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52-53乃新约最难解经文的一段,主要释法有六:
(1)经文倒乱论 (Displacement Theory)--此论认为本段乃复活叙事的一份,应置在28:2之后,不知如何后来的文士将之错排在此处(代表人: McNiele; Hutton; Eichhorn; Bauer; DeWette);
(2)象征文学论 (Symbolic Theory)--此论认为本段非真历史,只是一类文学写述耶稣的胜利与新时代的来临(代表人: D. Senior; Fenton; Lange);
(3)基督徒圣咏论 (Christian Hymn Theory)--此论认为本段是教会后插入马太福音内的一段歌咏诗词,旨在鼓舞信徒对复活的盼望,毫无历史价值(代表:Meyer);
(4)复活预写论 (Resurrection Prolepsis Theory)--此论认为本段发生的事乃在耶稣复活后,马太于此处预写他们似在此时复活乃因耶稣的死带来复活的展望,此外耶稣的死与复活在初期教会来说是个分不开的整体;此外,这些事件皆由耶稣死时的地震引起的,若马太置在别处便毫无意义了(代表人:Ridderbos);
(5)顺时序论 (Strict Chronology Theory)--此论认为本段各事乃照所记顺序发生,诸如耶稣复活后(因耶稣与耶稣死时不少圣徒同时复活,只是他们需得在墓中,直至耶稣复活后(因耶稣乃“初熟的果子”(林前:15:20))才进入耶路撒冷(代表人:Gundry; W. Hendriksen);
(6)标号调整论 (Re-punctuation Theory)或称“非顺时序论” (Non-Chronology Theory)--此论认为本段的标点符号该重新调整,“坟墓也开了”(因地震引起)应为27:51的末句,27:52-53a(与地震无关)则译作:“已睡的圣徒在耶稣复活后多有起来,从坟墓里出来……”(代表人: J.W. Wenham; Carson)。
至于这些“圣徒”是谁及他们的“形体”是怎样子的亦引出学者的争议,解释有三:
(1)他们是旧约及两约间之特选信徒(参赛4:3;但7:18;多比传8:15;以诺一书38:4-5;利未遗训18:10-11),以“荣耀之体”进入圣城,不久亦被提到天上去(代表人: Carson; Ridderbos)。
(2)他们是在耶稣时代的信徒,以“再活之体”进入圣城向他们的亲友见证耶稣的复活及他们将来的指望(如帖前4:13-14)(代表人:Plumptre; Broadus)。
(3)他们是殡葬于耶路撒冷墓地的旧约信徒,以“再活之体”(如拉撒路)进入圣城向多人显现,是为“耶稣复活”的有力证人。
D. 在十架下(爱耶稣的人)(27:54-56)
耶稣的死使自然界“轰天动地”,但十架下一群人对之亦产生不同的反应,连起初对耶稣极大抗拒的人也生出不平凡的改变,由恨转为爱。
1. 百夫长的感应(27:54)
执行十架死刑的总指挥与其手下(参 27:26,36)目睹此时一连串的超凡现象,身不由己地直呼耶稣确是“神的儿子”,犹太人的弥赛亚。这些兵丁驻守耶路撒冷,对犹太人的宗教热望必有基本认识,在此发出他们外邦人对耶稣的一个最“原始”的信念(参8:5-13;15:21-28)(注75)。
2. 众妇女的感应(27:55-56)
妇女的地位在第一世纪的犹太社会里远比其他时代低微,但她们对耶稣的爱不下何人,此时有一群妇女从加利利一直跟随耶稣至十架下,她们此行之目的为了“服事” (diakonousai)耶稣(如路8:2-3),因当时的社会结构,她们只能远远观望,内中有数位在新约里佼佼有名。马太记述这群妇女乃因她们是耶稣之死(27:55a)、埋葬(参27:61)与复活的见证人(参28:8)。
被提名的妇女有三: (1)抹大拉的马利亚--耶稣曾在此人身上赶逐七个恶鬼(参路8:2)(传说(如耶柔米,安波罗修)她是路7:37的“女罪人”,但无凭可据(注76));(2)雅各及约西之母马利亚--27:61与28:1称她为“那个马利亚”(有说她就是革罗罢之妻(参约19:25)(注77),但此说证据不足)(注78); (3)西庇太之妻--据可15:40,她名撒罗米(有说她是耶稣母亲之姐妹(参约19:25),就此事参研四福音不同的记载,此说可成立);(4)耶稣之母马利亚(约19:25)--马太没记载耶稣之母这位杰出之妇人,可能她很快便由约翰带走离开现场(参约19:26-27)(注79)。
VI. 葬在新坟(27:57-66)
A. 约瑟领葬耶稣(27:57-61)
据申 21:22-23所记,犹太人尸首不可留在十架上过夜,罗马人则让死犯挂在十架上,让腐烂,除非亲友申请将尸领去,但叛国之罪不在此例(注80)。今夜幕低垂,时届晚上(约六时),突有门徒一人,名约瑟,来自亚利马太(离耶路撒冷西北二十里,初期教父(如耶柔米,优西比乌)认为此与撒母耳出生地位玛琐非相同(参撒上1:1),七十士译本及约瑟夫却称拉玛琐为亚玛太(注81)),是个财主(27:57;参赛53:9),亦是公会成员之一(参可15:43),他本不附从公会对耶稣的议决(参路23:51),无奈势单力薄,无所施为,今鼓起勇气向彼拉多允准给他敛葬耶稣(由获准领取耶稣身体此点可见彼拉多并不以耶稣之罪为反叛罗马的(注82)),复得友好尼哥底母之助(固然家仆在内),以没药沉香约百斤(即现代75英镑重量;需二名家仆抬之;传说大希律之葬礼共用五百奴隶扛抬沉香没药(参约瑟夫古史17:8:3;战史1:33:9)(注83))将耶稣裹好(27:58-59;另参约19:39)葬在自己新坟里,并以大石封挡墓口,以防不测(如给公会人士盗尸)(27:60)。坟前还有妇女二人依依眷恋,不舍离去(27:61)。
B. 兵丁看守坟墓(27:62-66)
十架与殡葬后的第二天称为“预备日的次日”,这是安息日,犹太人该停止一切非“法”活动,岂料公会之首要竟聚议( 27:62),求见彼拉多加派人手护守坟墓,恐防“那诱惑人”的门徒前来盗尸,并妖言惑众说耶稣复活(27:63-64)。彼拉多不允所求,并以讽刺的语调答说他们自有“宗教警察”(koustodian,意“监护人”,单数字,但可指“一小队人”,中译“看守的兵”,故他们于耶稣复活后向祭司长而非彼拉多作报告(参28:11)),只要妥善看守便可(27:65)(注84),他们遂在墓旁设立守卫,并在墓石上加封官方印条(以绳子绑系两端并盖上蜡印),以策万一(2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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