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说,“朝闻道夕死可矣”。说明这大道在追寻真理之人的心中占据的分量。而《圣经》所启示出的真理,指引着历世历代许多人的人生目标和方向。因此智者告诉我们:敬畏耶和华是智慧的开端,认识至圣者便是聪明。
01
大学时我是班级里唯一一个勇于承认自己是基督徒的学生。随后在四年时光里,我总是逃不开被问及“你们的神怎么这么残忍”之类的话题。我虽然长得一般,却不善言辞,只能报以尴尬而不失礼貌的微笑,既无法高谈阔论找回场子,也无法七国语言通用反驳质疑或者澄清误解。
后来慢慢发现,许多人看《圣经》,就像小学生看《活着》,方块字都认得,连句成篇后半懂不懂,总问些可爱的问题,啼笑皆非。也有学者研究《圣经》,乘兴而来,败兴而归,毕竟这不是一本迎合人性的百科全书。
但有意思的是,这本书却记载了人类内心深处最关切的问题,比如我们从何处来,我们是谁,我们向何处去……我们希望能够知道并且明白所有的事。
可是客观事实是人活在局限之中,只能慢慢追求智慧更新认识,幸而一位智慧超群的人分享了开启宝藏的线索:敬畏耶和华是智慧的开端,认识至圣者便是聪明。
这就好像海上冒险带上了指南针,不管船只被风浪拍到了哪儿,方向对了,总能找到正确的航道。
02
“敬畏”一词就中文而言,“敬”指严肃,认真,“畏”指谨慎,不懈怠。这是我们追求真理应有的态度。英文里用了“fear”也颇有道理;人生病怕死才去看医生,治不了才想起神,换句话说,人一贯“有事钟离艳无事夏迎春”的态度,让人对神是否搭救没什么把握。但只要和神有了关系,哪怕是惧怕的关系,有关系也总比没关系强,即使是最差的关系,神也能化腐朽为神奇,助我们出黑暗入光明。
那么敬畏的对象到底是谁呢?圣经的一句话给我们指明方向:我就是自有永有的,英文为:I am who I am. 圣经以文字的形式向人类启示创造者是怎样的一位神,而后才有人类千百年来的思索和追寻。
敬畏这样的一位神是智慧的开端(在原文圣经中,避讳提及神的名字),这本身就是一句非常有智慧的话,因为它肯定了能力获得和发展的过程。
智慧是一种综合能力,不仅是书面知识或者生活经验,也绝非一蹴而就一步登天,它需要有正确的方向和漫长的过程。这就赋予人类生存的意义,超脱功名利禄的束缚和苦难死亡的阴影,“认识至圣者”成为我们一生的追求。
“认识”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它影响着我们如何看待自己与世间万物的关系,不同的认识产生不同的文化理念生活模式,又引导我们思考人活着的意义和价值。
有人说生不带来死不带去,但是要以名垂青史的方式证明不虚此生;也有人说人生苦短,要及时行乐活在当下。可惜后者否认了苦难的价值,前者否认了灵魂的真实。其实,“认识”本身就是一件有价值有意义的事,当认识一次次被更新,我们才能一次次突破自我局限。
认识,是有方向性的,正确的认识导向是聪明,错误的认识导致是愚昧。聪明,便是对待某事某物有着好的想法和正确的逻辑;愚昧,便是不自知且不明事理。那如何能够让认识有正确的方向最后拥抱聪明呢?那就是要认识“至圣者”,且用一生的时间,坚持这件事。
03
这位自有永有的神,是一位圣洁的神,毫无瑕疵,与黑暗污秽没有关系,不需要杀鸡宰猪,也不会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祂是一个客观存在,且值得人一生追寻,祂使我们的认识不断被启发被更新,慢慢变得有智慧有聪明。
去年的生日,我过得非常痛苦,读到一处经文,方觉安慰。“在世上你们有苦难,但你们可以放心,我已经胜了世界。” (约16:33)
弗洛伊德从认为苦难源自于地震洪水死亡,到最终归责于别人,这样的认识并没有让他的心里痛快一分一秒。其实人的苦难,源自于人与神隔绝,人不认识神,导致人不能正确认识自己,也无法正确认识其他关系。所有人,无论老少都活在苦难中,但是如经上所记,“我已经胜了世界”——这是一个奥秘,也是一个希望,给人活下去的力量。
C.S路易斯说过,在快乐中上帝对我们低语,在良心中上帝对我们说话,但是在苦难中上帝对我们呐喊。换言之,这位神,在我们所经历的每个时刻都陪在我们身边。都说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而我们却不知道为什么被爱。只是感受到了温暖,看到了希望,相信一切都会过去,与神面对面的日子终要来临。
人的一生何其短暂,好像出差去到不同的地方,沿路看不同的风景,入住不同的酒店,感受不同的情绪体验……在这个过程中,怀着敬畏的心处世为人,慢慢认识从何处来往何处去,直到与主面对面,全都知道的那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