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路得记》2:1-23
一.引言
当年,由于遭遇饥荒,犹太人以利米勒带着全家去摩押地寄居。十年寄居中,他和两个儿子先后去世,全家只剩下三个寡妇。拿俄米和小儿媳妇路得毅然返回犹大地以后,耶和华就赐福她们。今天要宣讲的第二章,记述路得与波阿斯的相遇、蒙波阿斯看顾的情景。这是路得人生的转捩点,是她蒙耶和华赐福的开始。
二.释经
“拿俄米的丈夫以利米勒的亲族中,有一个人名叫波阿斯,是个大财主”(2:1)。
“亲族”:“家族”、“氏族”。旧约《圣经》中的“家庭”,包括凡有血缘关系的人,和住在同一屋檐下的人。
“大财主”直译作“富裕的人”;“富裕”这个字和3:11的“贤德”的“贤”在原文是同一个字。亦即,波阿斯是一位既有钱财、又有贤德的人。
“摩押女子路得对拿俄米说:‘容我往田间去,我蒙谁的恩,就在谁的身后拾取麦穗。’拿俄米说:‘女儿啊,你只管去。’”(2:2)
“容我往田间去”一句短语,包含了太多的内容。
首先,拿俄米虽是伯利恒本地人,但曾离乡十载,尚且是失去丈夫和儿子的孤苦老人。路得虽年轻,但来自外邦,年轻守寡,人地两生。婆媳二人生计没有着落。“容我”表明路得主动地挑起重担。
其次,为什么“往田间去”?路得必晓得摩西律法:
“在你们的地收割庄稼,不可割尽田角,也不可拾取所遗落的。不可摘尽葡萄园的果子,也不可拾取葡萄园所掉的果子,要留给穷人和寄居的。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利19:9-10;亦见23:22)。
“你在田间收割庄稼,若忘下一捆,不可回去再取,要留给寄居的与孤儿寡妇。这样,耶和华你神必在你手里所办的一切事上赐福与你。你打橄榄树,枝上剩下的不可再打。要留给寄居的与孤儿寡妇。你摘葡萄园的葡萄,所剩下的不可再摘,要留给寄居的与孤儿寡妇。你也要纪念你在埃及地作过奴仆,所以我吩咐你这样行”(申24:19-22)。
此时的路得,既是寄居的,又是寡妇;按照摩西律法,她可以到田间去拾取麦穗,以缓解饥饿。
第三,路得是摩押的女子。摩押人与犹太人的关系很复杂。一方面,摩押人是亚伯拉罕的侄子罗得的后代(参见《创世记》十九章),算是犹太人的远亲。出埃及时,耶和华不容以色列人侵犯他们(代下20:10)。另一方面,以色列人出埃及时,摩押人曾经召假先知巴兰来咒诅以色列人,后又利用计谋引诱以色列人行奸淫、拜偶像(民23-25)。因此摩西律法曾吩咐:“亚扪人或是摩押人不可入耶和华的会;他们的子孙,虽过十代,也永不可入耶和华的会”(申23:3)。“入会”即是加入以色列人群体。路得追随婆婆回到犹大地,所要冒的风险,被人轻视、排斥,常人难以想象。更何况,作为一个年轻的寡妇,人地两生,却要抛头露面,只身去田间拾取麦穗,谈何容易呀!
路得对所面临的难处,一定是考虑再三的。但是,她毅然跨出这一步。她相信耶和华的话、相信耶和华的恩典的单纯信心,她立志赡养婆婆的担当,跃然纸上。
“路得就去了,来到田间,在收割的人身后拾取麦穗。她恰巧到了以利米勒本族的人波阿斯那块田里。波阿斯正从伯利恒来,…”(2:3-4a)。
本节的“恰巧”,连同1:22的“正是”和2:4的“正从”,环境中的巧遇接二连三的临到路得。其实这一切的巧遇不是偶然的。当路得决心离弃偶像、跟随婆婆归回犹大地时,耶和华就开始赐福与她,用手中的巧妙引导她,使她能尽快与波阿斯相遇。
“波阿斯…对收割的人说:‘愿耶和华与你们同在。’他们回答说:‘愿耶和华赐福与你。’”(2:4)
这是《圣经》惟一一处记载的特殊问安方式。可见波阿斯和他仆人们是真正敬畏上帝,并且以上帝为生活和工作的中心的人。这与“同志们辛苦了!”—“首长好!”的君、臣关系,泾渭分明。
“波阿斯问监管收割的仆人说:‘那是谁家的女子?’”(2:5)
波阿斯在田中众多的女子当中,一眼就看出路得来。当然,是耶和华开他的眼,使他能看见路得。但这并不排除耶和华藉路得的出众,使波阿斯一眼就看见她了。
“路得”这名字的意思是“美丽、满足、悦目”。《圣经》没有描述路得的外貌。但从她的曾孙大卫“面色光红,双目清秀,容貌俊美”(撒上16:12)来看,路得的长相应是姣好的。加上她在信心、爱心、顺服、勤劳、吃苦的美德,比那些“十全八美”(缺“外在美”和“内在美”)的女子,自然更引人注目了。
“监管收割的仆人回答说:‘是那摩押女子,跟随拿俄米从摩押地回来的。…她从早晨直到如今,除了在屋子里坐一会儿,常在这里。’”(2:6-7)
仆人没有指明是路得,也不是说“一位摩押女子”,而是说“那摩押女子”,显示路得在伯利恒已家喻户晓的人了。
“常在这里”在和合本修订本和新译本都为“留在这里”;新译本进一步解释:“‘留在这里’可译作‘站着(等候)。’”这样,路得须经波阿斯允准后,才能开始拾麦穗。这种理解有一定道理。虽然律法规定寄居、孤寡可以拾取麦穗,但一般要等到收割完毕以后。边收边拾麦穗可能会影响收割工作,得有特别许可才行。可是,在2:3,在波阿斯来到之前,路得已经获准“在收割的人身后拾取麦穗”了。按后一种理解,这句经文是监管仆人赞扬路得勤奋。
“波阿斯对路得说:‘女儿啊,听我说,不要往别人田里拾取麦穗,也不要离开这里,要常与我使女们在一处。我的仆人在哪块田收割,你就跟着他们去。我已经吩咐仆人不可欺负你。你若渴了,就可以到器皿那里,喝仆人打来的水。’”(2:8-9)
波阿斯称路得为“女儿”,可见二人在年龄上有相当差距。
“与我使女们在一处”:一般是男仆收割,女仆人在其后打捆。波阿斯要路得紧跟着女仆后面拾取麦穗,不要远远落后在后面。这样当然比较容易有收获,而且也比较安全。
“欺负你”:是“碰触你”,隐含有“性骚扰”的意思。
“仆人打来的水”:这应该是提供给收割人员的饮水,不过取得不易,多半是从伯利恒城门口打来的水。仆人们必须走上一段很远的路才能得到,所以每滴水都十分的珍贵。
“路得就俯伏在地叩拜。对他说:‘我既是外邦人,怎麽蒙你的恩,这样顾恤我呢?’”(2:10)
波阿斯如此开恩,超过了路得的所求所想。
“波阿斯回答说:‘自从你丈夫死后,凡你向婆婆所行的,并你离开父母和本地,到素不认识的民中,这些事人全都告诉我了。愿耶和华照你所行的赏赐你。你来投靠耶和华以色列神的翅膀下,愿你满得祂的赏赐。’”(2:11-12)
波阿斯恩待路得是有缘故的。原来,路得孝敬婆婆和归向真神的事,他早有耳闻,只是这次才见到路得本人。作为敬畏耶和华的犹太人,波阿斯对路得深为赞许,并愿意耶和华藉着他赐福路得。
波阿斯继续对路得开恩:
允许她与收割工人一起吃“饼”(泛指食物)(2:14);
让仆人“从捆里抽些出来,留在地上任她拾取”(2:15)。
有人说,遇见波阿斯之前,路得是一穗一穗的拾取;遇见波阿斯之后,是一把一把的拾取。这等于是让路得直接获得仆人收割成果。不直接送她麦穗,而是抽出麦穗放在地里,让路得拾取。既帮助了路得,又顾及了她的自尊心,
那一天,路得拾取的麦穗“约有一伊法”(2:17)。“一伊法”是22公升,相当一个工人半个月的工资。
“拿俄米对儿妇说:‘愿那人蒙耶和华赐福!因为他不断的恩待活人死人。’拿俄米又说:‘那是我们本族的人;是一个至近的亲属。’”(2:20)
这是本章乃至全卷书的关键经文之一。
“我们”本族的人:在此处拿俄米开始把路得和自己的命运连在一起,称呼波阿斯为“我们”本族的人。
“至近的亲属”就是近亲,如兄弟、叔伯弟兄、姨表兄弟等。但如果不了解犹太人习俗,就无法得知它的深刻意义。
按摩西律法,近亲有非常重要的义务和权力。
为亡兄生子、立后:
“弟兄同居,若死了一个,没有儿子,死人的妻不可出嫁外人,她丈夫的兄弟当尽弟兄的本分,娶她为妻,与她同房。妇人生的长子必归死兄的名下,免得他的名在以色列中涂抹了”(申25:5-6)。
赎回贫穷亲戚卖给外人的地业:
“你的弟兄若渐渐贫乏,卖了几分地业,他至亲的亲属就要把弟兄所卖的赎回”(利25:25)。
为被谋杀的亲戚报血仇:
“倘若用铁器打人,以致打死,他就是故意杀人的,故杀人的,必被治死。…报血仇的,必亲自杀那故杀人的,一遇见就杀他”(民35:16-19)。
“至近的亲属”与《约伯记》中约伯所说的“我的救赎主活着”(伯19:25)的“救赎主”以及“报血仇的”(民35:19)是同一个希伯来字,英文译为“Kinsmanredeemer”;中文译为“赎业至亲”(吕振中译本),“有买赎权的一位至亲”(新译本),和“可以赎我们产业的至亲”(和合本修订本)。
摩西律法顾念贫穷人,命至亲为贫乏亲戚赎回地业,为亡兄立后,故拿俄米称颂耶和华“恩待活人死人”。
拿俄米早就知道波阿斯是他们的至亲,但是她没有告诉路得;因为她心里还没有把握。当路得向她讲述自己如何受到波阿斯的恩待以后,拿俄米对生活重新燃起了希望。她告诉路得波阿斯与她们的关系时,可能她心中已经有感动要作一件大事了。
虽然波阿斯待路得很好,每天让她能拾取很多麦穗。但是,麦穗终究有拾尽的时侯(2:23),拾取的麦穗也有也吃完的时侯。到头来,她们的生活仍难以为继呀!但耶和华的赐福是满满的。耶和华赐福路得,不仅在拾取麦穗时所得到的,超过她的所想所求,在人生的远景中她将得到的,更是超过她的所想所求。本章只是序幕,大戏还在后面呢。
三.反思
士师时期是以色列历史上一段黑暗、惨痛的时期,令读者失望、难过。而发生在此时期的路得的故事则令人耳目一新,犹如沙漠中的一片绿洲,黑夜里的一颗明星。士师时期为何如此不堪?因为“那时以色列中没有王,各人任意而行”(士21:35)。那时,以色列人不仅没有地上的君王,更是悖逆天上的大君王。
与此形成强烈对比的是,波阿斯等人对耶和华上帝的敬畏和顺服。他们以耶和华的同在和赐福,彼此问安。波阿斯与仆人之间的关系,是建立在同为耶和华子民的根基上的。波阿斯与仆人,虽然有不同的分工,却是平等的兄弟,呈现一派祥和、温馨。正是在波阿斯的彼此相爱的群体中,路得被接纳、被帮助、被赐福。
《圣经》中,耶和华并没有触动当时的社会制度。人类社会中,无论制度怎麽改革,人与人的关系也是不可能完全同等的。推翻了奴隶制度,产生了封建制度;消灭了封建制度,又催生资本主义。只有尊耶和华为大,成爲耶和华的子民,人与人的关系才可能得到根本的改观。“你们作主人的,待仆人也是一样,不要威吓他们,因为知道他们和你们同有一位主在天上,祂并不偏待人”(弗6:9)。使徒保罗对蓄奴的腓利门说,他的奴隶阿尼西母“不再是奴仆,乃是高过奴仆--是亲爱的兄弟”(门1:16)。人与耶和华上帝和好了,“四海之内皆兄弟”,人际关系才能真正和谐。
在教会里,我们若能牢记我们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肢体关系,彼此接纳、帮助、相爱,人际关系就容易和谐,就能影向、帮助慕道朋友。否则,就会矛盾重重,纷争不断,羞辱耶和华上帝的名。
耶和华拣选以色列为祂的子民,并不是耶和华上帝只爱以色列人。耶和华上帝是要藉着以色列人把祂的拯救传给万人。摩押女子路得,因着信靠耶和华,来到犹大地。耶和华赐福与她,使她与波阿斯结为夫妻,彻底改变了她的凄苦人生。而且,她成爲大卫王的曾祖母、耶稣基督肉身的先祖。这再次表明,耶和华的慈爱和拯救,是超越地域、超越种族的。“那以信为本的人就是亚伯拉罕的子孙”(加3:7)。路得因着信,得到耶和华的赏赐;藉着她,耶和华上帝的赐福又临到各方、各族中敬畏、信靠耶和华上帝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