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变卖你所有的,周济穷人,就必有财宝在天上。”(可十:21)
耶稣预备好了那少年官的心,使他至终能接受福音。祂向这罪人显示了天父无可比拟的良善。祂亦提醒了他律法是什么,并且对症下药地施用在这人的内心和生命上。现在罪人已经预备妥当,要知道到底他要做什么才可以承受永生:他必须悔改而相信。
藉着坚持要那富有少年去变卖所有的周济穷人,主便指出他心中那特别的罪——贪婪。但这并不是用来衡量那官贪心深度的一项专横的试验。这舍弃财富的要求是福音的一项基本要求。他必须向他的“财神”转背相向,才能获得天上的财宝。
这是悔改的精义。新约里悔改一词是“改变心意”的意思。要得救吗?贪婪人必须背弃那如火烧般,为财如命的心。除非他从根本改变了心意,不然的话,他对福音会失诸交臂。
保罗能够说:“我看万事如粪土,为要得着基督。”(腓三:8)归信之前视为宝贵的,使徒现今将之撇弃。他的心意经过了改变。这时,耶稣是要求那官调换他的优先次序,改革他的人生哲学,并且背弃他的心灵偶像。当他刚刚跑来见耶稣的时候,他还未能了解,福音对罪人的要求是什么。现在,他知道有一位圣洁的神,和被破坏了的律法。我们的主吩咐那少年人悔改。
“接受耶稣做你个人的救主”这句话虽然是我们耳熟能详的,但却并非出自圣经。它至今亦已变为空洞的口头禅。“个人的救主”对于基督徒可能是宝贵的词句,但用于指教罪人得永生,是完全不足够的,因为它全然忽略了福音的一项要素:悔改。虽然这不可缺的要素,正迅速地从福音道的讲坛退去;但在新约圣经里面却是随处可见的。
主耶稣开始向人传道的时候,祂所传的信息是:“日期满了,神的国近了,你们应当悔改,信福音。”(可一:15)当祂在井旁会晤那妇女时,祂的福音坚持要她转离她的淫乱。至于撒该,主使他转离盗取而实行慈惠。现在,对那官的要求是:“转离对财富的贪爱,悔改!”
众使徒也传同样的信息。他们与主耶稣最接近,而又最了解祂所说:“出去,传道叫人悔改。”(可六:12)的布道法。五旬节那天,彼得催促觉得扎心的人说:“你们各人要悔改,奉主耶稣的名受浸,叫你们的罪得赦。”(徒二:38)还有一次,当那生来是瘸腿的得医治之后,彼得所传的福音又是:“你们应当悔改归正,使你们的罪得以涂抹”(徒三:19)彼得显然是在顺服主的大使命。圣经里只有路加二十四章46-47节记载大使命的信息内容。其中耶稣坚持:“传悔改赦罪的道,从耶路撒冷起直到万邦”。保罗在亚略巴古面对知识分子的时候所传的是:“神吩咐各处的人都要悔改。”(徒十七:30)这并非使徒吹号角时的一个装饰音,而是主调,是他们教导罪人的主调。仅仅讲及“接受一位个人的救主”实际上删去了不可或缺的要点。
在以弗所,保罗挨家逐户地劝犹太人和外邦人要向神悔改,信靠耶稣。在亚基帕面前,保罗见证说他的使命是要叫外邦人“……的眼睛得开,从黑暗中归向光明,从撒但权下归向基督,使罪得赦”(徒二十六:18)对外邦人保罗传讲说:“应当向神悔改,行事与悔改的心相称。”(徒二十六:20)
不错,今天传道人告诉罪人要认罪并且求赦免,但却忘了叫他们悔改。结果,这个被误导的世代便以为可以一面继续其旧生活,而另一面只要口称耶稣为“个人的救主”便可获得免入地狱的保险。世界和天堂左右逢迎,这么化算的事有谁会推却呢!罪中之乐和永恒福乐兼收并蓄,实在是如意算盘!没有人告诉罪人要离罪得永生,使他们的心因此而与昔日那少年的官一样感到难过。然而,这正是兑现福音应许的应复条件。圣经总是把悔改与赦罪连在一起(参考徒三:19;路二十四:47;徒二十六:18。)须有悔改罪才得赦。
认罪是不够的,还要全心全意转离罪恶的人生,走上又新又活的路。无人可以同时服事主和玛门。(太六:24)神也不会拯救任何继续事奉玛门的人。一边承认说:“我爱财富有罪了。”同时又立心要追求令人回味不已的财富,这绝不是悔改。要得救恩吗?那富官非要既认罪又舍弃不可。“遮掩自己罪恶的必不亨通,承认离弃罪过的,必蒙怜恤。”(箴二十八:13)满怀忧伤的认罪是悔改的一部份,但不是全部。使人确实地转离罪恶的“心意上的改变”正是真实悔改的精义与要素。
其实,悔改之道现今不被传扬是一点也不足为怪的。人怎能转向一位他所不认识的神呢?因不知道神的律法而心眼瞎了的人,又怎会有转离罪恶之事呢?既不认为耶稣的信息的第一个部份是“不切合”的,当代传道人便须将对罪人的主要要求加以“大修。”
你可以轻易地叫罪人因为要灭亡而感到悲哀,因为要面对刑罚而难过。只要你能够使你的朋友们想到坟墓的彼方,你总可以叫他们戚戚于他们可能遭受之伤害。这时你对他们说,他们不完全的生活便是招致灾祸的根由,这样,你便可以使他们愿意接受耶稣为拯救者,救他们脱离最可怕的后果。
但是在这关头你不能够要求他们悔改。你的朋友会问:“你这是什么意思?”如果你要他们满有伤忧地认罪,那是简单不过的事。但是你不能够要求他们转离罪——因为他们不知罪——而转向一位他们所不认识的神。既然并未发觉破坏过什么具体的律法,或是有什么严重的罪恶习惯,他们是无从转离任何罪的。知道他们可能灭亡的时候,他们是会难过的,但他们没有因触犯了一位圣洁的神而感到痛楚。事实上,他们看罪是人无可奈何的失足而已。
传福音者必须使用道德律法来彰显那一位被触犯的神的荣耀。然后,罪人才会因自己的安全受威胁,更因为犯了背叛万王之王的罪而哭泣。“他们必仰望我,就是他们所扎的,必为我悲哀。”(亚十二:10)他们的心才会如一位诗人那样地叹息说:“谁是那祸首?是谁使你遭受这些?哦,那么,是我的背叛所招致。主啊,是我否认祢,是我钉死祢。”
圣洁的律法固然要攫出人生命中具体的罪,并且指出这些罪在灵里是深深植根于人的内心。只有这样,罪人才会晓得,如果他要得着拯救的话,他必须转离那几样罪。
不用怀疑,那官准会高兴地接受现代版的福音。只要不用悔改,他会很快乐地让耶稣帮助他上天堂。无疑地,他会承认他是亏缺了神的荣耀(虽然他所指的和保罗在罗马书三章10至18节的意思不同)当然他不介意接受没有任何附带条件的永生作为赠品。但是他不会抛掉手中污秽的横财而去接受神公义的儿子。成为障碍的是:“变卖你所有的周济穷人。”他不愿意做这个来获得永生。他愿意得到基督,他跑着来找祂,但是他就不愿意舍弃玛门。
今日的教会充满着自认为基督徒的人,但他们从来未曾听说耶稣要求所有寻求永生的人都要悔改。不须变卖一切,人们会争先的“接受耶稣作个人的救主。”传道人从来没有告诉他们说要积财于天是有条件的——那就是悔改。就因为这个缘故,当代福音工作的归信者在“决志”之后仍然和以前一般的世俗化。贪心的人仍然紧握着他们的财富与玩乐。财富与安逸仍旧是他们生活的显着标志。
为这现象而张惶失措,福音派人士便发明了所谓“属肉体的基督徒”(注一),说这些人是接受了永生的赏赐而没有转离罪恶。他们容许耶稣做他们的救主;但是却未曾把生命降服给耶稣。为了弥补出毛病的福音工作,教会采取了有毛病的“栽培”工作。这一措施维护了人们可疑的经历,称之为“归信”,另外又以“得胜生活”来吸引那些愿意再进一步的人。是的,那富有的少年官会乐于作过“祂属肉体的基督徒”。在地上服事魔鬼,但又获得永生的保证,真是得其所哉!不用说,在圣经里面找不到这种不悔改竟而得救的,令人恶心的怪物。属灵的“私生子”是不能进神国的,他们的信心必须像他们的母亲,但他们的悔改必须像他们的父亲。
基督往往用这样的话来使群众离祂而去:“你们无论什么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门徒。”(路十四:33)这里他不是指着丰盛的生命,亦非指着信心的伟人,祂要求人脱离一切归向祂,作为每一个人成为他门徒的条件。那少年官要转离地上的财富而转向属天的,不然他便是继续掌握地上的财富而灭亡。若不离开他的罪,他势必要与救主分离。我们无权把耶稣所定进天国的要求降低。
基督并没有发明另外的一套福音给二十世纪的人。叫人难过的是:福音派的传教士,教会和文字工作在不经意之中,已经废除了悔改的道理,并且代之以容易及可悲的忏悔。这基础性的,无可替代的福音基石被忽视了。如果“基督道理的开端”(来六:1)被扬弃,那么受影响的灵魂将有什么结局呢?怪不得福音工作没有功效。教会大有不安的理由,因为它传扬的并不是耶稣的福音!
保罗逐家逐户的去“证明当向神悔改,信靠我主耶稣基督”(徒二十:21)。当圣灵带着能力降临于教会的时候,他所传的中心信息就是这个。
(注一):保罗在哥林多前书第三章所用的一词是常被误解的。
他在三章一节中所描述的是基督里的婴孩,就某些行为而论,他们是属肉体的。他并非指着一般所谓的基督徒,没有向耶稣基督的法则及王权屈膝。若他们未曾降服接受基督为主,他们断然不会是婴孩。“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着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三: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