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8月5日)晚上,在网络上出现两段视频,仅20秒时间。该视频迅速被热传开来,从昨夜直到今天早上,引起教会牧者的普遍关注,其中不乏有许多的批评。视频其中一段是三位男女的说唱。另一段则是一位女士的个人舞,很像街舞,又像电影里在舞池里面跳的那种带有一些性暗示的舞蹈。
发布者加了一句解释,表示这两段舞蹈是在温州某教堂里的一个布道会里跳的。接着,在微信群里呈现了不少其他资讯,如:是在乐清某教堂的一次布道会,是温州耶希亚圣乐服务社(下称“耶希亚”)举办的,其舞蹈属于嘻哈文化的表现方式。
由于主办者、聚会形式、舞蹈性质等呈现出来,在温州教会牧者所组建的微信群里,相关的讨论就炸开了锅。从神学、文化等方面的讨论层出不穷,也有直接要求耶希亚负责人出来澄清的,也有要求耶希亚发布“官方”声明的。但在过程中,耶希亚的几位同工始终很低调地回应,其态度也是非常的诚恳。另外,在笔者所服侍的教会群里,也有一些讨论,但还是偏向无法接受的负面评价。我个人曾稍微思考过相关的问题,之前也算看到过耶希亚在嘻哈方面的一些工作,所以没有太快表达,觉得不能太快地下结论,但出于个人较保守的风格,总是觉得在面对新的挑战时,总是有些问题是需要考虑与分辨的。因此,早上一边看着大家的讨论记录,一边查找与嘻哈文化相关的资料,同时又记录了一些个人的思考。现将所思考的以及所担忧的写出来,希望可以引起讨论。
事先,需要做以下声明:
首先,我对耶希亚十多年来对圣乐事工方面的努力持赞赏与支持的态度,虽然我未曾参与过,但一直作为一位旁观者,看到他们的成果是值得肯定的。
其次,我说自己较保守的风格,并不表明自己就是一层不变、顽固不化者。对于嘻哈,作为一种文化形式,我本来就没有反对过,甚至对于一些年轻人去玩嘻哈,我也算是比较开放的心态的。但是,当它要作为一种音乐的模式进入教堂圣台,甚至作为一种敬拜的模式,我可以肯定地说,还是有许多的顾虑与担忧的。
再次,我在本文中即将要表达的,可能会稍微引起嘻哈爱好者的反感,甚至可能觉得我过分的保守,不过我认为在面对新的挑战,请允许我表达自己的看法,甚或是一些反对。
最后,嘻哈文化对于教会的冲击非常有可能已经成为一个不可阻挡的势头,教会该如何应对?要尝试、还是完全拒绝?如果要尝试,那应该如何尝试?是所有牧者需要慎重考虑的。
由于思考不算成熟,仅将自己今天所思考的罗列出来,至少希望引起重视:
第一、在微信群里看到一份题为“耶希亚2018‘My Fountains’嘻哈音乐布道会”的计划书(应该是,至少不是规范的程序),其中列出三个目标,分别是:检验嘻哈营会成果;引导教会善用舞蹈来布道;引导教会的年轻人用正确的方式看待嘻哈文化。
从第一个目标可见,此次的布道会是耶希亚团队近期举行的一次嘻哈营会之后的成果展示。这明显不是在一次偶然的聚会中,很凑巧的遇上这么劲爆的舞蹈,而是作为耶希亚事工计划中的一部分,且是很有目标的。从第二个目标可见,他们(组织者)有心用舞蹈来作为布道的一种工具,我相信这是所有从事舞蹈的基督徒很乐意去推动的。
而第三个目标则是很值得商榷的,“引导教会的年轻人用正确的方式看待嘻哈文化”,隐含的意思是原本教会及教会年轻人对于嘻哈文化的看法是不正确的,需要纠正,组织者似乎要借布道会为嘻哈文化正名。请允许我说,这似乎与布道会本身的意图是有违背的。布道本身的目的是引人归主,带领人更加认识主,但此次布道会的三个目标,均不是为了主,反而是为嘻哈文化正名,这实在令人产生许多联想。
组织者本身也似乎对于嘻哈文化不受待见而心虚不已,希望借一种较属灵的方式来将人导向他们自己所期待的目标。
第二、就认同嘻哈文化来说,从单纯的一个自然人的角度,我对于其发端、发展直到现在中国年轻人中间受欢迎,都能够理解,也可以接受,至少作为一种文化的形式存在,是没有问题的。甚至我也能够接受教会中有些人从事嘻哈相关的工作,就如同我接受教会可以组建民乐队一样。但若希望借此得到教会普遍的接纳,从我自身的观念来看,似乎不太容易。至少,摆在眼前的,就是2018年1月国家广电总局对与嘻哈相关所发的禁令,其中特别明确:“明确规定节目中纹身艺人、嘻哈艺人、亚文化(非主流文化)、喊麦、丧文化(颓废文化)不得请用”。我们当然不能视广电总局的禁令为“圣旨”,但作为教会的弟兄姊妹(包括耶希亚的负责同工),是否需要考虑一下,世俗国家的传媒“老大”都发出“禁令”,难道教会不应该更加谨慎吗?
第三、当然,一定会有人说,教会是爱的团契,也需要接纳那些从事嘻哈的人。我当然同意。但在这里似乎需要有些分辨,教会要接纳的嘻哈人,还是嘻哈文化?若只是单纯的嘻哈人,当然无可厚非地要接纳,因为我们都是罪人,都是主所接纳的。但我们却不能因为嘻哈人而盲目接纳嘻哈文化。引申一点,就更加明白,主耶稣接纳我们这些罪人,但祂却恨恶罪恶。我们可以接纳嘻哈人,但若嘻哈文化有一些不能接纳的,我们就不能盲目地接纳。如若不然,那就有太多的次文化,甚至是罪恶文化,直接侵蚀教会。如现在正虎视眈眈的,就是同性恋问题,教会始终要分清:接纳同性恋者,但不接纳同性恋行为。
第四、再进一步思考,嘻哈文化有多少是我们可以接纳的?首先,我们必须清醒地去看一看广电总局的禁令,其中所规定的“纹身艺人、嘻哈艺人、亚文化(非主流文化)、喊麦、丧文化(颓废文化)”是否会因为我们接纳嘻哈文化而影响到教会?另外,嘻哈文化在发展中所出现的元素,如涉及暴力、毒品、性、帮派、种族冲突、犯罪、酒精、物质至上等,会不会因为我们的接纳而侵蚀到教会?我们是否需要好好坐下来清醒地思考、分辨?特别是耶希亚为代表的,愿意接纳嘻哈文化的同工们,以及从事嘻哈文化的基督徒,好好研究嘻哈文化是否值得全盘接受?至少,昨晚视频所呈现的,实在是大众(包括基督徒在内)所无法接受的。其中带着性暗示的动作,会不会对教会的年轻一代(至少是年轻一代,我不保证长辈不被影响)带到另一个可怕的危险境地?
第五、再继续说一说我个人的担忧:
1、教会圣乐的路向问题,我们是被流行文化所淹没,或者保持圣乐的“圣”的原貌?当各种流行文化侵蚀着教会的时候,有没有一群守望者可以起来?还是各管各的,互不相干,或者继续埋首在“属灵”里,视而不见?
2、当我们以“接纳”作为理由,允许各种形式的文化进入教会时,圣乐的形式会否被流行文化牵着鼻子走?教会圣乐及教会真理的立场会不会也因此而堕落?
3、就算我们最终接纳了嘻哈文化的某些元素,我们是否可以将嘻哈的这些元素作为教会崇拜的形式?或者,我们只能取其中一部分,只将它放在部分的聚会中,而不作为敬拜的主流文化。
4、教会为什么要推广嘻哈文化?甘愿成为嘻哈文化的助推者?这对于教会本身或对福音传播有什么益处? 我们一味地迁就对方,是否考虑过一个罪人归向神,不是让神去迁就他,而是无条件地认罪、悔改,至少要离开原本堕落的生活状态。(我不是说嘻哈文化一定是堕落,而是指教会不能一味地迁就)就算嘻哈文化本身没有问题,但教会是否适合这样对推广?
后记:本文写好,发给不同的同工征求意见时,耶希亚的负责人发布了《关于耶希亚2018暑期嘻哈营会的声明》,虽然对于《声明》的部分内容我不能认同,但我很赞赏该社正面回应事件的态度,对于处理事件有正面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