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经常收到很多关于如何做决定的提问,比如今天来自扎克的问题。“约翰牧师,帮帮我。如果我们带着信心做某个决定,是否心中一定是平安和宁静的?”
缺乏平安
我不知道这个问题是否问出了扎克心中真正的疑问。我不是妄自揣测,我知道自己可能误解他的问题。但他好像想问,如果在做选择之前心中没有平安和宁静,他是否还能“带着信心”认定做某件事是正确的。
但是,带着信心行动,就其本质而言,似乎就包括了问心无愧。信心是从无愧的良心来的。如果你行动时带着信心,这里面就会有种平静。当你的行为中没有疑惑和愧疚,你才能带着信心做出行动。这就是“带着信心”的意思。这样的话,扎克的问题本身已经回答了。
但我不会太咬文嚼字,因为我想这不是他真正的问题。我觉得他想问的其实是一个更难回答的问题:如果做某个决定时没有平安,还能下这个决定吗?如果心里对这个选择并没有安宁,应该怎么做?
神所赐的平安
我猜,在提出这个疑问时,扎克一定想到了这几句熟悉的经文:
“又要叫基督的平安在你们心里作主;你们也为此蒙召,归为一体;且要存感谢的心”(歌罗西书3:15)。
“当一无挂虑,只要凡事藉着祷告、祈求和感谢,将你们所要的告诉 神。 神所赐出人意外的平安,必在基督耶稣里保守你们的心怀意念。”(腓立比书4:6-7)。
如果我们把歌罗西书和腓立比书里的这两段经文放在一起,它们好像在说,“基督的平安”或者“神所赐的平安”应当在我们的头脑和心灵中做工并掌权,保护我们的心不被其他势力影响,仍相信上帝,并正确地思考他的品行和他的意志。
把基督赐给我们的平安与我们要做的选择联系在一起,这一点是正确的。它们的确是有关联的。于是问题没有消失,而且背后的圣经依据让这个问题更加重要:如果我们心里对于一个决定缺乏平安或安宁,我们是否能做?
接下来我会从几个方面回答这个问题。
没有平安时也要顺服
首先,保罗在这两节经文中并没有说,平静和安宁是决定我们应该做什么的唯一因素。
平安在心中掌权这一点,并不是用来让你决定是否顺服使徒明确提出的命令。比如,当保罗在罗马书12:14节中说,“BP你们的,要给他们祝福;只要祝福,不可咒诅”,意思并不是如果你对此没有平安,你就可做可不做。
圣经中明确的命令是必须顺服的。是的,理想的状态是带着很大的平安来顺服。但是当没有平安的时候,我们应该认自己焦虑的罪,最后还是要顺服。以上是我的第一个观点。
平安与良心
第二,有些事在圣经中没有明确要求或禁止,而是取决于我们在情境中的智慧,对于这些事,我们头脑和心灵的状态——也就是是否有平安——的确是重要的。例如,保罗在罗马书14:23节中说,“凡不出于信心的都是罪”:任何行为只要不是出于信心的,“都是罪”。
我认为,这表示如果你的行为与良心相违背,就算你所做的客观上并不是错的,你去做仍然是犯罪。
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心里没有平静和安宁是信仰的结果,当你对某个决定心怀疑虑,那么再把这个决定继续下去就是犯罪。这里我推荐安德鲁·纳瑟利(Andrew Naselli)和J.D.克罗利(J.D.Crowely)的书《良心》(原书名:Conscience: What It Is, How to Train It, and Loving Those Who Differ.暂无中译本),这本书很好地论述了这个问题。
危难之中的平安
第三,记住,在做决定的时候我们的平安可能会被扰乱。我们的平安不仅会被决定的对与错影响,也会被这个决定是否会带来代价高昂的结果所影响。
如果你要决定做一件于他人有益的事,而且在对与错上你问心无愧,但是却因为做这件事所带来的痛苦而心神不宁,那么你应该去做。因为潜在的危险而不安与因为可能的犯罪而不安是不一样的。
渴望平安
最后,安宁无忧总是好的,如果可以的话。我们都应该脱去忧虑。圣经命令我们不要为任何事忧虑(腓立比书4:6)。在此生中,我们无法达到这种完美的地步,这是我对成圣的看法。我们应当任何时候都带着完美的平安,但实际上我们没有。
然而,我们应该为此争战,为此祷告,立志追求。这平安应当是我们借着信心持守的。实际上,我们越是努力活出平静、喜悦、有爱心的行为——即使面对损失与痛苦也在所不惜——基督的价值就越清晰地从我们里面反射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