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 任
康来昌牧师—20100201
经文:申命记25:5-19,26:12-19
尽人之责
申25:5-10,「5弟兄同居,若死了一个,没有儿子,死人的妻不可出嫁外人,他丈夫的兄弟当尽弟兄的本分,娶他为妻,与他同房。6妇人生的长子必归死兄的名下,免得他的名在以色列中涂抹了。7那人若不愿意娶他哥哥的妻,他哥哥的妻就要到城门长老那里,说:我丈夫的兄弟不肯在以色列中兴起他哥哥的名字,不给我尽弟兄的本分。8本城的长老就要召那人来问他,他若执意说:我不愿意娶他,9他哥哥的妻就要当着长老到那人的跟前,脱了他的鞋,吐唾沫在他脸上,说:凡不为哥哥建立家室的都要这样待他。10在以色列中,他的名必称为脱鞋之家。」
这很好玩。各位,看这些经文,我们先想想会碰到的问题,然后看怎麽解决。
这似乎是很老的一些风俗习惯,也觉得跟我们没有关係。我想百分之99的教会大概一百年也不会讲一次这道,不过我们就来看看这一百年做一次的事情。
这里可能会产生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圣经矛盾。这里讲到哥哥如果死了,弟弟要娶嫂嫂,生的长子要归在哥哥名下。用另一句话来形容就是「兄终弟及」或「兄终弟媳妇及」。但在利未记20章讲的一段,跟这里完全相反。那里讲到说,「人若娶弟兄之妻,这本是污秽的事,羞辱了他的弟兄;二人必无子女。」兄弟不可以娶同一个女人,这是上帝非常厌恶的,如果娶一个女人,就会不生小孩。
英国的亨利八世也有这样情形,结果他太太果然是不能生,惹起很多风风雨雨,甚至整个教会历史都改写了。有一段时间他太太不能生的时候,他心里就觉得利未记20章的咒诅临到他身上,因为这太太原来是他哥哥的太太,不过他们没有同房过,他哥哥就死了。
在碰到看起来觉得矛盾的经文时,我的看法总是先肯定神的话。我觉得在利未记20章讲到的「兄弟不可娶同一个女人为妻」,其实很好理解,就是这会乱了伦理。假如两个人爱上同一个人,不要说兄弟了,任何一个情形都会出问题的。而且在以前的家庭里,这种问题更容易出。
在以前的大家庭里,大家住在一个屋檐底下,虽然在不同的房间,甚至这样大房、二房的分,还是会有很多麻烦。说简单一点,男女住在一起,就容易出问题,包括各种甚至乱伦的现象。包括中国北方有一些人比较穷一点,住在一个地方,甚至太穷,住在一个床上,这种乱伦的事情就很多。所以利未记20章说「兄弟不可娶同一个女人为妻」我想也是避免这种事情。
在基督教里,其实从创世记就开始讲,「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这是很对的一个做法,就是避免即使在近亲(甚至两辈)当中产生的一些溷乱。
这两个地方没有矛盾,利未记讲的是希望维护这秩序,不要溷乱,这我们很容易了解。在申命记这里所要讲的是,在一个社会里若没有儿子继承时是很艰难,所以需要这样。
其实这些如果抓住重点,都可了解他的意思,一个就是:不要溷乱、不要有给魔鬼留地步的机会、兄弟不要同时爱一个女人,这样会产生很多很多溷乱,甚至血腥的事。同样,申命记这里讲到要帮哥哥留后,也是在表达在一个社会中,当男人是需要有房地产来管理的时候,他死了没有人继承,也会产生很多溷乱和不安,所以弟弟要替哥哥尽这份责任。这里就不要想到其他的事了。
我看这段经文,可以想到很多小说式的情节,譬如哥哥死了,嫂嫂一个人,如果说哥哥有很多产业的话,可能弟弟为了钱还想娶她。如果这弟弟天天看到他们吵架,这嫂嫂很凶,他可能不想娶的理由不是不给弟兄尽本分,而实在很怕这个女人(不过这些理由就不是神在这里感动摩西要写的),那些现象都有。
可能我们也有类似的经验,你看到任何一个人风风光光得很好,好有礼貌、好温柔,但他在家里,或你跟他一起住的时候,可能完全不是那样。问题就是我们总是常常到最后才知道,没有办法反悔的时候才发现这种事情。
这里也不是在讲嫂嫂多麽坏,所以弟弟不愿意尽这责任。这里要表达的其实就是要帮助那些可怜的人。现在哥哥死了,为了不要让他的家族产业没有人照顾,弟弟需要尽责任帮哥哥生一个孩子。其实讲得最简单就是要有圣洁的爱,以及彼此之间的关係。
但我们也需要知道一件事,(也是我们都知道的)我们要做任何一件好的事情、要爱任何一个人、要做任何一件上帝喜欢我们做的事,以及不做任何上帝不喜欢我们做的事,因为人的罪、自私,那都很困难。
也不要讲这嫂嫂多麽风姿绰约,假如照一般情形来讲,哥哥死了,嫂嫂可能年纪也不轻了,可能也会唠叨、啰唆,你娶她,跟她住在一起、生一个孩子,这段时间可能还要养她,要听她讲很多很多话。辛辛苦苦的这一切,孩子的名分是归给哥哥的,我想当然不愿意,当然都有他的困难。所以那人不愿意娶,我觉得就跟我们平常不愿意作上帝要我们做的事一样,觉得很累。有的是累很多,有的是累一点点,都需要求神帮助,也求神带领我们。
包括在教会,在这样一个小小的团契里面。今天有这样的成果,有这麽多姊妹喜欢来这里,都不是天上掉下来的,都需要花力气。可能作过主席、同工的,都花了很多力气、付很多代价。但我们会知道一件事,主的祝福是丰富的,一定是,但不会不花力气的。稍微想想就知道,这弟弟要娶哥哥的太太是会很累,所以他不想做这事。
我们也只是说一个原则,这也不是死板的。如果说他的嫂嫂实在是非常恶劣,也许神也不会这麽严格。我们在圣经上也没有看到都是这样情形;事实上几乎没有看到这样情形。这里就是说我们尽我们的责任,不是尽人子的责任,是说尽人弟责任,作人家的弟弟要做的责任。其实作人子、人父、人兄、人夫、人妻,都辛苦,在世上生活很辛苦,但我们相信神会祝福我们。这里是一个家庭,我们今天是一个属灵的家庭,属灵的家庭要尽的责任,也都求主帮助我们。
作弟弟的如果不愿意,这也可以看到圣经里描述得都非常恰当,(我们不一定每次都能想得这麽周到,我想的也不一定对),有的上帝的吩咐不做,是要处死的;你违反十诫都要处死的。有的不做,就是有一些小小的处罚。这里不做,也有点像耶稣在马太福音18章讲的,如果有人错了,你跟他讲,他不肯改,要怎麽做。先私下跟他讲,他不肯,然后就找长老。
这我们也看到作官、作老闆、作董事长的艰难,我们常常看到的都是他很威风、很享受。我没有说这些上阶层人的享受一定都对或都错,但我觉得我们也需要有种想法,就是有时候我们太容易同情弱者(这也是很好),同情那些游民、可怜的弱者,然后觉得那些有钱人吃一顿饭,可以给这些可怜人吃一辈子,实在很不公平。各位,我觉得我们有这种热血沸腾也是很对,但也要小心。在现实社会里,有钱有势的人会伤害人,无钱无势的人也会伤害人。我们现在不是听到一个名词「多数暴力」?少数的暴力可能是少数的达官贵人会伤害人,多数的人如果不讲道理,也是很会伤害人的。
因此,神在世界上设立权柄的时候,他有权柄,他可以有一些人服事他、薪水比别人多,有时候会滥用,这是一定的,但你也要想到他的责任也很辛苦的。其实教会也是,不过我们教会的长老是没有什麽荣耀,也没有什麽钱,实在很辛苦,自己家务事都难管了,还要去管别人。
现在一个弟弟不愿意帮哥哥尽责任,怎麽办?就是找长老。各位,长老也许天天被电话骚扰。董事长、总经理、总统,都是一样。神给他那个职分,他要做很多事,所以神也给他一些优惠,我觉得这是很应该的(当然人会滥用,我也承认),所以长老很辛苦的,这麽多事都要找他。
长老还要再劝。有时很难劝,万一嫂嫂真是很糟糕,长老怎麽按着圣经的话劝:「你就还是帮哥哥生一个吧,忍耐忍耐,说不定她会改变」等等。就是长老的工作很不好做。
各位,活在世界上,神给你权柄、威风、金钱去做事,那我们都喜欢,但通常都会忘记,那权柄后面要负的责任和肩膀上的压力是很重的。所以我们也很感谢主,圣经叫我们多为执政掌权者祷告,我们也多为长老祷告。
若劝了半天不行,就对这位弟弟羞辱了。好像演一齣戏一样,在大庭广众面前要吐口水在他脸上,然后说大家都可以吐他口水,他的名字就叫做「脱鞋之家」,不是拖鞋,是脱掉鞋子的家。我不知道为什麽叫「脱鞋之家」,脱掉鞋子有时候是敬畏上帝,这里就是要这样做。
这对那弟弟是很大的羞辱,但我们也要想到神在这里要做的,就是希望我们能够在惩罚当中;人需要被惩罚、被奖赏,基督徒也一样,如果没有,很多事很难做的。可能也是叫整个制度能维护下去。而且也有一些我觉得合情理的,就是可能这位嫂嫂真的困难。我就在猜,那长老会不会跟那弟弟说:「你就不要娶她,让人吐吐口水就好了」,我不知道,是猜的。不过没有说更严厉的,要把这弟弟打死,就是说因为他很自私,不愿意帮他哥哥尽责任。
我再次说,生活中可能嫂嫂很不讲道理、可能这小叔很自私,都有可能,我们不能讲那麽多。所以法官需要有判桉就是这样,因为一个原则用在千奇百怪的状况下怎麽用,实在需要有智慧。所以我们又需要有智慧。
下面这一段几乎不好意思讲,不过我们也看一看:
不可越分
申25:11-12,「11若有二人争斗,这人的妻近前来,要救他丈夫脱离那打他丈夫之人的手,抓住那人的下体,12就要砍断妇人的手,眼不可顾惜他。」
这又很奇怪了,两个人打架。我知道我们信友堂都很有风度,不会打架。这好像乡下人一样,居然有这种事。而且圣经上这样讲,说他太太是来「救他丈夫脱离那打他丈夫之人的手」,看起来她丈夫是被打了,她一个妇道人家能做什麽,就用这种比较下流的办法。也有点像在雅博渡口,耶和华所做的事,就是做一个小动作。我想到的是应该给这妇人一个奖状,你这麽英勇救丈夫,应该很称讚,但在这里说要把那妇人的手砍断。
我还是说,圣经里原则在以色列的社会里执行了多少,我们并不知道,但我们需要抓住那精神。又跟刚才一样,若推到其他地方去想,如果是这样,对那女士很不公平、不敬,也许另外一个人在打她丈夫,打得很厉害,应该是处罚那个人。或这两个人一开始就不应该打架,所以应该处罚这两个人。这都有可能。
但这段经文要表达的是什麽?我知道比较前进的解经家就会说,就是要表达以色列社会就是重男轻女,女人就很倒楣。我觉得不是。因为如果是重男轻女,上帝就对女性不公平了。
我觉得这里要表达的,其实跟很多在旧约圣经看到的两性之间的关係的问题,我都相信上帝一定是最智慧,也最公平的。我认为在这种情形下,给那妇人这麽强烈的警告,而我们实际在圣经里没有看到任何这种情形,我认为是保护那妇人的。两个男人在打架,就算是你的先生,你不要介入。
其实各位,如果换个角度来讲,在现在的世界,不管是宫廷、公司、家庭里的事,夫妻很相爱是应该的,但也都有自己要负责的空间,所以我们中国历史上最怕的就是皇后干政,或某个人越界了。
好像有人就说陈水扁这样就是因为吴淑真不好。我不知道是不是这样,但这就是个例子。我觉得相爱是很对,但自己要有自己的一些空间,不要去干涉的事情,不要去干涉:「你应该怎麽样」。我们有时候劝诫是好的,有时候我觉得不需要做这些事情。希望我没有冒犯到各位,但实在求主赦免,也请各位原谅,我觉得女性,不知道是不是有那母性,有时对自己的小孩会管得多了一点(我讲错请原谅)。
在这里好像耶和华就是说,你先生跟人家打架,你不要介入,你介入的话更麻烦。就是她不需要抓人家,她可以喊救命,请人家来帮忙,她自己介入,我觉得是不好的。
从这里我也是觉得在整个圣经里也告诉我们很智慧的话,包括今天看的经文,我觉得都表达神对男、对女的一些很智慧的做法。现在所流行的(可能不是现在,已经流行很久)有一个我觉得的错误,就是在讲「平等」的时候,把「平等」等于「相等」、「相同」,我觉得这不应该的;包括「合一」。我是看到有一个天主教神学家叫G.K. Chesterton,他讲过一段话,说:「有些人觉得所有宗教都是一样的,大家世界大同,都是一体,彼此相爱就好。」 但G.K. Chesterton说这个讲法错误。我觉得Chesterton讲得是很对的。我知道现在在美国,我儿子的教科书里我都看过这样的说法,也知道有人这样教,就是男女要平等。(男女平等我们很同意,但男女平等不等于男女相同。)在美国、西方的教育里有这种,我觉得真是好可怕,包括在小学,鼓励你今天是什麽day,明天是什麽day,那一天就叫小朋友男生穿女生的衣服,女生穿男生的衣服来,这叫做平等、男女不分的、大家都一样。
这也很荒唐。Chesterton说:「我爱一个人,我最爱她、娶她,最大的原因就是她跟我不一样。她是女人,我是男人。」各位,上帝造的是一个很丰富的世界,没有把每个人都变成一模一样。在教会里,这又是很奇妙了,我们基督徒的合一,不是每个人变成一模一样。保罗说:「岂都是做这个的吗?岂都是做那个的吗」?不是,我们每个人不一样。有人高,有人矮,有人聪明、有人愚笨,有人有钱,有人贫穷。这世界上这些所有的不同,都会叫人彼此之间有很多仇恨、痛苦,但在教会里面,我们希望因为上帝的智慧和爱,这些不一样可以成为,保罗的形容是成为一个身体上各种不同的部分。我们一个身体上不是都充满了耳朵、鼻子、眼睛、眉毛的,没有,都不一样,而这些不一样可以形成最美好的。保罗特别讲到:身上的肢体,那软弱的、卑贱的,我们越发给他加上体面。我们就非常感谢主。
所以在这里的经文也让我们学习一件事,就是男女是平等(姑且这样说),但不是一样。在这不一样里面,我们如何有最好的配合,最起码,两个男人打架时,女人不要也去打。我觉得这是很智慧的一个建议。
要公平
申25:13-14,「13你囊中不可有一大一小两样的法码。14你家里不可有一大一小两样的升斗。」
这里字面上看起来,跟我讲得不一样。我刚才讲的是,有各种不同的,男人有男人的位分,女人有女人的位分;几岁的人做几岁人做的事;老太太做的事跟小姑娘不一样,每个人在自己的身分、年龄不一样时,有不一样的做法,但有同样一位主,有同样彼此该有的尊重,但表达的方式不一样。
但这里又说:「不要有两种法码,不要有不一样的。」那你当然也知道,这意思其实就是在讲要公平。家里不要有两种法码,这很多人都知道,甚至不需要解释,但各位,尤其你们作妈妈、祖母的应该都知道:完全公平的对待,可能是不一样的对待。
比方你的两个孩子,一个怕冷,一个不怕冷。怕冷的你就给他多穿点,不怕的就少穿点衣服,两个孩子穿的衣服不一样,但这是很公平,也很慈爱。
这里说「不要有两种法码」,就是你要公平,但公平的原则下怎麽实际去做,那需要智慧、需要去思想。
我们如果很公平的话,15节:
申25:15-16,「15当用对准公平的法码,公平的升斗。这样,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上,你的日子就可以长久。16因为行非义之事的人都是耶和华─你神所憎恶的。」
一定要很公平。我们孔子也讲过:「不患寡,而患不均」,要公平。而且那公平如果是个有智慧的、能因应时局、各种状况的,那可能很辛苦,不可能每个人都很高兴的。我们做任何事,都有人不高兴。所以刚才讲的一个领导者、长老、团契主席,如果做得好,一定也有人批评他,但感谢主,我们能彼此相爱最好。
真正的公平和繁荣,应该可以并进的。如果让每个人各得其所,这人该做什麽,就做了什麽;这人该得多少,就得了多少,整个社会人的心情会很好,而且生产力会进步。在这几个世纪,一讲到公平、社会主义的社会,大概就是没有什麽生产力,吃公家饭,结果大家都不做事,只享受。如果讲到有竞争力的资本主义社会,很丰富,但又不公平。大概常常是这样讲。但我觉得在圣经里,上帝要我们的公平,包括在家里面的公平时,会让家里和乐,社会上也会和乐。
「这样,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上,你的日子就可以长久。」虽然是祂已经给你,但你要怎麽经营,还是需要去思想、应用。我们对我们自己也是一样。
「因为行非义之事的人都是耶和华─你神所憎恶的。」神不喜欢不义,神也喜欢我们丰富。这丰富跟公平、慈爱是并进的。
禁「仗势欺人」之恶行
申25:17-19,「17你要记念你们出埃及的时候,亚玛力人在路上怎样待你。18他们在路上遇见你,趁你疲乏困倦击杀你儘后边软弱的人,并不敬畏神。19所以耶和华─你神使你不被四围一切的仇敌扰乱,在耶和华─你神赐你为业的地上得享平安。那时,你要将亚玛力的名号从天下涂抹了,不可忘记。」
这个经文对我们来讲也是很困难的经文,因为讲到要灭掉别人。我们也再一次希望把那重点抓住。重点就是神不希望在这罪恶世界,罪恶会继续的多起来。罪恶不要多起来,当然到最后审判、新天新地时,罪恶就完全没有,罪恶都在地狱火湖里了。但在这过程里,上帝要让罪恶停止,总是是需要用法律,用严厉的方式来执行。这是需要的,严厉、慈爱都需要。
在这里就讲到亚玛力人的特点。这在出埃及记17章有记载。那件事情我们比较记得的是摩西举手时就赢,摩西手放下来时,以色列人就输;大概我们记得的是这件事。其实重要的不是他举不举手,也不是亚伦、户珥扶着他,重要的(或困难的)是其实耶和华要把亚玛力人的名字通通涂掉。我们在出埃及记17章时也看不出来为什麽,在申命记这里看出来,原来亚玛力人有个很恶劣的毛病。当这群以色列人在旷野辛苦的时候,他们道路并不熟悉,这时候最需要人帮助,结果人家趁你在危急时趁火打劫。
这就像你到一个陌生的国家去,语言不通、什麽都不通,很困难,这时候你最希望有人雪中送炭,教你怎麽样做什麽。结果你碰到的,他如果不帮你、不理你,你已经很生气,但这还好,他没有加害于你,而他不但不帮、不理你,还加害于你,趁火打劫,趁你是一个外地人,伤害你、骗你的钱,甚至你是个漂亮女孩子还欺负你。这种因为自己有能力、熟悉环境,因为别人弱小,就特别去杀害别人的,耶和华要禁止这种行为。这是这里要表达的。
我们当然也希望自己在生活中能够注意,在我们很丰富时,或就算我们不丰富,就像刚才讲的,那弟弟要帮哥哥尽责任,不算很丰富,是很困难的时候,而且是一种性关係上的帮助,当你很不喜欢的时候,最讨厌了,你要去帮助。但圣经也说,如果真的有困难就受一点羞辱,就减少了这事情。然后你要怎麽公平的彼此对待、怎麽帮助那些软弱的人,若不帮助还伤害的话,上帝说要把他们消灭掉。
后来扫罗因为没有消灭亚玛力人,也被上帝严严的责备。甚至在以斯帖记里,哈曼可能也是亚玛力人,就是一直在表达这种善恶的对抗。神要我们能把罪恶除灭。
当然这里也有讲当我们不被敌人骚扰的时候,要除灭这些。就表示我们生活中,我觉得总有一些艰难,总有一些仇敌,我们自己也都有一些弱点。不过这里要学习的,也是我们把那些重点抓住。就是神不要我们那种仗势欺人的恶劣情形扩展下去。不但不要这样,相反的我们要做什麽?那就是在26章讲的。(我们只有十分钟,把它简单讲一讲。)
当你富裕,神祝福你之后:
奉献、感恩、宣告
申26:12-15,「12每逢三年,就是十分取一之年,你取完了一切土产的十分之一,要分给利未人和寄居的,与孤儿寡妇,使他们在你城中可以吃得饱足。13你又要在耶和华─你神面前说:我已将圣物从我家里拿出来,给了利未人和寄居的,与孤儿寡妇,是照你所吩咐我的一切命令。你的命令我都没有违背,也没有忘记。14我守丧的时候,没有吃这圣物;不洁净的时候,也没有拿出来,又没有为死人送去。我听从了耶和华─我神的话,都照你所吩咐的行了。15求你从天上、你的圣所垂看,赐福给你的百姓以色列与你所赐给我们的地,就是你向我们列祖起誓赐我们流奶与蜜之地。」
这段话是以色列人在迦南地得到很丰富的时候,把东西送到圣殿时,他自己也要宣告。是一种感恩,而且不是很狂妄的,像路加福音18章那法利赛人那样,说我自己怎麽好、怎麽好。而是说感谢上帝给我恩典,我现在有这麽多好处,我已经拿出来、我已经做了。
这不是炫耀,这是提醒自己,也提醒所有听到的人:神给我们很丰富,而我们就把这些东西给利未人和寄居的,与孤儿寡妇。这些也提醒:并不是我们有什麽好,甚至我们还没有主动做这些,这是上帝吩咐我们,我们就学习着做,虽然我们希望越来越多能自动自发的去做这些事情。
然后我们在做这些事情时,也想到生活中不是只有奉献、收成的时候,也有守丧的时候。这里讲的就是说都遵守了上帝的话,守丧的时候也是遵守上帝的话。
那「没有为死人送去」可能是只这些东西被玷污了以后,他没有就送到圣殿里去。这都是我们人的小毛病,给人家的,能够给坏一点的就给坏一点的,除非那对我们自己有好处,给自己的都是好一点的。
这些大事、小事,因为耶和华你对我们的恩待、带我们到流奶与蜜之地,我都遵守了:我对人没有两样的法码;我尽上责任,即使我有艰难;我希望我能很公平;我希望我能除掉在我们社会中间那些趁火打劫的恶劣现象。不但能够消灭那些趁火打劫、仗着自己有力量欺负别人的人,我做的事是我有力量的时候,我给孤儿、寡妇、寄居的。
申26:16-18,「16耶和华─你的神今日吩咐你行这些律例典章,所以你要尽心尽性谨守遵行。17你今日认耶和华为你的神,应许遵行他的道,谨守他的律例、诫命、典章,听从他的话。18耶和华今日照他所应许你的,也认你为他的子民,使你谨守他的一切诫命,」
「认你为他的子民」,这有点像新约耶稣讲的登山宝训。旧约、新约这两个地方都是讲到上帝对我们的要求,也就是都是律法。耶稣说:「你们这样做,就可以作你们天父的儿子。」这里讲到你们尽心尽力做这些事,祂就认你为祂的子民。
小心看,就是我们并不是做好了,上帝才爱我们,我们永远是因信称义的;我们作神的儿女,永远是相信神、重生得救的;我们被上帝拣选,永远是我们还在作罪人、作奴隶的时候。但是我们被拣选了以后,神要我们也活出祂的良善,就更配作祂的子民。更配,因为我们自己已经蒙了上帝的赦免和恩待,饶恕了我们七十个七次,所以我们也活出祂这种良善。
申26:19,「又使你得称讚、美名、尊荣,超乎他所造的万民之上,并照他所应许的使你归耶和华─你神为圣洁的民。」
当我们在做这些很艰难的事(其实也是神给我们很多的祝福)的时候,感谢主,神就继续祝福我们。因为物质上已经够多了,我们还要拿出去给别人,所以神就再加给我们不是物质上的,而是加给我们名声上的,神就使你得称讚、得美名、得尊荣。我们不是为了这来做这些事情,但我们的确是上帝给我们的这些美好,激发我们更愿意来活一个很善良的生活。
(吕琪姐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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