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教会是在基督里被召集的人所集合的属灵共同体。既是由多人构成的一个团体,那它的运作就需要管理和领导。17世纪荷兰神学家布雷克(Wilhelmus a Brakel)说:“没有次序,任何一个国家、团体、家庭或社团都不会存在。对于教会而言也是如此。”(注1)
任何一个团体的管理,都有其管理模式或领导模式。苏文隆牧师说:“教会的管理是神学的应用,把神学的内涵具体地彰显出来,教会管理是借着策划、组织、领导或评鉴等,使圣礼、信条、崇拜礼仪及教会事务有生命的表露。”(注2)笔者认为,当代诸多教会的领导模式一般可简单分为两种模式,一种是以个人为首的家长制权威领导模式,另一种是以平信徒领袖组成的团队领导模式。
以下笔者将分别介绍这两种领导模式的利弊,以抛砖引玉,引发更多讨论。
一、以个人为首的家长制领导模式
此种模式的形成往往比较自然。一位传道人或牧师开拓一间新的教会,他自然就成为了该教会的牧者、领袖。此种模式常带几个彼此关联的特征:创会者即教会领导者;非集体性的、家长制或倾向于家长制的领导。
该领导模式的优点是牧者可按自己的理念来领导和带领教会;执行效率高,因教会事工发展阻力小;在初创期和小规模阶段教会比较稳定。
该领导模式容易产生以下弊端:
1. 权力太过集中,缺乏监督与防范机制,容易导致权力滥用;
2. 领袖容易骄傲,将功劳归给自己;
3. 领袖很难听取下属意见,因有损个人威望。
4. 领袖会将教会创立事件当成头等大功,成为稳坐领袖宝座的资本;
5. 教会的发展可能因领袖的性格和能力受到限制;
6. 有可能产生信徒对领袖偶像式盲目崇拜的风险;
7. 领袖或牧者更易陷入权力的试探之中。
简而言之,笔者认为,此种管理模式不利于教会长期的健康发展,需要尽可能摒弃或调整。
二、以平信徒领袖的团队领导模式
以会众自行管理的领导模式,往往教会比较传统,或有一定历史。形成此种领导模式的原因有很多。诸如,有的是因为创会牧者离职,而教会又无法找到像前牧者那样有领袖能力和个人魅力的牧者,而改为由资深的几位长老执事来一同治理;有的可能是出于短暂的过渡期来考虑,但逐渐成为教会的传统;也可能是因为牧者的任职周期太短,更换频率太高,导致教会的资深同工更多赢得会众的认同和尊重,等等。
该种领导模式的优点有:
1. 有利于领导团队在彼此的合作中学习和成长。
2. 给有心事奉者提供了一个可以操练的机会和平台。
该种领导模式的弊端有:
1. 由非专业的人士(未受过专业的神学和牧会训练的人)来领导教会,可能会成为教会发展的致命、关系到原则性的问题。
2. 牧者的异象或理念无法顺利实施或常受阻挠。
3. 会导致牧师带着雇工心态事奉,以致教会受亏损。
4. 可能导致牧师更换频率高,无法使教会健康成长。
5. 可能导致牧师与领袖团体之间的关系的张力。
笔者认为此种领导模式的形成,往往是对家长制领导模式的一种反抗,但容易从一极端到另一极端,让牧者与会众、领导之间都形成张力,长期以来给教会发展带来弊端,也不可取。
三、解决之道
在分析了两种普遍的领导模式之后,笔者认为要解决以上两种领导模式的弊端,可将两种模式作有机的结合,以使基督的教会健康发展。
1. 对牧师职分的探讨
唯有神自己才配得在教会中作王。显然,教会乃是属于基督的,唯基督对教会拥有统治权。布雷克说:“主耶稣是教会惟一的元首,然而,主通常借着中介来管理,以此显明祂的智慧和良善,所以主耶稣也是借着人在祂的教会里做各样事工。”(注3)
“基督所赐的有使徒,有先知,有传福音的,有牧师和教师,为要成全圣徒,各尽其职,建立基督的身体,直等到我们众人在真道上同归于一,认识神的儿子,得以长大成人,满有基督长成的身量。”(《弗》4:10-13)加尔文对这段经文的批注是这样说的:“虽然神能立刻叫自己的百姓变得完全,但祂却喜悦他们在教会的教导下成长。”(注4)
在教会中教导神的道是首要任务。牧者最重要的事就是教导神的道,信徒只有借着聆听并遵行神的道,他们的属灵生命才能成长。因此笔者认为,在教会代表基督领导教会的首要条件,是在教会教导神的道。“神将祂的恩典赐给祂所赏赐这职分的牧师,神也藉牧师将祂的恩赐赐给教会,神也藉牧师在教会中发挥祂圣灵的大能,免得牧师的事工至终落空。”(注5)
牧师既是上帝在教会中所设立的与圣灵同工的人,那谁可以否认牧师在教会中的治理权呢?“因此,若有人企图毁坏这顺序以及神管理教会的方式,或说这顺序是没有必要的,这人就是试图摧毁神的教会。”(注6)
自宗教改革以来,“牧师”这职分已经成为教会公认的、以全职事奉的方式,来牧养和治理教会的专职人士。保罗说:“那善于管理教会的长老,当以为配受加倍的敬奉;那劳苦传道教导人的,更当如此。”(《提前》5:17)从这段经文可看出,使徒时代有两种长老(治理长老与教导长老),但两者没有很明显的区分,都做教会治理的工作。但现今我们通常称教导长老为牧师,而教导是牧师的最主要的工作。
“一位牧师大部分的时间都应该用在履行教导长老的职分上,若他是智慧人,就应将他治理的职分归在教导的职分中,使他透过教导在治理的事上有份。”(注7)并且,呼召牧师的权柄乃是属于教会的,任何人都不可挑战或者剥夺教会的这一权柄。无论是谁都无权直接呼召牧者,惟有教会自身才有这样的权柄。(注8)
无论是旧约先知还是新约的使徒,以及现今的牧师,皆是神所呼召的,在祂的教会中作祂的代言人。现今有些教会,有人试图要抢夺教会的治理权,就采用一些的手段将牧者排除在教会的治理之外,且美其名曰说,牧者只管属灵的事、牧养的事,而不用参与教会人事管理。甚至有的教会还会引用“当专心以祈祷传道为事”(参《徒》6:4)——这种属灵的理由来排挤牧师对教会的领导。
2.平信徒领袖的参与
“牧师通常需要一群核心的平信徒领袖的赞同和支持来鼓励他们的事奉……,而且是一群敬虔爱主的人,他们常常会拜访牧者,与牧者一同祷告等。”(注9)作为平信徒领袖的长执同工们,若是能成为牧师的参谋、智囊、战友、提醒者和保护者,那牧师的事奉果效将事半功倍。
因为,牧师虽然是教会的领袖,但他们的时间、精力等毕竟是有限的,不可能任何事情都亲力亲为,就像摩西的岳父为摩西所出建议:他可设立不同层次的职位来替他分担一些日常的工作。同理,牧师身边也需要一群能为他分担工作的人,当然分担工作的同时,也是一同分享事奉中的喜乐和恩典。
平信徒领袖或教会长执一般都是在教会中有一定影响力的人,是被大部分会众所认可、所尊重的人。但不能因为他们在教会的资历或威望,而使其成为教会理所当然的领袖,这不合乎圣经的教导。但牧者也不能只顾自己的喜好和利益,而将教会中被会众认可的平信徒领袖排除在领袖团队之外,这样,只能显明牧者缺少智慧,为自己带来事奉的阻力。“一位明智的牧师会努力和教会选出的平信徒领袖一起同工,不论其职称为何。”(注10)
团结能团结的力量,使用能使用的资源,应该是牧者领导教会的技能之一。教会领袖要做到使全会众都朝一个方向,为着同一个目标而努力,这才是称职的领袖。
3、两种模式的有机组合
在考虑教会领导模式时,笔者认为,两种模式的组合是可能的一种路径。
以牧师为首的个人性领导模式,要做到的,笔者称之为“放权”。牧师要愿意将一定的权力放到平信徒领袖的手中,就算是自己培养起来的同工,也要将其视为伙伴和同工,甚至是朋友,不能以“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的观念来辖制和利用。
以平信徒领袖团队领导的模式,要做到的,笔者称之为“交权”。平信徒领袖们要认识到,如果他们不愿意请来的牧师做教会的领袖,却又指望教会复兴,这是一件可能的事吗?牧师在教会做领袖,这是圣经中所讲的真理,是出于上帝的设计和安排。所以,平信徒领袖不能以牧师不好来作为他们不愿意交权的借口。当然,在找到合适的牧师之前,短时间之内,由平信徒作暂时的领导,这是合宜的,但千万不要把这当成常态,甚至形成一种固有的模式和传统,那将是教会的悲哀。牧师担任教会领袖不是出于他们的个人魅力或者恩赐才干,而是基于上帝对他的神圣呼召,和教会交付给他的牧师职分。
结语
纵观教会历史,没有一种领导模式是完美的,不论是放权或是交权,为的都是减少更多的弊端,促进教会健康稳定成长。
注:
1、布雷克,《基督徒理所当然的事奉》,王志勇译,电子版,第四卷:教会论,二十七章。
2、苏文隆,《教会行政管理学》,台湾华神出版社,2001年,第15页。
3、同1。
4、加尔文,《基督教要义》,钱曜诚翻译,加尔文出版社,2007年初版,第859页。
5、加尔文,《基督教要义》,钱曜诚译,加尔文出版社,2007年,第892页。
6、同上。
7、R.B.Kuiper,《基督荣耀的身体》,赵忠辉译,台湾,改革宗出版公司,2009年,72页。
8、同1。
9、GUY·Greenfield 着,林映君 译,《受伤的牧者》,中华福音神学院出版,2009年,第66页。
10、GUY·Greenfield 着,林映君 译,《受伤的牧者》,中华福音神学院出版,2009年,第8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