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离开(躲避)的人
作者:佚名
2026-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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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罗16:17

圣经所说的"离开、躲避、不相交",不是对一般罪人、非信徒的排斥,而是针对两类人:一是扭曲真理、引诱人离弃信仰的人;二是自称信徒,却持续活在不悔改的恶性罪中、败坏群体的人。同时区分:保持传福音的接触和深度相交、接纳其教导是两回事。

一、传讲假道、破坏真理的人

1. 制造分裂、违背纯正教义的人:(罗16:17)弟兄们,那些离间你们、叫你们跌倒、背乎所学之道的人,我劝你们要留意躲避他们。

这类人用花言巧语,不为主基督做工,只为满足私欲,在教会里制造纷争绊倒人,要远离他们的教导。

2. 有敬虔外貌,却否认信仰大能的人:(提后3:5)有敬虔的外貌,却背了敬虔的实意,这等人你要躲开。

他们外表读经、祷告,内里不信真理,生活完全不改变,暗中迷惑人。

3. 传另一个福音、不持守基督真理的人:(约二10-11,加1:8)

若有人到你们那里,不是传这教训,不要接他到家里,也不要问他安;因为问他安的,就在他的恶行上有份。

哪怕是天使,若传偏离基督救赎的福音,都应当弃绝。

4. 专好争辩,以敬虔为得利门路的人(提前6:3-5)

固执咬文嚼字,制造口舌之争,把信仰当作谋利工具,要从这样的人身上退开。

5. 分门结党的人:(多3:10)分门结党的人,警戒过一两次,就要弃绝他。

不是意见不同就是结党;是刻意制造派系、撕裂群体,经过一两次劝诫仍然不改,就不再继续辩论相交。

二、自称信徒,却持续活在不悔改大罪中的人

(哥林多前书5:11)若是称为弟兄,却行淫乱、贪婪、拜偶像、辱骂、醉酒、勒索,这样的人不可与他相交,就是与他吃饭都不可 。

重点:是自称信徒,却持续不肯悔改。偶尔软弱跌倒、愿意悔改的弟兄,不在此列。

(帖后3:6,14)吩咐弟兄们,远离那些不按规矩而行、懒惰不守使徒教训的人;若有人不听书信上的话,要记下他,不和他交往,使他自觉羞愧(目的是盼望他悔改,不是恨恶)。

三、旧约箴言提醒:不要深交的人(防备影响,不是断绝所有来往)

1. 好发怒、暴躁的人(箴22:24-25):不要与他为友,恐怕你学习他的性情,陷入网罗。

2. 引诱你犯罪的恶人(箴1:10):恶人若引诱你,你不可随从。

3. 暴力、好谗谤的人:他们的恶行具有传染性,"滥交是败坏善行"(林前15:33)。

重要的边界提醒(非常关键,避免误解)

1. 不是远离非信徒:保罗明确说,(林前5:10)不是叫我们离开世上所有犯罪的人,如果那样,只好离开世界。我们仍然要向他们传福音,只是不与他们同流合污,不进入深度的属灵伙伴关系。

(哥林多后书6:14)"不要和不信的人同负一轭",侧重婚姻、深度合伙这类捆绑性的关系,不是指完全不接触。

2. "离开"的目的是盼望悔改,不是报复:教会纪律、保持距离,最终是盼望当事人醒悟回转,不是定人的罪。若对方悔改,就要接纳。

3. 区分:意见不同≠假教师;一时软弱≠不悔改

信徒之间对部分经文领受不同,只要守住基督救恩核心,不制造分裂,仍然可以彼此相爱;偶然犯罪、愿意认罪悔改,是需要彼此包容、代祷的对象,不是要躲开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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