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神是让人一夫一妻制,那么,为什么大卫、所罗门王他们可以娶多位妻子,他们不是神喜悦的人吗?他们娶了很多妻子,神不是还祝福他们吗?
答:神的旨意有许多种,在婚姻上,一夫一妻的构成形式属于是神喜悦的旨意。当初,神造人的时候,神希望每个家庭都是以这样最稳固、最合理的结构组成。创世记第一章,神造人的时候,就说希望人“生养众多,遍满全地”。照理说,要达成这个目标,最快捷的方式就是一夫多妻的婚姻模式。神要想为亚当造多位妻子,从能力上说,一点都不难。但是,神却没有为亚当造多个配偶,为什么只为他造了一位夏娃呢?后来的圣经,给了我们答案:“【玛2:15】虽然神有灵的余力能造多人,他不是单造一人吗?为何只造一人呢?乃是他愿人得虔诚的后裔。所以当谨守你们的心,谁也不可以诡诈待幼年所娶的妻”。因为神愿意婚姻能给夫妻双方都带来快乐的享受,并希望孩子们一生下来都能在一个有安全感、和睦的环境里成长。
这是神喜悦的旨意。但是,因着堕落之后的人,里面都怀着邪情私欲,不愿意顺服神在婚姻上的设计与安排。第一个违反神一夫一妻的婚姻设计的人,是出自于恶人该隐的后代——拉麦。他敢于第一个站出来反对神的婚姻制度。周围的人,或许一开始的时候,还为他捏一把汗呢。心想,你敢违反神设计的婚姻制度,肯定后代得倒霉吧,或许胎死腹中,或者孩子生下来不是傻子,就是残疾。没想到,人家拉麦家啥事没发生,孩子健健康康的渐渐长大,而且长大之后,个个还都很有出息,竟成了各行各业的祖师。这下子,给其他那些也想随从肉体私欲的人可壮了胆了,多妻的家庭很快就在该隐的后代中纷纷出现了。再后来,连义人亚伯、塞特的后代中,多妻的现象也变得很常见了。神根据这一新情况,不得不做一些调整。虽然某些事情是神不喜悦的,但是,因其危害性略小的,如果强行以律法的形式禁止,则有可能会产生更大的伤害。于是神就勉强许可某些状况存在。除了多妻属于这种情况,还有离婚、以眼还眼等等,也都属于这种情况。
今天中国的法律是不允许多妻的。但是,我们看看现在以婚外情、婚外恋的形式存在的隐性的多妻现象,因而就比旧社会法律允许多妻时减少了吗?我想,大家心里面都非常清楚,不但这个现象没有减少,反而是更多了。看看你左右的邻舍,看看你的亲戚朋友,在你熟悉的人群中,就会有不少出现婚外情婚外恋的。因为法律不允许多妻,所以都是隐性的。也就是说,这种多妻的现象既普遍存在,却又无法明媒正娶,这样就造成了许多女人和孩子成了受害者,他们的利益得不到法律的保障。神许可多妻现象的存在,其实目的就是为了防止更大的危害。是属于‘两害相权取其轻’的不得已措施。
当然,就算是在今天这样一个邪恶淫乱的时代中,一夫一妻仍然是神最喜悦的家庭构成形式,在这样的家庭中,所有的成员都能享受到家庭带来的安稳与快乐,并且也有利于整个社会的和谐与稳定。虽然神对明媒正娶的多妻现象的存在,是许可的。但是,因其违反了上帝最初设计的家庭最佳的组成形式,所以,这样的家庭,必定是问题多多,苦难多多。你从亚伯拉罕、雅各、大卫、所罗门的家庭就可以看出,尽管他们在许多方面都是特别蒙上帝喜悦的人,但是因为他们选择了多妻,所以,无一例外地不是饱受因多妻带来的许多苦楚。亚伯拉罕原本宁静的家,因为娶了夏甲,夏甲和撒拉不和睦,以实玛利也欺负以撒,即使后来夏甲娘俩被赶走了,但是,他们与以撒的仇恨与矛盾却世世代代延续下去了。雅各多妻,也一样导致家庭矛盾不断,若不是神的保守,约瑟险些被同父异母的哥哥们害死了。大卫多妻,大卫的长子暗嫩玷污与他不同母亲的妹妹他玛,他玛同母的哥哥押沙龙为妹妹报仇,又杀了与他不同母亲的暗嫩。总之,凡多妻的人,本想享受快乐的,哪知快乐没得着,却无不吞咽苦果。
神祝福亚伯拉罕、大卫他们,绝不是因为他们的多妻,而是因为他们在其他方面做出了美好的见证。神不会因着某个人有某方面的不足,就对他不予祝福。因为人都不可能完全,所以,神对一个人的评价,常常是看他的主流表现。如果大卫不多妻,就不会有所罗门;如果雅各不多妻就不会有十二支派……。但是,我们不能因此就认为他们多妻就成了神最好的旨意,【诗76:10】人的忿怒,要成全你的荣美。人的余怒,你要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