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蒙召作“基督的奴仆”(林前7:22)的弟兄姊妹,平安。
保罗说,传福音,就是“传耶稣基督为主”(林后4:5)。最近,唐崇荣牧师在华盛顿地区的布道会上说,侍奉主,不敢喊累,不敢怕苦。不然就是“打工”,而不是“侍奉”。我读到这句话,又战兢,又温暖,就默想“主”的涵义。因为只有不断认识我服侍的那一位是谁,才能不断认识我是谁;不断认识“主”的涵义,才能不断认识“侍奉”的真义。
新约原文中,被译为“主”的词,是κύριος,是指一个握有最高权力、即拥有对他者的所有权的主人。换言之,就是一个能够向你发出无可质疑之命令的人。这个词在新约中指向耶稣基督,出现了651次。另有一个不常见的,δεσπότης,是指一位对其子民拥有绝对权柄的统治者,即一个能够对你作出无可质疑的生杀予夺之决定的人。这个词在新约中译为“主”或“主宰”,共有6次。
在很大程度上,当说自己信“主”,或奉耶稣基督为“主”时,我们难以对“主”这个词感同身受。因为这是奴隶制度下的用词。在现代社会,当奴隶制和极权制被废除之后,最近似于这一对某人拥有绝对的管辖和命令权柄的关系,大概就是军队的统帅在战场上与士兵的关系了。
但是,1945的纽伦堡审判之后,国际法上确定了一个人权标准,即每个士兵对来自上级的反人类的军事命令都有拒绝的责任。否则,任何下级军人都不能以“服从命令”为理由,而逃避法庭对他们的审判。
也就是说,在现代文化中,已经没有任何一种人与人的关系,可藉以表达“主”这个概念。
或许,这就是耶稣降生在奴隶社会,而不是降生在民主社会的原因。在奴隶社会,人占据了上帝的地位。而在民主社会,人干脆废除了这一地位。于是,在一个缺乏主人-奴隶的身份关系和生存经验的后现代,人人都是自己的主人,我们如何去传耶稣基督为“主”呢?
如《马太福音》6章24节,“一个人不能侍奉两个主”。如果“主”的涵义是类似于雇主的话,这与我们的生存经验可能是相反的。我们中间有很多人,都服务于两个甚至两个以上的雇主。带职服侍,打两份工,兼职,干私活,名片上有几个头衔,同时有几份契约关系,不是现代社会的常态吗?
另一个译本,还原了这句经文在奴隶制下的含义,“一个人不可能作两个主人的奴隶”。换言之,“不能”的意思,不是道德上的不允许,而是定义上的不可能。就像一台电脑,不可能同时有两个所有权;不可能既是你的电脑,又是我的电脑。
请容我这样说,传耶稣基督为“主”的意思,就是在我们的生命中恢复“奴隶制”。信主,就是从一个隐形的奴隶(你以为自己是自由的,你以为奴隶制早就被废除了,但其实你仍然是金钱、权势、情欲和死亡的奴隶),成为一个公开的奴隶(宣告耶稣基督是主,宣告自己是基督的奴仆,宣告自己是祂重价所赎买的)。
即《哥林多前书》7章22-23节所说的,“因为作奴仆蒙召于主的,就是主所释放的人;作自由之人蒙召的,就是基督的奴仆。你们是重价买来的。不要作人的奴仆”。
再让我引用C.S.路易斯的、一句颇为幽默的名言,来理解信“主”与奴隶制的关系:
我之所以反对奴隶制,不是因为我认为,我们中间没有一个人该作奴隶。而是因为我认为,我们中间没有一个人配作主人。
换言之,在人文主义者眼里,废奴的实质,是要废除“奴隶”,因为我们都是自己的主人。但在基督徒眼里,废奴的实质,是要废除“奴隶主”,因为罪人不能成为其他罪人的主人。
因此,新约称耶稣基督为一群新的奴隶的“主人”,而称信徒为一个新的主人的“奴隶”。几乎每封使徒书信的开头,作者都称自己为主的“奴仆”。然而,在改教运动之后,从《日内瓦圣经》到《英王钦定本圣经》,英语圣经的译者们都在16-17世纪的时代背景下,对主人-奴隶的关系表达,犹豫不决。于是,他们通常将“奴隶”或“奴仆”(δοῦλος),译为去掉奴隶制色彩的“仆人”,以避免令人想起“那个时代的某种极端、悲惨,被脚镣捆锁的囚徒的画面”。
两者的区别是什么呢,如一位神学家所说,“仆人是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而奴隶是属于他人的”。感恩的是,在中文和合本翻译时,中国还处于奴隶和专制时代的末期,所以多数时候,δοῦλος被译为“仆人”,但少数时候也被译为“奴仆”,部分保留了奴隶制用语的氛围。
对“主”和“奴”的不同认识,产生出两种基督徒,一种是“打工”的基督徒,一种是“卖命”的基督徒(《彼得后书》1章1节说,信徒有一位“买他们的主”)。也产生了两种侍奉,一种是雇工的侍奉,一种是舍命的侍奉;一种是喊累的侍奉,一种是喊主的侍奉。也产生了两种传福音,一种是传耶稣基督为“主”,信主,就是交出全部生命主权。信主,就是信靠耶稣基督的主权恩典。信主,就是成为爱的奴隶,成为恩典的奴仆。
换言之,福音就是邀请人成为爱的奴隶。基督徒,就是基督的奴仆(《罗马书》6章18节亦称“义的奴仆”)。这是“爱奴”和“恩仆”。
的确,我们是被捆锁的奴隶,但那捆锁我们的,我们称之为“慈绳爱索”。
的确,我们是被囚禁的奴仆,即路德称之为“我的良心惟独被神的话语所囚禁”。
但另一种传福音,则与人文主义一样,只传耶稣基督是朋友,而不同时是主宰。只传我们是神的儿女,而不同时是义的奴仆。只要求存在主义式的相信,而不要求对基督命令的降服。
当我们宣称,我们是改革宗教会时,并不意味着我们生命的降服和对主的尊崇,超过基督教会的其他肢体。但这宣称的确意味着,我们反对那些不传耶稣基督为“主”的福音,我们反对那种不要求顺服基督至尊之律法的信仰,我们甚至恨恶一切弱化、削减、混乱和藐视基督的拣选、买赎及一切主权之恩典的假道。
相反,我们作为一个共同体,在此宣信,只有真正认识到“主”是一个如此绝对和强烈的字眼,“主”是至高至尊、圣洁公义的主宰,并我们是“主”宝血所赎的奴仆;我们生命中的“废奴运动”才真正开始了。
只有当我们成为基督的奴隶时,我们才不可能是任何人的奴隶;只有当我们信靠耶稣基督为唯一的“主”时,我们才废除了世上一切的“奴隶主”;只有当我们成为爱的奴隶时,我们才不是恨的奴隶。
这也是我热爱传统圣诗的原因。曾经,当我唱“主啊,我对你的爱永不变”,我感动流泪,但我分不清我是被主感动,还是被自己感动。现在,当我唱“求主统治我们”(《三一来临》),我也感动流泪。我心里也平稳,知道这是奴仆的眼泪。
我知道,对任何一个正常人来说,“奴隶”这个字眼都意味着一种羞辱。但正如基督的宝血将“S字J”从羞辱和咒诅的象征,转为爱与恩典的记号。基督以“奴仆的形象”(腓2:7)来到世间,也使“奴隶”,转为比“王子”更尊贵的身份。
基督教不是山鸡变凤凰,也不是从奴隶到将军。S字J的奥秘,不是乞丐成为王子,而是王子成为乞丐。上帝啊,求基督的S字J赐我们崇高而庄严的信仰,求圣灵在我们的身体灵魂中恢复你的“奴隶制”,求天父使我们活在主人-奴仆的恩典里,以至于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也不能统治我们;全世界有产者联合起来,也不能引诱我们。
奉救主和生命的主耶稣基督的至圣之名。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