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福之年 经文:申11:11-29
作者:王福增
2016-10-27  

蒙福之年

经文:申11:11-29;

证道:王福增牧师

人们送走了旧年,迎来了新年。在新年的里面,我们基督徒应当怎样省察过去,展望未来,实事求是地面对新的岁月呢?从岁首到年终,我们当怎样度过神所赐的时光呢?让上帝的宝训来指引我们吧。

一、生活的内容是多彩的

“你们要过去得为业的那地乃是有山有谷、雨水滋润之地。”(申11:11)

迦 南美地,是耶和华早已应许赐给亚伯拉罕后裔神的选民以色列民族的。但他们真正的得地为业,却是到摩西的接班人约书亚的率领下才基本实现的。摩西为了竭力 传、帮、带的责任,在他“交班”之前,又重申了耶和华的这一应许,并指教以色列人一条蒙福的路,告诉他们当怎样创业,当怎样持守,当怎样选择。人生的道路 是不断进取,不断创新,不断持守,不断选择,不断取舍的路,并由此而绘制了每个人各自不同的、丰富多彩的生活内容。正如上述经文所揭示的:创业的道路不是 平坦的,而是有山、有谷、有雨水。这“山”和“谷”是旅行者的最好的操练;这“雨”和“水”更是滋润大地的必不可少的养料,没有山谷雨水,构不成迦南美 景,不经崎岖、艰难,显不出生活价值。正好像“不上高山,不显平地”,不经历艰苦,难知幸福。上帝给人安排的生活道路总是苦乐并存、险夷交织,而又相辅相 成、于人有益、彰显神恩的。

但 是,在通常情况下,人们,尤其是年轻的人们,总是向往、祈求过一种平安稳妥、一帆风顺的生活,幻想着真的能够心想事成,把人生的道路想象的过分的简单而理 想了,等到真正地飞出了家庭的小窝,离开了父母,独立地去创业绩、闯世界,几经周折之后,终于感悟到人生的旅途不是那么平坦笔直的赛场跑道,而是好像一场 “障碍赛”似的布满了坑洼荆棘石块。有时甚至是无路可走,必须下车停步,用自己的双手双脚,开出一条路来。也只有在这个时候,人们才会真正地尝到那“山重 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难以言喻的乐趣,才能真正懂得生活的价值正在于此。这也是为什么在必要时允许一些灾难临到他子民身上的原因。这种与当年以 色列民因悖逆神而受到旷野绕行之苦有本质的区别。因为前者是“造就”,而后者则是“惩罚”。弟兄姊妹们!在新的一年里,让我们都能祈求神的引领与眷顾的同 时,迎接那伴随着丰富多彩的生活。

二、上帝的眷顾是不变的

 “从岁首到年终,耶和华—你上帝的眼目时常看顾那地。”(申11:12)

生活的道路是不平坦的,尤其对那些胸怀壮志,抱负不凡的人更是如此。使徒保罗说得很清楚:“我们进入神的国,必须经历许多艰难。”(徒14:22) 可以这样说,这一已经是定律的道理,几乎是人人都懂的。当人们真正碰上的时候,却极易陷入痛苦、苦闷、甚至怨天尤人的境地。连“完全正直、敬畏上帝,远离 恶事”的义人约伯也未能例外;至于以色列人,则更是多次背信弃义,屡教不改,他们在事奉神的道路上,经常处于“旷野绕行”的状态:蒙恩→忏悔→获赦,翻来 复去地不断重演。对照我们这些今天的基督徒,又何尝不是如此!遇到苦难求告主→蒙主施恩感谢主→感谢完了离开主→离开了主又受苦→再遭苦难再求主。跳出这 个“怪圈”的能有几人!

感谢那永不改变的神,“在他并没有改变,也没有转动的影儿”(雅1:17)。因为“我们纵然失信,他仍是可信的,因为他不能背乎自己”(提后2:13)。 尽管以色列人在旷野绕行三十八年,多次悖逆,惹神发怒,但当他们在新一代的统帅约书亚的统领下,胜利进军迦南的前夕,神又一次借着摩西的口向以色列民发出 恩言:“从岁首到年终,耶和华—你上帝的眼目时常看顾那地。”神对人的爱是永不改变、永无终极的。岁复一岁,年复一年,从岁首到年终,神的看顾永不离开我 们。正是这“脚前的灯,路上的光”照亮我们的前程,鼓舞起我们的信心,使我们能在奔跑灵程的时候“力上加力”。

三、蒙福的条件是清楚的

“你们若留意听从我今日所吩咐的诫命,爱耶和华—你们的神,尽心尽性事奉他……也要教训你们的儿女……行他的道,专靠他,他必从你们面前赶出这一切国民……你们也要得他们的地。”(申11:13-25)

无 论是《旧约》的律例,还是《新约》的宝训,都清楚地告诉我们,人若想在神前蒙福,都必须具备必要的条件。马太福音八福就明确指出八种有福的人和八种蒙福的 条件。至于旧约诗篇的作者,更是开宗明义地宣告说:“不从恶人的计谋,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亵慢人的座位,惟喜爱耶和华的律法,昼夜思想,这人便为有 福!”(诗1:1-2)从申命记里也让我们看到,当摩西向以色列民重申耶和华的恩言应许的时候,他 又一次传达了耶和华上帝的晓喻,再明确地颁布了以色列人在神面前蒙福的条件。那就是:谨守神的诫命,尽心、尽性事奉耶和华;并教训儿女也要遵行。正如主耶 稣在“登山宝训”最后所概括的:“凡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进天国;惟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太7:21)蒙福的条件十分具体简明,绝无深奥难懂之处,但执行起来却不那么容易!从人类始祖亚当、夏娃开始,直到以后的千秋万代,能够达到这蒙福的条件,不多。

让 我们扪心自问,还有比“伊甸禁令”再简单易行的吗?“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你可以随意吃,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这 条禁令,已宽到不能再宽的地步。如果再宽,就等于没有禁命,而违反禁命是有严重的后果,严厉到“判以死刑”。如此鲜明的轻重对比,人们却无法自持,结果还 是违命犯罪,引进死亡。基督徒的“两律交战”的灵程经历也说明了这一点,往往是“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罗7:18)。连保罗这样一位生命丰盛、灵里刚强、信仰坚定的人,也在这场“灵肉争战”中深感苦痛而不能自拔,最后还是“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才脱离了这一苦境。弟兄姊妹们,但愿我们在这新的一年里,都靠着恩主的带领,在这条蒙福的路上,都成为“有福的人”。

四、道路的选择是自定的

 “看哪,我今日将祝福与咒诅的话都陈明在你们面前。你们若听从耶和华—你们神的诫命……就必蒙福……若不听从……就必受祸。”(申11:26-29)

耶 和华在造人之初,就赋予人自由意志,允许人有充分的自己决定权,这也是人与其他动物的根本区别之一。从起初到如今,神一方面指示人何为善,何为恶;哪是永 生的道路,哪是灭亡的道路;怎样能蒙福,怎样会受祸。两条道路,清清楚楚。但与此同时,神从来不强迫人放弃自己的自由选择,因为神不愿意他亲手所造的“有 灵的活人”变成他手中的机器人,那不是神造人的最初愿望。所以亚当、夏娃违命,神并没有直接干预,强行制止,而是让他们自己的责任自己担当。在这里让我们 得到一点启示:作为照着神的形象和样式被造的人,在神和人的面前,有享受的权力,有当尽的义务,也有该负的责任。只要权力,不尽义务,不负责任的人,在神 和人的面前,都是个“不受欢迎的人”。作为基督徒,活着都应该有点责任感。

摩 西是深深知道神旨意的人,所以当他把“蒙福”与“受祸”的两条道路向以色列人陈明之后,只说明利害关系,绝不强迫谁“盲从”,而是让他们在两者之间作出抉 择。俗话说:“祸福无门,惟人自招。”福是人人想得的,但必须先要立定心志,认准那条蒙福的路,一直走到底才行。“管教”是“疼爱”的表现,当神的管教临 到我们的时候,我们是领受这份福气,还是拒之于门外呢?“施比受更为有福”,当这种福气摆在我们面前的时候,我们是抓住不放,甘心施舍呢?还是视而不见, 轻易放过呢?明明是祝福,我们会不会错当成“咒诅”呢?求神开启我们心灵的眼睛,让我们在新的一年里,都能够“立定心志,恒久靠主”,持守那永生之道,奔 向那蒙福之路。当我们“或向左,或向右”的时候,主啊,求你让我们能“听见后边有声音说,这是正路,要行在其间”(赛30:21)。这样,我们就能够“从岁首到年终,获得耶和华上帝的眼目时常看顾我们,直到永远”。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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