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太福音诠释-第四讲C
作者:马有藻
2017-04-22  

b. 有关对弥赛亚国的究竟(16:18-20)

 ( 1)“教会”建立的预告(16:18)--第一个“我要”

在彼得之答案显出他对耶稣的身分有了坚决的认识后,耶稣遂给他一项新消息,不是关乎他的身分,而是关乎他日后的工作,那是靠藉他与门徒在生命与使命连合起来之关系成之(注  111),这新消息原来是一个“特别团体”将要建立起来,那是耶稣预期自己回天家后,他要将这群门徒放在一个前所未有之团契里,这团契是神在地上彰显其王权的所在(保罗称之为“圣灵的居所”,“基督的身体”,既是身体,故亦是生命之有机体),这“特级团契”称为“教会”,是神的王权在基督两临间在地上的实施所在地,故这是“天国”(代表神权)的一类表显形式(注12),回应天国奥秘里“芥种之喻”及“面酵之喻”的中心思想。

其实“教会”( ekklesia,直意“呼召出来的人”,亦意“群众之集会”)这字在四福音里虽只在马太福音内出现二次(16:18;18:17),却充斥新约其他各卷,此字用途甚广,有非宗教性之涵义如市民之“聚集”(参徒19:39),亦有宗教性之用途如指选民在旷野时聆听神律法颁布之“集会”(如徒7:38),但绝大用途则指新约信徒崇拜之“聚会”(注113),可是在太16:18此处,这字却意指一个特别“团契”(非如多人说指“新会堂”(注114),其功用可以续承以色列的使命(耶稣带门徒至此地及给他们的考验亦因以色列坚拒耶稣为弥赛亚之故),如神学家G.E.Ladd言,新约之“教会”对旧约的以色列有个“秉承”(continuity)的关系(注115),以色列的功用将由教会这“新选民”取代之,这是耶稣率带门徒至此地之主要目的,要向他们作此宣布,至于他们将为耶稣成就什么,那要在复活后耶稣才颁与他们一个“簇新”的使命:作神在地上的见证人(参徒1:8),正如神当年选召以色列般(参赛43:10)。

在此,耶稣有计划地先直呼彼得的名字(为了下文双关语的活用),并向他预告他要将“教会”建在“磐石”上( 16:18a),想不到这半节竟成为新约最难解之经文,经学家在此释解上大展身手,释辩的文章汗牛充栋,不胜枚举,综合说来,主要解说有五:

1)磐石即神或基督说--按此论,耶稣要将教会建立在神的保守权能上,因神在旧约往称为磐石(参申32:4,15,31,37;撒上2:2;撒下22:3,32,47;诗18:2,31;78:35;89:26;95:1等不赘)。新约亦称基督为“磐石”(参罗9:33;林前10:4),故“磐石”可指神或基督,此点彼得也解释教会乃建在基督身上(参彼前2:4-8)(代表人:奥古斯丁;J.V. McGee; Gaebelein;Walvoord;G.C.Morgan; G.A.F. Knight)。

2)磐石即彼得之宣言说--按此论,“磐石”乃被彼得对耶稣有坚定及清楚的认识而作出的宣言,耶稣据此便认为门徒对他的认识既准且确,于是宣布教会可以建立起来(代表人:早其教父如奥古士丁;耶柔米;改革家如路德;加尔文;Mounce; Tasker; F.F.Bruce; Tousaaint; Lenski; McNiele; W.C. Allen; F.J.A.Hort; J.B.Light foot; B. Weiss; J.A.Robinson)。

3)磐石即彼得一人说--按此论,耶稣因只有彼得独具慧眼,当众宣认耶稣是永生神的弥赛亚,故此便 将教会建在他(以磐石喻之)的身上,于是赦罪之权(16:19)遂由他肇始世代相传下去(代表人:这多是天主教的见解)。此派人士亦以犹太人传统为辅佐,谓“当神欲造天地时,他看见亚伯拉罕,立呼叫找到巨石可进行了,此后亚伯拉罕为选民磐石”(参SBK1:733)。由之,他们谓旧约有亚伯拉罕为选民磐石,新约亦有彼得为新选民之磐石。

4)磐石即彼得为教会首块活石说--按此论,耶稣以教会为灵宫,自己为此宫之房角石,信徒乃活石,而彼得却是首块(参林前3:10-17;加2:9;弗2:20;彼前2:6-7;启21:14等)(代表人:Alford; E.W.Rice (注116))。

5)磐石即彼得代表门徒说--按此论,“彼得”(petros)虽是阳性字,“磐石”(petra)则属阴性,但这不构成问题,因耶稣乃用亚兰文讲说此预言(如“巴约拿”是来兰文),而亚兰文的“彼得”(kepha,意“小石”或“磐石”)与“磐石”(kepha)均乃同性字,马太写作时为了保存这语句的双关谐意,虽采用了两个不对称的阳阴性字亦无不可,因“彼得”乃阳性字,不能将之变成阴性(最初的叙利亚译本“亚兰文”在此处全无问题)(注117)。彼得(代表门徒)是领受预言的对象,因他对耶稣有了这不动摇的信念,耶稣便似向他说:“你是‘磐石’(“彼得”字意),我要将教会建在你这“磐石”上”,于是彼得(与众门徒)便承受这荣耀的权柄,作教会的基石。教会建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主是房角石,(参弗2:19-20;启21:14),而耶稣是“教会”的建造者(参林前3:10)(代表人:Gundry; Ridderbos; Plummer; Carson; R.L. Saucy; MacArthur;Broadus; France; Barclay)。

为了使门徒深信不疑“教会”能承担一份神圣的任务,耶稣向门徒保证连“阴间的权柄”(代表“死亡”,参伯  38:17;诗9:13;107:18;赛38:10)也不能胜过她(16:18b),意说“教会”虽由一群大部分无学问的渔夫组成,但他们不用怯惧,因“教会”正代表神国的权能,宇宙那有权势能与她抗衡,这是门徒一生最大的安慰与人生最重大的保障。

 ( 2)“天国钥匙”的赐给(16:19)--第二个“我要”

“教会”虽无疑永不败亡( 16:18),但世人如何知晓之,耶稣随即赐予门徒一个“官职”(office),这“官职”是个特权(authority),也是为仆的地位(service),那是赐予他们“天国的钥匙”,使他们作起天国的管家来(stewardship)(参赛22:15,22),并给他们解释“天国钥匙”的权柄就是他们“凡在地上所捆绑或释放的,在天上也得相对性的果效”(“也要捆绑”与“也要释放”是新约罕见之“将来完成式动词”“future periphrastic perfect”,文法学者为此句之译法争议甚大,大部分天主教学者将之作“普通将来式”译出,这样会将人在地上的赦免,天上也非认不可,但因人绝无赦罪之权,应将之作“将来肯定被成立”的被动语态译出,即“也定要被捆绑”及“也定要被释放”,以示神执掌最后赦罪进天国的大权)。

“钥匙”,“捆绑”与“释放”数字皆是犹太人甚熟习之文字,“钥匙”在他们的文化里,他们尤喜用这些字喻有权柄或有责任的人,如他们称文士是拥有“律法之钥”的人(参路  11:52呼文士为有“知识之钥的人”),因他们知晓律法并承担督教百姓律法的责任(注118)。“捆绑”与“释放”也是犹太拉比常挂在口中的词藻,尤在公会里要裁决某事项或某罪行时便以“捆绑”(即“不许”,“禁戒”,“受诅”,“定罪”等意)或“释放”(即“无用”,“赦免”等意)宣告官方性的判决(SBK,1:738-9)(注119)。

同样耶稣赐予门徒“天国之钥”,使他们成为传扬天国信息的管家(如施洗约翰与耶稣本身般),这样当他们传讲时,他们便有这管家的权柄可向接受者宣告他罪得赦,否者则宣判他仍受罪之捆绑,被拒于天国门外(参  7:21),在此权柄赐予前,只有耶稣才有这宣告之特权(参5:3,10,18-20),但他为自己归回天家后打算,将来门徒需有宣判(非赦免)之特权,使门徒有受托之权(如10:1)可作合适的宣告(在使徒行传内多记彼得及其他门徒运用这特权,有“宣赦方面的”亦有“宣判性的”;参2:38;3:14-15,19;5:3,30-32;7:51-53;13:27,38-41,51;28:25-27等不赘)。

“当下”( tote)耶稣严嘱门徒勿对他人宣扬他是弥赛亚(16:20;参8:4;9:30;可5:43;7:36;9:9),意不欲门徒随便宣言,免历史重演(参约6:15)。在十架未实现前,他极小心行事,复活后,门徒需以大无畏的精神宣告耶稣是基督(参10:27;徒2:36;3:10-13),此举乃符合耶稣救世的步伐,他不愿国人只求天国降临而妄顾悔悟的必须,这不是他献国的宗旨。

 c. 有关对弥赛亚的救赎(16:21-23)

“从此”( apo tote, 16:21a)刻划耶稣生平中的一个重要转捩点(参4:17,在此处马太以“从此”二字引介耶稣启始公开性的传道;今次再用“从此”结束耶稣一段传道时期,并引介另一段较私下训练门徒性的时期 (注120),在上文耶稣深知门徒已坚信他的身分并深明自身今 后的新职权后,他便安然“踏上征途”,遂“开始”(erzato,指首次,和合合本译“才”)“指示”(deiknuein,意“透露”,“指导”;可8:31用didasdkein“教训”)门徒他“须”(dei)上耶路撒冷受公会)(由“长老”,“祭司长”,“文士”代表)之杀害,但三日后将复活(参何6:2),以显最后胜利仍属他(16:21)。关于耶稣的受苦与复活(参何6:2),耶稣自己已多次暗示(参9:15;10:38;12:40;约2:19;3:14),但公开“指示”门徒方面,这算是首次,但这预告正显出国家颇坚决性拒绝耶稣为他们的弥赛亚(注21),也是说以色列的王被弃绝了。

旧约多次预言,弥赛亚国度的建立乃按程序的,其中弥赛亚必须先为世人之罪成为赎罪祭(赛  53:3),这是说“国度的救赎部分”必须先完成,国度的和平政权才能实施于地(在路24:26),此点是耶稣故意要建立的,他务必使门徒明白他降世之目的的乃先为救 赎,再觉耶稣的宣言与他及犹太人传统性对弥赛亚不会与不能死观念相违,他不明白一个将死的弥赛亚怎能以王权管辖以色列(注122),他与当时犹太人对弥赛亚的认识乃偏单方面的,他们只期待一个大有权能,勇往直前,以常胜将军姿态出现的政治君王弥赛亚,非一个柔和谦让,欲为人代罪受死的受苦仆人弥赛亚(参以诺书,以斯得拉记下卷及所罗门诗篇),所以他们甚难接受耶稣须受苦才能得胜(注123)。

在极强“护主”的部动心态下,彼得立刻在四方面以严词历语并强硬的动作试图拦阻耶稣上耶路撒冷受害( 16:22):(1)把耶稣“强拉”(proslabomenos)在一旁;(2)力“劝”(epitiman,意“直斥”,“斥驳”,“警告”;16:20同字译“嘱咐”)耶稣;(3)对耶稣说“千万不可如此”(此句原意有二,一意“怜悯临在你身上”,指“求神怜悯耶稣上耶路撒冷此事”,但这解说不能解释彼得意欲拦阻耶稣南下受害,另一意义如和合本之译法,此解说有旧约如撒下20:20;23:17;代上11:19及上下文之支持,较为可取)及说(4)“这事必不临到你身上”。

耶稣转身面对彼得,亦以四点“回斥”他,每点皆有项前后对比( 16:23):(1)呼彼得为“撒但”(意“敌对神者”,相关语喻彼得四点的“言行”有违神的旨意,参16:17不久前还说他是“有福之 人”);(2)斥“退”(hypago,意“走开”,指“勿拦途阻路”)彼得,因彼得此举与撒但试探耶稣那回异曲同工(4:8-9)(3)称彼得为“绊脚石”(数分钟前,耶稣还称他“磐石”);(4)谓彼得不“体贴”(phroneo,意“定意”、“思念”)神只体贴人的意思(不久前彼得还与神的心意相通(16:17),今他此举显示其心意只在世事非在神方面,参腓2:5;西3:2)。

 d. 有关对弥赛亚的门徒观(16:24-26)

这段谈话发生在“该撒利亚腓立比事件”之后( 16:24的“于是”原文tote可译作“当下”,如16:20同字,或“有次”,“那时”,如15:1;参可8:34记有“众人”),因上文耶稣宣布他要受害及斥责彼得不体贴神之事,在门徒心中定仍有甚多困惑,耶稣遂对“众门徒”指出二大重点:(1)“体贴神的意思”就是认同耶稣“舍己与背十架”的精神;(2)耶稣虽上十架,但天国仍会实现(那是天国延后才实现了)。

在巴勒斯坦地耶稣降生前的时代,罗马人以铁手腕政策管辖犹太人,动辄重刑对付, 尤对盗匪歹徒,暴乱分子等皆施钉十架重刑。据传闻,单在主前一世纪内已超越二十万人在十架上受害,故当耶稣以“背十架”为任何人跟从他的条件时( 16:24),他是强调跟从主的人需要受苦甚至献上生命,此虽乃史无前例的比喻,但犹太人极熟识背十架的涵义,耶稣亦毋庸赘言解释,他却用三个“原因”(gar,意“因为”)指出跟从耶稣的后果:

( 1)第一因(16:25)--因凡救己命的(指“不愿舍命”)必丧掉之,但为耶稣而丧掉的(如殉道,参5:10),必得着之(此节有“生命”字数次,这是相关语用法,丧掉的指肉身的,必得着的“即不会失去的”则指永生的)(参10:39)。

( 2)第二因(16:26)--因(和合本没译出)人虽若赚得世界而丧失生命那又是枉然。

( 3)第三因(16:27-28)--因(和合本没译出)弥赛亚(人子)赏善罚恶的时候将临,那是人子在“父之荣耀里同众使者降临”之时(16:27);此项神必奖赏属他的人(参诗62:12)便构成作耶稣门徒一件有力的激励;至于这是什么时候,耶稣随即在二方面郑重解释(实实在在):(a)这是“人子降在他国里”之时(但7:13-14记“人子降临建立国度”);(b)在听众当中有人死前必目睹“人子之国”实现(16:28)。

16:28亦是马太福音难解经文之一,各方学家于此又大展拳脚,主要释论有七:

( 1)指“天国”已应验在耶稣的生平内,门徒亦已亲眼目睹之(代表人:多是“天国实现论”者的见解,如C.H.Dodd);但此处明说天国“在途中”(erchomenon,和合本译“降临”)并他处亦谓“天国在末世”才实现;

( 2)指耶稣的复活与升天,那是耶稣在天上彰显他的国权(代表人:Mounce; France;Broadus;Augsburger;Lange);但这将天国“灵解化”去了;

( 3)指五旬节圣灵降临,教会成立之事,因教会就是(有说取代)天国(代表人:G.E.Ladd; G.C.Morgan;H.B.Green J.A.Bird;V.Taylor;A.Richardson)(注124);但这亦将天国“解灵化”去了;

( 4) 指福音广传时,应验在使徒行传时代内,如使徒行传所记(代表人:Tasker);但因人接受福音便自动成为教会的一份,故此说便与上文(教会成立论)大同小异,这样固然又将天国“灵解化”去了;

( 5)指耶路撒冷被毁之时,因那是弥赛亚审判选民时(代表人:Alford; Trench; Broadus);但这见解固然与上文各论的弊端一致,复将人子的降临只限于审判方面,而不是赐予福祉与建立神国(参但7:13-14);

( 6)指神的权能在耶稣复活后于不同时代(尤在使徒时代)彰显出来(代表人:Carson; F.F.Bruce);此论的包括意义颇广(上文的第二至五论),故其弱点弊端相同,若听众中有一人死去,那末此说岂不“前功尽废”;

( 7)指天国建立时,即六日后耶稣登山变象之事件,那是“天国建立的荣耀在异象中”(详论见下文),当时三门徒亲历其境,其中彼得后来也为这事作见证(参彼后1:16-18)(代表人:早期的教父如亚历山大的革利免,屈梭多模,耶柔米;Toussaint; R.O.Toole)(注125),此说最配合天国在耶稣降世之基本目的与意义及与下文“变象”的事件衔接,复亦吻合但7:13-14有关“人子”一词在这段内的用义。

 VI.结论

耶稣在该撒利亚腓立比查考门徒对“弥赛亚的基要信仰”这事件在耶稣的传道计划内是一个小结,亦是一个“新”的开始,此后他的传道方针集中在训练门徒,以备他们日后可以继承耶稣拯救世人,离黑暗,入光明的伟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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