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讲 福音先锋照预言而来 经文:可1:1-8
作者:朱但以理
2016-10-27  
第一讲 福音先锋照预言而来

经文:可1:1-8

一、引子

1、福音——“好消息”的意思。

2、福音的中心——“上帝的儿子,耶稣基督。”

  世界上有很多福音——好消息。每个福音都有它的中心,这里所提到的福音也不例外,也有他的中心。马可开宗明义,简洁明了的告诉我们,这个福音的中心就是“上帝的儿子”。上帝是至高无上的宇宙的大主宰,现在要让我们知道的是他的儿子就是今天这个好消息的中心。

马可又谈到上帝儿子的名字——耶 稣基督。耶稣的名字是希伯来文的音译,意思是“耶和华是拯救”,正如天使告诉约瑟“她将要生一个儿子,你要给他起名叫耶稣,因他要将自己的百姓从罪恶里救 出来。”(太1:21)因此我们今天所了解的福音正是关于耶稣怎样拯救人类的好消息。基督,用希伯来文译为“弥赛亚”,翻译成希腊语就是基督,在希伯来语 中,它的字面意思是受膏者,即被用膏油涂抹的人,在旧约中,受膏者指的是上帝所选中的人,具有特殊的权利和作用。耶稣作为一位拯救者,不是自己的意思,因 为他是上帝的受膏者,是上帝赋予了他这种身份与权柄。

二、福音的起头——施洗约翰

1、预言中的先锋

耶稣基督福音的开头始于施洗约翰,因为他来正应验了旧约的预言,“看哪,我要差遣我的使者在你前面,预备道路。在旷野有人声喊着说:‘预备主的道,修直他的路。’”(赛40:3;玛3:1)

2、先锋的身份

  施洗约翰出身祭司家庭,是耶稣的远亲,约比耶稣年长半岁(路1章)。他被呼召做先知,预备人心接受基督(太11:11)。

3、先锋的装束

  “约翰穿骆驼毛的衣服,腰束皮带,吃的是蝗虫、野蜜。”(1:6)

骆驼毛的衣服是穷人的衣着。在犹太人的眼中也是先知的装束(王下1:8;亚13:4)。蝗虫为合乎犹太人洁净条例的食物(利11:22),现在的穷人仍吃它。野密盛产于巴勒斯坦荒野。

4、先锋的信息

(1)悔改的洗礼

约翰来是宣讲悔改的洗礼。犹太人 对礼仪上的洗净是非常熟悉的。古教父德尔图良说:“犹太人每天都例行沐浴,因为每天都受外界污秽。”所以洗礼对于犹太人已经是他们礼仪中的不可分割的一部 分。但是外邦人并无此举,因而当一个外邦人要皈依犹太教时,必须做三件事:a.割礼;b.献上祭礼;c. 洗礼。所以这个洗礼并不是用水浇洒那样简单,而是将整个身子都浸入水中。然而,约翰却在这里让犹太人接受一个他们非常熟悉的礼仪,更奇怪的是有很多犹太人 也愿意接受这个原来为外邦人而设的洗礼。

  这是约翰对信仰的一个及其深刻的认识。他认为犹太人在种族的意识上来说,并不是上帝的选民;犹太人的地位从这个观点上来看,与外邦人没有差别。说明上帝所 看重的并不是与生俱来的犹太人生活,而是清洁(提前4:12)的生活。“犹太全地和耶路撒冷的人都出去到约翰那里,承认他们的罪,在约旦河里受他的洗。” 可见这些人在约翰的引导下,已经意识到了这个问题。

  约翰在这里又将洗礼与悔改联系在一起。更进一步阐明了洗礼的意义,作为基督教一大圣礼,因宗派的不同,所采用的洗礼方式也有所不同。在教会史上占主导地位 的主要有以下两种:第一种是浸礼,即全身浸到水里,象圣经记载施洗约翰的洗礼方式那样。但是年纪大的,年纪太小的,身体不好的,天气冷的时候最好不要这 样。另外一种是点水,就是在你的头上撒一些水,这种方式不受天气,地理,人为等等因素限制,随时都可以。洗礼是用水行的礼,表明信靠耶稣的宝血,洗去一切 罪恶成为圣洁。是表明与主同死、同葬、同活。奉父、子、圣灵的名受洗,乃表明承认三位一体的上帝,归入他的名下,有份于他的生命。这一切只是一个标记。受 洗并不能使人得救,但是洗礼在见证上却有极大的意义和作用,它表明在上帝的面前,也在人面前,甚至在魔鬼面前,勇敢宣告自己真实信靠耶稣,加入教会的团 契,承认耶稣的名。所以除非没有机会,只要有机会,凡信靠基督者,都应接受洗礼,作美好的见证。

  有很多人固执的认为,约翰在这里说是洗礼“使罪得赦。”我们重新读这节经文便可知,约翰所传的是“悔改的洗礼”。人只有悔改在耶稣基督面前,承认自己的罪,才能使罪得赦;换句话也就是一个没有从心中向耶稣基督悔改的人,就是一辈子天天受洗也无济于事。

  在现今的教会中有一件很可悲的事情,就是很多的弟兄姐妹在悔改这一方面做的不够。因为我们常常只注目在“悔”字上。常看到一些肢体痛哭流泪的祷告,在上帝 面前认罪,可是回到生活中却又“旧病复发”。真是“跪下认罪,起来犯罪。”原因就是“只有悔罪,没有改过罪。”“悔”是思想上对错误、对罪的认识,而 “改”则将思想上的认识付诸于行动,即做出悔改的见证。像浪子一样,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和处境,想到“我要起来”(路15:18),行动中“于是起来”(路 15:20)。我们不能悔而不改,而应即悔则改,才不失基督徒的身份。

(2)介绍那位更有能力者

  约翰的出现,打破了犹太历史上四百年的无声时期。因为从玛拉基到施洗约翰这四百余年中,以色列没有出现过其他先知。虽然约翰是四百年来第一位先知,但他并 不以此自居。因他知道耶稣远远超越他。他与那将要来的比较,是何等的微不足道。就是给那位解鞋带也是不配。按照犹太人的习俗,客人进门后,奴仆要为其解鞋 带。约翰在这里的意思是他就是给耶稣做仆人也是不配,何等谦卑的心。

  约翰强调,他是用水施洗,而耶稣要用圣灵施洗。他是要说明仅代表悔罪、谦卑、愿意离开罪恶的洗礼,只是属灵生命的起点。当耶稣用圣灵施洗时,人的生命将会彻底更新,为主而活。那才是人类生命中最大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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