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国社会的老龄化问题越发严重,养老、敬老、爱老等问题亟须面对。2012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法律形式将中国传统的民俗节日——农历九月初九的重阳节——定为老人节。随后又有地方政府通过立法的形式禁止“啃老”,要求子女“常回家看看”等,也引起了社会广泛的议论,非常值得深思。
圣经中有诸多关于孝敬父母长者的教训。早在旧约《出埃及记》上帝带领以色列百姓在西奈山下建立新的国度颁布律法时,就在“十条诫命”的第五条中宣布:当孝敬父母!上帝颁布“十诫”的时代,有些民族和部落在老年人丧失劳动能力,无法为家庭或社区工作之后,就将其抛弃在荒山野外,任其自生自灭。然而上帝却在诫命中一个重要的位置上要求上帝的子民、选民的国度“当孝敬父母”!新约圣经里不仅数次重申此条诫命,还在耶稣的教导中体现出律法的总纲乃是“爱”,《提摩太前书》也说:“但命令的总归就是爱。”(参提前1:5)鉴于此,教会应本着“爱上帝”和“爱人”的原则从事有关长者的事工,而不仅仅停留在对诫命表面的遵行上。
一、敬老,从家中开始
教会越来越重视长者事工,许多教会在重阳节那周安排敬老主题的聚会,但在重阳节之外,教会也应基于圣经教训,教导信徒敬老爱老,而不只是普通意义上的道德伦理教导。
对于基督徒而言,孝敬父母长者,是对生命之源的尊重,让我们常常思想赐生命的主透过一代代父母的生养延续他的恩惠和祝福。也正因此,我们才要饮水思源,不忘记向上帝感恩。何况,作为已然蒙受上帝恩典的我们,“若不看顾亲属,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还不好。不看顾自己家里的人更是如此”(参提前5:8)。
另外,信徒借着孝敬长辈,学习操练尊重上帝的权柄。在圣经原文中“孝敬”一词的意思为“敬重”,这个词固然可以指“尊重人”,但是更多用于“尊崇、荣耀上帝”。可见圣经提醒我们,当以尊崇上帝那样敬重的态度来孝敬父母。很多时候,这恰恰是我们基督徒认识上所缺少的。其实,敬老爱老,甘心乐意做在年迈老弱的长者身上,就是做在主身上了。
除了教导,教会本身的事工也要展现出对上帝诫命的遵行,又借着教会的敬老事工来带动和影响信徒的生活,为爱的上帝做见证,也给信徒提供榜样。
二、开展教会内敬老事工
有条件的教会可以开办敬老院,这也是很多教会已经开展和正在准备开展的工作,教会之间也为此事工有交流和分享。当然,我们不能因着这项事工重要,就“跟风”似的去开办敬老院。据笔者了解,有些教会因人力、物力、财力等多方面原因,已经开办的敬老院工作不得不半途而废,这是非常可惜的。
在没有足够能力开办专业敬老院时,教会仍可以从事一些力所能及的老年事工,如很多教会在举办老人识字班、常青团契、迦勒祷告会,以丰富长者的信仰生活,使他们有更多参与感,不至于感到被忽视和冷落;也有教会定期为老人举行义诊,或开办针对老人的生理、心理保健讲座等;以及加强对老年信徒的探访。尤其是农村教会,面对的大多是留守老人、空巢老人,即便他们中有些人在日常生活上还可以照料自己,但是心灵上往往是孤独的,常常需要陪伴、倾听和安慰。
笔者就曾了解到一间教会同工去探访一位老人时,发现他已经体虚卧床好几天没有正常进食,身边也没有亲属,后经教会联系协调,将老人送进了敬老院。这些事工若要落到实处,持之以恒且踏踏实实做好,是需要付上极大心血和代价的,但这也是教会关怀事工的本分之一。
另外,在教堂的建设方面,也可将对老人的关心和爱护落实到细节上,比如可以安装教堂洗手间的老人坐便器,建造上楼梯时的缓坡,在一些容易绊倒的地方安装必要的扶手,尽量考虑让老人坐在一楼或方便的位置,或是特别安排接待长者的服务人员等。虽然是些不起眼的细节,但是遵循圣经的教导:凡事都要从心里做,像是给主做的(参西3:20)。
三、关注和支持社会的敬老工作
当今社会越来越重视敬老工作的开展,政府和民间机构建造了老年活动中心、敬老院等福利设施。许多教会也在立足内部敬老事工的基础上走出去,定期进入社会敬老福利院做义工,或固定向慈善机构捐赠财物,以让更多老人从中受益。
特蕾莎修女曾说:“上帝与这些饥饿的、患病的、赤身露体的、无处栖身的人认同。这些人饥饿,所求的不单是日用的口粮,而是爱、别人的照顾及与他人的关系;这些人赤身露体,所需要的不单是用来蔽体的衣服,而是一份爱,一份甚少人愿意付出给陌生人的爱;他们无家可归,所需要的不单是一座坚固的房子,而是别人视他们为亲人的那份关心。”
对于弱势群体,物质上的帮助只是一方面,他们同时需要人格上的平等、接纳,尊重和爱。那些缺少关爱和盼望的生命,即便在物质上并不十分缺乏,也可能会因心灵的枯干而失去生活的力量。而教会的敬老事工更是要带给他们生命的活水和灵粮,让枯干的得滋润。
敬老工作是一项需要付出并踏实努力的事工,不是用来作秀的舞台。这些长者是上帝所爱,也理应是我们服侍的对象,我们深深地知道:“上帝就是爱……我们爱,因为上帝先爱我们。”(参约壹4:1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