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利27:30-33; 来7:4-10
引言:
信徒常常只知从神得福分,却不知自己对神应尽的义务。只知得权利而不知尽义务,这是不公道的。所以在圣经中给我们看见许多信徒应尽的义务:
一.献十分之一的意思
1.这是当纳的(玛3:10),表明这是应归给神的。
2.是神的(利27:30),表明这所有权是属神的。
3.这是表明对神的尊敬(来7:4)。
4.这是表明对神的感恩。神给我十分,我归还一分(创14:20),并且在献十分之一时存着感恩的心。
5.这是蒙福的标志。蒙这么大的福,现在献上(创28:22)。
6.这是供应圣工人员之需要,使他们专心工作(民18:21-28)。
7.作为供给贫穷者的需要。每三年一次(申14:28-29)。
8.使神家有粮(玛3:10)。就是使圣工的进行不至缺乏。
9.是每个人都能作到的,最公平的。
二.如何献十分之一?
1.凡经过手下的,即凡属我们自己净得的利益。
2.第十个好坏都可以归神。在神眼中,归祂的都为圣。
3.要送入仓库,即交给教会或自己另行保管,并善加使用。是专为神而用的,可以祷告看需要。
4.不可借用十分之一,不可将十分之一用在自己的需要上。
5.要即时为神用去。或按时用,一个月或三个月用一次。所得可先祷告,求主赐足即可以。
6.不要存得利益的心去献十分之一。神虽应许要开天上的窗户,但如果不开窗户,我们仍然是忠心去献。
结论:
自己的见证:实行十分之一后,自己没有缺欠,且还有馀,并能够作不少的事工。每个信徒应当实行,使教会丰富,也可以支持其他的事工。
作者:黄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