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在敬拜上帝过程中唱诗篇
作者:魏廉森牧师
译者:何文龙弟兄
校对:孙宏广牧师 肖媛姐妹
作者简介:
威廉森牧师(Rev.G.I Williamson),1925生于美国爱得荷洲,1949年毕业于卓克大学,1952年毕业于匹兹堡神学院,现为正统长老会牧师(OPC)半退休资深牧师,负责主编OPC的《神仆》期刊,曾牧会于北美旧联合长老会(OUPCNA),联合改革宗长老会(ARPC),北美改革宗长老会(RPCNA),新西兰改革宗教会(RCNZ);其编着有:《基督教要道初阶》、《基督教信仰告白精解》、《海德堡要理问答精解》、并编辑《西敏大要理问答》。
这本小册子的目的是提供证据支持以下主张,即:敬拜中应当使用受默示的诗篇,而不应当使用未受默示的人所创作的诗歌。非神圣崇拜的其他场合使用未受默示的诗歌不在本文讨论范围之内(这并非主张未受默示的人创作的诗歌没有价值或功效)。
事实上,我们相信未受默示的诗歌在有关世事上有适当的位置。但在这里我们考虑的是一项人类参与的特殊活动(没有比这个更崇高的了),即:敬拜神。
我们希望在开始时坦率地陈述这篇文章的目的不会使读者在审查之前忽视证据。
1.敬拜的限定性原则
何为敬拜神的正确方式?
这是一个古老的问题,(关于此问题)历史上有两个不同的答案。
(1)其中之一是罗马天主教的见解(希腊正教、路德宗教会和英国国教教会跟随此原则),即:只要圣经中没有直接声明禁止我们,我们在敬拜上帝时都可以做。
(2)另一个则是改革宗教会的立场,即:对上帝的正确敬拜是根据上帝的旨意。这意味着我们只能按着上帝在祂的话语中所吩咐、制定和限定的方式去敬拜祂。
两者的对比很鲜明:一方说“只要没有被禁止的就是允许的”;另一方则说“只要是没有被吩咐的就是禁止的”。不可否认,我们改革宗的信仰告白和要理问答所持守的乃是后者的立场,可见于以下的引文。
下面,让我们首先看看《比利时信条》的见证:
“我们相信圣经完全包含神的旨意……神所要求崇拜的完全形式都记载在圣经中……不可把人的风俗,或广大群众,或古迹,时间与人的继承,或教会所作的决议,或法规认为与神的真理有同等的价值,因为神的真理高于一切。”(第七条)
再者,在区分真假教会时,该信条说, “真教会凡事按照神纯洁的话语而行,而假教会却在基督的话语中删减,并认为这是正确的“(第二十九条)
另一条又写到,
“那些教会的治理……必须特别注意他们自己,不要离开我们唯一的主基督所设立的那些事情。因此,我们反对一切人为的发明,以及人所引进教会崇拜神的一切规条,藉以捆绑人的良心。”
同样地,《威斯敏斯特信条》也正是如此,
“敬拜真神的唯一蒙悦纳的方法乃是由祂自己设立的,并限于祂自己所启示的旨意,因此我们不可按照人的想象和设计,或跟从撒旦的建议,使用任何有形的代表物,或圣经未曾吩咐的其他任何方法,去敬拜祂。”(第二十一章,1b)
我们又读到“唯有神是良心的主宰,并使良心在信仰或崇拜上,不受那些违背圣经或在圣经之外的属人的各种教训与命令的束缚。”(第二十章,2)
改革宗和长老会的要理问答教导同样的原则。
《海德堡要理问答》写到,“就是我们绝对不可为神造任何像,也不可用圣经中所命令以外的方式敬拜祂。” (96问)
《威斯敏斯特要理问答(大小要理问答)》也是如此教导。
“在第二条诫命中,禁止的罪行有:以任何方式发明,求问,命令,使用,认可非上帝所指定的任何宗教崇拜。以古风,习俗,敬虔,好意或其他理由为借口对神的律法或加或减,或自己杜撰,或自己发起,或因传统受自他人,设计各种迷信,败坏对上帝的崇拜。”(大要理问答109问)
第二条诫命禁止人用任何形象,或圣经中所未指定的其他任何方式敬拜神。(小要理问答51问)
乌尔西努,也就是《海德堡要理问答》的两位作者之一,曾给我们关于问答中第96问的实意的一个清楚指示:
那些在神所当受的敬拜方式以外敬拜神,是在想象另外一个神,一个与真神不同的神。他们这样不是在敬拜神,而是在敬拜自己头脑所虚构的东西,他们说服自己深受这种方式所影响。不过“去想象一个上帝规定以外的方式去敬拜神,就是在想象上帝有(关于敬拜)的另一个旨意。”
另一方面,当我们单单按着神所吩咐的去做的时候,
乌而西努说:“顺服这些吩咐就是被呼召去敬拜神,因为它们不是人的吩咐,乃是神的法则。”
正如伟大改教家约翰·加尔文所说,“那些以新创的方式拜上帝的人,其实是崇拜自己幻想的产物,因为他们若不先以虚构一位合乎他们自己虚伪愚笨之观念的神,就绝不敢玩忽上帝。”(基督教要义,卷一,第四章)
有时,这种观点被认为是一种“极端”立场。有人认为我们的改教先辈持守这种立场是对罗马天主教的错误的过度反应。我们要注意的是,我们的改教先辈们在采取这一立场时,并不是对罗马的错误作出过度的反应,而是只对圣经的清晰教导所采取的适当行动。
让圣经为自己发声——
在申命记12:32节,我们读到:
“凡我所吩咐的,你们都要谨守遵行,不可加添,也不可删减。”
圣经的历史证实了这样一个事实:关乎上帝的—这是所有真敬拜的限定性原则。当该隐献给上帝的不是“羊群中头生的和羊的脂油”,上帝不悦纳。“只是看不重该隐和他的供物。”(创4:5)该隐决定按照自己的旨意去敬拜上帝,而非上帝的旨意。但是上帝不会以他命令之外的方式受人敬拜。
再看利未记10:1-2,我们读到:“亚伦的儿子拿答,亚比户,各拿自己的香炉,盛上火,加上香,在耶和华面前献上凡火,是耶和华没有吩咐他们的,就有火从耶和华面前出来,把他们烧灭,他们就死在耶和华面前。” “是耶和华没有吩咐他们的”意思是上帝没有吩咐他们做他们做的事。
他们应当按着神的吩咐去敬拜祂,而不是他们自己意愿。根据这一法则,上帝拒绝了他们的敬拜。
当上帝谴责犯错的以色列败坏的崇拜时,祂问(通过先知以赛亚)“你们来朝见我,谁向你们讨这些,使你们践踏我的院宇呢?”(赛1:12)他们敬拜是按照他们喜悦的,而非上帝的要求。上帝怎么可能悦纳这所献上的敬拜呢?
“他们却不听从,不侧耳而听,竟随从自己的计谋和顽梗的恶心,向后不向前。”(耶利米书7:24)因此上帝宣告(藉着耶利米)“这恶民不肯听我的话,按自己顽梗的心而行,随从别神,侍奉敬拜,他们也必像这腰带变为无用。”(耶利米书13:10)再者,这种强烈谴责的原因是他们献上的敬拜“不是我所吩咐的,不是我所提说的”也“不是我心所起的意。” (耶利米书19:5)
以色列背离真实敬拜可以总结为——“这不是我所吩咐他们的”。
因为他们不满足神所吩咐的,单单满足神所未曾吩咐的,所以他们受到谴责。人们有时会说新约教会不受这一严格原则的约束。人们承认上帝以前要求他的教会严格按照他所吩咐的来敬拜他。但是对于现在,他们会说情况已经不一样了。有人说,上帝不像以前那么严格了。简单看看新约圣经的教导就可以看出这是一个非常错误的观点。
耶稣说,“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我就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马太福音28:19-20)这不是庄严的要求吗?教会要教导耶稣基督所吩咐的一切事,同时又当慎重禁止教导祂所没有吩咐的事。若我们敬拜神,就遵守耶稣基督所吩咐的一切事,难道我们不应当谨慎地避开他所没有吩咐的一切事吗?
耶稣说法利赛人敬拜神是“枉然”。(马可福音7:7)为何上帝拒绝他们的敬拜?因为“离弃神的诫命”。他们情愿“据守人的遗传”。(马可福音7:7-8)他们敬拜神是枉然因为他们敬拜神是按着他们自己的心意,而非上帝的要求。
使徒保罗以同样的方式警告歌罗西的圣徒:
“不可让人因着故意谦虚和敬拜天使,就夺取你们的奖赏……”(歌罗西书2:18)使徒保罗这里说“故意……敬拜”(注:英文是“自愿”)就是指自愿献上的敬拜(即,因为人按着自己的意愿献上敬拜)而不是神所吩咐的。(歌罗西书2:22-23)这些事“确实展示了意愿敬拜的智慧和谦卑”,他说,但是“它们毫无价值。”意愿敬拜是出于人的意愿而献上的敬拜,而不是因为神的吩咐。但就神而言,当人们敬拜按照自己的意愿时,他们并不是在敬拜神,而是敬拜他们自己的意愿。
当耶稣对井旁的妇人说话的时候,以现代的标准,祂是粗鲁无礼的,“你们所拜的,你们不知道;我们所拜的,我们知道,因为救恩是从犹太人出来的。”(约翰福音4:22)
但是耶稣不过是说出真理而已。“因为神是个灵,”祂说,“所以拜祂的必须用心灵和诚实拜祂”。(注:英文是“灵”和真理)(约翰福音4:24)
只要撒玛利亚人按照他们自己的意愿敬拜神,真正的敬拜对他们来说是不可能的。他们若不按照神的吩咐去敬拜,神是不悦纳他们的敬拜的。“因为父要这样的人拜祂,”耶稣说。(约翰福音4:23) “真正拜父的,要用心灵和诚实拜祂”。
但是当人们坚持按照他们自己的意愿去敬拜神,而非按照神的旨意去敬拜祂的时候,他们就不是“真正拜父的”。
使徒保罗在罗马书1:21-25节谴责人发明的各种错误的敬拜。他也揭示了这类错误敬拜的根源。他说,“他们的思念变为虚妄”(注释:英文是他们在他们的想象中变得虚妄)。
他们发明了他们虚妄的想象中的“好方法”去敬拜。他们按照自己的意愿敬拜,而非上帝的吩咐。但是保罗说:当他们这样做的时候,他们其实是在“敬拜和侍奉受造之物而非造物主”,为这个缘故“他们是无可推诿”。他们是无可推诿的,因为没有任何借口可以脱离这个规则,即“除了上帝所吩咐的,我们决不能以任何其他方式敬拜上帝”。
旧约圣经以令人难忘的方式陈述了这个事实。
“你若为我筑一座石坛,不可用凿成的石头,因为你在上头一动家具,就把坛污秽了。”(出埃及记20:25)如果古以色列人认为他可以通过雕刻一个更美丽的祭坛来改善上帝所吩咐的敬拜,他就会知道,就上帝而言,即使在上帝所吩咐的以外用人手加上一个记号也是一种彻底的玷污。
当人们试图改进上帝所吩咐的敬拜方式时(即使是一点点),他们根本上是破坏了那敬拜,而非仅仅改进而已。当改教先驱们拒绝“以神在祂话语中所吩咐以外的任何方式敬拜祂”之时,他们仅仅是按照圣经清楚教导他们的去做。
正如那句名言所言,“上帝是最纯粹的灵和绝对的主宰,是唯一的崇拜对象。凡不以祂为源头的也不适合以祂作为归宿返归与祂。”自主的人类理性、意志、理智、情感和想象不能产生崇拜的行为或方法。上帝作为至高无上的律法赐予者,声称唯独自己有权指定崇拜条例。那么,怎么可以在敬拜中献上这位至高无上的主宰所规定当献上那以外的东西呢?
“神允许在敬拜中有祂所没有规定的是违背圣经的。”(OPC会议记录13,第106页)
出于对真正敬拜是神所吩咐的原则的适当考虑,改革宗和长老会的教会最初使用诗篇作为敬拜神的赞美诗歌。
“威斯敏斯特大会”宣告“唱诗篇”作为“在一般的敬拜过程中崇拜上帝的一部分”(《威斯敏斯特信条》21章第5节),大会并为这一目的而监督《诗篇集》(韵律版本)的预备过程。“多特大会”实际上也将“未受默示之人的创作”排除在神圣敬拜之外。
这不仅是改革宗和长老会教会原来的做法,罗宾森(George W. Robinson)博士说,“诗篇歌唱曾持续作为改革宗教会的一般性做法一直到十八世纪,那时圣诗才开始被引入,再经过一段时间之后,在大部分教会中取代《诗篇》。”(《敬拜中的诗篇》第511页)
问题是,改革宗和长老会教会的最初立场是正确的吗?还是今天的做法比过去更好,更合乎圣经?人们已经认识到,《威斯敏斯特信条》没有提供在敬拜上帝的时候使用除《诗篇》以外的任何歌曲。圣经是否要求我们在这一点上修改历史上的信条呢?
2 .神的命令
如果真敬拜需要是由上帝所吩咐的(正如我们的信条和要理问答所持守的),问题的关键在于新约圣经中有吩咐教会在敬拜中创作和使用除了受默示的《诗篇》以外所未受默示的诗歌吗吗?(易言之)新约圣经有提供给我们清楚和确定的证据证明上帝要求或吩咐创作或使用未受默示的诗歌,像祂确定提供我们证据证明要求我们使用受默示的《诗篇》一样吗?
我们只得说,上帝“确定提供给我们证据证明在神圣的敬拜中使用受默示的《诗篇》”,因为据我们所知,正统改革宗和长老会教会都不否认这一立场。甚至是在那些引进未受默示的圣诗的教会也承认这一要求。
例如,在基督徒改革宗教会中(CRC),当教会第一次引进许多未受默示的圣诗的时候,他们承认在这一宗派初期的77年间,他们在公共敬拜的实践中只唱《诗篇》。哪怕是在后来修改教会法规的69条允许引进未受默示的圣诗的时候,教会都仍然“要求在神圣敬拜中唱《诗篇》。”同样地,正统改革宗长老会(OPC)在采取委员会的建议使用未受默示的圣诗的时候,仍然承认“《诗篇》是神所默示,用于赞美这一目的”(OPC会议记录14,第58页)。因此,当雅各说“唱诗篇”(《雅各书》5:13)时,他是指圣经的《诗篇》,这是毫无争议的。雅各用“诗篇”来表示圣经本身所指的那个词,这很清楚。但是当我们涉及到文本中“颂词”与“灵歌”被提及(即《歌罗西书》3:I6和《以弗所书》5:19),困难就开始了。因为有人认为这段经文不仅要求在神圣敬拜中使用受默示的《诗篇》,也允许创作和使用未受默示的灵歌和颂词。
我们现在要注意这件事。
当使徒保罗去向外邦人传福音的时候,他没有找一条未准预备的道路。在上帝的眷顾下,到处都可以找到犹太会堂。
在会堂里,每到安息日,圣经都被宣读和讲解。保罗无论到哪里,他的习惯是先去寻找这些犹太教堂。“保罗照他素常的规矩进去,一连三个安息日,本着圣经与他们辩论。”(徒17:2;13:14等)保罗在这些会堂使用的旧约圣经的译本被称为“七十士译本”(简写是“LXX”)。这个希腊文译本已经流传了将近三百年(与英语世界中英王钦定本KJV圣经流传时间几乎一样长)。庇哩亚人就是使用这本希腊文圣经天天查考,要晓得保罗所传讲的道是与不是(徒17:11)。我们可以肯定,保罗的教导与旧约圣经是一致的。保罗的敌人控告他说他背离旧约圣经的教导,但是保罗说,“但有一件事,我向你承认,就是他们所称为异端的道,我正按着那道侍奉我祖宗的神,又信合乎律法的和先知书上一切所记载的。”(使徒行传24:14)。
然而这表明了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
正如华菲德博士(Dr. B. B. Warfield)所言,“新约的作者手上都有旧约圣经的七十士译本,他们的希腊语宗教
术语产生于此译本”(《基督的位格和工作》第443页)
保罗使用的词汇来自希腊文版本的圣经,这是他的听众所熟悉的。他使用的是熟悉的圣经语言,其意义是圣经所确定的。
因此,我们更精确的提问是:当使徒保罗在教导教会于敬拜中唱诗章,颂词和灵歌的时候,他的意思是什么?
这些词汇在圣经原文中是什么意思?
所涉经文如下:
“不要醉酒,酒能使人放荡,乃要被圣灵充满。当用诗章,颂词,灵歌彼此对说,口唱心和地赞美主。”(弗5:18-19)
“当用各样的智慧,把基督的道理丰丰富富地存在心里,用诗章,颂词,灵歌,彼此教导,互相劝诫,心被恩感,歌颂神。”(西3:16)
正确解释圣经词汇要求我们不是去寻找我们在今天的语境下使用这些词汇的意义,而是受圣灵默示的作者当时在使用这些词汇时的意义。很奇怪,在解释“诗章”一词时,以上原则被普遍遵守,但是在解释“颂词”和“灵歌”的时候,这一原则被普遍忽视。因为事实上,圣经中使用这三个词汇都是指旧约圣经的《诗篇》,而其区别则是:不同词汇指向的是不同类型的《诗篇》。对于《以弗所书》和《歌罗西书》来说,在很熟悉的旧约圣经希腊文译本中,整个“诗篇集”的标题就是“诗篇”。在《诗篇》这卷书的标题中,“诗章”出现67次,“颂词”出现6次,灵歌出现35次。更重要的是,有12个标题都使用“诗章”和“灵歌”,有2个都使用“诗章”和“颂词”。诗篇67篇被称为“诗章,颂词和灵歌”。在诗篇72篇的末尾我们读到“耶西的儿子大卫的祈祷(注:英文是“圣诗”)完毕”(诗篇72:20)。
换句话说,没有理由认为使徒在提到“诗章”时指的是《诗篇》,而提到“颂词”和“灵歌”不是指《诗篇》,原因很简单,这三个词都是诗篇这卷书的不同的圣经词汇。
我们习惯使用“颂词”和“灵歌”指非诗篇的人为创作的诗歌。但是保罗和以弗所或者歌罗西的基督徒们在使用它们所指的词汇时则与圣经使用它们时是一致的,即指旧约圣经《诗篇》这卷书中各类诗篇的标题。这对我们来说或许比较奇怪,甚至是不必要的,圣灵竟使用不同的标题来描述祂所默示的诗歌。但事实是祂确实这样做了。
正如圣灵表述祂的“诫命,律例,典章”(申命记30:16等),表述“异能,奇事,神迹”(使徒行传2:22)一般,所以祂也如此表述祂的“诗章,颂词,灵歌”。正如在圣经原文中,诫命,律例,典章都是指神圣的律法;异能,奇事,神迹都是指神超自然的作为;因此诗章,颂词,灵歌在圣经原文中都是指受默示的诗篇。
新约有证据支持这一结论。
在最后的晚餐那一夜,耶稣和祂的门徒唱了一首“圣诗”。(注:英文是用“圣诗”和合本是用“诗”)(太26:30)圣经注释者承认这是“颂赞诗的第二部分”(115-118),这首诗歌常常在逾越节被颂唱(新圣经注释,第835页)。
马太称这首“诗篇”为“圣诗”,因为《诗篇》在圣经的词汇中就是圣诗。同样,《希伯来书》2:12节引用的旧约经文,其中的希腊文语“圣诗”引用自《诗篇》22:22。这里引用旧约圣经的《诗篇》,“圣诗”一词被用来指《诗篇》的歌唱,因为旧约圣经对两者是未做区分的。但是若圣经本身说《诗篇》就是圣诗,圣诗就是《诗篇》,那么为什么我们要区分二者呢?
如果我们承认使徒使用的圣经语言表达的是圣经中的意义,我们就没有理由认为他在这两段经文中说的是未受默示的圣诗和未受默示的《诗篇》,因为圣诗在圣经中就是指受默示的《诗篇》。
然而我们也要考虑这些词出现的上下文。
(1)我们被吩咐要“被圣灵充满”,或“当用各样的智慧,把基督的道理丰丰富富地存在心里”。一句话显然能解释另外一句。被圣灵充满要求将基督的道理(注:英文是基督的话)存在心里。一个人不可能(平平常常)被圣灵充满,除非他被基督的道理(注:基督的话)充满,反之亦然。如果充满我们的话不是圣灵的话,那这怎么可能成为我们被圣灵充满的方式呢?圣灵怎么用除祂自己以外的话充满我们呢?
(2)请注意,我们被吩咐必须被圣灵和基督的话所充满。
我们是通过彼此对说,或“彼此教导”或“相互劝诫”被充满。我们注意到这与个人自我表达非常不同。当我们创作作品的时候,我们是表达我们自己的情感和信念。但是这里告诉我们要通过对我们自己说基督的话彼此教导和相互劝诫。自我教导与自我表现截然不同。自我表达与被教导和被劝诫是完全不一样的。
(3)最后,我们是被“诗章,颂词,灵歌”所充满。
我们用“诗章,颂词和灵歌”彼此教导和相互劝诫,目的是为了被基督的灵和话充满。毫无疑问,这些诗歌必须是《诗篇》和圣经的歌曲,因为只有这些才适合被称作属灵的,基督所默示的话语。只有受默示的话语适合作为在神的教会彼此教导和相互劝诫。接受未受默示的话语的教导和劝诫是错误的。
“顺从神,不顺从人是应当的。”(使徒行传5:29)
有时候我们唱诗不是为了彼此教导和相互劝诫,而是在回应神的话表达自己的感情。但是上帝并没有吩咐我们回应祂的话去表达自己的感情,而是吩咐我们透过祂的话彼此教导和相互劝诫。因此经文的上下文以及特定的词汇本身(即诗章,颂词和灵歌)得出的结论就是只有受默示的圣经《诗篇》才有资格和有权利用于神圣敬拜中赞美上帝的颂唱。不要以为我们有夸大的情况。即使那些提倡在敬拜中使用未受默示的诗歌的人也承认我们的基本立论。例如,正统长老会教会(OPC)甚至已经决定使用未受默示的圣诗,但承认圣经中的“诗章”、“颂词”和“灵歌”是同义词这一事实。
“这些词汇指的《诗篇》是可能的,因为它们被用在七十士译本中《诗篇》的标题里。”(OPC会议记录1947,第54页)。还有,在“圣经语言中,‘诗篇’一词与‘圣诗’一词用法上是同义词”。换句话说,即使是这些提倡使用未受默示的诗歌的人也完全不能证明上帝在祂的话语中有这样的吩咐。它们不能证明《歌罗西书》3:16节和《以弗所书》5:19节所说的不是圣灵所默示的并非包含在《诗篇》这卷书里的“诗章,颂词和灵歌”。
然而,即使我们对《诗篇》中这些标题的解释是粗心的,结论还是一样的。即使我们武断地说“诗章”指的《诗篇》,但是其他两个词是指其他诗歌,我们依然被吩咐只使用圣经中受默示的诗歌。使徒很谨慎地说我们只唱“属灵的歌”。毫无疑问,“属灵的”在这里的意思是“受默示的”。
正如普林斯顿的华菲德博士所言(《长老会评论》,1880年7月):“新约圣经中‘属灵的’一词出现25次”,没有一次是降低到指“人的灵”;24次是派生自“灵” (pneuma)这个词,即圣灵。在这个属圣灵的,或由圣灵决定的意义上,新约圣经的用法是始终如一的。每个情况下的适当的翻译则是“圣灵赐予的”、“圣灵引导的”或“圣灵决定的”。
毫无疑问,这个词(属灵的)概括了所有这三个词对《诗篇》的三种称呼,即:诗章,颂词和灵歌。然而即使我们忽视这一点,我们仍然必须认识到在基督徒的敬拜中所颂唱的诗歌唯独是神圣默示的诗歌。若诗章是受默示的(此观点所认同的),灵歌也必须是受默示的(这符合条件要求),那么有必要认定颂词也是默示的。如果使徒区分了受默示的诗章与未受默示的颂词和灵歌的话,或许容易理解。但是我们若认为保罗坚持诗章和颂词是受默示的,而颂词不是受默示的,这是很荒唐的。
我们可以设想在《诗篇》和其他作品之间有一种区别,那就是受默示与不受默示的区别。但我们不能设想一个存偏见的原则,既:诗章和灵歌需要受默示,而颂词则不需要受默示。对于当时的保罗和歌罗西、以弗所教会的基督徒而言,“颂词”一词必须与诗章和受默示的灵歌有同一性质的意义,它们该被归为一类。
“颂词”一词必须像“诗章”一词一样,不能被认为没有资质归为与受默示的作品为同一类,如同其他诗歌一样。
让我们概括下这些经文中确定的教导:
(1)我们被吩咐用基督的灵和祂的话充满自己。
(2)我们是通过在诗歌中彼此教导和相互劝诫产生这一效果。
(3)彼此教导和相互劝诫的法则是唱《诗篇》,因为它包含了受默示的诗章,颂词和灵歌。
或者我们可以从消极方面这样表述:
(1)我们没有被吩咐去创作自己的诗歌,也没有被吩咐用人的话或人的灵充满自己。
(2)我们没有被吩咐表达我们自己的思想或感情,或通过源自其他途径的思想或感受去彼此教导或相互劝诫。
(3)我们没有被吩咐去接受除了圣灵所赐予的受默示的诗章,颂词和灵歌,即被称为诗篇的这卷书以外的任何诗歌作为彼此教导和相互劝诫的工具。
3.历史的见证
圣经是我们信仰和实践唯一无谬的准则。
正如《威斯敏斯特信条》写到:“上帝全备的旨意,也就是关于祂自己的荣耀,人的得救,信仰和生活所必须的一切事,或已明确记载于圣经之中,或可用合理与必要的推论,由圣经演绎而得;不论是所谓的圣灵的新启示,还是人的遗传,都不得于任何时候加入圣经。”
真教会中的一项教义或实践不是发展自古代历史和传统的见证,而是唯独由圣经决定。然而,历史的见证并非毫无价值。这在早期教会历史上尤其如此。事实上历史见证确定的立场是上帝只吩咐在神圣的敬拜中唱《诗篇》。证据如下:
(1)首先,值得注意的事实是,除了圣经中的诗章,颂词和灵歌,在教会历史的使徒时代和后使徒时代,没有其他诗歌被保存下来。也没有任何证明表明那个时候使用此类诗歌。正如沙夫教授所言“在那个受迫害的时期(即前3个世纪),我们没有保留任何宗教诗歌,除了亚历山大的克雷芒的诗歌,然而他的诗歌不能被称为圣诗,并很可能绝不是用于公共敬拜。”(《敬拜中的诗篇》第111页)
近来,K. S.拉图雷特教授承认“从非常早期,或许是从一开始,基督徒从犹太教的圣经中,即基督徒的旧约圣经,引进了《诗篇》敬拜”。因为早期基督徒主要是说希腊语的,这些《诗篇》都是希腊文的译本(《基督教历史》第206页)。
“直到将近第四世纪末,只有旧约的《诗篇》和新约的诗歌或雅歌被颂唱;其他的圣诗用于个人,家庭或私下场合使用”(Ibid,第207页)。若保罗吩咐或授权使用未受默示的颂词或灵歌,那么古代教会没有使用这些未受默示的诗歌就当然就显得很奇怪了。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教会确实在起初四个世纪在唱《诗篇》的同时,唱一些新约圣经的经文,然而它没有擅自使用圣经以外的任何材料。
如果使徒只吩咐使用受默示的诗歌敬拜神,这正是我们所期待的。教会很快就不再按上帝所吩咐的去行,而是转向行讨人喜悦的事了。
(2)第二个值得注意的事实是,当未受默示的诗歌第一次崭露头角的时候,它不是出现在正统教会,而是一些异端组织中。古代最大的异端分子阿里乌斯说:“让我们创作人的诗歌,我不在乎谁制定法则。”阿里乌斯通过写诗歌传播祂邪恶的教义,这吸引了他那个时代的人。这似乎是异端运动的标准做法。
奥古斯丁在公元430年做见证说:
“我们在教会中严肃地唱着神圣诗歌的时候,多纳徒派教徒侮辱我们,他们通过唱人创作的诗歌激动大家陶醉在他们的思想中。”
如果教会从一开始就从使徒得到授权创作和使用未受默示的诗歌,那么我们也期待这样做。但是事实并如此。反而,未受默示的诗歌是首次出现在那些信仰偏离的群体中。坚守信仰的教会,也坚定不移地唱着圣经的《诗篇》。当然,我们不相信这是偶然的。
(3)第三,事实上,甚至当未受默示的人所创作的诗歌最终开始被正统教会基督徒们所接受的时候,依然有人强烈和持续地反对将它们引进神圣的敬拜中。
“老底嘉大会”(公元343年)曾禁止在教会唱未受默示的诗歌,同时也禁止宣读圣经正典以外的书卷(正典59)后来的“迦克墩会议”(公元451年)再次确定反对引进未受默示的圣诗这一立场。如果使徒已经从一开始就鼓励创作和使用人所创作的圣诗,那么就很难解释为何早期的教会大会反对这种新兴和危险的发明。但是如果使徒已经授权并吩咐只能唱受默示的《诗篇》,那么这件事就没什么令人疑惑的了。总而言之:
(i)没有任何证明表明在使徒和后使徒的教会的敬拜中使用未受默示的诗章,颂词和灵歌。即使是不同意唱《诗篇》的历史学家也承认这一点是事实。
(ii)他们也承认是异端分子首先引进未受默示的圣诗,目的是使神的百姓误入歧途(由于他们的创作的诗歌很受欢迎,所以他们常常很成功)。
(iii)尽管逐渐衰弱,正统教会中依然有人持续反对在神圣的敬拜中引进未受默示的诗章,颂词和灵歌。
我们现在要问:除非使徒时期的教会从一开始就在敬拜中只用《诗篇》,我们怎能解释这些事实?为什么使徒时期的教会没有创作任何未受默示的圣诗保存下来给我们(实际上,为什么他们不创作受默示的诗歌,如果旧约圣经的《诗篇》还不够的话?)?为什么异端分子带领创作和使用未受默示的诗歌?为什么教会如此长久拒绝效法异端的试探而去创作自己的未受默示的诗歌?究竟为什么?除了“从一开始就这样,否则也不会这样吧”?
一个合理的解释是:保罗已经吩咐唯独使用受默示的诗章,颂词和灵歌颂唱,上帝长期以来赐给祂的教会有力量抵挡“以在祂话语吩咐以外的任何其他方式”敬拜祂的试探。
4.反对诗篇
文本证据从未证实可以使用未受默示的诗歌,这很重要。
还没有人发现任何一个圣经的经文是支持上帝吩咐祂的教会在敬拜中去唱圣经的《诗篇》以外的诗歌。这并不是因为人没有用心去研究!几年前,正统长老会的委员会做了一个这样的研究。
委员会中大多数赞成在敬拜中使用未受默示的诗歌。
然而,经过一番对圣经彻底研究,这需要几年才能完成,这样的证据是找不到的。
委员会的主席承认“在圣经中不可能找到证据证明未受默示的诗歌是被授权的”。他甚至说“要求得这样的证明一个人才可以凭良心唱未受默示的诗歌是在要求所不可能的”(《长老会卫报》,卷17,73页),这是一个沉重的自我认知。但这只不过是事实所要求的。因为事实上,没有人可以找到一节经文要求在神圣的敬拜中使用未受默示的诗歌。请记得,我们不用“上帝话语吩咐以外的任何方式”去敬拜祂。
这就是为什么说在敬拜中支持唱圣诗实际上就是反对唱《诗篇》。这一重要事实经常被忽视。
当我们深入查考那些提倡在神圣敬拜中使用未受默示诗歌的论点的时候,我们会更清楚地意识到这一点。
(1)支持在神圣敬拜中使用未受默示诗歌的其中一个非常普遍的论点是“涉及到敬拜内容的时候,新约时代的我们比旧约时代的人有更大的自由度。”这样的说法听起来足够天真。但这样说对吗?难道在新约时代,不比旧约时代,神可以接受“在祂话语吩咐以外的其他方式”的崇拜?
信条确实说“但在新约之下,基督徒的自由更加扩大,他们从犹太人教会所服从的礼仪律的轭下得了自由,并且能更加坦然无惧地进到施恩宝座前,与上帝自由之灵有交通,这交通比在律法之下的信徒通常所享有的更丰盛”(《威斯敏斯特信条》20章1b)
但是这种扩大的自由不是新约的信徒可以按照他们自己喜悦的方式去敬拜上帝。然而,这种论点的真正意图乃是——教会现在可以自行决定在敬拜中唱什么歌!说起来似乎很奇怪,这其实远非自由,而是真正的暴政。且是最恶劣的暴政。真正的自由,正如信条所说的那般:是承认“唯独上帝是良心的主宰”祂使良心“在信仰或崇拜上,不受那些违背圣经或在圣经之外的属人的各种教训与命令的束缚。”(威斯敏斯特信条20章2节)
谁来决定在教会中可以颂唱未受默示的圣诗?那就是——人决定的:通常是一小撮委员会的人,代表一个大会或总会。
当这些人在大会或总会中做出选择,他们就将这一选择强加在教会身上。教会会员在涉及到敬拜中应当颂唱什么样的诗歌时就顺服纯粹来自人的决定。即便如此,也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一个大会中将未受默示的诗歌强加于上帝百姓,对于另一个大会确是不可接受的。改革宗教会的诗歌本各有不同。此时此地赞同的决议在彼时彼地会遭受拒绝甚至谴责。诗歌本内容的千变万化清楚证明大会经常犯错误!所有这些都应该是“上帝赐予的自由!”。好像上帝给予祂的教会自由,以“试错法”的方式从一本诗歌本到另一本诗歌本。这不是自由,这是暴政。教会只有按照神的吩咐去做才有自由。当教会将神没有吩咐的,而仅仅是人的决定强加于人身上的时候,这是暴政罪。
让我们举例说明:当教会只唱神所吩咐的圣经中的诗章,颂词和灵歌的时候,没有一个教会成员可以说他的良心遭受到冒犯。但是当会众被要求唱未受默示的诗歌,而一小部分反对的时候,这时候就是良心就遭受冒犯了。任何人不得被引导以违背他良心的方式敬拜神,除非可以证明这是上帝的吩咐。当上帝吩咐良心做什么的时候,我们有自由。当人强加神所未吩咐的,我们就遭受暴政。
(2)另外一个论点支持在敬拜中唱未受默示的诗歌 ,被称为“类比祷告论”。这个论点也当被否认。
这一论点没有提供证据证明上帝有吩咐唱未受默示的诗歌,而只是试图证明上帝没有命令我们如何祈祷。
简单地说,这一论点认为:因为上帝没有命令我们用圣经的祈祷作为祷告,我们也不应该觉得用圣经的诗歌作为我们颂唱的诗歌。这一论点从外表来看,似乎有些分量,但却没有实质。因为事实上,不是“上帝没有吩咐”我们如何祷告,而是“上帝吩咐我们在圣灵的直接帮助下祷告”。
上帝没有吩咐我们祷告的特定方式,所以我们也不需要特定的方式颂唱,这是不正确的。因为上帝吩咐我们以特定的方式祷告。
“况且,我们的软弱有圣灵帮助,我们本不晓得当怎样祷告,只是圣灵亲自用说不出的叹息替我们祷告。监察人心的,晓得圣灵的意思,因为圣灵照着神的旨意替圣徒祈求。”(罗8:26-27)
上帝为我们提供了一本诗篇以便我们可以根据祂的旨意歌唱。上帝为我们提供了具体的应许,就是圣灵的直接帮助,因为我们可以照着祂的旨意祷告。上帝为祷告的预备与为颂唱的预备不一样。但是祂预备的将会使两者都按照祂的旨意被成全。一个敬拜元素如同另一个,有多少律法就有多少自由。这两者,上帝都做了预备使我们都能够按照祂的旨意行,而不是我们的旨意行。所谓的“祷告类比论”是一个错误的原则,因为祷告和赞美歌唱其实不是类比物。
(a)在公共祷告中,一个人代表所有人祷告,不需要公祷书,因为神已经应许圣灵帮助我们按照上帝的旨意祷告。但是,在公共赞美中,所有人必须一起歌唱,一本受默示的赞美诗歌本被赐给我们好让我们一起根据神的旨意唱神的话。
(b)在祷告中,我们说出我们不同的需要。但是在赞美中,我们是在尊崇一位不变的上帝。每个祷告一定是不同的,但是适当的赞美诗歌一代又一代都是一样的。我们的需要在改变,但是被赞美的上帝不改变。
(c)如果祷告和赞美可以类比的话,那么认为只能使用圣经中的祷告就是合理的(因为神只吩咐颂唱圣经中的诗篇)。但是类比的论点是没有道理的。为了避免此类混淆,上帝在各项敬拜元素中清楚吩咐哪些是正确的。
各项敬拜元素应用的是同一原则:上帝没有吩咐的就是禁止的。
(3)第三个支持使用未受默诗歌的论点是“使用未受默示的圣诗与诗篇实际上没有分别”。这一论点也当被否认。
并不是说上帝没有吩咐我们唱《诗篇》。而且没有证据证明上帝吩咐我们唱未受默示的诗歌。
即使上帝已经吩咐唱受默示的诗歌,依然有人认为这实际上是没有受默示的诗歌。他们说《诗篇》译本实际上不是受默示的。当然,除了原文的希伯来文和希腊文圣经,没有任何文本是上帝默示的。
正如《威斯敏斯特信条》所言,“希伯来文(古时上帝选民的文字),和希腊文(新约时代各国最通用的文字),都是上帝直接默示的,并且其纯正因为上帝特别看顾和护理在历代得以保守,所以它们是真实可信的。因此,一切有关宗教的辩论,教会最终都当诉诸圣经”(威斯敏斯特信条第1章8a,b)
但是信条同时也说但因“这些原文并非上帝的众民所通晓,而它们都有权利拥有圣经,并从中得益,而且上帝也吩咐它们存敬畏的心去诵读查考,所以,圣经所到之处,都应译成当地民族的通俗语言,使上帝的圣言充充满满地寓于各地选民心中,他们就可以用上帝所悦纳的方式去敬拜祂。”(威斯敏斯特信条第一章8c)
换句话说,尽管唯独原文希伯来文和希腊文圣经才是受默示的和无缪的,然而因为上帝吩咐各地的人阅读圣经并遵行上面的话语,所以有翻译圣经的必要。
与希伯来文和希腊文圣经相比,其他译本圣经即不是直接由上帝所默示,也不是绝对没有错谬(尽管这是真的)。非绝对无缪的译本是绝对必须的,因为陈明在希伯来文和希腊文圣经中命令是绝对无缪的。然而,有人因此就认为既然没有哪个圣经译本是完美的,那么就不需要任何译本了。也有人认为既然没有圣经译本是完美的,那么圣经译本与人所创作的未受默示的作品是毫无分别的。但是这一论点是错误的。因为:上帝话语的译本是真正意义上神的话。这是被翻译的神的话。即使被翻译了,它也没有停止其作为神的话。这一说法同样适用于《诗篇》。
当《诗篇》从希伯来文被翻译成英文,它们没有停止作为上帝所默示的诗歌。它们没有变成人创作的未受默示的诗歌,仅仅是因为他们被翻译成英文版本。《诗篇》有忠实于原文的译本。
那些反对唱《诗篇》的认为,没有必须只唱上帝所吩咐的受默示的《诗篇》,因为没有任何译本的诗篇是完美的。这好像是在说我们不需要上帝的吩咐,因为没有一个人可以完美做到。这一论点是错误的。责任不是由能力决定的。
上帝吩咐我们要完全(马太福音5:48),我们却知道在今生不可能完全(约翰一书1:8,10)。但这并不能消除我们要完全的责任。实际上,真门徒的标记就是竭力成为完全,换句话说,竭力去遵行上帝所要求的。同理,上帝吩咐我们去唱受默示的诗歌,我们无法做到完美。但是我们没有理由不去尽力。
若有人认为我们需要更好的《诗篇》译本,我会赞成。但是若有人认为既然我们的《诗篇》译本不完美,因此我们就将使用未受默示的诗歌合理化,我不会赞成。 我们的《诗篇》译本远非完美。但是解决的方案不是疏忽上帝所吩咐的,也不是去做上帝根本就没有吩咐的,这是在自己取罪。而是再一次以更完美的方式去做上帝所吩咐的。
要记念那些只唱非完美译本《诗篇》中的诗章,颂词和灵歌的人,至少可以说他们在尽力去遵行神所吩咐的。
其他人我们只能说他们已经决定用更好的诗歌,以为比上帝所吩咐还要好的。
(4)第四个支持在神圣敬拜中唱未受默示诗歌的论点被称为“时代论点”。这一论点也当被否认。
这一论点坚持认为旧约《诗篇》不适合作为新约教会的敬拜。这种论点认为这些《诗篇》属于不完美时代,它们无法反应上帝全备的启示之光。这种论点认为新约圣经的启示提供了新的真理,应当在赞美中得以表达,所以新歌(即未受默示的诗歌)是必需的。但是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上帝吩咐我们创作和使用未受默示的诗歌。
这个论点只是试图谴责上帝吩咐我们唱受默示的《诗篇》。这一谴责的依据是:《诗篇》是在基督降世之前写的。这个论点包含了一个非常危险的假设——它假设旧约圣经次于新约圣经。它假定先前的是较低的,后来的是更高的。但是圣经没有教导此教义。圣经的教导确是整本圣经是一样崇高的。上帝的启示是渐进的,但是它的渐进是:从部分到完全,而非低级到高级。正如奥古斯丁所言,“新约隐藏在旧约,旧约彰显在新约。”现代主义观点认为新约的宗教是从一个更加原始旧约宗教演化而来,这是错误的。上帝一开始在《创世记》所启示的宗教与祂在《启示录》结束时所启示的宗教是一致的。此外,这错误的假设一部分是误认为旧约圣经主要是写给旧约时代的人。
这被彼得断然否认,他说到旧约的先知宣告说“就是考察在他们心里基督的灵,预先证明基督受苦难,后来得荣耀,是指着什么时候,并怎样的时候。他们得了启示,知道他们所传讲的一切事,不是为自己,乃是为你们。那靠着从天上差来的圣灵传福音给你们的人,现在将这些事报给你们,天使也愿意详细察看这些事。”(彼前1:11-12)
默示旧约圣经的圣灵就是基督的灵。而且祂做的见证,不是什么低级真理,而是基督的受苦和后来得荣耀。那些不赞成唱诗篇的坚持认为旧约圣经没有完全启示基督的受苦。但是彼得说他们正是为这特定的事做见证,他们写下这些书,不是为他们自己,也不是为生活在他们那个时代的人,乃是为我们。如果新约作者写了基督的受苦以及后来得荣耀,如果他们写这些特别是为我们,那么很明显我们不需要创作未受默示诗歌的作者来做这项工作。人们有时说,在《诗篇》颂唱中,一个人被剥夺了歌唱救主的特权。换言之,常常有人声称诗篇这卷书没有充分讲论基督。这是件令人吃惊的事。因为基督自己说《诗篇》写的是关于祂的(路加福音24:44)。祂临死遗言引自《诗篇》22篇。最后一次与祂的门徒团契是在最后的晚餐,唱的颂赞诗(诗篇115-118)。然后,祂通过祂仆人保罗的口吩咐教会继续唱《诗篇》。为什么?因为祂自己藉着圣灵乃是《诗篇》的作者。事实是在祂降世之前祂自己创作的每一首诗篇都比祂降世后仅仅由人来创作的圣诗更多地讲论到基督。
据说根据这一论点,在基督徒的经历中,有一种对新约启示的回应,这种回应所带来的思想和沉思无法充分在《诗篇》中得以表达。但是有趣的是那些被上帝大大使用的人,他们的见证恰恰相反。
亚他那修,第四世纪基督神性的捍卫者说:“我相信,一个人再也找不到比这些《诗篇》更荣耀的东西了,因为他们包含了人的整个人生、心灵的情感和灵魂的情感。为了赞美和荣耀神,他可以选择适合一个场合的一首《诗篇》,因此会发现这是为他写的。”
凯撒利亚的巴兹尔说:“诗篇是全部神性的概要,是灵魂的药店,是在所有场合下有益于每个人的良好教义的通用杂志。”
奥古斯丁问到:“有什么不能在诗篇里学到呢?”他称诗篇为“整本圣经的缩影”。
路德称诗篇为:“我的小圣经”
约翰·加尔文说:“如果没有好的理由,我不会把这本书叫作灵魂各部的解剖书,因为没有人经历的情感是无法反映在诗篇这片镜子里的。”
这些人都错了吗?《诗篇》里有缺少什么吗?
或许是我们里面缺少什么而非受默示的《诗篇》缺少什么使得我们更加喜欢人所创作的未受默示的诗歌?
(5)第五个论点支持唱未受默示的诗篇是“上帝如今默示人创作诗歌用于神圣的敬拜。”
这一论点又当被否认。
这一论点没有提供证据证明上帝已经吩咐我们唱未受默示的诗歌。
它只是宣称圣经的《诗篇》并不是圣灵所默示唯一诗歌。
我们经常在相同意义上说莎士比亚的作品是受“受默示的”(英文是inspired)。如果我们使用“受默示”去描述人类灵魂自然的诗意的飞翔,那么我们必须找到另一个词来描述圣灵的超自然工作,祂通过这种超自然工作使人可以写圣经。
“他们晓得义路,竟背弃了传给他们的圣命,倒不如不晓得为妙。”(彼得后书1:21)
大卫写诗篇受默示是一个神迹。与“神迹”这一词一样,圣经意义中“默示”意味着超自然的工作。
死人不再回从坟墓中复活(不会再复活直到末日),水也不会再变成酒,人也不会再水面上行走。这一层面的神迹终止了。默示也是一样,这是圣经意义上的神迹。上帝的启示现在已经完备了。上帝如今没有默示人去写无缪的话语。
上帝曾说祂的咒诅要临到那些试图这样做的人(启示录22:18)。但是若有任何人真的在原有圣经意义的层面上受默示,那么他就是在添加内容到圣经上。这正是受默示的使徒们实际上所做的。
我们可以肯定如果需要在已有的《诗篇》以外增加诗章,颂词或灵歌的话,上帝就应该已经默示祂的使徒去写它们,而且把它们放置在圣经里。
我们不能有比《威斯敏斯特信条》更好的话去陈述这件事了:
“上帝全备的旨意,也就是关于祂自己的荣耀,人的得救,信仰和生活所必需的一切事,或已明确记载于圣经之中,或可用合理与必要的推论,有圣经演绎而得;不论是所谓的圣灵的新启示,还是人的遗传,都不得于任何时候加入圣经。”
(6)第六个支持唱未受默示诗歌的论点是来自推论的论点。这种论点认为“有些东西在敬拜中是合理的,虽然没有圣经直接的证据,但是可以从圣经中合理推论得出。”这种论点也当被否认。
这实际上是在说:我们不能通过圣经无谬的陈述证明HT需要受洗,或女人可以领圣餐,因此我们不需要证明在神圣敬拜中可以唱未受默示的《诗篇》。按照这种说法,若在这一案例中此类敬拜无需证据是可以接受的话,那么也不该谴责在其他案例中类似的做法。但是事实是我们可以通过圣经清楚的见证证明HT是需要受洗的,女人是要领受主的圣餐的。证据依然是有说服力的,因为它来自旧约圣经。在《创世记》17:10,上帝吩咐HT受割礼。这个诫命从来没有被废除过。当保罗说我们是通过受洗受了割礼(西2:11),他仅仅是推广了旧约的条例。然而HT们没有必要接受新的诫命,因为神已经有了明确的诫命。因为扩展旧约这一律例是上帝的旨意(如将此圣礼应用到女人身上),主在吕底亚身上清楚的例子提供了必要的保证(使徒行传16:15) 。诫命已经存在,使徒没有给出新的诫命,因为不需要。当需要进一步的保证的时候,神给予与这一保证。给予这样的保证是因为我们不能在上帝的吩咐以外敬拜神。同理,没有必要去寻找一个新约的诫命以允许女人领主的圣餐。理由是旧约圣经已经说了“以色列会众都要守这礼”(出12:47)。使徒们没有提供一个诫命让女人有份于“我们逾越节的羔羊基督”,因为旧约已经包含了必要的保证。这一论点初看很吸引人,但是仔细考察一番实际上是在证明提倡这一论点的反面观点。
因为,认为有些事情不是在新约中命令,但是在神圣敬拜中是正确的,因为旧约中已经吩咐过了,这是一回事。
认为有些事情既没有旧约,也没有旧约的命令,却可以说在敬拜中是正确的,这是另外一回事。婴儿洗和允许女人领圣餐不能证明未受默示的诗歌可以不用授权就可以在神圣敬拜中被颂唱,反而,旧约圣经教导有清楚的保证说“圣约教导”是足够的不需要在新约重复。但这正是我们所没有的。旧新约都没有保证支持在敬拜中使用未受默示的圣诗。事实是有圣经保证支持婴儿洗和允许女人主的圣餐,但是若没有圣经清楚的保证,没有什么事是可以合理地放置在敬拜中。婴孩受洗和允许女人领圣餐唯独是因为这得到了上帝的授权。这一事实要求在神圣敬拜中只能颂唱诗篇,因为只有诗篇是上帝所吩咐要唱的诗歌。
(7)第七个支持在神圣敬拜中唱未受默示的诗篇的论点是,或许可以被称为“发展论”
这一论点说:“纵观救赎历史,会发现新处境,新发展和新启示带来了新材料用于敬拜,这是千真万确的。精制的会幕礼拜仪式包括着许多亚伯拉罕所不知道的事。所罗门圣殿更精致礼拜仪式包括着许多在会幕礼拜中找不到的东西。当然,新约教会的敬拜标志着比所罗门圣殿敬拜更进一步”。
但是有一点,是这类论点完全忽视的。它忽视了圣经的清晰教导,在敬拜的复杂性和形式的每一个“进步”中,每一个细节都是由神的命令来建立的。因此当会幕敬拜被建立的时候,上帝对摩西说,“你要谨慎作这些物件,都要照着在山上指示你的样式。”(出25:40) 。“制造帐幕和其中的一切器具,都要照我所指示你的样式。”(出埃及记25:9)。即使是神使用的人,在制作器具和装饰时,也受到圣灵的启示,以便他们能做这项工作(出28:3,31:6等)。没有什么是人自己设计的,唯独靠着圣灵(出35:30-35)。与一般观点相反,所罗门的圣殿也是这样的。
“大卫将殿的游廊,旁屋,府库,楼房,内殿和施恩所的样式,指示他儿子所罗门。又将被灵感动所得的样式,就是耶和华神殿的院子,周围的房屋,殿的府库和圣物府库的一切样式都指示他。……大卫说:‘这一切工作的样式都是耶和华用手划出来使我明白的。’”(代上28:11,12,19)。没有一件事实大卫发明的。绝对都是由圣灵向他显示出来。每一件新事物都是上帝的明示命令所引导的。同理,新约教会的敬拜也是由上帝吩咐的。正如保罗所说,“若有人以为自己是先知,或是属灵的,就该知道我所写给你们的是主的命令。”(林前14:37)。新约教会中,没有基督的吩咐,我们什么也不能做。
通过基督的道成肉身而来的新启示确实带来许多变化。根据神的命令,礼仪律被废除了(徒10:9-18)。真敬拜不再仅限定在耶路撒冷的圣殿了(约4:21)。割礼和逾越节的筵席转变为洗礼和主的晚餐。但是基督没有在任何地方提供新的受默示的诗歌,祂也没有给任何命令让人来创作和使用未受默示的诗歌用于敬拜。相反,祂通过使徒保罗吩咐我们使用已经赐给我们的诗章,颂词和灵歌。人们经常说在《启示录》中有提到新歌。那确实有!(启5:9,14:3)。但这是被期待的诗歌。当我们进天堂后,我们需要唱新歌。因为那时我们将有新的启示。但是我们不要忘了这些新歌不会是人所创作的未受默示的诗歌。它们是由圣灵所写的新歌。因为我们读到“除了从地上买来的那十四万四千人以外,没有人能学这歌。”(启14:3)。学习一首由主教导的新歌,与创作一首我们自己的新歌非常不同。当然我们应当渴望在哪一天学习这些新歌。但同时,我们应当满足于圣灵在地上已经为我们写的诗歌,让我们来学习。不管我们在天堂学到的那些新歌有什么奇妙之处,它们都不会比《诗篇》中诗歌更完美。正如诗人自己诚实地说:“耶和华啊,你的工作何其大,你的心思极其深”(诗92:5)、“你的言语在我上膛何等甘美,在我口中比蜜更甜!”、“你的言语一解开,就发出亮光,使愚人通达。”、“你话的总纲是真实,你一切公义的典章是永远长存。”(诗119:103,130,160)。
“少年人用什么洁净祂的行为呢?是要遵行你的话。我一心寻求了你,求你不要叫我偏离你的命令”(韵律诗篇119: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