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来!逃往埃及 《太》2:13-18
作者:洪光良
2016-10-27  

《太》2:13-18 起来!逃往埃及 洪光良牧师(2010/12/26)
 
小 引
今天是(2010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西方人习惯上称之为“拆礼物日”(Boxing Day)。不少人都会在今天拆视圣诞节期中收到的各式礼物,心情轻松灿烂不在话下;也有人趁热闹到各处商场抢购便宜货。但是,又有多少人关心,在我们最闲适最开心的时候,圣诞节的主角,婴孩耶稣和他的父母,此刻却怆惶、孤单地踟踯在危险的逃亡途中呢?
《马太福音》的作者告诉我们,因为希律王要杀害“那生下来作犹太人的王”的婴孩,天使就藉着梦境指示圣家庭赶快起来,逃往埃及,直到希律死后才回来。对于此事,世人向来议论纷纷,也有不同的评说,历代更有不少着名画家把耶稣逃亡埃及的事,用艺术手段表达出来。但是,对许多虔诚基督徒来说,婴孩耶稣逃亡埃及的事,还是值得我们细细思想的。
一、两个故事
耶稣逃亡往埃及的事迹在圣经上着墨不多,经外的传说倒是不少。其中有一个故事说:圣家庭逃亡途中遇到强盗剪径,当强盗们欲下手加害婴孩时,却被其中一个名叫狄士玛斯(Dismas)的强盗所阻止,他转向婴孩说:“算你幸运,日后若有机会再见,希望你会记念我。”据说,这个狄士玛斯,也就是三十年后和耶稣同钉S字J,并且得到耶稣应许同进乐园的那个强盗。
又有一个故事说:当圣家庭逃出犹太那个夜晚,为了躲避旷野的风寒,他们就进到一个简陋的岩洞去暂时歇息。恰巧有一只蜘蛛来到洞口结网,蜘蛛网把洞口都遮住了。当希律的兵丁追杀到这里的时候,见到洞口完整的蜘蛛网,估计不可能有人曾经进出过,因此就离开了。据说,这就是每年圣诞节时候人们往圣诞树上铺挂银丝的滥觞。
以上两个故事当然不必考究,我们只须从侧面来看善良的人们,对婴孩耶稣的关爱和同情就够了。当然,这些传说也有弦外之音。即使身为强盗的狄士玛斯,只要及时为主做一件好事,最后还是反馈到自己的身上。就连一只小小的蜘珠,它为主所做的工作同样不能不得到称赞。今天,请问在我们中间,有比蜘蛛的力量更小的人吗?有比强盗更差的基督徒吗?如果没有,又请问,同样在今天,我们又将为主耶稣做些什么呢?
二、受苦的王
博士寻找的是犹太人的王,他们欢欢喜喜地代表着外邦人向这位王献上贵重的礼物。之后,他们在梦中受到天使的指示,就从别的路回本地去了。谁知他们走后,受过他们顶礼膜拜的这个婴孩耶稣,就必须急迫起来逃亡他乡避难,因为希律王要寻索他的性命。幸而,约瑟因为在梦中受到主的使者指示,就及时起来,带着孩子和他母亲马利亚逃往埃及。我们如果站到基督教的历史舞台上来说话,那么,基督的逃亡就极不平常了。因为若从“上帝儿子”的身份看,这是彻头彻尾的宗教迫害;若从“犹太人的王”的身份看,圣家庭又是第一批最有代表性的政治难民了。基督一出生就不得不逃亡,上帝的独生子却不得不受S字J上死亡之苦;这种描述,我们读后岂能没有感慨。当然,历代信徒中也多有受苦的人。但人类的救主受苦只限其一人一生,受死只有一次便大功告成了,而作为历时历世的门徒、使徒和信徒们,既非君王也不是救主,所受的困苦当然就不在话下了。所以,使徒保罗就在《歌罗西书》1章24节说:“现在我为你们受苦,倒觉欢乐,并且为基督的身体,就是为教会,要在我肉身上补满基督患难的缺欠。”这话就不无道理了。
三、两种极端
我们从圣经上知道耶稣逃往埃及的故事,也相信这些记载。但是,这个故事的一些后续枝节,却留给我们理性上的反思。首先,马太福音的作者似乎认定,他的读者都是熟悉旧约圣经的犹太人,因而喜欢用旧约的典故说事。以致一些原本未必有直接关系的先知言论,在马太看来都成了古今互相呼应的预言。即如在今日所念的经文中,他就已经两次引用旧约的话来作论据了。
  (1)、“我从埃及召出我的儿子来。”(太2:15)这句话,原本是《何》11:1指着当年以色列民出埃及一事说的。但马太却认为前者是后者的预表,这就有些别出心裁了。
  (2)、“在拉玛听见号咷大哭的声音,是拉结哭她儿女,不肯受安慰,因为他们都不在了。”(太2:17)这句话,无疑是因为雅各的爱妻拉结死于伯利恒(创35:19),所以就用移情换景的方法,把那些在伯利恒承受丧子之痛的母亲们,都拟人化地称之为拉结了。
作者马太是犹太人,因而能熟练地运用犹太的史事来为耶稣作见证;这就给我们带来有益的启发。我们是否也能从自身的固有文化中,发掘出为耶稣作见证的本色化方法论来呢!照马太的记载,大概是当博士们离开后的当夜,约瑟就被主的使者指示,即刻起来带着小孩子并他的母亲马利亚,急忙踏上逃亡之路。从地图上可以看出,他们若是从伯利恒往南走,经希伯仑转别示巴,最后进入埃及境界,全程约五百公里,步行起码要半个月,虽说埃及境内犹太人很多,圣家庭居此不会陌生,但经旷野逃亡的路其艰险困难可想而知。不过,这件事其他福音书并未记载,耶稣到埃及后住在哪里我们也不得而知。照传统的说法是住在开罗附近一个叫做“阿布撒尔迦”(Abu-Sarga)的地方,后人还在那里建造一座小礼拜堂来作为纪念,但是缺乏有力的证据。
虽然缺乏证据,憎恨耶稣的犹太人倒是很会借机大肆攻击。犹太教的《塔木德》(Talmud)说普天下的邪术共有十份,其中就有九份留在埃及。因此,犹太人诬揑耶稣曾经在埃及学习邪术并精通魔道,回国后就用这些来行神迹迷惑人。因此说耶稣是靠着鬼王赶鬼的(太9:34;可3:22)。
平心而论,耶稣降世为人已经是众所周知的历史事件,就算不刻意把任何事情都说成预表,也不减其道成肉身的意义。而那些既要否认耶稣的历史性,又要诬揑他行神迹的正当性的人,反而跌入了自设的矛盾泥淖而无法自拔。
四、殉道与循道
在基督教会的历史中,为真理而死、以身殉道的事例屡见不鲜。因此,教父土特良才会留下那句令人感慨的名言:“殉道者的血就是教会的种子。”而事实上,综观人类的宗教史,基督教所受的迫害是最明显的。有人粗略统计过,从第一世纪到二十世纪,对基督教和基督徒的有计划大规模迫害就发生过五十六次。被无辜杀害的人数,从使徒到平信徒,超过百万以上者有十二次,五十万者八次,十万者三十六次。这些数字当然还不全面,即使如此,也己经足够说明基督教是一个遭害最大的宗教了,但基督教也是一个生命力最强的宗教。又有人称司提反是第一个殉道者,其实不然,我认为在司提反之前的耶稣基督才是第一位殉道者。即使他能及时逃往埃及,没有死于希律的刀下,仍然没有逃过S字J的苦刑。何况这种死刑的阴影一路都随着他呢?
但是,耶稣却始终没有被死亡击倒,也始终不因恐惧而逃避天父交付于他的使命。当然,耶稣并没有以死亡为目的,在可以避免的时候总是尽量避免无必要的牺牲的;直到他认为时候到了才甘心乐意把自己奉献出来。这就和古今不少盲目以殉道为荣的基督徒不同了。须知生命宝贵,上帝并不愿意我们自以为是地作无谓的牺牲,而是要我们用百般的智慧和勇气为祂的道作见证,要我们保持生命直到永生。这就是说,上帝不但不要我们无原则地糊涂“殉道”;反而是要我们竭尽所能地保持实力去传道。换言之,这才是顺从上帝的旨意,所以叫做“循道”。这样,耶稣逃往埃及一事留给我们的明确讯息,就是要我们分清“循道”和“殉道”的不同。前者是勇往直前,至死忠心。后者是速速求死,不思进取。所以,一个真正爱主的人,必定是一个爱惜生命,不怕死却不随便求死的人。
愿神赐福他的话语!

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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