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真的认识基督的宝血吗?
作者:于宏洁
2017-06-29  

经文:「你们从前远离 神的人,如今却在基督耶稣里,靠着他的血,已经得亲近了。」(弗2:13)
祷告
主,我们把这堂聚会交在你的手中,帮助我们,在这么重要的真理上,让我们不是以为自己已经知道了。主啊,不仅让我们明白真理,让真理能够叫我们得到自由,而且把我们带进真理,让我们真是在这里为耶稣基督做见证。谢谢主,奉主耶稣基督的名。阿们!

我想我们《新人门徒训练》跟所有其他的课程最大的不同,就是我们非常强调“实行”。我星期二祷告会的时候跟弟兄姐妹们讲,马克•吐温曾经讲过:萤火虫尾巴所发的光跟闪电所发的光, 相差实在太大了。同样的,一个人有没有热忱(passion),会让他所带下来的影响、能力、和程度有很大的差别,是没有办法摆在一起讲的。

同样地,你只听道而不行道跟真正行道之间的差别,就算不是天壤之别,但是我想跟马克•吐温所讲的也差得不远。当你真正在生活里面开始去实行我们所听到的,你就会碰到各式各样的挑战,然后你才发现原来这么不容易。而且我们也才会发现为什么我们会软弱,然后我们就不敢随便再把责任丢给环境、丢给教会、丢给周围的人。因为我们会发现在我们自己身上,很多的东西我们就是活不出来。所以,会让我们在主的面前更加卑微,也更加认真。这是我很盼望大家一起在主面前至少要有的领会。但是不要只停在这里,我们真的希望主把我们带进一切的真理,带进真理的实际。

今天要讲《认识宝血》。这个题目真的非常重要,就是我到现在已经信主四十多年了,我觉得这个题目是很多 神儿女们已经认为自己早就懂了的。“宝血”谁不懂呢?我们每个主日都在擘饼,我们每次祷告都说:求主“宝血”洁净我们。可是,从我们真正基督徒的生命、跟生活里面,你就可以知道我们对“宝血”的认识还是不够。

记得好多年以前当我讲到《真道造就》,讲“认识宝血”的时候,我说过有两种人都是很容易持续地活在软弱里面:一种人就是根本不追求主,也不在乎主,在属灵上马马虎虎的。所以呢,基本上他的生活已经是属灵迟钝、属灵麻木了。他犯罪、他撒谎,他没有感觉,已经是非常软弱的一个人,而且长期活在这样软弱底下,他把主施恩的血当作平常,任意践踏 神儿子。这种是随便的人,这种是任意妄为的, 在主的面前活在软弱、活在失败中。

而另外一种活在软弱里面的,就是那些很追求主、很追求主,追求到似乎已经过头的(原谅我这么讲):就是他的良心敏锐到一个地步,或是良心软弱到一个地步,他好像不能够容许一粒渣滓在他的生命里面出现,他不能够容许自己有任何的滑跌、有任何一点点的失败。只要有,他就过不去,而且他很长时间过不去。在我服事主的经历里面,曾经就有过好几个这样的人来跟我交通,他痛苦到一个地步,他没有办法聚会,来到聚会里面没办法喜乐,因为他三个月前撒过谎,他也已经跟主认罪了。我问他:“你跟主认罪了没有?”他说:“当然认罪了。”我说:“那你相信宝血洁净吗?”他说:“我相信。”我说:“你为什么还控告?”他说:“没办法,我每次祷告,每次来到聚会,我就想:哎呀!我怎么会撒谎呢?”所以,他还一直活在那个控告里面,活在那个走不出来的阴影跟压力底下,所以他长期就活在软弱里面。总要花两三个月把上一个东西对付完了,然后不久以后又倒了。

所以,这样的人,其实也是不认识“宝血”。我也不能说他是非常追求,我只能说他是良心过度敏锐的人,这也需要被主改变。希望等一下在结尾的时候,我能够有机会让弟兄姊妹知道圣灵的光照跟良心的指责、仇敌的控告,到底有什么不同。然后, 我们应该怎么去面对它。

那我们现在先来读今天的背诵经文,以弗所书二章十三节:「你们从前远离 神的人,如今却在基督耶稣里,靠着他的血,已经得亲近了。」请你们要知道,前面讲到远离,跟 神根本无份无关。远离 神,跟 神的诸约是局外人,所有的祝福都跟我们无份无关。后面是讲到跟 神亲近,那么中间的关键就讲到什么东西能够架起这个桥,让我们可以合在一起——「如今却在基督耶稣里,靠着他的血。」这句话是不能少的。你可能会问为什么要来这么一趟呢? 神是爱嘛,只要我们认罪、悔改, 神赦免我们不就好了吗?如果一个人的认罪是真心的,真的跟主认罪了,跟主悔改了,那么, 神又是慈爱的 神, 神就赦免人就好了,为什么一定需要“宝血”?

因为《圣经》上讲到「罪的工价乃是死」, 神不光是一个慈爱的 神, 神也是一个公义、圣洁的 神。所以「罪的工价乃是死」,就是在 神所定的规矩里面,如果不藉着血,罪就不得赦免。希伯来书九章二十二节说:「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所以,今天我们所得罪的是 神(sin against God)。

因此,你不能够照你自己的观念认为:我只要悔改、我只要认罪, 神就应该赦免我。以前倪弟兄跟一个人传福音的时候,那个人就一直争辩,觉得人只要悔改就可以了。我们弟兄就告诉他说,如果悔改就赦免,就什么都一笔勾销了的话,那是不公义的。佛家说:放下屠刀立地成佛。这就忽略了公义的这一面:这里只讲到人,你只要悔改就好了,不管你刚才杀了什么人,你只要现在悔改,你在这里你就可以成为佛。儒家的教导说:知过能改,善莫大焉!不光过去的一笔勾销,反而你是更大的善,你是了不起的人,因为你知过能改。但是我们忽略了公义。我们忘记了我们犯罪是得罪 神,我们必须先要满足神对罪怎么看,而不是满足我们个人的看法。

以前在美国读研究所的时候,我有一个同学,她跑到 Walmart 买东西,偷了人家的东西。我们那时候是穷学生,买的是一个大八缸的车,是没人要买的,因为那时候是能源危机。79年、80 年,美国人开始坐小车,这种八缸大车都没有人要,所以都是我们穷学生买。买了以后,一车八个人去买东西,然后,大家买完东西就结帐出来。我们走到停车场一半的时候,一个警卫冲上来,就把一个小女生抓进去,说:“你偷了东西。”她一直否认,他们就带她去看录像带,把她的皮包打开来,果然偷了东西。我们那时候都觉得很难过,外表看不出来,家里面很有钱。那么,Walmart 就要用 Walmart 的方法来处理她,因为她今天是偷了 Walmart 这家公司的东西。她不是偷了 Macy's,她不是偷了 McDonalds,所以她不需要按照 McDonalds 的规定被处理,因为她没有得罪 McDonalds,她得罪的是Walmart。

同样的,今天我们犯罪,《圣经》上说我们是得罪 神(sin against God)。所以,不是地上的法律没有找我,我就无罪。你可能做这件事情,没有得罪地上的法律。你心里面对着一个妇女起淫念,没有得罪地上的法律;你在这里骂了人、你在这里撒了一个谎,没有造成什么伤害,你没有得罪地上的法律。但是,我们犯罪是得罪 神。所以, 神对罪有祂的要求,我们就必须照着 神的方法来解决。既然《圣经》上讲到说:「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而「罪的工价乃是死」,所以 神的判断就是你犯罪,要么就是你接受审判死掉,而且是永火的审判;要么你就必须照 神的方法来解决你的罪。要满足 神公义的要求,就是藉着血,罪才得到赦免。旧约杀牛、杀羊、杀牲畜,赎罪祭、赎愆祭,各式各样的祭,它不过只是让人的罪暂时得到遮盖。诗篇三十二篇也说到:「得赦免其过、遮盖其罪的,这人是有福的。」那个罪过只是暂时被遮掩。到了希伯来书的时候,才说到:藉着耶稣献祭,就赎了人在前约所犯的罪。所以,旧约的人是凭着信心用牛羊的血把自己的罪遮盖,但是没有除去,也还没有得到赦免,不过就是遮盖。在新约耶稣一次完成了永远赎罪的事以后,就赎了人在前约所犯的罪,而且,这个血永远有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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