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林前10:23-33
刚 才我们所读的这段圣经,使徒保罗再次论述基督徒如何处理信仰与生活的关系,主要是当年哥林多教会弟兄姊妹所面对的是有关祭拜偶像的事。因为生活在哥林多的 人与祭拜偶像是无法分不开的,祭拜偶像已成为人们生活不能分割的一部分。哥林多教会是个刚建立的教会,弟兄姊妹多为初信者,面对原来的祭拜偶像的生活模 式,如今信主耶稣,当如何应对?
其 实,今天的基督徒生活在此世界中,也同样充满各种各样的压力和挑战。社会的价值观与我们基督徒的价值观有许多不能吻合的,我们当如何取舍?有些弟兄姊妹在 家庭里、在工作的环境中,也与哥林多教会当年的信徒一样,要面对吃祭拜偶像之物这一类的问题。因为在家庭里只有他(她)一个人信主,其他的家人都不信;在 公司、在单位也是如此,只有一个基督徒的情况下,我作为基督徒应该怎样为基督而活?说是容易,但真的要实行,还真不容易。在人群中,人们都那么做,我不跟 他们一样,被他们视为另类,被他们孤立是一回事,还有忍受他们那些风言风语,他们各种各样的冷嘲热讽。
有一弟兄信主耶稣已有几年的时间,但到如今还不敢向父母讲信耶稣的事情,不说跟他们传福音,就是每当讲到与信耶稣有关的事情,他们都是暴跳如雷,一下子血压升高。如此怎么向他们说呢?我说只能暗中为父母祷告,求上帝怜悯,求圣灵感动、光照他们,使他们早一天能醒悟。
使徒保罗对哥林多教会的弟兄姊妹强调说:“所以你们或吃或喝,无论作什么,都要为荣耀神而行。”(林前10:31)无论做什么,若不荣耀上帝,就不能做,这是每一个基督徒行事为人的最基本的原则。
很多基督徒每当要做一件事的时候,总是要问,此事我能做吗?使徒保罗为什么一再强调这问题,因为信仰与生活是你能分开的。每一位敬畏上帝的人,信仰必定是其生活的指引。正如诗篇所说的:“你的话是我脚前的灯,是我路上的光。” (诗119:105)反之,每一个基督徒的生活,要见证他的信仰。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要 “荣神益人”!
使徒保罗在23-24节:“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无论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处,乃要求别人的益处。”
首先是论到基督徒行事为人必须对人有益。不仅仅是考虑自己是否有益处,更要考虑与此有关系的人,他们是否有益处。但假如自己也有益,别人也有益,那就是可行了的吗?这对社会人士来说,已经足够了,其道德修养已算是很不错了;但对基督徒来说,那是还不够的。所以,在下面31节的经文,使徒保罗强调:“所以,你们或吃或喝,无论做什么,都要为荣耀神而行。”
慕 道友或初信者常常要问,信耶稣有什么要求,有什么避忌,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以为信耶稣与一些其他宗教一样,有许多清规戒律。当然,所有的宗教都有各自 的要求和规定,也就是宗教的“教义教规”。其实,不仅仅是宗教,就是社会的各行各业,公司、企业、单位,也都有相应的行规和相关的规章制度。当然,信主耶 稣同样会有相应的要求,不过,信靠耶稣基督的要求却没那么复杂,也不是很苛刻,乃是很宽舒,很温馨,很人性化。正如保罗多次强调:“凡事都可行”(林前6:12,10:23)
主耶稣将律法归纳为对常常神,对人的爱:“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人如己。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太20:37-40)保罗将律法(命令)总结为“爱”(提起1:5——保罗面对哥林多教会弟兄姊妹如何面对吃祭拜偶像的食物的问题上,同样是给予爱的原则。主耶稣先讲对上帝的爱,再讲对人的爱,而保罗是先讲人,对自己和他人都有益,再强调当荣耀上帝。
在 此,我们要正确理解保罗所说的“凡事都可行”。这不是说,基督徒想干什么就可干什么,那些违背伦理道德和犯罪的事情,有理性的人都不会做,更何况是基督 徒,就更不应该避免犯罪的事情。保罗说,凡事都可行,但并不是每一件事都有益处。也许事情本身对自己并没有什么,但对别人,对与事情有关系的人,他们的感 受、他们的需要又是什么?也许给别人带来的是伤害,那么,我们就不应该去做。而最重要的是,我们必须考虑,所做的事是否荣耀上帝,基督徒行事为人,即或对 人都有好处,却不能荣耀上帝,那也不可做。
弟兄姊妹在生活中常常问,我做此事是不是符合上帝的旨意?这件事情上帝的旨意是什么?特别是婚姻的大事,或者新一年要更换工作,拓展新的业务等。的确,圣经也提醒我们:“不要作糊涂人,要明白主的旨意如何。”(弗5:17)问题是我们如何明白上帝的旨意,并遵主而行?如何明白上帝的旨意?保罗是罗马书12章也强调:“不要效法这个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变化,叫你们察验何为神的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旨意。”当如何察验?过去听传道人的讲道,论及如何明白上帝的旨意,大概有如下的几个方面:
1、主上帝的指示
你要求主指示你。有一对老夫妻,准备购房,请传道人帮他们祷告,那传道人问他们,上帝有没有告诉你们购房?上帝对你们是怎么说的?我想,假如上帝有跟他们说了,有告诉他们当如何处理,那他们还需要前来请你这做传道人的为他们祷告吗?
寻求上帝在生活中的引导是对的,但如何寻求?有些弟兄姊妹求主在他耳边给他说话,有的求上帝在他心里给他一句话。虽然这是很直、很快捷的指引。特别是现代生活如此快节奏的情况下,我们总希望上帝能快捷满足我们的需求。
有 些弟兄姊妹就是如此的追求,当他以为是上帝启示他,是上帝告诉他的,或者是上帝给他的话语的时候,就按照所得到的去行。但是,我说,这是很冒险的处理方 式。为什么说,这是冒险的事情?因为上帝要启示给我们旨意,都启示在圣经了。假如还有新的启示,那就有新的圣经。另外,这是不是从上帝来的启示?是不是从 耶稣基督来的话语的感动?或是从魔鬼来的诱惑和试探?我分辨清楚了吗 “因为连撒但也装作光明的天使。”(林后11:14)当年魔鬼试探耶稣,给耶稣的建议,假如从人的角度看,那是很美的。耶稣禁食40昼夜,饿了。魔鬼对耶稣说:“你若是神的儿子,可以吩咐这些石头变成食物。”(太4:3) 虽然我们不知道魔鬼还有没有向耶稣作多一些的解释,我们分析事情的经过时,若从人的角度看,那是很美好的事。首先,耶稣是上帝的儿子,有能力,也有权柄这 么做,另外,如此做法,不仅仅于人无损,且对己有利,如此不需要去占用他人的资源,且能解决自己温饱的问题,更能见证耶稣的伟大,那超自然的能力,行神迹 奇事的能力。有那么多好处,何乐而不为呢?假如我是当年的耶稣,我得到这声音(话语),或者这感动,我必定视为是上帝的启示,因为有那么多的好处。但耶稣 知道,这是从魔鬼来的声音,不是从上帝来的。
2、心里有平安、喜乐
有些弟兄姊妹被教导,从上帝来的,是上帝的旨意的,就是你祷告之后,心里有平安,有喜乐,那就是上帝的旨意。如此的教导也不完全,还需要有一个条件,那就是“在基督里”的平安和喜乐。假如不是“在基督里”,那是不一定是上帝的旨意。
有 个年轻人,很恋慕一个人,盼望对方能成为他的婚姻对象。不晓得从人是否就是上帝为他配合的婚姻对象,因此为此祷告,若心里有平安,有喜乐,就说明此人乃是 上帝所预备的。其实,我们年长的都晓得,在恋爱中的年轻人,一般来说,每当想起对方,都是很开心的。所以,应该是在基督里的平安,是“要让基督所赐的平安 常常出现在你们身心上和你们的生活中。”(西3:15· 当代圣经译本)
再回到魔鬼试探主耶稣的事件,魔鬼将万国的荣华富贵都指给耶稣看,告诉耶稣:只要你俯伏拜我一下,这一切都是你的了!(太4:8-9) 面对万国的荣华富贵,而且得到的方法是如此简单,我要的当年的耶稣,我立刻行动,何必迟延!人们一辈子所追求的岂不就是这东西吗?而且不知道要付出了多少 的代价,也只能得到一点点,也绝对不可能得到“万国”。假如你我面对这情况,不开心吗?一定是万分开心的!但主耶稣却坚决抵挡,因为这不是从上帝来的,这 不是上帝的声音,乃是魔鬼的声音。
另 外,令人难受的,一定就不是上帝的旨意吗?这也不能一概而论。当年耶稣在客西马尼园祷告,面对S字J的痛苦,S字J本来就是痛苦的事,谁都不会要的。耶稣 要去背负S字J,他完全清楚这是上帝的旨意。但耶稣的心情如何?他对门徒说:“我心里甚是忧伤,几乎要死。你们在这里等候,和我一同儆醒。”(太26:38)这是上帝的旨意,但并没有让耶稣开心。
3、求个凭据
旧 约圣经记载以色列民的士师基甸,面对与敌人争战,是不是上帝的旨意,是不是上帝要他带领以色列民如此争战?他没把握,因此求上帝给他明确,他对神说,你若 果照着所说的话,借我手拯救以色列人,我就把一团羊毛放在禾场上,若单是羊毛上有露水,别的地方都是干的,我就知道你必照着所说的话,借我手拯救以色列 人。次日早晨基甸起来,见果然是这样。将羊毛挤一挤,从羊毛中拧出满盆的露水来。基甸又对神说,求你不要向我发怒,我再说这一次,让我将羊毛再试一次。但 愿羊毛是干的,别的地方都有露水。(士6:36-40)
这是旧约圣经记载为寻求明白上帝旨意的求凭据的方法。因此有弟兄姊妹被教导,你要明白上帝的旨意,你向上帝求个凭据。
但在基督徒的生活中,有些弟兄姊妹面对事情必须作决定的时候,向上帝所求的凭据一直没出现,急死了!上帝啊,怎么还不给我们凭据呢?我当怎么办?其实,使徒保罗在哥林多后书因此,由于事情的紧迫性,事不5章7节告诉我们:“我们行事为人,是凭着信心,不是凭着眼见。”假如每样事情都是可见那当然是很好的,但假如上帝不给我们眼见呢?也就是上帝不给我们凭据的时候,我们不是就不能做事了,我们仍然可遵主而行。
刚 才我们所读的经文,指出基督徒的行事为人的基本原则:凡事为荣耀上帝而行。因此,我们可避免上面所讲的三方面极限,运用上帝所赐给我们的智慧,通过理性的 思辨,进行理性分析和比较,作出理性的选择,在各种可行的方案中,所选取的方案不仅仅对己对人都有益,更是要荣耀上帝。
“凡 事都可行”,这当然是指那些不违背道德,触犯国家法律的事。这里的“凡事”,也指那些不涉及到信仰基本真理原则的问题。使徒保罗的是非标准很明确。他在加 拉太书信中所谴责责备那些“随从另一种福音”的人,也谴责那些传异端邪说的人,即“传另一种福音”的人,是应该受咒诅的(加1:6)。
所以,哥林多人在庙里宴请亲朋好友,一起在庙里吃那些祭过偶像的东西,这已是哥林多人的生活习惯。使徒保罗地指出基督徒不可参加这样的宴席,因为这样就表示参与他们祭拜偶像。这样的社交活动,基督徒不可参加的,因为在被人们视为在偶像庙里参与祭拜偶像的活动。
基督徒不是拒绝一切的社交活动。但基督徒在参与社交活动的过程中,应该注意自己的身份,应持守自己的信仰立场。
“凡 事都可行”,也给我们在面对事情有不同意见,不同的看法时,当如何处置?特别是在教会中,在参与侍奉的时候,弟兄姊妹也好,教牧同工也罢,或者是堂委义 工,有时对同一事情,有不同的理解和看法,这都是很自然的事情。但如果因此而各执己见,都以为自己才是真理,要为真理竭力争辩,要坚持到底。如此教会的纷 争也就是理所当然的事。假如我们在处理事情的时候,完全不顾及他人对事情的看法与感受,那不仅仅是纷争,分裂也在所难免的。
“凡 事都可行”还有一个值得我们留意的,那就是让我们看到,上帝给人的是很宽舒的,而不是给人很多的清规戒律,不是给人许许多多的限制。这一点,也提醒我们在 传福音的时候,先别一下子就给听福音的人许多清规戒律,只要先将耶稣基督的爱分享给他们,只要他们领受了主的福音,他们蒙恩得救之后,有了主的新生命,当 其新生命逐渐长大,就自然哪个去遵行上帝的真理,按照主的旨意而行。若还没有主的生命,或者还没长大成熟,即或知道许多要求和规矩,也无法遵行。
结 语:通过以上分享,要我们清楚基督徒行事为人的基本原则:凡事为荣耀上帝而行。因此,无论做什么事情,应免使上帝的名受到亏损受玷污,受羞辱。无论什么 事,是否可行?基督徒的价值判断,首先考虑的不是自己个人的得失,乃是要使众人都得益,使未信主耶稣的人得救,是为荣耀上帝而行!
(讲员:杨友文牧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