师傅”的教导不能代替重生(2,7节)。
4.重生是在人心内是看不见的圣灵工作——“如风,不晓得从哪里来”(8节),是圣灵超自然的工作和神迹。
5.重生可通过外在表现看出来——“你听见风的响声”(8节),如吹动树。
圣经指出,“你们死在罪恶过犯之中,他叫你们活过来。”(弗2∶1),重生是主耶稣将他复活的荣耀生命赐给我们,让我们在他的圣洁永生的生命上与他有份,因此重生使我“成为新造的人,旧事已过,都变成新的了”(林后5∶17)。重生是非常真实的一件事,绝不是一种比方。
下一个问题是重生有几次?生命的起点当然只有一次,不要把重生与信徒灵命成长混为一谈。一个人已经有了新生命,但旧人样式的脱去,不一定在转眼之间,而是有一个奋斗与得胜的经过的。正因为一个人已得救重生了,所以内心会有圣灵与肉体的情欲相争的情形(加5∶16-25)。战胜了旧生命,新生命才会脱颖而出,茁壮成长。重生不是多次的,不是一边信主追求长进,一边重生得救。
那么,重生是在哪一天发生的呢? 应该说,是在一个人的内心接受耶稣作他生命的主之时发生的,通过神的话给人生命的种子(彼1∶23),此时,信徒一方面因为圣灵在内心“为罪、为义、为审判”的责备而为罪痛悔、仰望十架,一方面因为主爱的光照、吸引而充满了无法言喻的平安喜乐。但重生的经历又因人而异,有的人在一天之中就经历圣灵的作为而重生了,有的人可能经过了几天或较长一段时间才重生,也有的人可能已有重生的生命,却不一定说得清楚其中的道理。但正如我们不清楚自己的身体出生时的情景那样,说不清楚哪一天并不重要,关键是要有重生的新生命这一回事。
最后,重生与行为之间关系如何呢? 重生又好比父母生孩子,是父母给了孩子生命,而不是靠孩子自己的争取和努力而使自己诞生下来。没有生下来,就谈不上孩子品行如何。然而既生出,就是父母的孩子,也同样具有重生之人应该有的责任,不能作出离开本位,犯罪的事。同样,一个罪人的重生是从神而生,使我们成为神的儿女,“你们死在罪恶过犯之中,他叫你们活过来。”(弗2∶1),、“天父定旨先见拣选;圣灵洁净重生,以致于顺服基督;圣子十架宝血赦免其罪”(彼前1:1-3)、“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弗2∶8-9)
重生是神慈爱的恩典临到一个罪人,圣灵重生我们使之灵魂苏醒、被释放、得自由,有顺服主基督的的信心,并接受耶稣基督作为生命的主。如此,这并不是我们用自己的行为(即功德),并不是人与神合作而换来的,一切都是神的恩典,荣耀归给主,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