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又劝弟兄们,要警戒不守规矩的人。勉励灰心的人。扶助软弱的人。也要向众人忍耐”(帖前5:14)。
如何正确对待犯罪的信徒?这一直以来是教会悬而未决的常见现象。如果过于严厉又有缺乏爱心的指责,如果过于放宽又有纵容罪恶的嫌疑。当年因为小马可的问题,教会中两个重量级别的同工、两个志同道合的同工——保罗和巴拿巴也闹得个不欢而散。这个重要的问题如果不得到合理的处理,势必给教会带来无形的伤害。那么我们到底如果正确的对待犯罪的信徒呢?其实处理任何事情都需要一分为二去看待,因为各人犯罪的程度不尽相同,各人犯罪的处境也不尽相同。针对不同的情形需要不同的对待,正如保罗在《帖撒罗尼迦前书》5章14节所说的:“要警戒不守规矩的人。勉励灰心的人。扶助软弱的人”。
一、对软弱的要挽回——给其悔改的力量
在《加拉太书》6章1节使徒保罗叮嘱我们说:“弟兄们,若有人偶然被过犯所胜,你们属灵的人,就当用温柔的心,把他挽回过来”。这是一节怎样对待犯罪信徒的重要经文,保罗在此用“弟兄们”作为称呼,让人倍感亲切,这是强调信徒之间乃是弟兄关系,需要彼此爱心相待,彼此互相接纳,这和律法对犯罪者审判定罪截然不同。一个属灵的人不在乎知道多少知识道理或者言语如何高深莫测,乃在乎是否体恤主心。我们对待那些犯罪跌倒的弟兄姊妹不应幸灾乐祸,更不应论断批判,乃应尽力挽回。使他们能够恢复与神与人的正常关系。首先看挽回的对象——“偶然被过犯所胜”的人不是指那些故意犯罪的、习惯犯罪的,乃是指那些一时失足的。基督徒当然不可以犯罪,但这又是避免不了的,在走天路的历程中难免会有一时疏忽而滑跌的时候。但是真基督徒跌倒后必然感到十分痛苦,但又不能自拔。对于这样急需帮助的人教会中的弟兄姊妹们应该尽上挽拉的责任。其次看挽回的态度——对待偶然被过犯所胜的人,我们需要“用温柔的心”挽回他们。正如主耶稣对待三次不认主的彼得一样,主耶稣没有怪罪彼得,没有责骂彼得,因为主知道彼得的失败乃是因为他灵里缺乏警醒,肉体一时软弱造成的。所以我们当效法主耶稣以谦卑、温柔对待软弱的弟兄,这样必会带来不同凡响的果效。还有看挽回的价值——在《雅各书》5章19-20节长老雅各嘱咐我们说:“我的弟兄们,你们中间若有失迷真道的,有人使他回转。这人该知道叫一个罪人从迷路上转回,便是救一个灵魂不死,并且遮盖许多的罪”。
二、对刚硬的要惩戒——给其悔改的压力
在《哥林多前书》5章1-13记载了在哥林多教会居然有娶继母为妻的人,而哥林多教会却对其一再忍让,使徒保罗非常严厉责备教会的领袖说:“你们还是自高自大,并不哀痛,把行这事的人从你们中间赶出去。……至于外人有神审判他们。你们应当把那恶人从你们中间赶出去”(林前5:2、13)。可见对待这种危及教会形象和刚硬不知悔改的人需要给予严厉的惩戒。但在惩戒的时候一定要慎之又慎。首先注意惩戒的程序——教会对罪人惩戒并不是目的,叫他们悔改才是目的,所以在惩戒之前一定要做好挽回的工作,《马太福音》18章15-20节给我们指出教会惩戒的程序。“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着只有他和你在一处的时候,指出他的错来。他若听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他若不听,你就另外带一两个人同去,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句句都可定准。若是不听他们,就告诉教会。若是不听教会,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首先私下劝解,之后同工劝诫,最后教会惩戒。先私下,后公开,而且对待不同程度、不同身份者处理的程度要随之调整。关乎个人性的要私下惩戒,关乎教会性的要公开惩戒(提前5:20)。其次注意惩戒的权威——惩戒恶人不能以个人的名义,乃要以教会的权威。在《约翰福音》20章21-23节记载,“耶稣又对他们说,愿你们平安。父怎样差遣了我,我也照样差遣你们。说了这话,就向他们吹一口气,说,你们受圣灵。你们赦免谁的罪,谁的罪就赦免了。你们留下谁的罪,谁的罪就留下了”。这段经文让我们看到教会惩戒需要顺服基督、体贴圣灵。并且惩戒的权威是基督赐给教会团体的,不是赐给个人的。在《马太福音》18:18-20节主耶稣教导我们说:“我实在告诉你们,凡你们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们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我又告诉你们,若是你们中间有两个人在地上,同心合意地求什么事,我在天上的父,必为他们成全。因为无论在哪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这段经文让我们看到教会的惩戒必须是团体性的,祷告性的,议会性的。必须让主掌权,有主同在。还有注意惩戒的态度——教会在惩戒一事上一定要谨慎,不要参杂人意、人情,更不要公报私仇。惩戒不是把对方斗倒斗臭,乃是为了迫使犯罪的人认罪悔改。所以惩戒也是一种爱的表达,因为主说:“凡我所疼爱的,我就责备管教他。所以你要发热心,也要悔改”(启3:19)。
三、对懊悔的要接纳——给其悔改的机会
耶稣基督愿意接纳悔改的人,所以当年有很多税吏、妓女、强盗都来就近主耶稣。教会也要接纳懊悔的人。首先看接纳的原因——当年的哥林多教会对犯罪的人犯了两种错误,其一是对作恶者不惩戒,其二是对懊悔者不接纳。对此使徒保罗忠心的劝勉说:“我先前心里难过痛苦,多多地流泪,写信给你们。不是叫你们忧愁,乃是叫你们知道我格外的疼爱你们。若有叫人忧愁的,他不但叫我忧愁,也是叫你们众人有几分忧愁,我说几分,恐怕说得太重。这样的人,受了众人的责罚,也就够了。倒不如赦免他,安慰他,免得他忧愁太过,甚至沉沦了。所以我劝你们,要向他显出坚定不移的爱心来。为此我先前也写信给你们,要试验你们,看你们凡事顺从不顺从。你们赦免谁,我也赦免谁,我若有所赦免的,是在基督面前为你们赦免的。免得撒但趁着机会胜过我们。因我们并非不晓得他的诡计”(林后2:4-11)。如果我们不能接纳懊悔者势必使他绝望,甚至“破罐子破摔”,以至于沉沦。其次看接纳的目的——接纳懊悔者不是纵容,乃是宽容、鼓励。正是巴拿巴接纳了马可,给马可带来了服侍的机会,也就有了《马可福音》这卷经典之作。正是主耶稣接纳了彼得,给彼得带来了无尽的力量,也就有了《彼得书信》两卷宝贵作品。主耶稣曾对行淫时被捉拿的妇人说:“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约8:11)。还有看接纳的条件——在《路加福音》17章3-4节主耶稣说:“你们要谨慎。若是你的弟兄得罪你,就劝戒他。他若懊悔,就饶恕他。倘若他一天七次得罪你,又七次回转说,我懊悔了,你总要饶恕他”。这段经文让我们看到接纳的对象是真心懊悔者,而不是假悔改的人,还让我们看到接纳的次数是不住的,只要能真心懊悔,我们就要一直接纳到底。
如何正确对待犯罪的信徒是关乎个人和教会的大事,在处理时一定要谨慎,不要操之过急。要根据圣经教导去做,要顺服圣灵带领去做,要合乎圣徒体统去做,使神家得益处,使个人蒙恩惠。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