腓立比书 2 章 5-11 节
5你们当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 6他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与神同等为强夺的; 7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像,成为人的样式; 8既有人的样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S字J上。 9所以,神将他升为至高,又赐给他那超乎万名之上的名, 10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 11无不口称耶稣基督为主,使荣耀归与父神。
一、 前言
腓立比书的作者是使徒保罗,时间约在公元61年,地点是保罗正被囚的罗马。腓立比城处于希腊通往罗马的交通要道上,在当时非常繁华。腓立比教会是保罗及其他同工在欧洲建立的第一个教会。保罗写这封书信时,正是在罗马被囚的时候,收到了来自腓立比教会的奉献,因此回信感谢,并强调信徒要坚固信心,无论在何种情况下,都要在主里喜乐。
此段经文很可能是早期教会流行的一首赞美诗。保罗在这里写下这段诗歌的目的,是为了强调新约里基督论的重要内容,就是耶稣的虚己和降卑;同时也勉励信徒以基督这样的意念为自己的意念,就是“要意念相同,爱心相同”,“存心谦卑”【2:2-4节】,“既是常顺服的”,“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们心里运行”【2:12-13节】。
当今,我们生活在充满竞争的社会中。尤其是美国社会的文化,强调个体的成功,强调突出表现自己,勇敢的争取自己的利益,才能更好地把自己卖一个好价格,得到社会的承认。这是否与圣经要求“存心谦卑“、”常顺服“的教导冲突呢?让我们从圣经中来找答案吧!
二、 内容
这部分经文大致可分四个部分。
(I) 第五节:“你们当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吕振中译本作“基督耶稣存着什么意念,你们也要存着什么意念在你们中间“。NIV翻译为 “Your attitude should be the same as that of Christ Jesus”。保罗的要求是,作为基督徒,我们的心思、意念和态度,要效法耶稣基督。
(II) 第六节(上): “他本有神的形像”。形象,原文编号G3444 morphe,英文翻译成form。Morphe这个词所指的是本质形像,是永远不会改变的;而另一个希腊词schema所指的则是外表的形像,是可以随着时间和环境而改变的。所以,在这里我们看到,耶稣本有神的形像,就是说祂的本性是神性,这一点是不会改变的。
(III) 第六节(下)-第八节:这一部分讲到基督的虚己和顺服。
第六节(下):“不以自己与神同等为强夺的”。新译本作“却不坚持自己与 神平等的地位”,思高译本作“并没有以自己与天主同等,为应当把持不舍的”。耶稣既具有不变的神的本性,在道成肉身之前,祂就具有与神同等的地位。但是祂并没有对这地位把持不舍,而是在道成肉身的时候虚己、降卑而舍去这地位。
第七节:“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像,成为人的样式”。与对与神同等的地位把持不舍的做法相反,耶稣选择了倒空自己,取了奴仆的形像,也就是成为人的样式。需要注意的是,耶稣的神的形象是祂的本性,是不会改变的,祂神性的本性并不会被倒空。耶稣倒空、虚己的是与神同等的“地位”。祂取了奴仆的形像,成为人的样式,并不是放弃了神性,而是道成肉身,在祂的神性上,“取”了新的奴仆的形象,就是他的人性。
第八节:“既有人的样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S字J上”。耶稣基督为了完成父神的救赎计划,不惜降卑成为人的样子,而去顺服圣父的计划,以至死亡;并且祂是被犹太人传统看做耻辱的S字J上。(参见:来 5:8他虽然为儿子,还是因所受的苦难学了顺从;加 3:13 基督既为我们受(原文是成)了咒诅,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因为经上记着:凡挂在木头上都是被咒诅的)。
(IV) 第九节(下)-第十一节:这一部分讲到基督的升高。
第九节:“所以,神将他升为至高,又赐给他那超乎万名之上的名”。耶稣基督因着谦卑顺服以至于死,又得以复活,升天,重新得到与神同等的地位。
第十-十一节:“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无不口称耶稣基督为主,使荣耀归与父神“。这是耶稣基督升为至高的目的和结果。这两节与赛 45:23“我指着自己起誓,我口所出的话是凭公义,并不反回:万膝必向我跪拜;万口必凭我起誓”相同,都是预言基督再来的时候,所有的人和天使都要向祂跪拜,都要成称祂为主。“使荣耀归与父神“提醒我们,耶稣基督的谦卑、顺服、受死和复活,最终都是为了荣耀神。
三、 生命应用
在我们基督徒今日的生活中,常常面临着如何与人相处的问题。似乎在美国社会强调个体成功的文化中,突出表现自己,勇敢的争取自己的利益,才能得到社会的承认。表面上,这好像与本段圣经所教导的“以基督谦卑顺服的意念为意念“相矛盾,其实不然。
腓立比书二章第五节中讲到“你们当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NIV的翻译为 “Your attitude should be the same as that of Christ Jesus”。保罗的要求是,作为基督徒,我们的心思、意念和态度,要效法耶稣基督。也就是说,不是说我们在工作生活上不能努力争取、竞争,而是在态度上,要谦卑,不要自私、嫉妒、偏执等。
此外,最重要的是腓立比书二章第十一节讲的,”使荣耀归与父神“。我们看到,耶稣基督的谦卑、顺服、受死和复活,最终都是为了荣耀神。那么我们在世界上的心思、行为、意念,都是要谦卑顺服神,以最终荣耀神为目的。如果我们在社会、教会的生活中,没有谦卑的态度,反而处处自私、嫉妒,就不能起到基督徒光和盐的作用,不能为神带来荣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