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太福音诠释-第五讲C
作者:马有藻
2017-04-22  

b. 复临的情景(24:29-31)

耶稣的复临是旧新约信徒极大的盼望,那是荣光充满的大场面,在灾难期之末,风云变色,日月无光,天体乱坠( 24:29;参赛 13:9-16; 34:4;结 32:7-8;珥 2:31; 3:15;摩 8:9;启 6:12),因荣耀的王回来了(参诗 24:7)。

灾难时期“一过去”( eutheous,意“立刻”),在复临的时刻,天地均有异事发生,先是天上显现“人子的兆头”,后是地上万族流泪痛哭(24:30a)。“人子的兆头”此词产生数意:

(1) 有说它是“耶稣的十架”显在天上,如传闻君士坦丁王昔年所见的异象(这多是后期教父的意见如屈多梭模,耶路撒冷的区利罗,奥利根;耶柔米等,近代学人如 Alford; Hill 等亦附和);

(2) 有说它是“复临的代号”,“人子”与“兆头”两词互用词(“人子”即“兆头”),故人子“兆头”一言只指复临“这事”到临(如加尔文; Fritzche; Ewald; Ridderbos; Blass, Debrunner and Funk; MacArthur, W. C. Allen; Darby; Kelly; Lenski; A. Plummer);

(3) 有说它(“兆头” semeion在希腊文学与七十士译本皆意“旗帜”)是一面大旗,宣告天国实现之时到临,亦是召集信徒进天国的标志(参赛 11:12; 18:3; 27:13; 49:22;耶 4:21; 6:1; 51:27)(如 T. Glasson; Carson);

(4) 有说它是“人子荣耀之光辉”(“人子”一词在此处之运用因据自但 7:13,那是旧约最明显预告弥赛亚从天降临的经文,而“兆头”基本上却意“记号”,如路 2:12;约 20:30),如在基督“道成肉身”时有“主的荣光”及“东方之星”作宣告的记号(参路 2:9;太 2:2,9-10)(此乃广大学者之见,如 A. K. Robertson; A. McNiele; Lange; A. C. Gaebelein; H. Vos; E.S. English)。

天上有“复临的荣光”显现,地上将有二大奇事出现:

(1) 万族则因此哀哭,因为他们目睹荣耀的弥赛亚王从天下降(24:30b),如旧新约预言般(参但 7:13;亚 14:5;犹 14;启 1:7)。至于万族哀哭之因马太没有提及,想这是耳熟能详的预言。原来据先知撒迦利亚的预说,神的选民以色列在灾难之末备受世界列强联营侵犯(参亚 12:2),至国命岌岌可危,正命在须臾间,神赐予他们悔改之灵(参亚 12:10a),他们才醒悟钉死耶稣之罪,于是诚恳忏悔一个“庞大的历史错误”(参亚 12:10b-14),神因此也为他们开了赦罪的泉源(参亚 13:1-2;赛 59:20;罗 11:25-26),为他们作战(参亚 14:1-3),以其弥赛亚降临的荣光歼灭以色列最后的仇敌(参亚 12:9; 14:4-9;帖后 2:8;启 19:11-16),这样地上“万族”(参亚 12:2,3,9; 14:2)为了弥赛亚在地上作王时所受拒弃他的判罚而哀哭切齿(参 8:12; 25:30)。

(2) 在另一方面,弥赛亚将差遣天使(参 13:41; 16:27;帖后 1:7;启 14:14-20),用号筒之声从四面八方召集选民(eklektous,主要论及犹太余民(参赛 65:9,15,22)(如 Toussaint),但包括灾难期的信徒(如 MacArthur))(24:31),共进庆贺弥赛亚国,回应旧约多处有关这方面的预言(参赛 11:11-16; 27:13;耶 16:14-15;结 11:17-20; 20:33-35,40-42; 28:25-26; 34:11-16; 36:24-31; 37:21-28; 39:21-29)。

 c. 因复临的劝勉(24:32-25:30)

夹在耶稣复临时与复临后的情景中,马太记述耶稣发出五个极富警世作用的比喻,使读者能作适当迎待的预备,是为复临的劝勉:

 (1) 第一个劝勉:无花果之喻(24:32-36)

耶稣首以无花果成长之过程作“比方”( parabole,意“比喻”),树生嫩枝乃夏天临近的前奏(24:32),故当“这一切的事”(指上文的“复临先兆”,参 24:4-28)陆续出现时(包括 70 A.D. 城毁),复临的时刻正在门楣了(24:33)。

耶稣郑重复述(“实实在在告诉”)“这些事”将要在“这世代没有过去”前成就( 24:34),以言产生莫大的困惑,学者的解释颇分歧,归纳意见有五:

(a) 因“这世代”一词乃指耶稣听众的世代,“这些事”(即 24:4-28的预言)便应在当代应验(由 30 A. D. 算起),故全句则指复临必在“这些事”发生后才实现(代表人: Carson; McNiele; Kik; Tasker; Plummer; Broadus; Filson; F.F. Bruce);但此见犯了将“这些事”应验在耶稣世代的错误,而 24:7,14,15及其他的先兆甚难在当代应验。此外 24:28与 24:29见便会产生一个漫长教会时代的“时隔”,这又与此派人士的“无时隔观念”生矛盾);

(b)“这些事”固然指 24:4-28的先兆,它们必须走完其路,然后才有复临,所以“这世代”便指“这些事”完结后“那将来迎接耶稣复临的时代”(代表人: C. Armerding; C.L. Feinberg; F.W. Grant; Toussaint; MacArthur; Pentecost);但此见忽略了耶稣之喻对当代读者的“实用性”;

(c)“成就”(genetai)一词亦意“开始”,全句意说“这些事”将由耶稣世代开始发生,直至复临时(代表人: Cranfield)(注 143);但此见将“成就”解作“开始”似违背了这字的基本用意;

(d)“世代”(genea)乃指那目睹这些“特殊复临征兆”的世代,那世代的人必能见证复临的真实(即“还没有过去”)(代表人: Walvoord)(注 144),但此见对读者缺乏切身关系亦未能以复临作劝勉儆醒;

(e)“世代”乃指“犹太民族”(如 21:43的用途),耶稣之意乃说“这些事”(复临的普通及特别征兆)必将成就(70 A. D. 之事只是末世要发生之时的预表),唯神的选民却不会“过去”(parelthe,意“废弃”,“毁灭”;参 5:18; 24:35同字译“废去”),含意说神在“这些事”发生时将保守其子民,免遭灭亡,此说配合圣经多处提及神的选民为永远不灭亡的民族(代表人:耶柔米; A. K. Robertson; English; A. C. Gaebelein; Gundry; Hendriksen; D. L. Turner)(注 145)。

耶稣以二点结束首段劝谕:  (a)复临的应许铁定不移(24:35); (b) 只是何时复临的主权全在神手中,天使与“子”(指“耶稣在地上与神的关系”,参 11:27)也不知晓,故当勿受迷惑(24:36;参 24:4,11,26)。

 (2) 第二个劝勉:挪亚日子之喻(24:37-42)

24:37首字“但”(de, TR版本,其他版本作 gar,意“因为”)将上下文衔接一起,那是从另一角度(从挪亚时代的生活样式)再思复临这回事。

在挪亚时代,世人生活如常,弗视挪亚的警号,结果在不知不觉间便被洪水冲去,复临的时机亦“不知不觉”地来临,实不可不慎( 24:38-39)。接着耶稣如首喻以二点结束次段劝谕:

(a)在复临时(“那时”),将有两种不同的结果,有被“取去”的,有被撇下的(24:40-41)。此处没说明取去与撇下之目的,但从复临之双重目的可推测(审判世人与建立天国),被取去者乃去审判之地(代表人: Feinberg; Gundry; Mounce; Wal voord),如挪亚时代的人(参约 19:17记耶稣被带去受审判的“带去”与此处“取去”为同字,此外“取去”带审判之意亦符合 24:39的观念),被撇下者(该译作“留下者”或“余下者”)则进天国去(参亚 13:8-9的“三分一存留的人”,这是经历灾难时期后能进天国的“余民”(代表人: Pentecost; MacArthur);亦有学人将“取去”与“撇下”之意作刚相反解释(如 France; Reese; Ridderbos; Broadus)。

“复临”这事将人分为“可进”或“不能进”天国,此点在旧新约也有提及(参结 39:21-29;玛 3:16-18;彼后 3:16-18;启 19:11-21,20:4;太 25:32-46),但耶稣的复临不会随便或武断地将人分隔,而在乎如下文所说的儆醒(注 146)。

(b)既然复临将如洪水般涌现,而又带审判之目的,故务需儆醒等候,免受迷惑,因复临的时辰无人知晓(24:42),正如家主为要防范盗贼“不知觉地”来临,便有充分的准备工夫,信徒对复临的态度亦应如此,神学家 Ridderbos 称之为“神圣的逻辑”(注 147)(24:43-44)。

 (3) 第三个劝勉:善恶两仆之喻(24:45-51)

复临五喻皆与儆醒等候有关,而儆醒等候却因复临是“在想不到之时”(参 24:36,39,42,44,50; 25:13)及“主人来得迟”(参 24:48; 25:5,19)实现之故,所以绝非消极性的“洗手不干”,反是积极殷勤的服侍,如作忠心兼有“见识”(phronimos,参 7:14; 10:16同字分别译“聪明”及“灵巧”)的仆人般,善于处理主人的吩咐(24:45),这样的“等候”是为“有福”及“有赏”的(24:46-47)。反之,那仆是为恶仆,因他以为主人定迟返,遂行己所好,甚至行凶酗酒(24:48-49),怎知主人在想不到的时候突回,便着手“严治”他(dichotomesei,意“切开两半”,参出 29:17),结果他的永局与假冒为善者相若 -- 永刑之判(24:50-51)。

 (4) 第四个劝勉:十童女之喻(25:1-13)

在复临众喻里,此喻最受欢迎亦受最深误解,其中有以寓意解释之(如油比作圣灵(如 Walvoord)或代表善行;被拒门外喻只没赏赐,但救恩仍存(如 G. C. Morgan; W. Schenk));或将之解作教会被提的条件(如 A. C. Gaebelein),或认为这是以色列在灾难时期的情况(如 Toussaint);甚至有视这比喻是个后期教会“不合逻辑的发明”(如比喻是个没有新娘的婚礼,又新郎竟迟到,及半夜采购灯油等),为了要坚立信徒对复临之期待(如 Jeremias; Manson; Hill; Beare),这些意见皆犯了将比喻的细节逐一解释的毛病,亦错过了五喻的共同点 -- 积极的儆醒等候。

耶稣秉承旧约视弥赛亚为新郎的观念(参赛 54:4-6; 62:4-5;结 16:7-34;何 2:19)用在自己身上(参 9:15;可 2:19-20;另约 3:27-30;启 19:7),如今以童女迎候新郎之喻说明儆醒等候天国实现在人间(即 25:1的那时)的重要,没有预备者便视同轻看复临的不信人士般,结局乃“不认识你们”(参 25:12)。

全喻细节颇合当时的婚娶礼仪(如新娘已在新郎之家,伴娘在新郎家迎候新郎到临“婚筵前的娱庆”,婚筵在深夜举行等),十个迎接新郎的童女分成二组,聪明组乃有双重的期待,新郎会随时到达但亦或会迟延,故有充分灯油的预备,愚拙的只有单方面的期待( 25:1-4),在等候间,虽人人打盹,到新郎来了,有足够预备的无所颤惧,簇拥新郎直赴婚筵,其他则措手不及并力图挽回颓势(25:5-9),但为时已晚,虽后来在门外声嘶力竭求准进入去,却后悔莫及(25:10-12;与 7:21-23异曲同工); J. MacArthur谓愚拙童女所欠的如“娶亲筵席之喻”内那被拒于席外的宾客所欠的类同,那是适当的预备,他们的后果亦相同(参 22:11-13);也如撒种之喻的忠心教训般,种子一样,成果不同(注 148)。

童女之喻以重复复临时刻乃可近可远的作结束,因那日无人预知,故务须“有备迎待”( 25:13)。

 (5) 第五个劝勉:善用才干之喻(25:14-30)

本喻启语“因为”( gar,25:14;和合本没译出)承继上文的思路,顺着“在新郎迟延该如何儆醒等候”这主题(参 25:5,13)再接再厉(参 25:14之“往外国”)鼓舞读者作聪明的抉择。

在过去,不少经学家将此喻“寓解化”,如“主人”即基督,“外国”喻天堂,“仆人”乃门徒,“银子”代表恩赐或天国福音,“主人的快乐”是赏赐,但这种释经法未能与 25:17的“埋藏地里”或 25-27的“兑换银钱”及 25:30的“外面黑暗,哀哭切齿”等语协调。

严格说来,本喻旨在指出在天国延迟降临这段期间,稗子与麦子同时生长,世人(尤是以色列人,以门徒作代表,到底这喻是回应他们问题而发的)该重视与殷勤等待耶稣的复临。

“天国将迟延”正如某主人要往外国去( D. Wenham谓此喻在当时有一史例,那是在 4 B.C. 大希律殁后,该撒将犹大及撒玛利亚交与亚基老管辖(参 2:22),亚基老遂远赴罗马,要为“得国”回来)(注 149),临行前将家业交三仆代管之(大户人家奴仆众多,三仆只是举例),并按他们之才干分别委托“银子”(talenta)代表重任(25:14-15)。比喻内的“银值”全夸饰词,因照是时工价,人需二十年工作才拿到一银子(每银子约 58至 80磅重,其币值视乎银属或金属才能定夺(注 150),但 25:18的“银子”乃银属 (argurion),故可估值一千银子即二万年工资)(25:15;参 10:9),二名较能干的仆人分别显出他们的才干(25:16-17),最后一仆却将银子埋藏地里(25:18),他这“反常”的表现绝非主人委信他的眼光不够,而是他对主人“往外国去”这件事引起,他想若主人回来或甚至不回来,一千银子及其利润则仍属主人或主人的子裔,今贪念顿萌,竟将主人的银子埋藏地里,主人不回来,银子是他的,若主人回来,顶多说生意不景亦能“原璧奉还”(参 25:25),他这主意根底上乃对主人回来与否这事起了疑心,甚至盼望主人不回或死讯传回便安枕下半生了(注 151)。

过了许久,主人终于回来了,便逐一向仆人查账( 25:19),多受托的两仆均成绩非凡,迭蒙主人赞赏良善及忠心,并许之更大的要位及“主人的快乐”(喻“弥赛亚国里的喜乐”)(25:20-23;参 8:11)(注 152),那领一千的仆人此刻不能交出润益,遂找借口掩饰其咎,竟控其主人“忍心”(skleros,意“坚硬”,喻“专横”,“霸道”;同字在约 6:60;使 26:14译作“难”;在各 3:4作“催迫”;在犹 15作“刚愎”;参路 19:21却用“严厉” austeros 形容他),诡诈多端,在别人田地收割(25:24),并说因此而埋藏银子地里(25:25),主人没否认或承认那仆人之控言,不过他却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对仆人说若然(和合本译“既”)他这么准确明白主人的“手腕”,他更该善用主人的钱财,至少放在银行里生息才对(Plumptre 谓这种兑换银钱及存款生息的商业制度乃腓尼基人首创(注 153),而当时罗马帝国的贷款息率约百分十二,在巴勒斯坦的存款息约百分六(注 154))(25:26b-27),可见仆人全不以主人之委托为重,对自身为仆之责大大失职,是为“又恶又懒”(25:26a)及“无用”的仆人(25:30)。此喻说明这仆人对主人的“再回”全没有迫切的心态,成为他的祸端。

25:28的启语字“所以”(oun,中译本没译出)将全喻作一结束,共分二点:(1)失职之仆的责任转给能胜任的人(25:28,类似 21:43的思想); (2) 凡有的必继续多有,反之,必完全失落(25:29)。至于这“凡有的”乃指什么,学者困惑莫名,有说那是指“天国的礼物”(如 Ridderbos),但在此处上文下理看来,“凡有的”乃指“期待主人回来的信心”(如 Walvoord),这信心会愈更坚强,没有的连他那微少的(不足成大器的)也夺去,结果乃永刑为收场(25:30;参 7:23)。

 d. 复临后的情形( 25:21-46)。

 (1) 审判万民的时候(25:31-34)

25:31(及下文)的思路连接至 24:31去(当中被 24:32-35:30的五劝谕打断了话题),今耶稣带众天使(参来 12:22-23)及“圣者”(参亚 14:5;犹 14)复临, 他将在地上设立 他的国度,应验旧约多处预言(如撒下7:12-16;赛 9:7; 22:20-23; 24:23;耶 23:5-6; 33:15-17;结 34:22-24; 37:24-25;摩 9:11;亚 6:12-13; 9:10; 14:9)(25:31),那时耶稣以审判官的身分将世人“分别左右”,如牧羊人将日间一同吃草但在日落时则要隔离的绵羊与山羊分开一般(25:32-33),在右边的(象征有权势之位)蒙神“赞许”(eulogemenoi,意“善言”,中译“赐福”,非“八福”之“福”字,参 21:9; 23:39同字译“称颂”),可承受神从创世迄今为世人预备之天国(如 5:5的“承受地土”)(25:34)。

 (2) 审判万民的准则(25:35-46)

25:35的“因为”(gar)解释将万民“左右分隔”的定准,那是世人对“我的弟兄”(25:40,和合本译“我这弟兄”)态度如何便定夺世人的命运,然而这掌握世人永远的“我的弟兄”到底是谁,学者争议甚大,归纳意见有五:

(a) 他们是世上被忽略的人群 -- 按此论,“我的弟兄”乃指社会上那些无依无靠的贫苦“老百姓”,他们是被忽略的人群,将来神必照世人对他们的同情怜悯有多少而施审判(代表人: J. Jeremias; G. Bornkamm; D. Wenham; R. Shnackenburg; D. Catchpole; A.M. Hunter; Filson; Beare),但此说以“人道立场”为决定永远归宿的准绳,使福音的价值荡失全无;

(b) 他们是被忽略的信徒 -- 按此论,“我的弟兄”乃指世上被忽略的信徒(代表人: Cranfield; Tasker; B.F. C. Atkinson (NBC); R. E. Nixon (NBC, rev); F. Stagg; J.L. McKenzie (Jerome BC); D. Hill; R. Summers; C. F. Henry; Ridderbos; Lange)或指教会的领袖(代表人: K. Stendahl; R. Maddox),但此说将世人的命运全置在信徒身上似过分一点,因不长进的信徒太多了(因此才会有指教会领袖之论而圆其说);

(c) 他们是耶稣的门徒 -- 此论亦有分二点,有说“我的弟兄”单指耶稣当代的门徒(代表人: O. Michel (TDNT); G. E. Ladd; J.R. Michaels; B. Lindars; G. Gay; France);亦有说包括历代的门徒(代表人:S. kistemaker; B. Reicke; T. W. Manson; J. C. Ingelaere; Carson; Gundry);但此说之首点将世人的永恒限于对第一世纪半百年少数门徒的回应似“言过其实”,不太合理;次点亦不能成立的理由与第二论的弱点相若,再者此说亦未能直接指出他们是何时代的门徒(故这见解遂多是灾后被提论的立场);

(d) 他们是以色列人 -- 此论再生四说, 一说他们是历世历代的犹太人(代表人: A. J. Cadoux; J. A. Findlay; H. A. Hoyt; H.A. Kent; W. A. Price; D. G. Barnhouse);另说他们是历世历代的犹太信徒(代表人: L.S. Chafer; A. C. Gaebelein; W. C. Allen);或是灾难时期的犹太人(代表人: Walvoord; Toussaint);更有说他们是灾难时期的“十四万四千见证人”,因他们在此时备受敌基督及其余党之憎恨,故在将福音传遍天下时(参 24:14)历尽千辛万苦,因此任何人对他们的态度足以反照他对神的信念(代表人: Pentecost);此论虽有其可取之处,如“弟兄” 一词可指以色列人,但将“我的弟兄”限于历世历代之犹太信徒或灾难时期的十四万四千见证人似忽略了“弟兄”这词拥有更广泛的意义;

(e)他们是灾难时期的信徒 --此论视本段的气氛乃是指复临那世代的情况(参 24:15:28),那时天下大乱,敌基督专横无道,广肆推行无神论,反对福音的浪潮高涨澎湃,反犹运动亦如火如荼(参但 7:25;启 13:6-10),谁对犹太人或信徒“好感”立即“惹祸上身”,故此时接待“我的弟兄”是件冒上生命危险的事,何人对他们施予援手反照他们由信心生出来的勇敢(代表人:J. L. Boyer; MacArthur)。此论最能配合灾难时期的末世预言动态,亦能解答“弟兄”这字的双重用途(如指信徒(参徒 15:13; 28:14;罗 12:1;林前 1:10;来 3:1)或犹太人(参徒 2:29; 22:5; 23:1,6; 28:17))。

在复临时,世人对“我的弟兄”的态度便决定他们与山羊或绵羊同站一处(非说山羊绵羊均代表外邦国(如 Toussaint; Walvoord))。以山羊及绵羊喻世人的性情是最贴切的,因山羊的天性乃固执与反叛,绵羊则柔顺无比。这时耶稣以王的身分宣判(“人子”称为“王”据自但 7:13-14)的准则:当“我的弟兄”在困苦间,极需援助时而得支持(以供吃喝住宿衣物并照料疾病及看顾在桎梏中的人等作选例,语出自赛58:7,那里神以类同的选例要求以色列有这些真信的生活表现),这种爱心的行动就是真信的活证,再者神与信徒“是为一体”(参赛 63:9; 亚 2:8;徒 9:5;太 10:40-42; 18:5)是圣经一贯的启示,故为他们所作的一切便证明这人是“义人”,是“绵羊”了(25:35-40);反之是为“被咒诅的人”,是“山羊”,与魔鬼及其使者在永火里永远为伍(25:41-46a),而义人(再次申述)必得永生(25:46b;参但 12:2)。

经学家 J. MacArthur极敏锐地综合上文数喻作结:五拙童女被拒婚筵门外非因她们犯了淫乱罪行,乃因她们没有严格准备迎见新郎;领一千的仆人被丢外面黑暗里非因他讹骗了主人的钱财,而是他不欲主人回来;如今世人往永刑去非因他们罪恶满盈,而是对神没有能结果实的信心(注 155)。

 3. 论谈的结束(26:1-5)

马太以其结构名句“耶稣说完了这一切的话”结束全篇论谈( 26:1;参 7:28; 11:1; 13:53; 19:1),这是全书最后一次(首次在 7:28-29),接着再宣布“两天后的逾越节”(表示“橄榄山论谈” 乃在星期二傍晚完结,亦即犹太人算法的星期三)(注 156), 他便要上耶路撒冷被钉十架之事(26:2;参 16:21; 17:22-23; 20:18-19),此是全书中的第四次亦是最后一次,如先前预告 他被害的启示里,每次增补某些以前没有提及的资料,今次则将时间确定下来(逾越节前两天),如 Ridderbos 言,可能耶稣视 他之死乃应验逾越羊羔的预表而作此预告(注 157)。

“那时”  (tote)(作者的回顾)公会的主要代表正在大祭司该亚法(18-36 A. D.)的庭院集会共商对付耶稣之策(26:3)。查大祭司之职本终身制,但自罗马接管巴勒斯坦后,大祭司则随时被更换,故该亚法后至犹太人暴乱时(37-67 A. D.)共有大祭司 28人相继接任)(注 158)。他们在“商议”(bouleuomai,意“谋算”)如何用“诡计”(dolos,意“狡行”;参约 1:47同字译“诡诈”)杀害耶稣(26:4),只因那时过逾越节之人极多(约超其他节日五倍),恐防他们为了维护耶稣而“生乱”(thorubos,意“骚动”;参 27:24;徒 20:1;21:34)(26:5),故接受犹大的献议,找适当之机会(指没有群众云集之场合)才下手(参 26: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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