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徒22:10
使徒行传22:10 我说:“主啊,我当作什么?”主说:“起来,进大马士革去,在那里,要将所派你作的一切事告诉你”。
引言:
简述保罗蒙召前后的故事。引出“我当作什么? ”这一主题。
一、作个看见的人(徒22:6,13--14)
22:6 我将到大马士革,正走的时后,约在晌午,忽然从天上发大光,四面照着我。
22:13 他来见我,站在旁边,对我说:‘兄弟扫罗,你可以看见’。我当时往上一看,就看见了他。 22:14 他又说:‘我们祖宗的神拣选了你,叫你明白他的旨意,又得见那义者,听他口中所出的声音。
看见耶稣(约5:39--40)。
5:39 你们查考圣经(或作“应当查考圣经”),因你们以为内中有永生,给我作见证的就是这经。 5:40 然而你们不肯到我这里来得生命。
二、作个听见的人(徒22:14)
他又说:“我们祖宗的神拣选了你,叫你明白他的旨意,又得见那义者,听他口中所出的声音。”
要安静用心灵与主相交。听见主的命令、信息等。如:
1.彼得、哥尼流(徒10:)。
2.保罗在哥林多见异象(徒18:9--10),保罗听见圣灵的禁止,最后随圣灵的引导前往马其顿的事(徒16)。
18:9 夜间,主在异象中对保罗说:“不要怕,只管讲,不要闭口。 18:10 有我与你同在,必没有人下手害你,因为在这城里我有许多的百姓。”
3.启示录约翰在拔摩海岛的事。
三、作个见证的人(徒22:15)
因为你要将所看见的、所听见的,对着万人为他作见证。
先有看见,听见,然后才能见证。这次序不能改变。要见证耶稣。
四、作个被主差遣的人(徒22:21)
主向我说:“你去吧!我要差你远远的往外邦人那里去。”
蒙召之后就是被差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