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次在听人闲聊时提到那些稀奇古怪的忌讳,突然想到了一个问题:为什么那么多人选择拜偶像和假神,而不是敬拜真神?
原因就是,对偶像和假神的崇拜,正合乎世人那即渴求平安又不肯离弃罪恶的矛盾心理。
他们并不是不信有神,只是不信那个不合己意的神,或许这就是精致利己主义在信仰层面的表现吧。
不信神的世人都知道,信了神以后,人就得悔改,就像电影中看到的那样,凡到神面前的人最显着的一个特点就是——忏悔自己的罪行。所以,不信的世人通常会用极高的道德标准衡量基督徒。
而崇拜虚神和偶像,却不需要让人悔改。甚至有的偶像崇拜或交鬼的仪式,故意让人行喝酒、抽烟、烧纸等等污秽自己的事。
如圣经所记,在古时还有更加败坏的崇拜仪式,包括淫乱、血腥的,甚至把自己的儿女用火焚烧用来祭祀等等。他们的崇拜仪式,或者是信仰生活正好与神的要求相反。所以被罪恶捆绑的人,更喜欢的是用放纵自己的方式崇拜魔鬼(也是崇拜自己的私欲)。
其实,有很多信奉魔鬼的人,就是单纯的为利,而魔鬼甘心被人驱使为其获利,也是有所图,牠所图的是人的灵魂。
然而,交鬼之人并不会获得平安,也许会得到一些钱财(交鬼给人看病或看事赚钱的,在东北叫“出马”),但所要付出的却是灵魂的代价。并且会世代相传,交鬼之人离世后,魔鬼还会缠磨他的下一代,使之继续与牠相交、对牠供奉,成为下地狱的接班人,让这咒诅世代相传。当然,只有敬畏真神才是摆脱魔鬼、阻断咒诅的唯一方法。
记得在差不多20年前,在一本书上看过一位宣教士记述在非洲宣教的见闻(记忆中的大概):在非洲非常贫穷的一个地方,有一条河,河这边居住着人,而河那边应该是祭祀魔鬼之地。
据说有人耐不住贫穷,想快速的发财,就到河那边与魔鬼签约,然后就会快速发财,只是这种人都活不太久,不多几年便会在痛苦和恐惧中死去。
以前我所服侍的的一位姊妹,祖辈就是交鬼的,父母去世以后,祖辈所交的鬼就缠磨她,希望她继续拜鬼,只是她不愿意,所以就经常被折磨。直到信主后还经常有征战,后来虽然得胜,因她自身其他问题,也是常常软弱,总是怀疑自己的救恩。
直到有一次,她回老家,一个邻居交鬼请“神”,她也跟着去看热闹,可是那天请鬼的人一点也不顺利,折腾的满头大汗,也不见鬼上身,他就对看热闹的人群说:“你们中间是不是有人信耶稣啊?如果有,请赶紧出去!”
这个姊妹左顾右盼,见除了她之外再没有信耶稣的,就如梦方醒,赶紧离开了那里,内心充满了感恩、感动和自责……。据她自己说:“那一刻真的很惊讶,没想到我这样一个软弱的人,居然能让魔鬼惧怕,原来祂也与我同在……!”
实际,有很多基督徒都是这样,他们常常忽视那位与他们同在的、已经胜过世界和魔鬼的主。——小子们哪,你们是属神的,并且胜了他们,因为那在你们里面的,比那在世界上的更大(约壹4:4)。
拜假神和魔鬼是自欺欺人,也是愚昧至极。只有信靠那位创造并救赎的主,才是真正的福分和平安,不单为自己,也是为子孙后代!
——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侍奉它,因为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爱我、守我诫命的,我必向他们发慈爱,直到千代(出2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