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福音书中记载,耶稣被圣灵引到旷野,接受魔鬼的三次试探。试探是要引诱道成肉身的耶稣,通过神迹、奥秘和权柄,来彰显自己超然的能力,并以此在地上建立自己的国度。在人看来,所谓撒但的引诱,似乎是非常合乎世间逻辑的行为,如此一呼百应,不就更容易吸引人信服他吗?为什么耶稣不仅不采纳,反而予以抵制,以致成为他圣洁荣光的标志性行为呢?
有关这方面的讨论,由来已久。
俄国着名作家托斯妥耶夫斯基的小说《卡洛马佐夫的弟兄》,是一部在信仰环境中探索真理之道的作品。在书中,不可知论者依凡·卡洛马佐夫弟兄写了一首诗:《伟大的宗教裁判所长》,描述了十六世纪宗教法庭最猖獗的时期,一位枢机红衣主教,“年老体迈,已近九旬,身材高大,下陷的双眼,衰老的面孔”,他认出耶稣,并把耶稣下到牢里,在那里这两个人相遇之情景使人想起旷野的试探。
这位裁判官所提出的控告乃是耶稣拒绝了三个试探,就是丧失了他所拥有的三个最伟大的权能(Powers):“神迹(miracles)、奥秘(mystery)和权柄(authority)”。他认为,耶稣应该顺服撒旦的建议,及时行神迹以提升他在人们当中的声望,他应该欢迎权柄和能力,难道耶稣不明白人们最需要的,就是树立一个令人无法置疑的敬拜物件吗?
“(耶稣)不但不占有人的自由意志,你反倒增强人们的自由意志,这样的做法,加重了人类属灵国度的重担,并使之受苦,你居然渴望人们自由的爱情,想要他们自由地跟随你,被你所吸引而归属你。”(摘自《我所不知道的耶稣》by 杨腓力)
1、不可知论者逻辑的错位
我们先谈谈不可知论者的逻辑。不可知论者认为上帝是不可认知的,既不可知,所以就放弃一切可能的追求,也不去接受相关的认知,其结果是拒绝了所有关于神的信仰,与未知之神划出一条不可逾越的界线,并在界线的一侧孤芳自赏。殊不知,他们认为的不可知者恰恰就是神本身。
不可知论者的逻辑,是基于对人有限认知能力的认定。人生而有限,且生活在有限的时空里,没有能力超越自己的有限,去认知一个在无限之中的存在。回顾人类文明发展史,我们也发现,人明明知道自己的有限,却努力拔高自己要与神同等,结果,在许多文明之中,创造出诸多人性化的偶像和假神,把人带入迷信的误区。这样的错误和失败数不胜数。
这个看似正确的逻辑,却存在着巨大的错误,即,神既然是超越和无限的,我们怎么能因人的有限而冒然肯定,无限的神不可能走进人的有限,让有限的人因此而认识祂呢?上帝若主动地发出这一行为,人不就可以因此而认识神了吗?
任何理论的成立,都要从正反两个方面来分析。不可知论者站在自己有限的角度,确定了人不可能超越有限去认识神的客观事实,却忽略了如果上帝存在,祂就有能力从无限中走进有限,全然彰显祂自己,也只有超然主的主动,才能真正开启人类的眼目,来认识祂。
2、以自我启示让人认识的独一真神
基于人的有限,我们要认识神,完全在于神愿不愿意让人来认知,神既然是神,祂又愿意让人去认知祂,祂就必然有自己让人认知的方法,这种方式我们可以给它一个名字,就是启示,即神以祂特有的方式让祂自己被人知道。纵观世界不同宗教,唯有基督教信仰,是神以启示的方式让人知晓,并因此使人与祂建立生命联系,最后达到回归神的最终目的。
圣经就是一本讲说启示与传递启示的书。远古的时候,神藉着亚伯拉罕拣选了以色列这个民族,将之落脚在世界三大洲的焦点位置,就是现在的以色列,此地四通八达,便于选民把神的信息传递到万邦;同时,神又在这个民族的不同时期,拣选传递神启示的先知,亲自向他们传递可以让人明白的话语,使人知道有神,并能与神建立起生命的联系。这就是神在旧约圣经时期向人传递的特殊启示。
虽然人通过神的启示可以知道神,但不能因此而全然回到神的身边,因为有横亘人神之间的障碍,就是人的罪,这是圣经从一开始,就透过亚当和夏娃的经历反复向人强调的。神的圣洁像光明,罪的污秽像黑暗,就像光无法与黑暗融合,圣洁与污秽也不能结合在一起,人也因罪无法与神实现生命的连接。
这样,就必须有一个桥梁,就是圣经中的“中保”耶稣基督,作为启示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实现人向神最终的回归。
3、耶稣放弃的和坚守的
实际上,如果耶稣希望通过“神迹、奥秘和权柄”来得到世界,祂完全没有必要在魔鬼的试探中,代表人成就这场与撒旦魔鬼较量的经历,世界本来就是祂造的,祂能造出如此完美的世界,当然有能力顷刻之间使全地铺满金山银土;天使和撒旦都是祂的仆役,祂也有能力向人全然显现天堂与地狱;祂是万王之王,如果想要成为世界上大权独揽的帝王,怎么可能是一件难事?
耶稣不但没有以他本来的荣耀和权柄来到这个世界,反而成为社会最底层中的一份子,甚至还限制了自己行使神迹、奥秘和权能的能力,全然成为一个弱者中的弱者,忍受人的鞭笞与羞辱,被钉在S字J上也寂然无声,任人宰割。
众所周知,主耶稣有限地使用了医病赶鬼的权柄,祂并无意使这些能力成为强制人顺服祂的手段,只为使之成为见证祂就是道成肉身之主的方法。
事实证明,神迹并不能使人悔改信神。耶稣在三年半的时间里,曾用五饼二鱼,喂饱了除了妇女和孩子的五千人口,但那些领受和见证了神迹的吃瓜群众,却在主耶稣基督背着S字J行走的道路上,失去了踪影;祂由童贞女马利亚而生,可算是旷世之极大的奥秘,但如此奇异之奥秘的显现,却激发了地上君王致他于死地的恶心;祂通过赦罪的权柄,医治好一个不能行动的瘫子,但最后跟随耶稣走到S字J下的,却没有那个男人的身影。
如果神迹、奥秘和权能,能让人交出他的自由意志全然顺服,难道在亚当和夏娃面前的耶和华上帝,没有办法做到这一点吗?遑论如今被罪污染的世人,他们更不会在亚当和夏娃的失败中,选择顺服和回归!现代人比过去任何时代的人都更自认不可一世,甚至由神创造的男女性别,都开始由人随意定义,如此这般,罪像一座叠加起来的大山,加速了人类走向死亡的结果。人无法自己解决罪的问题,急待神从高天自我显现,用祂的方法解决人罪的问题。只有彻底挪去罪在神与人之间的拦阻,人才能有机会与神重新和好,在黑暗中看到光明,回到天父上帝的身边。
道成肉身的耶稣基督,就为自己世上的儿女降世为人,替世人承担罪债和必死的结果。祂反复告知世人祂自己是谁,祂要来做的工作,祂要成就的救恩,最终使人与上帝重归于好的最终目的。按照圣经预言,祂背负了人的罪债,被世界定了死罪,且死在S字J上,经历人世间最大的痛苦。就是在那样极端的痛苦之中,祂也没有藉着自己的能力,从S字J上走下来。因为,犯罪的结果必定死,是神在人犯罪之前,与人所定不可更改的立约。耶稣以我们生命之主的名义,替我们承担了罪债,祂也必须替我们承担必定死的结果,只有这样,才可能使我们的罪债因被祂偿还而勾销,恢复神创造我们人时的圣洁。
最后,耶稣从死里复活,似乎是超自然的现象,其实,它根本就是人类必将经历的未来事实:即,人是因罪而死,反过来,没有罪的生命自然就超越了死亡。耶稣基督虽然为偿还我们的罪付出了死的代价,但祂以自己的生命面对最终的审判,却不能被定罪,因为圣经上说,祂作为一个人在地上的时候,凡事顺服神,从来都没有犯过罪。既没犯罪,就不用经历死!这就是祂超越死亡复活的原因,也是与神和好者的生命未来。
4、祂带我走出有限的自我
青少年的时候,我曾经自认为是一个无神论者,因为受的是无神论教育,也没有考虑过生与死的问题。及至我父亲接近终老,他那段时间的生命经历,使我不得不认真思考生命的问题:人从哪里来,最终要到哪里去?从那个时候开始,我才意识到,我不是一个所谓的无神论者,最多只能算是一个不可知论者,因为我没有这方面的知识,更得不到相关的答案。
稍后才发现,我连一个不可知论者都谈不上,因为我完全没有研究和面对过这些问题,我从来没有去探讨未来的可能性,怎么就如此断定人生的未来不可知呢?带着我父亲离世时留下的问题,也是为了帮助自己清楚生命的未来,我开始了生命未来的寻求。
我热爱中华文化,相信中华文化博大精深,也相信我能在其中找到人生的答案。我很高兴地发现,中国文化的奠基人都探索和思考过这个问题,不管是道家的老庄,还是儒家的孔孟,不管他们是以“道”来表达终极的期待,还是以“天”期许自己生命的价值,他们都是在自己有限的人生中,寻找生命与永恒的关系,与那位超然于宇宙之上的存在者的关系。
然而,不管是“道”还是“天”,最终都因“不知其名”而“敬而远之”。说到底,他们才是真正的不可知论者,因为,他们从宇宙的规律和人性的本质中,发现了神的存在,但是人无法突破自己的有限,更不能探明神的所在,只好在顺应自己的道德与规范之中,成就自己存在的价值,幻想与“天地参”的理想未来。
佛教的根基是婆罗门教,却割离了其中主神梵天与人的关系,希望通过佛理的追求,达到脱离轮回,超脱涅槃的生命境界。所谓涅槃,就是从有归于无的恒常,如腊烛灭后逐渐消散的青烟。可是,佛祖作为一个人,他确定的佛理,如何能满足人涅槃的要求?又有谁能消除所有生命的欲望,进入无念、无欲、了断一切因果关系之后的恒常呢?
涅槃,说到底,是一种进入全然“灭” 和“无”的状态,无非是从终极的生命状况否定生命存在的意义。如此说来,与其说佛祖是一个无神论者,还不如说他是一个不可知论者,因为他不知道人活着到底有什么价值,而且还要为这无明的价值承受那么多的苦难。但,他是善良的,尽管并没有了解生命存在的价值,他还是竭力希望为在苦难中的人民,寻找到一种可以逃避的方式,或者说一种心灵的自我解脱。而现实是,当人在迷失的道路上竭力追求出路的时候,找不到出路的痛苦,反而使人的苦难倍增。
从那时开始,我真正成了不可知论者。虽然不否定超然的存在,和与之相关联的生命价值,但是知道并接受了人的有限这个无法否定的事实,肯定在有限的理性中,人永远无法参透未知的存在,也因此无法定义自己存在的价值。
我的有限,决定了我对生命超然者永远不可认知的本质,但这位超然者——上帝,就以祂超然的方法进入我的有限。当我第一次随意翻开圣经的时候,看到耶稣复活后与门徒多马的一段对话,多马没有见到耶稣时,他不相信同伴告诉他耶稣已经复活的事实,直到他亲眼看见复活的耶稣就站在面前,对自己的小信充满悔意。
耶稣回应说:“你因看见了我才信;那没有看见就信的有福了(约二十29)。”这句话让我震撼而百思不得其解,耶稣怎能有这么大的口气,居然把二千年之后的读者“我”也包括其中,祂这不是在告诉我,我虽然没有看见祂,如果相信了祂,我就有福了?!虽然我觉得这句话似乎过于狂妄,但是,我也想,有谁敢如此大胆狂言,说出这种不着边际的话来呢?因此,就把这句话记在了心里。
第二次接触圣经是十年之后,随意翻开后,正好看到《约翰福音》第一章的内容:“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这道太初与神同在。万物是藉着他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他造的。生命在他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约一1-4)。”
这是神第一次直接地面对着我说话,告诉我祂是我的生命创造与给予者,祂就是我的主,我的神。祂爱我,一直在看顾和呵护着我,还要藉着道成肉身的耶稣基督,带我进入到祂的国度。
我一边读着,一股说不出的温暖和感动充满内心,带给我从内到外无法言喻的幸福和快乐。我不知道什么叫做认罪,只是跪在午夜的床上,突然想到自己在世上与大多数人一样的经历,痛苦不已,承认自己不配祂对我的这段情爱;我也不知道什么叫做悔改,但两行控制不住的泪水从眼眶冲流而出,愿意接受祂的带领,走一条由祂指引的道路。
就在那一刻,我知道,我再也不是一个不可知论者,因为神用祂自己的方法进入我的生命,在我能够感受和认知的理性与悟性之中,形成我再也无法否定的联接,并且,在我的生命中成为了我的主,我的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