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欢迎来到《问问约翰牧师》播客。一个叫瑞安的播客听众写信来问:“你好,托尼和约翰牧师,我来自北爱尔兰,是播客的长期听众,我发现渴慕神网站的资源真的是很有帮助,有见地,很好的帮助我与基督同行。我的问题是关于上帝在祂的决定中反悔的问题。圣经两次说上帝后悔自己所做的事情(创世记6:6-7;撒母耳记上15:11)。圣经最少在15个地方说到上帝反悔,或者后悔祂在未来可能做的事情(出埃及记32:12-14;撒母耳记下24:16;诗篇106:45;耶利米书4:28;18:8;26:3,13,19;42:10;约珥书2:13-14;阿摩司书7:3,6;约拿书3:9-10;4:2)。尽管如果再有一次机会,祂可以以另外一种方式来做这件事,但是我对主权的上帝反悔一些事情感到犹豫”。你会对瑞安说什么?
约翰·派博:这是一个巨大和重要的问题。回到90年代中期,我被卷入到一场关于“开放神论”的辩论之中,它争辩说上帝对未来是开放的,意思是祂对未来要发生的事情不会有详尽的知识。所以,祂是开放的。我把那种定位看作是完全错误的,违背圣经,不尊荣上帝的,会逐步削弱了福音和上帝对这个世界的目的。
所以,你可以看到为什么我卷入到这场争论之中。开放神论使用的其中一个辩证是在圣经中有上帝后悔或者懊悔的经文——就像旧时詹姆士国王所说的——祂所做的事情,因此祂一定没有能力在祂的决定中预见将要发生的事情。要不然,如果祂真的对它们反悔,就不会做它们。
瑞安在问这个问题的时候,提到了两个经文:创世记6:6-7和撒母耳记上15:11。所以我将要做的就是拿出这些经文的一个来解释:撒母耳记上15:11,因为我认为如果我们可以展示一下一处经文怎么被解释,那么圣经中另外的经文同样会被很好的处理妥当。所以当扫罗不顺服撒母耳的时候,上帝说:“我后悔了”——我后悔立扫罗为王,因为他转去不听从我,不遵守我的命令,那是撒母耳记上15:11。所以,正像我说的,有一些人争辩说,既然上帝后悔立扫罗为王,如果祂再次做的话,祂不会这样做,因为祂不能知道将要发生的事情。另外,如果祂预先知道结果并且最终这样做了,祂为什么后悔?
不是的,我不认为这是反对上帝预知——祂的完全详尽的知识——将要在扫罗身上发生事情的有说服力的论证,有几个原因,我会提到两个:一个必须提到上帝情感生命的丰富性;另一个提到撒母耳记上15章的处境,我认为作者清晰的在做一些事情让我们不要对上帝的预知得出一个错误的结论。
所以,那种观点的第一个问题是它假设了上帝不能也不会为自己选择所带来的事情结果来哀悼。但是我认为那个假设对于圣经和经验来说不是真实的。并且更重要的是,上帝的心肠可以是情感的丰富联合,远比我们的情感要更加的显着。祂同样可以为祂选择带来的事情哀悼。上帝可以回顾每一个带来结果的过去行动,并且从某一个方面来哀悼,同时从另一个方面来确认这是最好的。下面是我经验的一个例子,来看这是否会有帮助:
如果我因为儿子公开的不顺服掌掴我的儿子,因为我打他,他离开家门,我可能会为着打他而伤心,不是因为我不赞同我所做的,而是从打他是需要的也是在这种情况中处理我儿子有智慧方式的一部分,从这个意义上讲我感到伤心,并且对他离开家庭感到更大的忧愁。如果我再一次的来做,我还会打他。这是正确的事情,即使知道结果是会疏远一阵子。从一个角度来说,我赞同打他,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我又对打他感到后悔。如果在我有限的决定之中,如此情感的联合是可能,对我来说,去想象上帝无限的心思——上帝情感生命的无限丰富性可以是相似的事或者是更加的丰富。
但是不只是我在这里设想上帝情感生命的尝试,最重要的是撒母耳记上15章的处境。11节说:“我立扫罗为王,我后悔了”。然后,就好像是为了澄清和保护我们不要误解11节,他在29节说“以色列的大能者必不至说谎,也不至于后悔。因为祂迥非世人,绝不后悔。”现在,这节经文的重点好像是即使从某种层面说上帝后悔了,在11节这样说:祂确实后悔了,在29节从另外一种意义上说祂不会后悔。在希伯来书中是同样的字眼。祂确实的后悔了,不,祂确实没有后悔。
涉及到上帝完美预知的时候,这种不同将会是自然的,上帝的后悔会发生,并且这是作为上帝的意义,但是大多数人类的后悔是因为我们没有预知。对于上帝来说,上帝后悔的方式是独一无二的。作者说,上帝不是世人,绝不后悔,意思是上帝不是世人,不会像世人不知道未来那样后悔。
对于上帝来说:“我立扫罗为王,我后悔了”不等同于说:“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我就不会立扫罗为王。”是的,祂会这样。上帝会为由于预知到邪恶的行动感到忧愁——预知到痛苦、忧愁和悲惨,但是会继续为了智慧的原因来做这件事。所以,当祂回顾过去的行动,祂会为着祂知道会导致伤心结局的行动感到忧伤,就像扫罗的不顺服。
这些所有其中一个最主要的应用是,当上帝给我们应许的时候,祂是带着完美的预知未来发生的所有来做它,因此,祂从不会对任何事情措手不及。所以,祂的应许会按照祂无限的智慧永远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