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罗三1~4 这样说来,犹太人有什么长处,割礼有什么益处呢?2凡事大有好处,第一是神的圣言交托他们。3即便有不信的,这有何妨呢?难道他们的不信,就废掉神的信吗?4断乎不能!不如说,神是真实的,人都是虚谎的。如经上所记:“你责备人的时候,显为公义;被人议论的时候,可以得胜。”
引言:从前面罗马书精义的分享中,我们知道,罗一1~17是整个罗马书的序言,特别是罗一16~17节指出了福音是什么?如何才能领受这个福音的时候说: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犹太人,后是希腊人。因为神的义正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这义是本于信,以至于信。如经上所记:义人必因信得生。接下来,罗一18节一直到32节结束,是讲到外邦人被定罪;而整个第二章的内容就讲到犹太人被定罪,把犹太人批评的体无完肤、一无是处,那么,作犹太人究竟还有什么意义呢?作犹太人究竟还有什么益处呢?今天,我们就籍着这段经文与弟兄姐妹分享:犹太人的得与失。看看犹太人成为神的选民,他们得到了什么?又失去了什么呢?
一、神圣中托付
犹太人为什么骄傲?因为神将律法赐给了他们,神用祂的道跟犹太人立了约。神与犹太人立约有什么标记吗?有!犹太人男性出生第八天受割礼。为什么第八天呢?圣经很少用八这个数字,摩西也不知道,因为被圣灵感动,他就写下第八天。但是,到了1940年的时候,英国有个医生查明:人的身体里面有血小板,可以阻止流血过多。小孩刚生出来的时候血小板很少,第二天开始增加,第六天开始下降,第七天又开始增加,到第八天是最浓的时候。因此,那一天割礼是最安全的时候。所以,当我们读经遇到困难题的时候不要着急,总有一天我们会明白的,因为神是真理的本体,是信实的;人无知而骄傲,是虚妄的。犹太人有律法却不能完全遵守,有割礼却活不出属灵生命的实际。那么,他们成为神的选民,到底有没有好处呢?从第三章一开始,就肯定的回答了这个问题:凡事大有好处。
神把律法、把割礼、把约,把恩典给了以色列人不是没有益处的,而是大有好处。不但是以色列人,就是神给普天下人的恩典数都数不完。弟兄姐妹,我们一起来思想一下,喝水和吃饭哪一个贵呢?吃饭贵!那喝水跟呼吸哪一个贵呢?喝水贵!如果人三天不吃饭能不能饿死呢?一般情况下是不能饿死的;如果人三天不喝水能不能死呢?这就不一定了,可能会死,可能不会死,总的来说渴死的机率要比饿死的几率大;那如果人三天不呼吸能不能死呢?一定会死的!那么水和空气那个重要呢?空气重要。可是,我们喝水是要花钱的,呼吸却是免费的,所以,重要的免费,这是谁给的恩典呢?这是神给的普遍恩典!神的恩典人数都数不完,比如我们白白领受的阳光和雨露,都是神的恩典。所以,当保罗说犹太人有什么长处,割礼有什么益处的时候,他说:凡事大有好处,第一是神的圣言交托他们,凡事大有好处,大有好处的意思就是好处太多了、太重要了。弟兄姐妹,如果我们注意的话,保罗的书信有个特点,就是他每次讲第一就找不到第二(罗一8、三2;林前十一18、十五3;提前二1)。是不是保罗这个人常常虎头蛇尾呢?不是的!因为他要从最重要的开始讲,为什么呢?因为好处太多了。既然好处这么多,就先挑最重要的讲,就是神的圣言交托他们了。全人类只有犹太民族领受了神的律法,领受了神的诫命,从而,叫他们知道了天上的神要让地上的人怎样生活才能蒙神的悦纳。“交托”就是“相信、信任”,神将救恩的计划托付给他们,神要藉着犹太人完成救恩,这就是神给犹太人极大的恩典。可是,他们却在背信中失去了责任。
二、背信中失责
因为犹太人蒙恩的缘故,神的圣言交托给他们,使地上的人有了天上神的话,就是至高之处神的圣言,籍着犹太人临到了这个世界。犹太人既然领受了神的圣言,就要按照神的托付,在领受恩典的同时,尽到相应的责任。这是圣经中一个重要的原则,就是恩典与责任要成为正比,多给谁就向谁多要,少给谁就向谁少取。神把祂的圣言交托给犹太人,目的是让他们承受下来,直到耶稣基督这位成全者到来的时候,他们才算真正完成了圣言交托给他们的责任。这里,我们就要弄清楚一个问题,就是神特别喜爱的,神特别拣选的犹太人,神把圣言交给他们,他们完成了神所交给他们的任务了吗?根本没有!他们不但没有完成神所托付给他们圣言的责任,而且他们还垄断了神所交托的圣言,他们把神的圣言窃为己有,我是犹太人,我有律法,我有割礼,我是神的选民。他们不但没有遵行,他们还以此为骄傲,窃取神的荣耀。他们的所作所为,也成为外邦人抵挡神、羞辱神的借口。因为,神所爱的子民都不爱神,神把圣言交托给犹太人,他们反而不听、不信,把神的圣言当耳旁风,深深的陷在了罪中。然而,因为他们的不信就能废掉神的信实吗?因为他们的不信,神的信实就变成没有价值了吗?不是的!这也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虽然犹太人不信,但是,神的圣言中,有关弥赛亚的应许,神的救赎计划,耶稣基督的降生,是绝对不会落空、永远不会失信的。
神赐下恩典,犹太人领受恩典,就要负起恩典的责任,他们所领受的恩典应当和他们所负起的责任相称,这也是圣经中的公平观,有的人领受的多,有的人领受的少。就像有的人很聪明,有的人就没有什么出类拔萃的地方;有的人长的很英俊、好看,有人的面相就普普通通;有的人很健康,有的人却四肢不全。所以,有的人会说:神怎么这么不公平?神说,我的公平不是你们人类那样的解释,我的公平是给谁多我向谁多要,给谁少我就向谁少取。真正的信包括着顺服和遵行,神把圣言交托给了犹太人,他们的责任也是很大的。但是,他们却没有忠实地去遵行,虽然他们有神的律法,却没有按律法去行;他们虽然受了割礼,却没有活出属灵生命的实际;他们虽然被神选中,接受了神交托的圣言,但却没有活出神所悦纳的生活来。这也是今天一些神家里面常常面临的困境,一不小心就从以神本为中心的总原则,退变成了以人本为中心的总原则。以至于在神家里面,只能听见人的声音,却听不见神的声音,好像只有人的因素,才决定神要怎么样作工。
三、公义中受责
神是真实的,因为祂是真理的本体,祂的圣言绝对信实可靠。而从人类的历史轨迹中显明,人都是虚谎的,没有例外。旧约中有两个职事(林后三7),一个是律法的职事;一个是先知的职事。神为什么赐下律法又要赐下先知呢?因为律法是光照人的,使人知罪。然而,犹太人领受了律法,却不明白神的心意,他们一面因律法而骄傲,一面违背律法。所以,神又赐下先知,来监督、警告犹太人,你们违背了律法,你们没有照着律法行,你们有罪了。这样,我们看到整个犹太人的文化,因律法而傲慢,有先知就杀害。最后神说,我让自己的儿子去跟他们讲话,他们竟然把耶稣钉在了S字J上。弟兄姐妹,神把律法交托给犹太人,是让他们骄傲的吗?不是的!神把圣言交托给犹太人,是让他们轻看别的民族吗?当然也不是!所以,他们完全走在错误的轨道上,拿着律法夸口,指着割礼骄傲,靠着神所交托的圣言轻看别的民族。
神在律法里所彰显的公义、圣洁、良善,就是神自己的本性。当神责备人的时候,祂的公义就像光照耀一样,一切黑暗、瑕疵、污秽都被显明出来。如果人劝我们,人责备我们,可能会出错,因为有人的主观、喜好掺杂在里面。但是,神的责备会错吗?神的责备是不会错的!因为,神是一切真理的本体。所以,人应当知道,在神面前受责备是有福气的,因为神是不会错的。当神没有责备人以前,人在麻醉中沉睡,有时就很自然的走在错误的道路上。但是,当神责备人,促使人醒悟的时候,才知道原来神是公义的,这是愿意受教的心理。神啊!你责备人的时候显为公义,因为你是圣洁的,你是威严的神。弟兄姐妹们,只有真正认识神的人,才能成为品行端正,为人正派,敬畏神的人。只有真正认识神的人才有智慧远离恶事,才不会走冤枉路、不会作糊涂人,面对罪恶,才会毫不畏惧。耶稣在圣殿的时候,用绳子做成鞭子,把牛羊都赶出殿中,倒出兑换银钱之人的银钱,推翻他们的桌子。又对卖鸽子的说:把这些东西拿去!不要将我父的殿当作贼窝,当作买卖的地方。在耶稣的威严、在耶稣的智慧里,是带着慈爱的。祂把牛羊赶出去,却没有把鸽子放掉。因为牛羊赶出去,他们还能把牛羊赶回来,如果鸽子飞了,就很难回来,对不对?这就是耶稣威严中的慈爱和有公义。
结语:弟兄姐妹们,犹太人成为神的选民,有了律法,受了割礼。但是,他们没有活出神选民属灵生命的实际。今天,我们籍着罗三1~4节的经文,从神圣中托付、背信中失责、公义中受责等三个方面,分享了犹太人的得与失。目的是提醒我们,不要向犹太人一样,蒙神救赎,被神拣选,有了称义的地位,而没有属灵生命的实际。耶稣为我们死,我们当为主而活,活出神儿女的性情,活出神儿女属灵生命的实际。在这弯曲悖谬的世代,作神无瑕疵的儿女,显在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将生命的道表明出来,叫我们不虚度光阴,不白占地土,不徒受恩典,走在神的旨意中,行在蒙神祝福的道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