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 文:腓1:27-30
证道人:杨为玄传道
整 理:朝阳堂编辑组 2015年12月27日晚堂讲章
引言:
在这之前我们从这一段经文之前的分享中可以看出保罗在监狱当中的信心和见证,他靠神喜乐,并且为神的福音大发热心,也在时时牵挂着腓立比弟兄姊妹。在这一段落当中我们将会看到保罗对他们在真道上得坚固的衷心劝勉。
一、行事为人要与基督的福音相称(27节)
他首先讲到让弟兄姊妹行事为人与基督的福音相称;而且还要站立得稳,为所信的福音齐心努力;这表示这是人所该当负责的,其余的事神会负责。这是对 教会整体说的。行事为人原文的意思是要活得像一个好公民。与基督的福音相称,意即合于福音所宣示的生命能力及其表显。保罗视教会合一为与福音相称的要件。 传福音是一项属灵的战斗,在争战中,站稳是一件很要紧的事(弗6:14)。腓立比信徒面对外敌的搅扰、BP,须彼此同心,为主作见证。
“行事为人与基督的福音相称”是使徒对腓立比人最起码的要求,是信徒为福音作见证的基本条件。“只要”他们能以达到这个地步,使徒便可以为他们放心了。 “与基督的福音相称”,就是行事与所传的福音相等。我们的行为应当使人觉得福音确是神的大能,确曾在我们身上显出拯救的能力。在新约的其它经卷中也有类似 的教训。如《徒》26:20节:“行事与悔改的心相称”──注重人的方面。《弗》4章1节注重神的恩典方面。这两处经文的意思是类似的。我们所信的福音, 应当也是我们所“行”的福音。若我们口中所讲的是福音,但我们在生活上所“行”的却“不是福音”,就与福音不相称了。与福音相称的行事,就是一种无声而有 效的话语,能把福音传开。
保罗在此将兴旺福音的重要秘诀告诉我们。这种秘诀不是有关传福音的技术──如何吸引人来听福音,而是关乎信徒的生活见证──借着美好的品行,把福 音见证出来。许多时候传福音没有果效,不是口才的问题,也不是讲章的问题,乃是基督徒生活见证的问题。“叫我或来见你们,或不在你们那里”,注意两个 “或”字,表示只要信徒做到上句所讲的话,那么保罗“或”来、“或”不来,都不要紧了。现今教会所注重的是:能否请到一位很会讲道的奋兴家,长驻一处工 作。但使徒在此提醒信徒,要是他们行事与基督的福音相称,就不在乎有没有大奋兴家、大布道家常在他们那里工作,同样能把福音传出去。反之,要是信徒的行事 不能与福音相称,纵然有像保罗这样的传道人来到,福音仍然不能顺利地传出去。
福音,必须有见证。最重要的,不是我们传福音的方法、技巧、组织或策略,很重要的一点是我们的行为。一个人所作的,比所说的显得更响亮;一个好行为的见 证,比一千篇好的福音信息更有果效。福音的战斗是一种团队工作,决不是单独一个人所能打的仗。福音是属灵的争战,若不在灵里就不能站稳(弗 6:12-18)。在教会传福音的事工中,最要紧的是同心,最怕的是众人的意见不合。传福音是有困难的,但我们若不灰心,到了时候必要收成。只要教会能作 好本节所述的传福音基本要件,就必能把福音广传出去;像保罗那样的大布道家来或不来,都无关紧要。
二、凡事不怕敌人的惊吓(28节)
保罗在二十八节中提到敌人,是指与教会和福音作对的人。惊吓在原文是形容一匹受惊的马,有自己不能控制的惊恐。证明他们沉沦,因为他们的作风,表明他们拒 绝了得救的惟一途径。历世历代的传福音工作,几乎没有不遭敌人惊吓的。基督徒若为传福音而遭受威吓、BP,这证明我们是得救的人;因为我们若仍属世界,这 世界必爱属自己的人。基督徒为着信仰而遭受BP,乃是得救的明证。
二十八节译作“以致在甚么事上也不怕敌人的惊吓;这乃是他们必得沉沦,你们却要得救的凭据,都是出于神。”“得救”原文soteerias,是救 恩的意思,在《约》4:22译作“救恩”),在《徒》4:12译作“拯救”。本节的意思就是:信徒凡事都不必怕敌人的惊吓,因敌人所加给信徒的惊吓,不过 证明他们是沉沦的人。反之,信徒这样不怕敌人的惊吓,证明信徒是得救的。这两方面的沉沦和得救,都是出于神,不超越神的权力,都在神所许可的旨意内。
三、蒙恩是要为基督受苦(29-30节)
基督徒从神所得的恩典,如同一个赞同的记号,是一个附加上去的特权,使他们能够相信基督,并为祂受苦。基督徒的生活中常常会有拦阻。人的观念是: 处于顺境或得着好处是蒙恩,处于逆境或遭受损失是不蒙恩;但这不是圣经的观念。平安福利的观念,使许多人在困境中失去得胜的能力。基督徒为主受苦,不仅符 合神的旨意(徒14:22;帖前3:3),且是出于神的恩典和特权(来12:5-11)。
基督徒的生活形态,不但应当信靠基督,并且也应为祂受苦。为基督的福音作见证,固然需要付出代价,但这代价虽苦亦乐!
基督徒的一生是属灵征战的一生,争战一词在原文用于斗技场上的争斗,本节指与BP福音的人作的奋战。保罗在属灵的争战中以身作则,因此他的教训相 当有份量。神的工人对信徒最大的影响力,还不在于他所传的信息,乃在于他所表现的行为。传福音是一种的争战,所以我们切莫等闲看待,而应全力以赴。
基督徒应有的责任就是他所蒙的恩典不只叫他得救,也使他有一种当然的责任,为他所信服的基督受苦。保罗在此给我们一种很宝贵的观念,是普通人所没 有的。普通人将蒙恩典与受苦当作两件事,以为得救或得着什么好处就是蒙恩;反之,受苦或受损失就是主没有施恩──没有蒙恩。这种观念使许多人在受苦中失去 得胜的能力,许多人在受苦中失败;因为这种观念认为,他们所遭遇的苦境,就是主没有施恩、主不眷顾的表示,因此他们在试炼中信心摇动,以致跌倒。本节经文 更正了这种错误的观念。使徒不但将蒙恩与受苦相提并论,且认为“受苦”正是神施恩的结果之一。神施恩使我“为祂受苦”与神施恩使我“得以信服基督”、领受 种种属灵的福分和权利,同样是神的恩典。
结语:
当时腓立比信徒为主受了些BP,他们所走的道路与使徒步伐相同。他们虽然受苦,却没有离开S字J的道路,没有偏离正路,这是争战中的信徒最大的安 慰与鼓励。因着保罗的忠心,他不但在腓立比信徒中间时一举一动可以激发信徒的心,就是远在罗马狱中,他的书信也同样有力地勉励他们。他是我们的榜样,我们 一生应该学习他靠主勇敢过一生的福音见证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