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凡事但求众人的益处(10:23--11:1)
在8章和10章1--22节中,保罗主要阐述信徒在异教神庙里吃喝的问题。在10章23节至11章1节中,保罗开始阐述信徒在不信主的人家里吃祭偶像之肉的问题(10:27--30)。
保罗劝诫哥林多信徒,不要在偶像的庙里吃喝,因为那样做等于拜偶像(10:1--22),与偶像相交。保罗表示,市场上销售的肉虽然有可能是来自异教神庙,但除非吃了这些肉会影响其他信徒的灵性生命,不然吃是没有问题的。
在10章23节至11章1节,保罗对哥林多教会作最后的指示,呼吁哥林多信徒效法他,凡事只求众人的益处,以结束他对吃祭偶像之物的教导。
“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10:23),和6章12节一样,保罗再次指示哥林多信徒一个重要原则:“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凡事我都可行”可能是哥林多信徒的一句俚语。现在保罗又将这原则应用在吃祭偶像之物上。保罗指示原则后,就具体回答能不能吃祭偶像之物的问题。保罗将问题分为3种情况,具体如下:
a、凡市上所买的,不论它是祭过偶像的,或是没有祭过偶像的,只管买来吃,不必为良心的缘故去问卖肉的人,对于这肉有没有祭过偶像,不必受良心的控告。因为地和其中所充满的都属乎主(10:26),世间的万物都是上帝创造的,因此从根本的意义上来说,它们没有圣洁与不圣洁之分,可吃与不可吃之别。
B、倘若有一个不信的人请你们赴席,你们若愿意去,“凡摆在你们面前的,只管吃”(10:27),不要为良心的缘故去问主人,桌子上所摆的食物是否祭过偶像。因为在神学上这类问题没有必要讨论;若去问主人的话,可能会被视为无礼,而且有违10章23--24节和9章19--23节提到的原则。
c、若有人对你们说“这是献过祭的物”(10:28),那就得谨慎处理。对于“有人对你们说”,解经家认为这“人”可能是:(1)指不信主的人。他认为基督徒必须禁戒吃祭过偶像的食物,因此就提醒他们这些食物是祭过偶像的;(2)指信主的人。他的信心很软弱,出于自己良心的驱使,要求其他信徒也必须禁戒吃祭过偶像的食物。其中第二种的可能性较大些。
保罗指出,坐席的时候,如果有一位良心软弱的弟兄对你说“这是献过祭的物”,为了这位弟兄的良心不受伤害,就以不吃为宜。保罗说,吃和不吃是我的自由,但若我的自由引起别人良心的论断,那就不如限制自己的自由。虽然“地和其中所充满的都属乎主”(10:26),我是怀着感恩的心吃的,但若我的行为引起别人的误解,那倒不如不吃为好(10:28--30)。
最后,就吃祭偶像之物,保罗指示哥林多教会两个根本原则,即荣神和益人:1、凡事为荣耀上帝而行(10:31);2、只求众人的益处(10:32--33)。
第一,凡事为荣耀上帝而行(10:31)
“所以,你们或吃或喝,无论作什么,都要为荣耀上帝而行”(10:31)。
保罗指出,对于基督徒而言,或吃或喝,无论做什么,都要为荣耀上帝而行。能吃或不能吃,能喝或不能喝,一件事能做或不能做,最重要的是看能否让上帝的名得荣耀。既然要在吃喝的事上荣耀上帝,那么可能导致那些信心软弱的弟兄跌倒的事,就不要去做了。
“为荣耀上帝而行”,这是基督徒行事为人的准则。基督徒不只在吃喝方面要荣耀上帝,在生活的其他方面,同样也要荣耀上帝。
第二,凡事只求众人的益处(10:32--11:1)
“不拘是犹太人,是希腊人,是上帝的教会,你们都不要使他跌倒;就好像我凡事都叫众人喜欢,不求自己的益处,只求众人的益处,叫他们得救。你们该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样”(10:32--11:1)。
保罗从消极和积极两个方面指示哥林多教会凡事要求别人的益处。从消极方面来讲,不要使别人跌倒,不拘是希腊人,是犹太人,是上帝的教会(10:32);从积极方面来讲,应当效法保罗,像保罗效法基督一样(11:1)。
保罗的榜样是“凡事都叫众人喜欢,不求自己的益处,只求众人的益处,叫他们得救”(10:33)。“益处”希腊文是“sympheron”,意为“……是对…有益的,是合算的事”(约11:50),“堆在一起”(徒19:19)。保罗呼吁哥林多信徒,应当将他行事为人的准则,即“凡事只求众人的益处”,作为他们的圭臬(guīniè,土圭和水臬。古代测日影、正四时和测度土地的仪器。也比喻标准、准则和法度;可以据此作出决定或判断的根据)或行动指南。
三、蒙头(11:2--16)
在古代近东和中东地区,妇女离家外出,或在大庭广众之下抛头露面,都要蒙头。妇女之所以要蒙头,一方面是为了防风防沙,更重要的是,以示端庄,保护自己不受坏人的侮辱和侵犯。在哥林多,也是如此。正派的妇女外出时都是要蒙头的,只有那些淫妇才不蒙头并以此卖弄姿色。哥林多教会的一些姊妹,可能认为信主后在基督里男女都一样,既然弟兄可以不蒙头,姊妹也可以不蒙头了。哥林多教会可能对此问题有不同的看法,就在写给保罗的信中提到这个问题。
在11章2--16节,保罗答复哥林多教会来信中提到的第三个问题,即是否蒙头。保罗根据哥林多当地的文化指出,因妇女在崇拜中不蒙头,给丈夫带来羞耻,是不合宜的。关于蒙头的问题,保罗有两个指示:1妇女不蒙头是羞辱自己(11:2--9);2蒙头是服权柄的记号和荣耀(11:10-16)。
(一)妇女不蒙头是羞辱自己(11:2—9)
11:2 我称赞你们,因你们凡事记念我,又坚守我所传给你们的。 11:3 我愿意你们知道,基督是各人的头,男人是女人的头,神是基督的头。 11:4 凡男人祷告或是讲道(“讲道”或作“说预言”。下同),若蒙着头,就是羞辱自己的头; 11:5 凡女人祷告或讲道,若不蒙着头,就羞辱自己的头,因为这就如同剃了头发一样。 11:6 女人若不蒙着头,就该剪了头发;女人若以剪发、剃发为羞愧,就该蒙着头。 11:7 男人本不该蒙着头,因为他是神的形像和荣耀,但女人是男人的荣耀。 11:8 起初,男人不是由女人而出,女人乃是由男人而出。 11:9 并且男人不是为女人造的,女人乃是为男人造的。
(11:2—9)
在回答蒙头问题之前,保罗先称赞哥林多教会.说,“你们凡事记念我,又坚守我所传给你们的”(11:2)。虽然哥林多教会问题很多,也很严重,但哥林多信徒并没有放弃保罗所传给他们的信仰之道。
“凡事记念我”希腊文意为“记念或记着我的一切”,可能指保罗指示哥林多教会崇拜和聚会方面的事。“坚守”表明哥林多信徒将信仰付诸行动,遵守上帝的命令。“我所传给你们的”指保罗传给他们的传统与惯例,也可指有关救恩方面的真理。
“我愿意你们知道,基督是各人的头,男人是女人的头,上帝是基督的头”(11:3)。在希腊文中,11章3节开头有“但是”一词,但《中文和合译本圣经》没有译出,显示保罗从称赞哥林多信徒,转到指示他们新的内容。保罗希望哥林多教会先明白一个与头有关的事实,“基督是各人的头,男人是女人的头,上帝是基督的头”(11:3)。
“头”希腊文是“kehalē”,解经家对此有不同的解释,有的解经家认为,“头”是指“源头”。他们据此解释说:
a、“基督是各人的头”(11:3)。说基督是各人的头,是因为每一个人都是藉着基督而受造的(8:6),每个信徒都是以基督为元首的身体上的一个肢体(弗4:15--16;西1:18)。
b、“男人是女人的头”(11:3)。按照希腊文,“男人”可译为“丈夫”;“女人”可译为“妻子”。上帝造人时,用亚当的肋骨造了夏娃(创2:21)。保罗在这里主要论述男人和女人的关系,女人是出于男人。
c、“上帝是基督的头”(11:3)。基督是上帝的独生爱子,是首生的(约1:8;西1:15)。虽然圣子的神性与属性和圣父相同,但圣子顺服圣父的旨意(15:23)。保罗把圣父和圣子关系的真理应用在夫妻关系上。在婚姻关系中,夫妻是平等的,但双方的角色不同,丈夫是妻子的头(弗5:23),妻子要顺服丈夫(弗5:22)。
有的解经家认为,“头”喻指“权柄”或“管理”。保罗指出,基督是每一个人的权柄;男人是女人的权柄;上帝是基督的权柄。正像基督拥有对教会的权柄那样,丈夫要尽自己的责任,照顾到妻子的需要。
保罗解释男人祷告不蒙头的理由:“凡男人祷告或是讲道,若蒙着头,就羞辱自己的头”(11:4)。“蒙着头”希腊文是kata kephalēs,字面意为“从头上垂下”,既可指下垂的长发,也可指遮挡脸部的面纱。
在保罗时代,罗马男人敬拜异教神明时是蒙头的,保罗可能借用这个习俗指出,男人祈祷时不应随从异教风俗,羞辱基督(8:4),因为基督已经用重价救赎他(6:20);作妻子的,在公众场合祷告或讲道不蒙头,是不合宜的(11:5)。
当时犹太人在会堂里向上帝认罪的时候,要蒙着帕子,表示他们不配看见上帝。但对基督徒来说,如果蒙上帕子祷告,就是羞辱基督,他们的“头”。
男人“祷告或是讲道”时,“若蒙着头”,等于男扮女装,不仅羞辱自己,也羞辱自己的头--基督。“羞辱自己的头”既可将它理解为羞辱了造他之主,没有了上帝所绐予的男子的阳刚之美,也可将它解释为羞辱了上帝赐予的权柄,因为基督是每一个人的权柄。
“凡女人祷告或是讲道,若不蒙着头,就羞辱自己的头,因为这就如同剃了头发一样。女人若不蒙着头,就该剪了头发;女人若以剪发、剃发为羞愧,就该蒙着头”(11:5-6)。在第一世纪的哥林多,已婚妇女在公众场合要蒙头,不然会使她的丈夫蒙羞,因为妇女“不蒙着头”(11:5,6),或有调情的倾向,或表示她尚未出嫁。
“剃了头发”(11:5)。当时在哥林多,女人剃头被视为一种羞耻。剃头是对淫妇的羞辱和惩罚,一个女人若犯了奸淫的罪,她的头发会被剃光,使她见不得人。保罗说,女人若不蒙头,就和剃了头发一样,其能表明自己是个不正经的荡妇。这样,当然羞辱了自己的头。“羞辱自己的头”(11:5),既可解释为羞辱造他的主,辱没上帝圣洁的形像,也可解释为羞辱自己的丈夫,给丈夫带来羞辱。
为了解决哥林多教会某些姊妹的不服气,保罗又进一步从上帝的创造来说明男人为什么不应该蒙头,“男人本不该蒙着头,因为他是上帝的形像和荣耀,但女人是男人的荣耀”(11:7)。
按照希腊文,“男人”可直译为“丈夫”;“女人’’可直译为“妻子”。男人“是上帝的荣耀”,可以理解为男人彰显了上帝的伟大和奇妙作为。
在保罗看来,如此壮丽、华美的被造之人,为什么要遮盖起来(蒙头),使人不得见上帝的形像和荣耀呢?男人既然是上帝的荣耀,就不应该在敬拜时蒙住那荣耀。“女人是男人的荣耀”可能指“女人彰显了男人的优秀”:亚当的一根肋骨竞被造成如此美丽、成为他妻子的夏娃,夏娃怎能不是亚当的荣耀呢?
男人“是上帝的形像和荣耀’’(11:7),女人当然也是上帝的形像和荣耀,因为“上帝照着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着他的形像造男造女”(创1:27)。人是按照上帝的形像被造的,具有上帝的崇高与尊严。人是上帝创造之工的巅峰和杰作,凝聚着上帝的智慧,反映了上帝的荣耀。人比其他万物更彰显上帝的荣耀。
“起初,男人不是由女人而出,女人乃是由男人而出”(11:8)。保罗指出,女人受造之初乃是来自男人。(待续)
《教材》2016年第2期16--22页圣经研究。作者:林文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