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我们讲到出生于大数的保罗是罗马公民,从小就接受非常良好的教育,能流利运用至少三种语言。从保罗的成长经历我们看到,神早在保罗成为基督徒以前就为他做好了准备。今天神同样也在你的生命中作工,引导你走向救恩之路。也许你没有意识到自己今天坐在这里听福音并非偶然。神对你的生命历程也早有安排,希望你最终能和他在一起。神通过圣经在对我们每一个人说话。圣经是一本活生生的书。只要你愿意,你就能听到书中的话语。
有的时候我遇到这样的人。我问他:“你有圣经吗?”他回答:“有。我有五本圣经。”我又问:“你的圣经在哪里?”他说:“都在书架上。从没看过。”很遗憾!圣经的话语没看也没听。圣经说:“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 神的荣耀。”(罗3:23)“世人”包括我,不也包括你吗?那么人如何才知道自己有罪?神通过律法告诉保罗什么是罪。罗马书7:7这样写到:“律法是罪么.断乎不是.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为罪.非律法说、『不可起贪心。』我就不知何为贪心。”保罗从神给以色列百姓的十诫中得知贪心也是一种罪。这是十诫中的第十条:“不可贪恋人的房屋、也不可贪恋人的妻子、仆婢、牛驴、并他一切所有的。”(出20:17)十诫的前九条分别是:不可有别的神,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不可妄称神的名,当记念安息日并守为圣日,当孝敬父母,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出20:3-16)“不可贪恋…”被放在第十条,我想是用来囊括所有不在前九条诫命之内的罪行。也就是说任何的罪都在诫命之内,都是不允许的。
保罗在还没信主以前,神就通过圣经对他讲话,让他对照律法知道自己有罪。我希望在座各位同样能透过圣经听到神对你的教训。此外,神还通过一些事件对保罗有所影响。在使徒行传第七章中记录了第一个为传扬基督而献身的基督徒烈士,司提反(Stephen)。当犹太人用石头打司提反的时候,他却还为打他的人向神祷告:“主阿、不要将这罪归于他们…”(徒7:60)当时,保罗亲眼目睹了司提反被害的全部经过。这在他的脑海里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保罗虽然生来就是享有各种特权的罗马公民,不仅受到最好的教育,熟读圣经,并且还很富有,然而他却缺少司提反身上那种基督徒特有的东西。
也许在座每个人的身边都有一些基督徒朋友,也许你能从他们身上看到一些你所缺乏的。保罗身边同样也有属基督的亲戚朋友。这一点从罗马书16:7中可以知道,保罗说:“又问我亲属与我一同坐监的安多尼古和犹尼亚安.他们在使徒中是有名望的、也是比我先在基督里。”尽管保罗有亲属在基督里,然而一人得救并不等于全家都得救。每一个人都必须亲自到神的面前接受救恩。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得救的见证。在使徒行传第22章里,保罗用希伯来话向犹太众人讲述自己信主的经历。扫罗(保罗信主前的名字)原本是一个对基督徒恨之入骨、不杀不快的人。那一天扫罗从大祭司那领了信要去大马色捉拿基督徒,要将他们无论男女统统押到耶路撒冷受刑。保罗回忆说:“我将到大马色、正走的时候、约在晌午、忽然从天上发大光、四面照着我。我就仆倒在地、听见有声音对我说、扫罗、扫罗、你为甚么BP我。我回答说、主阿、你是谁。他说、我就是你所BP的拿撒勒人耶稣。”(徒22:6-8)有的时候我们会重复喊一个人的名字,为的是吸引这人的注意。在保罗的叙述中我们看到主耶稣正是反复叫“扫罗、扫罗”。随即而来的时刻是扫罗一生中最重要的转折点。扫罗回答说:“主阿、你是谁。”就在这一刻,扫罗称耶稣为“主”!这就是扫罗悔改信主的时刻!他完全放下了自我,意识到自己是一个正走向地狱的罪人。
我听说有些人很喜爱登山。我很想知道为什么。在我看来有些人喜爱登山也许只是因为有山存在,其实并没有什么逻辑性的理由。然而如果一个人突然从悬崖往下掉,根本没法抓住任何东西来停止跌落,这种感觉一定是极度惊恐的。那么一个人若不信靠耶稣,其处境也如同坠落万丈深渊一般。没有神的救恩,毫无希望地一直沉沦地狱。扫罗在听到主耶稣呼叫“扫罗、扫罗…”的那一刻,恍然大悟自己正一步步走向神的审判。扫罗顺服了!他三次对耶稣说:“主阿…”(徒22:8,10,19)扫罗认主后进入大马色。虔诚人亚拿尼亚对他说:“现在你为甚么耽延呢、起来、求告他的名受洗、洗去你的罪。”(徒22:16)有些人也许以为受洗是得救的一部分,可以洗去人的罪。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受洗本身并不是得救,而是一个基督徒的公开见证。通过受洗来向世人表示自己的老我已经埋葬了,而新的我只信靠基督耶稣。
现在让我们翻到罗马书第十章。第一节写到:“弟兄们、我心里所愿的、向 神所求的、是要以色列人得救。”在这里我们看到保罗渴望以色列人得救。以色列人是神所拣选的族类。罗马书第九章讲的是以色列人的过去;第十章讲的是他们的现在;第十一章则是以色列的未来。将来有一天“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罗11:26)这个内容我们以后再专门讲。保罗在第十章里提到以色列人现时得救的故事,而这个得救的以色列人正是保罗自己。如何才能得救呢?以色列人很清楚圣经(旧约部分)上说:“…『这道离你不远、正在你口里、在你心里。』就是我们所传信主的道”(罗10:8),然而保罗在第9节经文中更进一步说:“ 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 神叫他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罗10:9)这里保罗是在回想自己的得救经历。在去往大马色的路上扫罗遇到了复活的主耶稣对他说话。扫罗当即仆倒在地,口里认耶稣为主。接下去的第10节经文是:“因为人心里相信、就可以称义.口里承认、就可以得救。”(罗10:10)如果说第9节经文是从人的角度出发,那么第10节则是从神的角度来看,因为人是通过看到“口里认主”这一外在行为来衡量一个人的心,而神却是先看人心。一个人心里信主了,行为上自然也会有相应的改变。
我常给朋友们讲一个爱狗之人的故事。有一天夜里,这个爱狗的人和他的狗在家里。他开始想到了要得救,于是他向神祷告:“神啊,我无法救我自己。我愿意认基督耶稣为我的救主!”之后他决定不对任何人说起自己信主得救这件事,因为他觉得这是他个人的私事。第二天清早他出去遛狗时遇到了另一个也在遛狗的人。两只狗开始交流,而他也开始和另一只狗的主人讲话。谁知他开口的第一句就是:“我得救了!基督耶稣是我的主!”原来心里相信,口里必定是憋不住的。亲爱的朋友,像保罗一样,只要你心里相信,就可以称义,口里承认、就必定得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