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罗书信中翻译成“仆人”的希腊文有三个不同的字:doulos,oiketês,diakonos,它们都有仆人和奴仆的意思。保罗用得最多的是doulos,希腊文的意思就是仆人和奴隶。保罗一再地说他是耶稣基督的仆人(参罗1:1;腓1:1),他是上帝的仆人(参多1:1),他因耶稣作信徒的仆人(参林后4:5)。
对保罗而言“仆人”一词至少有三种思想背景:
第一,在旧约中,仆人是上帝所呼召的人常用的名字。摩西和约书亚是“耶和华的仆人”(参民12:7;书1:13,24:29)。众先知也都是上帝的仆人(参耶7:25:摩3:7;亚1:6)。保罗自称为耶稣基督的仆人,他是把自己列入先知的行列。从这一方面看,“仆人”表明伟大职分的荣耀。保罗做耶稣基督的仆人有两重意义:他完全奉献自己,是因蒙主所爱;他也像众先知一样蒙上帝的重用。
第二,主与仆人的关系表明,保罗奉献自己为耶稣基督的仆人,因为他知道,主耶稣爱他,为他舍己,所以他确信他不再属于他自己,而是完全属于耶稣(参加2:20)。从这一方面看,“仆人”表明爱的完全责任。
第三,在保罗看来,耶稣就是《以赛亚书》中所论述的“耶和华的仆人”(受苦仆人)。在此意义上,保罗蒙召作耶稣基督的仆人,正是仿效“仆人之歌”(参赛52:1--53:12)所描绘的那种仆人侍奉模式的某些方面,以贯彻耶稣的事工。从这一方面看,“仆人”表明受苦的榜样。对保罗来说,作为耶稣基督的仆人,为福音受苦是理所当然的。
耶稣自己就是最好的仆人的榜样。他是救赎主,又是受苦的仆人。他到世界来,是为寻找拯救失丧的人(参路19:10),也是为服侍人(参可10:45)。在跟随他的门徒们为着将来在天国里的大小而争吵时,耶稣知道自己即将离开他们,因而他在他们面前做出了一个最不同寻常的举动——为他们洗脚。
保罗一生践行仆人的使命,为要将失丧的人带到耶稣的面前。面对教会,面对同工,面对弟兄姊妹,甚至面对犯错的弟兄,他都不是运用他的使徒权柄,以高高在上的姿态来对待他们,而是用温柔的爱心和耐心对待。
由此可知,仆人这职分,既是荣耀的职分,又具有爱的责任,并且要舍己受苦。保罗十分清楚,他是耶稣基督的仆人,他所做的一切不是要得人的心,而是要得上帝的心(参加1:10)。
因此,他也知道,无论做什么,他都必须遵行上帝的旨意(参弗6:6)。所以,保罗以战兢的心对待他所做的一切事工,在上帝面前诚实、敬畏。
今天,传道人所受的圣职或所担任的教会行政职务也许不同,但从终极层面来看,仆人这一职分才是传道人的最终职分。蒙上帝呼召的人,承担上帝所托付的使命,传扬基督的福音,就是要做仆人。无论他们有什么样的职务,他们都是耶稣基督的仆人。和保罗样,所做的一切事工不是为得人的心,而是要得上帝的心,是行上帝的旨意。
因此也须像保罗那样,存战兢的心对待他们的事工、对待他们身边的人。记住自己仆人的身份,提醒我们在一切事情上都以耶稣基督的事工为念,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记住仆人的职分是服侍,服侍主,服侍教会,服侍弟兄姊妹,就不会以“工头”、“主人”自居。
无论身处什么职位,都谨慎、谦卑,存诚实、敬虚、仁爱的心。无论是对待同工或弟兄姊妹,都能像保罗那样,因耶稣做众人的仆人,而不是高高在上。
我们侍奉的对象、目的始终只有一个:三位一体的上帝,传扬天国的福音。无论人前人后,我们的侍奉都当始终如一。保罗说:“不要只在眼前侍奉,像是讨人喜欢的,要像基督的仆人,从心里遵行上帝的旨意。”(弗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