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之所以为神,是超逻辑的,超证明的,否则神就比逻辑还小,比科学证据还小。相信「证明」能证明神的存在--这种观念是错误的,因为「证明」没有资格证明神的存在。圣经所说的信心,非由证明而信,由知识而信,或由眼见而信;乃是因信以至于信。
我们所以相信神的存在,是透过神的启示。神的启示有三种:
(1)普遍启示,或称自然启示。圣经说:「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藉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罗一20)。神藉着宇宙万物,自然界的造化,让我们知道有一位创造的主宰存在。
(2)透过人内心的直觉,晓得有一位公义,圣洁,全能,崇高,慈爱的神存在。
(3)特别的启示,亦即神的道,这道透过道成肉身的耶稣基督,在历史上显现。
藉着他,神的道向人显明。
哲学家康德说:「要证明上帝的存在,很难,很难;要证明上帝不存在,更难,更难。神的存在,非藉着人有限的理性来推断就可知晓的,乃是藉着神自己的启示,显现,藉着神的话,藉着人与神的灵交,而确知神的存在。」齐克果说:「神已经存在,而人却懵懂不知,彼此争论他是否存在,却不承认他的存在。」这种态度是愚昧而傲慢的。人罔顾神的存在,竟喧宾夺主,以神自居,进而批判神是否存在,这种骄傲的态度是人最大的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