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信仰值得一战》加拉太系列讲道之七
加拉太 2:11~16
维保罗牧师 2002年 王兆丰译 2004年
今天早上我们来学习加拉太书2:11~16。我把题目起作《为信仰值得一战》。很多年前,电视上有一则香烟广告,年轻一点的人可能不知道。那个广告上面是一个眼睛被打青了的人,广告的名字就叫《为香烟值得一战》。上个礼拜我们讲的是右手礼,这个礼拜可算是左钩拳。我们会看到的是彼得和保罗这两根基督教支柱之间的争论,当然是场一边倒的争论。
我们还是很快来回顾一下前面的内容。加拉太教会正在把真福音改变成不同的、假的福音,他们从使徒保罗那里听了福音,现在他希奇他们竟这么快就离开了,去转向不同的福音,那根本就不是福音。这是一个对我们所有人的警告。你想一想吧,这些是保罗亲手建立起来的教会,转眼之间却已经离开了,这的确是对我们的警告,我们都有一种被说服、走偏到坏方向去的能力。这是完全可能发生在我们身上的。我们必须一直保持警惕,让我来问你们这个问题:假如你们教会在开始转向,转向假福音,会有什么信号、迹象?我再说一遍,这是完全有可能发生的事,因为我们都没有很好地持守神完美的信息。保罗强调说他关心的不是要讨人喜欢,而是要讨神喜悦(1:10)太照顾到人的需要就可以是一个早期的信号,对吗?考虑到人的需要不一定违反福音,但只想着要讨人喜欢当然是调转方向、离经判道的一个原因,就象我们教导孩子们不要太在乎他们的朋友们怎么想,但这是很难的事,我们马上就会看到,彼得就是太在乎朋友们的想法。更不用说是5岁,8岁或13岁的孩子了。这对我们做家长的来说不容易,你们小孩子也很难清楚地认识到,我应当尽量尊重、爱我的朋友们,但我不能让他们对我的决定产生太大的影响。
保罗在这两章里花了大量时间来告诉我们,他的信息不是从人那里学来的,而是神的启示,过了许多年的他才与其他使徒们见面、交通,他们马上就知道他的信息就是神的信息,保罗和其他使徒们之间完全合谐、完全合一,他们在一起定下了政策,对那些要想歪曲、改变福音的人决不姑息、迁就。有些事我们是可以忍耐、迁就的。但有些事你一刻也不可容忍,那就是歪曲、改变福音。
他告诉我们,尽管使徒们是教会的支柱与基础,使徒也不过是受差遣的。我们必须小心,决不能把人当作偶像。教会不应该建立在个人的性格能力上,而要建立在基督的信息上。
现在我们就会看到不可把人摆在太高位置上这个概念达到了顶峰:保罗与彼得之间的争论。其实这还不能算是争论,因为争论是双方的,彼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让我们再来读一遍这段经文:
2:11~16:
“后来矶法到了安提阿,因他有可责之处,我就当面抵挡他,从雅各那里来的人未到以先,他和外邦人一同吃饭;及至他们来到,他因怕奉割礼的人,就退去与外邦人隔开了。其余的犹太人也都随着他装假,甚至连巴拿巴也随伙装假。但我一看见他们行得不正,与福音的真理不合,就在众人面前对矶法说:”你既是犹太人,若随外邦人行事,不随犹太人行事,怎么还勉强外邦人随犹太人呢?“我们这生来的犹太人,不是外邦的罪人,既知道人称义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稣基督,连我们也信了基督耶稣,使我们因信称义,不因行律法称义,因为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人因行律称义。”
让我们一起祷告:
“父神啊,我们切切祷告。求您使我们明白保罗与彼得冲突的背后原因,特别是他进入这卷加拉太书的核心,好叫我们理解什么叫作因信称义,唯因信称义,我们祷告奉基督的名求,阿门。”
在这段经文里我们看到,由于彼得的假冒伪善,保罗当面与他发生冲突,保罗用的就是“假冒伪善”这个词来说彼得(注:中合和本译作了“假装”)。我要问的是:
①到底什么是彼得的假冒伪善?彼得做了什么才使保罗叫他假冒伪善?这是个非常强烈的措词。
②他为什么这么做?
③保罗为什么要把这件事抖出来?为什么这出现在他的使徒书信里?
我马上就来回答这些问题。彼得的假冒伪善是他在饮食礼仪上离开外邦基督徒,我们已经说了不少关于割礼的事。割礼是旧约犹太人的一个重要礼仪,另外一项就是饮食礼仪。他本来是同外邦人一起吃饭的,他向来是参加我们家常聚餐的,是吃猪肉的。可他突然退了出去,为什么?因为他害怕。他的哥儿们来了,他们不吃这种东西,认为吃这种东西不敬虔,虽然我们在使徒行传第十章中知道,神特意告诉彼得,饮食礼仪律已经废除了。这是不是很有意思?神正是对彼得说的:“神所洁净的,你不可当作俗物”(使10:15)。可他的朋友们一来,他就慢慢地退了出去,跑到儿们那边去了。
保罗为什么把这件事提出来?我想理由之一是,这正好是保罗在前两章里所教导的关于使徒和先知除了是神话语的出口之外,也和其他人一样有弱点,不应该被高举。当时的加拉太教会可能有一种拜使徒的倾向,另外一点可能是保罗要加拉太教会的人知道,既使是彼得,也一样会被试探离开真理,我们也一样。假如象彼得这样的人也会被试探去做他知道是错的事,更何况你、我了。我们必须知道,我们都很软弱的。我们不断地被试探要去做不该做的事。
下面我们就一句一句地看。
“后来彼得到了安提安,因他有可责之处,我就当面抵挡他”(2:11)。
保罗一点儿也不打马虎眼,一针见血。顺便提一下,我们知道安提阿是外邦基督徒的保垒。福音是第一次在此向外邦人传讲的,那里不仅是最大的教会,跟随基督的人第一次被称为基督徒就是从那里开始的。据记录,彼得是第一次在这个外邦基督徒的大本营里被称为“主教”(Bishop)的。
这里我们看到保罗措词强烈。“当面抵挡”原文的直接意思就是‘一对一’,或者说面对面的冲突。”这是非常具有对抗性的状况。这里我再来引一段加尔文就这段经文对罗马天主教的评论:
“这是又一个轰击在天主教教皇制上的雷电。它将罗马敌基督(即:教皇)的厚颜无耻暴露无遗,教皇宣称说他(的言行)不需要任何理由,把整个教会都不放在眼里。这里保罗既没有匆匆忙忙,更不是胆大妄为,而是行使神赐的权威,一个人当着全教会的面教训彼得,并且彼得也顺服、接受管教。
保罗这里的辩论把罗马天主教愚拙地坚持说教皇具有神圣权力的教皇专制给推倒了。假如他们想要神站在他们一边,那么就必须另造一本圣经;假如他们不想公开与神为敌,那么就只好删除这两章圣经。”
作为磐石的彼得是应当受责备的,他错了,所以就要被指责。当然,没有人喜欢与人发生冲突,但我们生活在一个把冲突、辩论,尤其是神学观点上的辩论,看作是不符合基督教的,是造成分裂的时代。这绝对不是圣经的观点。必须要有冲突,尤其是在神学观点上。我们需要鼓励辩论,因为虚假的、败坏的合一就是对福音真理的直接危胁。若福音真理受到危胁,还有什么会受到危胁?人的灵魂就要受到危胁。那句今天的流行语“千万别谈论政治和宗教”是魔鬼下的毒。我们常常听到这样的话:“我们不要为这些神学观点辩了,因为永远辩不清的。”假如我是魔鬼,我就用这个方法。假如你坚持要辩论的话,你就被看作是爱惹麻烦的人。保罗一点都不怕被人看作是爱惹麻烦的人,他矛头所针对的是彼得。彼得的资格可比保罗老得多了,他与耶稣是很亲近的。这就使我不禁要问:假如葛理翰错了,有没有谁敢与他冲突?(注:葛理翰Billy Graham 是当代美国家喻户晓的福音派基督教大布道家)。我就听到RC司普罗与他冲突过,对他进行公开批评。但这是很少见的。你是否以为葛理翰也会象彼得那样谦卑地认错?
“从雅各那里来的人未到之先,他和外邦人一同吃饭;及至他们来到,他因怕奉割礼的人,就退去与外邦人隔开了”(2:12)。
这里的问题是犹太教在饮食上的规定。彼得本来和外邦人一个桌子上吃饭,可他的老朋友们一出现,他就退缩了。现在他去与那些歪曲福音的人为伍,而不是与真正的弟兄姐妹在一起。有人说,彼得不过是向着犹太人,就作犹太人罢了。这个理由不错,对吗?这难道不是保罗说过的话吗?我们从这段经文上看到,根本就不是这么回事,彼得都没有想要找这个借口。
有意思的是,彼得完全有权不吃外邦人的饭,你可以按饮食礼仪去做,或许你本来就不喜欢吃猪肉。但这里明显也不是这么回事,这里明明告诉我们,彼得退缩是因为害怕!他被恐惧所控制。箴言29:25说:
“惧怕的人,陷入网罗,唯有依靠耶和华的,必得安稳。”
我不能完全确定彼得对这些人怕的到底是什么。但是,当我们怕朋友们不再喜欢我们的时候,或者担心钱不够花的时候,我们就很容易被引诱走到错路上去。
小朋友们,你若是按父母说的去做,是不是怕朋友不再理你了?(注:改革宗教会的传统,敬拜时全家老少一起参加,就如全家吃饭时都坐在一张桌上,不会把孩子送到另外房间里去一样,当然这需要从小就给孩子训练)我们成年人也同样有害怕的时候。有件事我们必须要知道,无论我们担心、害怕的是什么,我们所面对的与我们的信心之父们所面对的根本无法相比。你们哪一位因相信人唯有因信称义而害怕上火刑架的,请把手举起来。一个也没有,但这在宗教改革时期是很现实的事。我不知道彼得到底怕什么,但我们不能在向害怕妥协之中过日子,或许是一种不那么明显的害怕。比如说,你怕买房子的贷款批不下来,就在申请表上做点手脚。或许你怕家里开销不够,就在报税时作点假。或者你怕赶不到教会,路上就闯红灯。
我想再来简单地谈一下关于彼得的事。第一,彼得的错误不是改变他的神学立场。他没有说,使徒行传第10章里他所受到的启示错了,他这么做只是出于害怕,这就证明人们所宣传的那种所谓五旬节圣灵之洗给了使徒们超自然勇气的观点是错误的。我不知道你们听到过这种说法没有:有五旬节前的使徒,有五旬节后的使徒。五旬节前的使徒是一帮胆小害怕、躲躲闪闪的人;五旬节圣灵浇灌下来,嘭的一下,他们顿时成为勇士。事实不是这么回事,五旬节前,使徒们聚在一起,在很危险的情况下公开地宣讲耶稣基督。我们以为彼得在否认耶稣的事上已经学到教训了,可我们在这里看到,五旬节后的彼得在那里假冒伪善。
五旬节是关于神的启示,而不是什么充电、壮胆。
第二,我们看到彼得没有争辩,他谦卑地接受保罗的批评,我们都自以为能够接受别人的批评。我本来也以为是这样,但这些年来,当我作为牧师向别人指出不端行为的时候,至少有一半人离开了教会,我说的是很严肃的冲突。我记得有一次,我与一个人交谈指出他的问题,他当面满承认,可从此以后便消失了,听说去了罗马天主教,真叫我大吃一惊。我们应当愿意被别人指出自己的问题,彼得不仅谦卑地接受批评,后来他还称赞保罗的书信(彼得后书3:15),你能想象吗?你会对一封记录下你一生最尴尬时刻的信仍然高举、赞扬吗?然而彼得就是谦卑地这样做的。
2:13:“其余的犹太人也随着他装假,甚至连巴拿巴也随伙装假。”
巴拿巴是圣经中一个很受尊敬的人,特别能鼓励人,也很坚强。我们在这里看到,一个坏榜样能把事情搞得多糟糕。俗话说,一只羊从悬崖上跳下,整群羊都会跟着往下跳。
所以,我们若不把注意力集中在信息上,而集中在传信息者身上,我们是多么容易被引偏啊!这就是为什么信息必须被高举,传信息者必须降卑,这对所有在属灵上是你权威的人都一样,无论是教会的长老、牧师还是任何人。我们必须有更高的标准。
我们对人的不敬虔思想决不能掉以轻心,不知道你们想过这个问题没有,我在图书馆的时候常常想:我们有这么多的神学家,他们懂希伯来文、希腊文,他们受过很好的教育,但观点却常常彼此相悖?这是为什么?因为你很难脱离教导、带领你的人对你的影响。有一点是众所周知,前千禧年时代论主义者们都是从一所神学院毕业的,哪所神学院?达拉斯神学院,或者就是受了达拉斯神学院的人的影响。你怎么可以说刘易斯·谢弗错了?(注:达拉斯神学院院长,时代论奠基人)他是位那么敬虔的人。改革宗的阵营里也不例外。他们很多人都受凡帖尔、格森那的影响。但司普罗能够离开格森那的末世论观点,真是件很不容易的事。这些事的原因就是你很容易受带领你的人的影响,甚至超过圣经。我们都以为我们只相信圣经说的,可实际上你对你所受到的教导比自己读圣经的要多。但这并非一定是坏事,因为圣经说圣经是需要被用来教导人的。这也就是为什么圣经说,对教师的审判更严励。我自己也必须承认,听我教导的人很可能相信我所说的比他们自己读圣经要来得多,我自己从前就是这样的,现在可能还是。这是我们必须十分小心的事。
这里我们看到,彼得他们这么做不是一念之差。他们是慢慢地退去离开外邦基督徒,去和那些犹太人聚在一起,这些犹太人就是要把律法加到福音上去。所以,彼得是在假装成为他本来不是的人。这就是为什么保罗称他为假冒伪善的。假冒伪善就是你装成不是自己,假冒伪善不是因为你软弱。若是这样的,我们都是假冒伪善的。你是否被人指责过假冒伪善?因为你是基督徒,你做错了事。你做错了事从一个角度正好说明你是基督徒,说明你需要基督。这不是假冒伪善,这是软弱,是罪。假冒伪善是你装成你本来不是的人。
所以,彼得是在离开从一个认识到他唯独需要耶稣基督的人,移到那种认为你需要基督但还需要加上点什么的人那里去。这不是彼得所相信的,所以说他是在装假。
2:14:“但我一看见他们行得不正,与福音的真理不合,就在众人面前对矶法说……”保罗一看见他们走歪了,立既就当面指责。这是公开的驳斥,这与我们在马太18章里学到的好象有点不符似的,应该先是一对一,然后几个人,再找教会,对吗?但是,这里的情况不同,公开犯的罪就应该公开指责、驳斥。保罗提摩太前书5:20节说:
“犯罪的人,当在众人面前责备他,叫其余的人也可以惧怕。”这里所说应遭公开责备的是长老,是基督教领袖啊。公开驳斥、责备好叫别要人惧怕。公开的犯罪、异端就应该被公开地指责、驳斥。为什么?答案是很明显的,因为所造成的坏影响是公开的。所以,我在台上讲的东西你若认为不对,就应该当众指出、批评。人若在电台、出版物等等公共媒介上公开犯罪、宣传异端,就应该被公开的驳斥。谁只要写在书上的东西,就应该备好让别人来批评,这不违反基督教的原则。我手上就刚拿到一本书,里面充满了对神恩典教义的攻击,我完全可以公开地批驳它。
我们看到彼得遭公开责备,因为他公开犯罪,影响了很多人。
2:14(下):“你既是犹太人,若随外邦人行事,不随犹太人行事,怎么还勉强外邦人随犹太人呢?”
这句话听上去挺复杂的,保罗在这里向我们复述了他训斥彼得的话。他说的意思是,“彼得,我注意过,你行事就象外邦人一样,你吃外邦人的食物。为什么现在你要让外邦人也来随犹太人的规矩呢?你自己都不这么做,为什么突然间要别人这么做?”你们可以想象得出,当着他的那些犹太哥们的面,保罗对彼得说:“你行事一直都随外邦人……”,大家的头一定都转过来:“彼得,是这样吗”?
更重要的是,他想要勉强外邦人来随犹太人的规矩,这就是问题的关键所在。彼得所做的坏事是,他要把犹太基督徒比如象巴拿巴带回到犹太教去。这样做的作用是什么?是要把外邦基督徒也要变成犹太教徒。让我告诉你们今天时代论主义者所宣称的立场:犹太族的人虽然不信基督,他们仍然是神眼里特殊的人,是蒙拣选的。这就意味着,圣经里很多给犹太人的应许就不是给属灵的犹太人的。我怎么能与这些应许有份呢?我就必须成为犹太人,你看到这里的问题没有?我说的这种观点不是少数,是现代基督教的主流,我不知道其它国家里的情况,至少是在西方教会里是这样。今天大部分的教会都是这么教导的,神的许多应许是给犹太血统的人,给肉身的以色列人的,而不是给灵里的以色列人,不是给神的以色列人的。你想要与此有份的唯一方式是成为犹太人。所以说,今天仍然有当年加拉太教会的这类犹太人。已经拆掉的那堵墙又在被砌了起来。可是神不偏待人,神并没有因某些人的民族背景而赐下专门的应许。应许是赐给信耶稣的人的。使徒保罗一封信接一封信地强调这个问题。
2:15:“我们这生来的犹太人 ,不是外邦的罪人。”
这里保罗的要点是,若犹太人在属灵上的确比外邦人有利,因为他们有神的话,但仍然需要耶稣的话,那外邦人更是何等需要耶稣啊,若犹太人也是唯靠信耶稣,那么更不用说根本就没有任何有利之处的外邦人了。
现在,我们真正开始进入这卷书的核心了。那就是:因信称义。
2:16:“既知道人称义不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稣,连我们也信了基督耶稣,使我们因信称义,不因行律法称义,因为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
孩子们,你们怎么知道,当你站在神面前的时候,他会说,进入你的安息吧。你怎么晓得你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能确有把握地知道你将去天堂?你怎么知道神会说,你是清白无罪的,不用去地狱,可以去天堂?
答案是:信耶稣,我们因信被称义。是因为我们的行为有多好吗?是因为你从小就受过洗吗?是因为你掰饼喝杯吗?是因为你来教会吗?都不是。这些事都是记号,都在培养你。你单单因着基督的宝血被神称为义,你单单因为信他而得救。保罗会在接下来的几章里把这一点扎扎实实地给钉进去。
我不想做太详细的分析,让我们从第一个字“知道”开始吧。我们“知道”,不是我们的感觉,不是我们的直觉。基督教信仰是智力上明白无误的声明。“耶稣来,为要救罪人。”“信靠主,你必得救。”这些是话语,是从圣经来的话语,是我们应该理解,应当接受的。神已决定,人得救的方式是通过传讲神圣言的概念。神通过他的话向我们说话,以我们能明白的语言向我们说话。正是通过这些话,神打开我们的眼睛,好叫我们相信得救,所以,必须宣讲,必须知道。
我对我们教会的最大希望,将来我们教会的最大财富就是人人明白什么是因信称义。这是一个概念,是我们应该知道的概念。
保罗在他的第一次讲道里就说过:“你们靠摩西的律法,在一切不得称义的事上信靠这人,就都得称义了。”(使徒行传13:39)
你看,因信称义,你被算作为义,无论你多努力,你靠行律法是不可能称义的。保罗后来会指出,除非你从来未犯过任何错,从来没做错过一件事,从来没说错过一句话,从来没有过一个坏念头。假如你认为这就是你,那我可要离你远点。
事实上,圣经说我们在母腹里就有罪了,你没出母腹前就说谎了。我们从头开始就是罪人,你可能会问,“等一等,我在母腹里就是罪人了吗?我什么还都没做呢!”是的,因为你是罪人,你是罪人本身就是罪。所以说,你本来就是罪人,因亚当的罪一代一代算在我们身上,我们自己当然也犯罪。称义就是被宣告无罪,这是怎么来的?因着信,这信本身也是神所赐的,是一种没有功德的行为。对此,我要来稍微插上几句。因为今天有许多反对加尔文主义的人想要把“信”列为希奇古怪的一类:既不是律法,也不属福音,他们不认为信心是神的恩典,也不承认是行为,于是就很难找出一个定义来。
我们千万不可搞错,信是行为,神给人的第一条诫命就是:“除我以外,你们不可有别的神。”意思就是,“你们要信我。”这是命令。“你们当悔改,当信耶稣”这些都是神的命令。神要求我们做的事就是命令,执行命令是什么?是行为。若我们要进一步的证明,请看约翰福音6:28~29:
“众人问他说:‘我们当行什么,才算作神的工呢?’耶稣回答说:‘信神所差来的,这就是作神的工。’”
信就是神要你做的工,所以那些反对恩典教义的人把自己制造出来的信心加到基督的S字J上作为他们为自己得救的一小笔贡献。他们可能不至于自夸地这么说,但是假如信心是我自己产生的,那么我若不产生、不运用此信心,那就不能得救,从最高的意义上说,谁救了我?是我自己。当然神做了很多,我感谢神,但最终还得要靠我自己产生的信来得救,否则我就永远迷失在地狱里了。当我在天堂,另外一个人去地狱的时候,我们俩之间的差别就在于我,不在于神的恩典,不在于神的大能,只在于我能够产生出信心,他不能。或者说我要,他不要……,你可以用任何你想要用的方式来表达。如此,我不是因为神救了我而将荣耀完全归给神,而是神给了我得救的可能性,我对自己的得救也稍微有那么点贡献。因为我利用这个机会,那家伙没有。我认为这种立场简直是匪夷所思!我承认,在改革宗的恩典教义里,的确有很难理解的奥秘,但却丝毫没有矛盾。反对加尔文主义的人也说我是因着神的恩典得救,但又不得不作出这样的结论说,我得救,那家伙被定罪是因为我的信心,这才叫自相矛盾,自相矛盾是在说谎。这是我们要不惜任何代价来避免的。
只要我们认识到信是非功德性的行为,问题就迎刃而解了。当耶稣医治了瞎子之后,他就能看见了。他对自己的得医治没有作过一丝一毫的贡献,但他却能看了。或许我再用一个例子来作比喻,你们可能比较容易来理解,假设神规定,人必须能看见才能得救,而每个人又都是瞎眼的,这个比喻不算太过份吧?这也是我们常常用的词汇,对吗?又假设我们的医学还没发达到能医治瞎眼的地步,然而神打开了我们的眼睛,这下子我们能看见了!于是我们就得救了。你看,“看”是个动词,是一种行为,为什么?因为这是我在做的事,有些人的工作就是看。有时候看可以是很辛苦的工作。神说,你必须要能看才能得救,事实上我是死的,连听都听不到,别说看了。神下了这命令,又通过圣灵来打开我们的眼睛,使我们能听见,能看见,于是他就救了我。神命令人要信,然后他赐给人信心。所以信是无功德可言的行为,这是我在做的,但不是我自己产生出来的。这样解释你们能理解吗?我认为这个比喻是合理的,因为我们在圣经里就多处看到这个例子。
前面我已经说过我反对罗马天主教,当然我们都有天主教的朋友。他们有些的确是很好的人,我也毫不怀疑他们有些是得救的,但作为一个系统,这是一个使人被捆绑的系统。保罗在这里的教导就是:人唯因信基督得救,有人会说,保罗没有用过“唯”字啊。可你知道吗?保罗所针对的那些异端们也毫不犹豫地说信基督。那些犹太假教师们说:“对啊,我们当然信基督,但我们还需要礼仪律法。”使徒保罗并不是在辩论信不信基督,他在辩论的是,在反对信基督再加上点什么!这是一个清清楚楚的,必然的结论:保罗所辩论、所强调的是人唯因信得救,没有任何我们能加上去的东西。把任何东西加到神所赐的信上去就是把人的行为加到基督的S字J上去。这是保罗丝毫不会与其沾边的事,救恩唯独来自天上。我们的平安唯独来自神的恩典,单单通过神赐的信心,信单单从圣经里知道的基督。这就是为什么使徒保罗在这封信的一开头就宣告的:
“荣耀归于神,直到永永远远,阿门!”
万一你们还不清楚,那么我再加上一句:荣耀归于神,直到永永远远,阿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