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念她?记念他!马太福音26:6-13
作者:王斌传道
2016-10-27  

马太福音26:6-13记载了伯大尼女人香膏抹主的故事。在我的印象中,这一段经文经常被牧师和传道讲解成灵性和伦理教导,就是要我们像这个女人一样一心顺服啊,完全奉献啦,温柔谦卑啊什么的,总之这段经文是一段道德和灵命教训。

  其实,我们会发现很多圣经经文特别是福音书故事都被我们灵意化,道德化而失去了经文原有的神学意义(在福音书中就是基督论意义)。我们经常忽略了福音书是要说明耶稣的身份与工作,而不是按照现代人的思维先告诉我们一堆我们可以归纳总结的教义命题,然后阐明一系列伦理守则,最后让我们发现属灵道理。福音书绝对不是让我们读了一段,然后就说,“哦,我要这样做,我该那样行”,我们不该那么实用主义,不该停止思考,好好想想是有好处的。福音书首要的是让我们看到耶稣,而不是人。用教义学的说法,就是说福音书是基督论的(Christological),而不是人类学的(anthropological )。

  我的意思是这段经文和别的段落一样,让我们首先关注的是耶稣,而不是这个女人怎样,或者我们应该怎样学这个女人,当然这个女人的顺服、谦卑、奉献等等都是我们要去学习的。

  几个细节需要关注:
第一、马太福音这个香膏抹主的故事中,这个女人没有名字。通过与约翰福音的对参,我们发现这个女人是马利亚。问题在于,马太福音的作者为什么不直截了当的说她是谁,干嘛这样遮遮掩掩呢?看来,马太是有一定的写作意图的,至少和约翰福音有很大不同。如果主耶稣确实想让我们后世都要记住这个女人的善行,马太把女人名字省略也就离尊师重教的门徒品性相差太远了吧。

第二、马太福音的国度观念十分强烈,而女人香膏抹主的头(是抹头)是具有象征含义的。旧约中,先知、祭司和君王要经过膏立仪式才能就任。所以无名女人做的事情其实就像或者就是膏立耶稣为王。问题在于,按照膏立仪式的主持者必须是先知或者祭司,而不能是一般人,更不能是女人。那我认为这就体现了福音书也就是上帝的国给这个自以为是的世界所带来的颠覆性冲击和审判了。而且支持这一解释的还有上下文背景和相关旧约典故的支持。

  我们该问一下,耶稣被膏抹,夹在祭司长老和犹大要杀耶稣的叙事中间,其实如果没有其重要性,即使删掉,也不会影响故事的结构。它的存在,要突出什么重要性呢?

  很明显,“权贵害主,犹大卖主,女人爱主”的故事是有着大卫叙事的原型的。在撒母耳记里,也有如此的故事发展,扫罗这位曾经神任命的君王因为不忠心而被神弃绝(撒上15:1-23),但是他不甘心失败,要致大卫于死地(撒上19:1-10),而大卫却在这种险境得了先知撒母耳的膏立(撒上16:1-13)。还有两个值得注意的细节就是撒母耳是在扫罗的反对和BP中去膏立大卫为王的(撒上16:1-2);而大卫也有一个跟随他的背叛者,那就是亚希多弗(撒下15:12,30-34;16:20-23;17),而且他后来因为谋害大卫一事不成,知道罪孽深重而自行了断(撒下17:23)。

  而如今,祭司长和长老们这些昔日的神的仆人因着不忠不信被神废黜(太21:33-45的凶恶佃户的比喻),但是他们不甘心失败,他们不愿自己大权旁落,要致耶稣(大卫的子孙)于死地(太26:1-5),而耶稣却在这个时候得了一个女人的“膏立”(太26:6-7),相应的,我们也看到这个女人“膏立”耶稣招致门徒们的反对和指责(不经意中,跟随耶稣的门徒竟然扮演了耶稣仇敌的角色);而耶稣的一个跟随者也作了叛徒,那就是犹大(太26:14-16),他后来因为谋害耶稣一事,自知“流了无辜人的血”,于是带着悔罪而自尽(参太27:3-10)。顺便说一句,犹大他是自觉遵守了“以命偿命”的摩西律法,这也体现了马太福音是对摩西律法的注重。

  可见人物角色及其行动、故事情节都是平行的。马太透过对旧约叙事的参照和借鉴,让我们看到耶稣的身份是大卫的子孙,是要被膏立的君王。

  但是,第三、从当时的情况来说,那个女人是不可能心里在想“我要膏立耶稣为王”。有人角色她不像那些没有属灵洞见的门徒那样,而是首先觉悟到耶稣要受死,所以提前膏抹。那只是耶稣给予的解释,另外一世纪犹太丧葬礼仪从来都是膏抹尸体,而不会是膏抹活人的。最有可能的就是她是表达对主的委身、忠诚、爱慕和奉献。但透过福音书作者巧妙的编排和象征提醒,这个女人所作的在上下文背景的烘托下就成了膏立耶稣为王。

  然而,同时我们也要看到这个女人单纯的举动却经主耶稣的辩护和解释被赋予了出人意料的启示性的含义。耶稣说着是为他安葬所膏的。既有安葬,意即受死。这是耶稣此前几次三番预言自己的死的重申(参太16:21;17:9,22-23;20:17-19;21:38)。言下之意,在马太的笔下,这个看上去是任命君王的膏立实际上是表明耶稣的死和受害,或者用更熟悉的言语来说,就是S字J受难正是耶稣作王掌权之时。

  这就是为什么在马太福音里香膏抹主故事的结束语里,马太强调耶稣说的是“传这福音”,而不是简单的“传福音”,原文说的是“O evangelion tauta”,多了一个表示“这”的“tauta”。耶稣说的“这福音”就是指上面的被解释成“受死而作王”的膏抹。

  相应的,耶稣说“你们要述说女人所行的”,指的也就是传讲这“受死而作王”的信息。因此,表面上,这段经文好像是告诉我们像女人一样爱主奉献,实质乃是要我们明白马太福音的主旨,那就是耶稣基督的S字J受难是他作王掌权。
所以,正如我一开始的标题所说的,这个故事透过上文下理的烘托,联系马太福音的救赎史主旨,结合旧约的相应典故,要我们首要的“不是记念那个女人,而是这个男人”。当然相应的,耶稣说“你们要述说女人所行的”,指的也就是被赋予了“受死而作王”之意的膏抹。因此,表面上,这段经文好像是告诉我们像女人一样爱主奉献,实质乃是要我们明白马太福音的主旨,那就是耶稣基督的S字J受难是他作王掌权,打败了执政掌权者及其背后的黑暗势力,使神的国度决定性的临到这个罪恶的世代,从而引入那将要来的世代,开启新的创造。

  所以,正如我一开始的标题所说的,这个故事透过上文下理的烘托,联系马太福音的救赎史主旨,结合旧约的相应典故,要我们首要的“不是记念那个女人,而是这个男人”。

  当然我这样的标题,只是为了强调本段经文的首要含义,并无男子沙文主义的意思。我们深知父权主义,男尊女卑的文化观念和社会结构在历史上以及现实中对女性尊严和能力的忽视、轻视、歧视以及更为严重的剥削和压迫。即使教会也不一定比外界做的多好。
举一个例子吧,在我预备此次证道分享的时候,我在网上多方寻索关于香膏抹主故事的图片,令我十分惊诧而沮丧的是,我在几百幅图片中只找到一张是女人膏抹耶稣的头。有那么多世界名画记录香膏抹主的场面,却无一例外(当然如果有的话,请告诉我,好除去我的孤陋寡闻)都给我们展现的是一个绝望和无地自容的女子在膏抹或者擦拭耶稣的脚。相比马太福音强调这个女子是在膏抹耶稣为王,两者实在天壤之别。为何如此呢?难道没有反应出我们认为女性本来就只有从属、顺从和服侍的地位这样的思想吗?

  男尊女卑的制度文化和人伦实践不仅使女性陷入被忽视、压迫和边缘化的境地,也使男性陷入了忽视、贬低和压迫女性的罪恶之中。主耶稣十架受难,正是为了除去这世人的罪,恢复并更新作为上帝形象和样式的人类,使我们具有尊荣。因此,要想知道神要我们人获得的权柄、尊贵、公义以及一切的人类秩序,则惟有仰望S字J上作主掌权的耶稣基督,祂的名永为可颂,祂的国永无穷尽,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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