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记14:1-29
一.引言:《申命记》十四章,全章分三个自然段落,却是一个整体。
二.不可为死人划身和剃光额上(14:1-2)
“不可为死人用刀划身,也不可将额上剃光” ,这里的“为”不是“替”、“给”,而是“因为”。不是用刀划死人的身子、剃光死人的额上,而是不可因为表示对死者的哀痛而用刀划自己的身子、剃光自己的额上。这是迦南异教的习俗(王上18:25-29)。以色列人是耶和华神的儿女,故不可随从拜偶像的仪式。
三.洁净和不洁净的食物(14:3-21)
按照这段经文,可归纳如下几条:
1)凡分蹄为两瓣又倒嚼的动物,如牛、羊、鹿等,可以吃。倒嚼、但不分蹄的(如骆驼、兔子等),或分蹄、但不倒嚼的(如猪),不可吃。
2)水生动物中,凡有鳞、有翅的,方可吃。
3)有翅膀、但爬行的动物,不可吃。
4)凡不洁净的鸟,不可吃。
5)“凡自死的”动物,不可吃。“自死”可能是病死,或被野兽咬死,不可吃(利17:15),可能因为血没有放出来。可以给城里的寄居者吃,或卖给外人(14:21)。这不是说,神要以色列人把不好的东西卖给别人;这些东西并非不好,只是对以色列人不洁净而已。
6)“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14:21)。这是异教习俗。敬虔的犹太人至今遵守此条。
经文中提到的一些动物,如“野山羊”、“黄羊”、“青羊”等,原文的意思并不清楚。
经文说兔子是“倒嚼”的(14:7)。其实,兔子不是反刍动物;兔子吃食时,嘴一直动,像是在“倒嚼”。经文不是在描述动物的科学分类,而是为以色列人提供一个实用的生活指南。《圣经》没有使用科学语言,而是老百姓熟悉的生活语言。又如,“从日出之地,到日落之处。”
四.什一奉献(14:22-29)
什一奉献不是以色列人特有的,古代中东的许多邻国,都把个人所得的十分之一献给君王;君王在百姓心目中是神的代表。但是,以色列人的什一奉献的内涵却与邻国完全不同。
《圣经》首次提到的什一奉献,是亚伯拉罕从他的战利品中取十分之一献给作祭司的撒冷王麦基洗德(创14:18-20);而后,亚伯拉罕的孙子雅各向神承诺,如果他能平安返家,他将把所得的十分之一献给神(创28:20-22)。但他们都是出于自发,也没有记载详情。
什一奉献在《利未记》、《民数记》(18:21-29)和《申命记》有比较集中的记载,而申14更加详细。由于《民数记》与《申命记》的记载有些不同,有人误以为每年要有两次什一奉献,一次给利未人,一次在耶和华神面前吃;每逢第三年又另加一次,给穷人;亦即,平常年作两次什一奉献;逢第三年作三次什一奉献。但多数学者、拉比都认为,以色列人每年只作一次什一奉献。记载的不同,是因为《民数记》的听众仍在旷野,而《申命记》的听众即将进入迦南地,将有中央圣所和自己定居的城镇。
综合《圣经》的记载,什一奉献的主要条例如下:
1)以色列人地上的出产,谷物、新酒、油,树上的果子,和牛、羊,都要取十分之一归耶和华神为圣(利27:30),供给利未人。因为利未人没有产业,专办会幕的事(民18:20-24)。
2)要将奉献之物带到中央圣所的所在地。若距离太远,携带不便,可以将奉献的地里出产兑换成银子,并要再加上五分之一的银子(利27:31),随自己的心愿买牛、羊,或酒,带到中央圣所。但牲畜不能兑换成银子,因为,“凡牛群羊群中,一切从杖下经过的,每第十只要归给耶和华为圣。不问是好是坏,也不可更改。若定要更换,所更换的与本来的牲畜都要成为圣,不可赎回”(利27:32-33)。所有当献上的食物,全家人都可在耶和华神面前吃喝快乐(申14:24-26)。吃喝只能吃掉很少一部分;所剩余的,即十分之一的大部分,都归给利未人。
3)每逢第三年的末一年,将当献的十分之一留在所住的城中,分给城中的利未人和寄居的、孤儿、寡妇(14:28)。
4)利未人要从所收取的十分之一中,拿出十分之一作为举祭献给耶和华(民18:26-27)。
不作什一奉献,被视为偷窃神的行为。
五.本章的中心思想
“因为你归耶和华你神为圣洁的民”(14:2)是申14的中心思想,把看似不相关的三个部分,联成一个整体。
这里的“圣洁”的原文是“圣”,原意是“切割”、“分开”的意思,即表示“区别”:将人或物从普通或世俗圈子中分别出来,作神圣的用途。中文译本加了个“洁”字。“洁”是“从不洁中分出来”的意思。归神的,一定是“圣”、“洁”的;分别出来、却没有归神的,就只是“洁”、而不“圣”。
“圣洁”分为神的“圣洁”,和受造物的“圣洁”。
在所有的文化和宗教里,神都被认为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但是,古代中东各种宗教对他们所敬拜的神的“圣”的感受是恐惧,是对他们的神名的变幻莫测、不可捉摸的行为所产生的恐惧。因此百姓用各种复杂的敬拜仪式来安抚他们的神名,其实是想让神名听他们的话,为他们谋福。他们对神名,只有恐惧,没有信任。而且,这些神名的“神圣”,常常是尘世中的权利、欲望的投射,只是加上了“神圣”的标记而已。献祭的目的,是笼络接受供奉的神名的心,使之站在自己一方,能够击败其他不友善的神名。但是,无权无势的老、弱、病、残、孤、寡、寄居者,无力供奉,就被边缘化,无人问津,只能仰人鼻息。
《圣经》启示的耶和华神的“圣洁”,则完全不同。耶和华神藉着《圣经》,向人自我启示祂自己的公义、大能、慈爱、怜悯、赦免、拯救,显明祂是那位与受造界完全不同的“他者”,没有任何人、物能与祂相比。“耶和华啊,众神之中有谁像祢 -- 至圣至荣,可颂可畏,施行奇事”(出15:11)?有学者认为,“圣洁”是指耶和华神道德上的超越和完美,是耶和华神一切属性的总和,是祂“一切属性的属性”。因此,惟有耶和华神是圣洁的。三一神被称为“圣父”、“圣子”、“圣灵”。耶和华神超凡脱俗、无语伦比,独一无二,但不是高高在上、不可捉摸、不可理喻的;相反,耶和华神可以被人触摸,可以与人沟通,并与人建立关系。事实上,耶和华神一直寻找人与祂“同行”,不希望人因惧怕而退缩。
“你们要圣洁,因为我耶和华你们的神是圣洁的”(利19:2)。祂要建立一群背负祂的圣名、活出祂的圣洁的子民。以色列人要与耶和华神建立关系,必须自洁,活出一种以耶和华神为中心、讨耶和华神喜悦的生活方式。“当存畏惧事奉耶和华,又当存战竞而快乐”(诗2:11)。
任何形式的强夺、滥用权力,都会被神的圣洁定罪。社会的弱势群体,将根据耶和华神的公义标准,经历全面的保护和供应。《圣经》规定的对弱势群体的爱护,周到详尽,令人动容。比如:
“不可亏负寄居的,也不可欺压他,因为你们在埃及地也作过寄居的。不可苦待寡妇和孤儿;若是苦待他们一点,他们向我一哀求,我总要听他们的哀声,并要发烈怒,用刀杀你们,使你们的妻子为寡妇,儿女为孤儿。我民中有贫穷人与你同住,你若借钱给他,不可如放债的向他取利。你即或拿邻舍的衣服作当头,必在日落以先归还他;因他只有这一件当盖头,是他盖身的衣服,若是没有,他拿什么睡觉呢?他哀求我,我就应允,因为我是有恩惠的”(出22:21 - 27)。
“在你们的地收割庄稼,不可割尽田角,也不可拾取所遗落的。不可摘尽葡萄园的果子,也不可拾取葡萄园所掉的果子,要留给穷人和寄居的。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不可欺压你的邻舍,也不可抢夺他的物。雇工人的工价,不可在你那里过夜留到早晨。不可咒骂聋子,也不可将绊脚石放在瞎子面前,只要敬畏你的神。我是耶和华。你们施行审判,不可行不义,不可偏护穷人,也不可重看有势力的人,只要按着公义审判你的邻舍”(利19:9 - 15)。
按照以色列人是耶和华神的圣洁子民的中心思想,《申命记》十四章的三部分就有机地联在一起了。“不可为死人用刀划身,也不可将额上剃光” ,因为这是异教习俗;以色列人是耶和华神的儿女,故不可随从拜偶像的仪式。洁净和不洁净食物的划分,是因为耶和华神命令:“凡可憎的物都不可吃”(14:1)。“可憎的物”是耶和华神判定的,不是人判定的。以色列人不吃那些不洁净的食物,愿意过顺服耶和华神的生活,显示他们是属神的子民。什一奉献的目的,是“学习时常敬畏耶和华你们的神”(14:23),支持利未人和穷人、孤儿、寡妇和寄居者的生活,彰显耶和华神的公义和慈爱。
六.应用
道成肉身的耶稣基督将不可见的神活化在世人面前。“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1:18)。耶稣基督的圣洁,成为基督徒圣洁的榜样和动力。主耶稣要求基督徒做到的,都是祂先向基督徒所作的。祂要基督徒彼此相爱,正像祂爱我们一样;祂要基督徒彼此饶恕,正像祂饶恕我们一样。基督徒必须用以基督为中心的崭新生活方式,表明其信仰的真实性。两千年前,人们从耶稣基督身上看见神;两千年后,人们要从基督徒的身上看见基督!
《申命记》十四章,对今天的基督徒,有什么意义呢?
今天,基督徒也许不再需要遵守洁净与不洁净食物的条例,展示自己与世俗的区别。主耶稣说:“你们都要听我的话,也要明白:从外面进去的不能污秽人;惟有从里面出来的乃能污秽人”(可7:14-15)。
基督徒应不应该作什一奉献?有人说,新约《圣经》没有讲什一奉献,所以基督徒不用作什一奉献。我个人认为,基督徒应该作什一奉献。理由如下:
1)新约《圣经》说什一奉献是“不可不行的”:“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将薄荷、茴香、芹菜献上十分之一,那法律上更重要的事,就是公义、怜悯、信实,反倒不行了。这更重要的是你们当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太23:23)。
2)基督徒也应从实行什一奉献中,学习时常敬畏耶和华,树立全新的金钱观,以与世俗分别。基督徒只是金钱的管家,不是金钱的主人,一切来自神的恩典。把从神那里得到的,一部分奉献给神,表示对神的感谢。“主也这样命定,叫传福音的靠着福音养生”(林前9:14)。基督徒有责任,支持传福音的人和穷人的生活。
3)福音书专门记载了主耶稣对一个寡妇奉献的两个小钱的称赞:“我实在告诉你们,这穷寡妇投入库里的比众人所投的更多。因为他们都是自己有余,拿出来投在里头;但这寡妇是自己不足,把她一切养生的都投上了”(可12:43-44)。新约《圣经》还呼召基督徒“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罗12:1)。从这些教训看,神对基督徒的奉献的要求,似乎比什一奉献更高。
慕道朋友不要因为怕作什一奉献,而不敢决志信主。作不到什一奉献,也可以作基督徒;什一奉献需要操练。作不到什一奉献,只会使自己失去更多的祝福(玛3:10)。基督徒不可存“吃小亏占大便宜”的念头作奉献;但诚心作什一奉献的,必蒙神的祝福。
新约《圣经》还强调,奉献要甘心乐意,不要勉强:“各人要随本心所酌定的,不要作难,不要勉强,因为捐得乐意的人是神所喜爱的”(林后9:7)。在这个意义上说,教堂设立奉献箱,似乎比传递奉献袋、盘更好;起码,不要在讲道前传奉献袋、盘…
新约《圣经》还教导:“他们是为主的名外出,对于外邦人一无所取”(约叁5-8)。初期教会,外出宣教的弟兄,对于尚未信主的外邦人,一无所取,也不需他们照料吃、住。使徒约翰没有讲明理由。但不难理解,这是怕未信主的人误解福音的性质,或误解宣教士的动机。基于同样的考虑,今日许多基督教会,不收没有信主的人的奉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