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门徒的条件
经文:路14:26-35
引言:
门徒与信徒的不同:门徒是学徒,要学像基督。
一.作门徒应付什么代价?
本段有七个不能,但有四个代价:
1.爱主过于父母儿女…(14:26)。在主和其他要求我们的爱的时候,还是更多爱主,求讨主的欢心。也即遵行主的旨意过于一切,因遵行主旨意的就是爱主(约14:15-21; 加1:10)。
2.爱主过于自己的生命。“生命”原文为“魂”,即老我。或说求自己的喜好过于求主的喜欢者,也不配作主的门徒。文理圣经译“己的生命”,就是遵行主的旨意过于己的生命的意思。
3.背自己的十架跟从主。不步主后尘背自己的S字J者,不能作主的门徒;要背S字J像主一样。
4.撇下一切所有的跟从主(14:28-33)。要跟从主到底,不可半途而废;跟主到底要先知道当付的代价,并且愿意付上这个代价。所以只许成功不许失败,要尽力付上思想来策画,并尽心应付。
二.我们能否付上这代价?靠主就能
1.能爱主过于爱父母儿女,因为他们都会改变会过去,也有可能成为我们跟从主的绊脚石。这不是说不要爱父母儿女,而是要主居首位。
2.能爱主过于自己的生命,因为丧失暂时的生命,才能得着永恆的生命。
3.能背自己的S字J跟从主。背自己的S字J即治死自己;是天天死的,不为自己活,而是为主活(林后4:10; 5:15)。
4.撇下一切跟随主。一切的东西只是今世的,没有一件能带到永恆去(提前6:7)。如果不撇下这暂时的东西,就会容易成为缠累我们的罪(来12:1)。
三.不付上这代价的结局
1.不会像一座楼;而只有地基,没有完整的建筑。
2.不会像一个精兵;而成为一个败兵。
3.不像有味的盐;而失去作用,放在任何地方都不合适,只有丢在外面被人践踏。
结论:
求主帮助我们肯付上代价,成为祂有用的门徒。
作者:黄彼得牧师 Rev. Peter Wongs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