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爱是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
这意味着,在至高者那里,义与爱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真理与爱也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
爱,是在真理法则之中的爱。真理,是包含着爱的诫命的真理。
爱,是引导人归向真理的爱。真理,是“叫人活出爱的诫命而不是叫人否定和敌对爱的诫命”的真理。
对真理的爱和忠心并不会废除我们当爱人如己的本分,而是要成全我们对神和人有正确而真实的爱。
在真理之中的爱使我们在正确的方式和道路中去爱,而使我们不至于只有爱的名义却违背了爱的实质。
不在真理之中的爱不是真正的爱,就不会带给他人真正的祝福和造就,而只会带给他人伤害、亏损甚至祸患。
2没有真理的“爱”不是爱,而是一种自我的私欲,或者说是一种恋——本质上是一种“肉体中的情欲”。
合乎真理的爱,是在律法界限之内的爱,是不违背诫命的爱,是寻求他人益处的爱,是不会造成伤害的爱,是圣洁的爱,是不与义相悖的爱。这才是真正的爱。
律法界限之外的“爱”,违背诫命的“爱”,是会伤害到他人和自己的“爱”,是不寻求他人益处而只顾自我满足的“爱”。这不是真正的爱,而是一种恋,是一种肉体的情欲。
真正的爱,指向了顾念和寻求“他者”的益处。
“恋”所指向的是满足自我,而且是去满足一个被罪性所玷污和扭曲了的“自我”。
真正的爱不求自己的益处。真正的爱是舍己的,不是自我中心的,更不是以受造物为中心的,而是以至高者为中心。
一切以自我为中心,以受造物为中心的“爱”,本质上都是恋,是一种偶像崇拜,是一种对受造物的贪恋或者自恋。
这是一种没有真理、没有义的“爱”,是一种假冒的爱,本质上是一种肉体的情欲,带着罪的印记。
3没有爱的“真理”不是真理。否定和敌对爱的诫命的真理不是真理。
没有爱的“义”不是义。
法利赛人的义,就是一种没有爱的“义”。这种否定和拒绝爱之诫命的义,不是天国的义,而是罪人假冒为善的义。这是一种拦阻人进入神国的“义”。
所以,主说——我告诉你们:你们的义若不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断不能进天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