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罗6:1—7;12:9-18。
保罗在《罗马书》中既有教义性的阐述,又有生活上的教导。他给我们在信仰和生活上都有正确的引导,把我们完完全全地引到父神的面前,领受他丰盛的恩典。
保罗在《罗马书》中不仅阐述了基督教因信称义的福音真理,接着他又进一步论述了基督徒因信称义的生活实践,为基督徒称义之后所走的道路,指明了正确的方向。在这条属灵的道路上有三个基本内容,是我们基督徒必须靠赖圣灵的能力努力去遵循的。
一、离开罪恶的生活
藉着神的能力,我们得以成圣,表示我们已与罪有分离,可以顺从并效法基督。当我们在基督里不断成长时,圣灵使我们脱离律法的约束,在基督里得着释放。
保罗在本书中一再强调:人得救完全是靠赖主救赎的恩典,不是因行律法。然而人称义之后不应仍在罪恶中生活,因为基督已经为我们的罪死了,我们也已经与基督同钉S字J,已死的人是已经脱离了罪,罪也不再作我们的主了。这样看来基督徒没有任何理由,可以仍旧活在罪恶之中,过旧人的生活。相反的基督徒应当离开罪恶的生活,以此来见证自己是在基督里的新人,既是新人那必须过新人的生活,才能与蒙召的恩相称。
正如保罗在《罗马书》6章1-7节中指出:“这样,怎么说呢?我们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吗?断乎不可!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岂可仍在罪中活着呢?岂不知我们这受洗归入基督耶稣的人,是受洗归入他的死吗?所以我们藉着洗礼归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像基督藉着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一样。我们若在他死的形状与他联合,也要在他复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因为知道我们旧人和他同钉S字J,使罪身灭绝,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因为已死的人是脱离了罪。”洗礼表明我们接受此礼的人是在灵性上已经经历着与主同死、同埋葬、同复活的意义;以此警戒我们不要再活在罪恶之中。
如何使我们完全离开罪恶的生活呢?那必须要经历基督的死,因为只有已死的人才能真正脱离了罪的权势。罪的权势和刑罚都已经与基督一同钉死在S字J上了;我们的旧人和罪性也都随之一起死掉了,因此我们不再受罪的辖制。主耶稣在《约翰福音》12章24节同样指出:“一粒麦子不落在地里死了,仍旧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结出许多子粒来。”可见新生命的诞生与成长,必须先有死的经历。先经过各各他,然后才能到五旬节。这个由死而生的经历也必须是在基督里才能实现。所以保罗又说:“这样,你们向罪也当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稣里,却当自己是活的。”(罗6:11)我们不仅要经历基督的死,也要经历基督复活的大能。如今凭着信心与基督一同复活,并与神建立了稳固的关系,不再被罪所辖制了。所以,基督徒的生活就应当是基督的生活,而基督的生活就是一个得胜罪恶的生活,圣洁荣耀的生活,在这样的生活中我们必须依靠圣灵的引导和帮助,努力追求才能胜过罪恶和试探。这就是基督徒与基督的联合,在基督里我们才能过着成圣的生活。
二、将自己完全奉献与主
使徒保罗说:“不要容罪在你们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们顺从身子的私欲。也不要将你们的肢体献给罪作不义的器具;倒要像从死里复活的人,将自己献给神,并将肢体作义的器具献给神。”(罗6:12-13)所以,一个真正把自己奉献给主的人,他才能为主而活。一个活在基督里的人,他就是一个真正把自己奉献给主的人。就如保罗在《加拉太书》2章20节中见证说:“我已经与基督同钉S字J,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他是爱我,为我舍己。”
如何使我们与罪隔绝,远离罪恶的生活呢?关键在于我们有否将自己完全地献给主。保罗说:“岂不晓得你们献上自己作奴仆,顺从谁,就作谁的奴仆吗?或作罪的奴仆,以致于死。或作顺命的奴仆,以致成义。”(罗6:16)因此,因信称义的生活实践,首先在于我们离开罪恶的生活,而离开罪恶的生活也必须将自己献给神,并将肢体作义的器具献给神。因为一个奉献给神的人,他就是一个圣洁的生命,是由神的灵运行在他里面的结果。
保罗在《罗马书》12章1-2节进一步指出:“弟兄们,我以神的慈悲劝你们,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是圣洁的,是神所喜悦的,你们如此侍奉,乃是理所当然的。不要效法这个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变化,叫你们察验何为神的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旨意。”基督徒的生活就应该是一个奉献给神的生活,而且每天需要更新,逐步进入完全,以致蒙神的喜悦。当一个人按着神的律法,献上祭牲的时候,祭司要将祭牲宰杀,切成块,然后烧在祭坛上。祭牲是重要的,但是一颗顺从神的心更为重要,神今天希望我们呈献在他面前的不是祭牲,而是自己当作活祭献上。每天撇下个人的欲望来跟随主的脚踪,把所有的力量和资源都毫无保留地奉献给他,信靠他的引领。我们应当为此而感恩,这样做全因他赦免了我们的罪,使我们成为他的儿女。
三、尽心尽意侍奉神
在因信称义的生活实践中,致终的结果就是要尽心尽意地侍奉神。而一个侍奉神的人,就是要将自己完全彻底奉献给神的人,两者是不可分割的,相互依存,相互推进。使人有能力去完成神在人身上的托付,成就神美善的旨意。侍奉神是我们对神救赎恩典的一种回报,因着神的爱我们愿意按着他的旨意来服侍他。
保罗在《罗马书》12章中讲到一个侍奉神的人首先要把自己奉献与神,同时也要正确地估计自己。保罗说:“不要看自己过于所当看的,要照着神所分给各人信心的大小,看得合乎中道。”(罗12:3)意即不要过于轻视自己,也不要过高地估计自己。一个准确的自我评价必须基于对自我价值的认识,这是指我们在基督里的身份。离开了基督,将一事无成。然而在基督里却有属灵的价值,而且有侍奉的能力,并运用这个能力来侍奉神,做神所喜悦的事。
基督徒在侍奉的工作中,当确切地知道:各样的恩赐和能力都来自于神,而且神把各样的恩赐分配给每个信徒,为要建立好他的教会。就如保罗在《罗马书》12章5-8节说:“我们这许多人,在基督里成为一身,互相联络作肢体,也是如此。按我们所得的恩赐,各有不同。或说预言,就当照着信心的程度说预言;或作执事,就当专一执事;或作教导的,就当专一教导;或作劝化的,就当专一劝化;施舍的,就当诚实;治理的,就当殷勤;怜悯人的,就当甘心。”我们必须照着神所赐给我们的恩赐来服侍神。这个侍奉不仅是在教会内,也在日常的生活、工作及社会上,我们都需尽心尽意地侍奉神。
“爱人不可虚假,恶要厌恶,善要亲近。爱弟兄,要彼此亲热;恭敬人,要彼此推让。殷勤不可懒惰。要心里火热,常常服侍主。在指望中要喜乐,在患难中要忍耐,祷告要恒切。圣徒缺乏要帮补,客要一味地款待。BP你们的,要给他们祝福,只要祝福,不可咒诅。与喜乐的人要同乐,与哀哭的人要同哭。要彼此同心,不要志气高大,倒要俯就卑微的人。不要自以为聪明。不要以恶报恶。众人以为美的事,要留心去作。若是能行,总要尽力与众人和睦”(罗12:9-18)。保罗的这些教导都有助于我们在神面前的侍奉,使我们知道该怎样待人接物、处世为人,存感恩和积极向上的心投入到各项侍奉之中,见证神荣耀的恩典。让圣灵自由运行在我们每一个基督徒的心灵之中,照着神所赐予各人的恩赐与美好的品德,来建立教会,服侍基督,并作神百般恩赐的好管家。
除此之外,我们在侍奉上还要理顺好三层关系和责任。
1、我们和神的关系与责任
神是万物的创造者、拯救者和施恩者,而我们人是被造之物、蒙恩者。故此,神是我们敬拜、侍奉的对象。所以,保罗“以神的慈悲”劝我们,“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来服侍神。我们在神面前必须存谦卑顺服的心,谦卑顺服是我们侍奉者应有的品德,只有如此美好的心灵态度,才能得到神的帮助做好侍奉的工作。
2、我们和教会的关系与责任
教会是基督的身体,我们是基督身上的肢体,肢体也都不是一样的功用,所以肢体需要彼此配搭,相互支持和理解,寻求合一的灵。我们在教会中:“务要追求和睦的事和彼此建立德行的事。”“我们坚固的人应该担代不坚固人的软弱,不求自己的喜悦。我们各人务要叫邻舍喜悦,使他得益处,建立德行。”(罗14:19;15:1-2)我们都是基督身上的肢体,这就应当在教会中尽上我们每一个基督徒应尽的本分,积极投入各项侍奉。
3、我们和社会的关系与责任
保罗在本书中还指出:“众人以为美的事,要留心去作。若是能行,总是尽力与众人和睦。……不要自己伸冤,宁可让步,听任主怒。……你不可为恶所胜,反要以善胜恶。”(罗12:17-21)这几节经文总结了基督徒生活的亮点,如果我们效法基督爱我们的榜样,就会愿意饶恕别人;如果我们经历过神的恩典,就会期望跟别人分享。保罗接着又指出:“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凡人所当得的,就给他;当得粮的,给他纳粮;当得税的,给他上税;……当恭敬的,恭敬他。”(罗13:1-7)这段经文告诉我们,基督徒在社会上的责任,需要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无论我们在什么地方,都要作一个负有责任感的基督徒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