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立我作你们断事的官?”---谈谈牧者身份的自我认同
作者:李世峥
2020-08-31  

《路加福音》第12章记载:耶稣正在讲道,一位听众急不可耐地打断了他的讲话,说:“夫子,请你吩咐我的兄长和我分开家业。”这个请求看似并不过分,但耶稣还是当着众人的面,义正辞严地予以拒绝:“你这个人,谁立我作你们断事的官,给你们分家业呢?”《吕振中译本》译为:“人哪,谁设立我做审判官,或分家业者来管你们呢?”(参路12∶13-14)在巴勒斯坦,人们遇到经济或家庭纠纷时,习惯请求德高望重的拉比出面调解。这个人能在遇到家庭纠纷时及时想到拿撒勒人耶稣,这是对他的一种认可,亦是对他的一种尊重,但耶稣却拒绝调解这起纠纷。如此决绝的态度,是不是过于冷漠呢?我们可能对耶稣的做法多有不解。其实,耶稣在以“谁立我作你们断事的官”质问当事人时,已经道出了他拒绝的理由,即调解这起纠纷,与他的身份不符。如果耶稣是一位普通的拉比,他当然可以客串一把“断事的官”,也当然可以帮助他人“分开家业”,但他绝不仅仅是一位拉比,因为他除了拉比身份之外,还有弥赛亚身份,这个身份绝不允许他成为“断事的官”。耶稣当众否认他是“断事的官”,对自己是一种身份认同,对听众是一种身份宣告。

对于耶稣的身份,犹太人一直存在争议。所以,耶稣一直致力向众人见证自己的身份,这个人当众请求他调解家庭纠纷时,他不会错过向众人见证自己身份的绝好机会。拒绝扮演“断事的官”之后,耶稣道出一个很能证明他身份的观点:“你们要谨慎自守,免去一切的贪心;因为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丰富。”(路12∶15)耶稣的这一观点,包括了两个方面的宣告:一方面,宣告了自己的使命:耶稣提醒众人“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丰富”时,就是向众人宣告,自己的使命就是赐人比“家道”更为宝贵的“生命”。为了见证自己的身份,耶稣一再宣告自己赐人“生命”的使命:“人子来,为要寻找、拯救失丧的人。”(路19∶10)“我来了,是要叫羊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约10∶10)另一方面,宣告了信仰的核心:耶稣提醒众人“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丰富”时,也是向众人宣告,信仰的核心就是追求比“家道”更为宝贵的“生命”。莫里斯(Leon Morris)在解释这段经文时对当事人的心态有一段十分到位的分析:“他不是要求耶稣对两方的案情真相作出裁决,他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来请求裁决。他的行动似乎是片面的要求,没有任何迹象说他的兄弟同意让耶稣来裁决这个案子。”由此可见,这个人在请求耶稣为他和兄长“分开家业”时,内心中充满了自私和贪婪,所以耶稣以“免去一切的贪心”来引导他获得属灵的生命,进入真正的信仰。

看似无情的拒绝,却带着如此深远的意义,我们怎能不钦佩耶稣的智慧呢?试想,假若耶稣答应了这个人的请求,真的扮演了一回“断事的官”,那么,众人就不可能真正知道耶稣的使命,也不可能真正理解信仰的内涵。这样,他们对耶稣的认识,就永远只能停留在拉比这个层面上,不可能上升到弥赛亚的层面。对于那些引颈渴盼弥赛亚的犹太人而言,那将是多么巨大的损失!

耶稣非常清楚自己的身份,所以坚决拒绝扮演“断事的官”。今日教会的牧者若要效法耶稣,就必须像耶稣一样清楚自己的身份,并像耶稣一样坚决拒绝扮演“断事的官”。不可否认,今日教会中依然有人将牧者当作“断事的官”,无论大是大非,还是日常琐事,他们都喜欢请牧者出主意,想办法。几年前,我就曾遇到过一对刚刚恋爱的情侣,他们要我帮助他们判断他俩的爱情是否符合上帝的旨意,是否能够最终走在一起。如果是,就继续相处;如果不是,就趁早分手。我怎能作他们“断事的官”呢?所以我以分享《圣经》原则的方式婉拒了他们的要求。令人遗憾的是,今日教会中真有不少喜欢扮演“断事的官”的牧者,他们热衷于插手弟兄姊妹类似于“分开家业”的事务,不仅是在大家有求于他时,甚至在人家并不情愿的情况下,也要对其私人生活指指点点。我相信,一些牧者之所以如此,是出于对弟兄姊妹的关爱和体恤。但不可否认,也有一些牧者是因为迷失了自己的身份,他们之所以热衷于扮演“断事的官”,是要从中获得居高临下的快感,甚至不可告人的利益。我见过不少这样的牧者,无论弟兄姊妹遇到什么事情,他们都能侃侃而谈一番,似乎他在每个领域都能大显神通。投资理财、婚姻恋爱、家庭矛盾、子女教育、经济纠纷……无论什么问题,他们都能说得头头是道,倘若弟兄姊妹不懂得分辨,极有可能被他们那些陈词滥调误导,以致遭受不可挽回的损失。就在前不久,我听一位姊妹说,当她向一位牧者表示自己想要炒股而不知如何操作时,这位牧者居然十分“热心”地向她表示,自己是炒股的内行,可以把想要投资的钱交给他代理。像这一类喜欢扮演“断事的官”的牧者,我想已经不是好为人师和不自量力的问题了!

当然,拒绝扮演“断事的官”,不等于对弟兄姊妹遇到的难题置之不理,我们所要为他们做的,是用信仰的原则引导他们去正确面对并处理这些难题。比如,耶稣就是以“免去一切的贪心”的信仰原则来解决“分开家业”的家务事。假如当事人真能“免去一切的贪心”,“分开家业”的难题不就迎刃而解了吗?牧者的身份要求我们必须“专心以祈祷传道为事”(参徒6∶4),必须“用诸般的智慧,劝戒各人、教导各人”,从而“把各人在基督里完完全全地引到上帝面前”(参西1∶28),任何事情都不能取代这项神圣的使命。如果一位牧者不“专心以祈祷传道为事”,却热衷于扮演“断事的官”,那是对信仰内容的扭曲,是对福音使命的践踏,是对牧者身份的迷失。就算你的出谋划策真的能让人过上如鱼得水的日子,倘若没有把他们“在基督里完完全全地引到上帝面前”,又有什么意义呢?你所带给他们的,充其量只是“家道”,不是“生命”!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曾如此劝勉牧者:“我建议在任何情况下牧师都不要对婚姻的问题进行干涉。其一,我们做好我们分内事就好;其二,这些事情与教会无关,而只是世俗中的事,理当由世俗司法当局管理;其三,这些事情太多,无所不包,而且其中的很多僭越行为只会冒犯福音。我们在其中得不到好脸色,而且会使我们深陷这些纠纷中。如果这些争议是罪恶的,那么就连我们自己也会受到谴责。因此,我们还是把这些东西留给律师和法官处理。牧师应该做的是通过上帝之道给那些需要帮助的人提供良心上的忠告。”路德的劝勉是针对婚姻问题的,但这些原则不只适用于婚姻这个范畴。

侍奉之路充满艰辛,遍布孤独。因此,扮演“断事的官”,可能会成为不甘寂寞者巨大的试探。拒绝扮演“断事的官”,我们可能会被人冷落,也可能会受人指责,但这样的态度正能反应我们对牧者身份的自我认同。任何人都可能误解我们的身份,但我们不能迷失自己的身份。因此,有人要求我们为他解决与福音真理没有直接关系的问题时,我们在以信仰原则予以耐心的引导的同时,不要忘记以“谁立我作你们断事的官”的坚决态度予以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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