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访信徒要不要带礼物?
作者:吴凌云
2016-10-27  

传道人或参与服侍的义工去探访信徒时要不要带礼物?这是基层教会牧养时,经常会遇到的一个实际问题。

对此,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传道人和参与服侍的义工本身都不富裕,如果每次探访肢体都要带礼物的话,会给他们带来额外的经济压力,久而久之会使之感到为难,从而影响他们探访的积极性。因此,传道人或参与服侍的义工去探访信徒时不必带任何物质性礼物,只要带上神的祝福和爱心代祷就行了。但也有人认为,中国是礼仪之邦,适当送礼物有助增进主内弟兄姊妹关系。主耶稣也教导我们,“施比受更为有福”(参徒20∶35)。传道人和义工去探访肢体,他们是教会的代表,应当有适当的物质表达,以示相爱相亲的肢体生活。何况有些肢体确实病贫交加,我们不能只是口头上“愿你们穿得暖吃得饱”就敷衍了事,圣经说:“周济贫穷的,不致缺乏;佯为不见的,必多受咒诅。”(箴28∶27)因此,探访时给予适当的物质帮助是理所当然的。

那么,究竟如何看待这个问题呢?笔者个人认为:

1.笔者首先认为教会探访应当以灵性眷顾为主。如果有些地方无论就公就私都没有条件“带着礼物”探访,那就大可不必因此觉得“不好意思”而徒增心理压力。毕竟,探访与救济或扶贫是两个概念,探访也不同于走亲访友,没有必要非得“礼”尚往来。只要对方能感觉到神的关爱藉着探访者热切的代祷和关心已经带给了他们,也就达到目的了。

2.笔者认为如果条件允许,探访者适当带点礼物也在情理之中,是无可非议的。礼物的轻重、大小,皆能辅助地体现教会的关心,也符合中国传统文化交往习惯,有助于病患或遭难中的信徒尤其是初信者更具体地感受到肢体的爱。

3.如果带礼物探访,就会产生费用问题,对于家庭条件较好又很有爱心的肢体来说也许不是大问题,但由于多数热心探访的肢体本身经济条件并不宽裕,如果经常探访每次都要自费带礼物的话,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可能会给他们带来一些压力。何况,探访往往不是一个人去,几位同工同道最后怎么分担这笔费用也是一个敏感的问题。

4.因此笔者建议,教会能否制订统一的相关制度,对有关“礼物要不要带”、“礼物的标准”等做一些明确的规定;或者经由堂委会议通过,将较大探访开支纳入教会整体财务报销规定并对具体如何操作做出明确规定,以便对教会探访工作不会产生负面的影响。

5.探访中,若发现某些家庭的家境确实存在较大困难、急需资助的情况,探望者一般不要急于表态资助,最好能与教会负责同工商量后以教会名义做一定的紧急资助(如急需求医住院等)。建议各地教会设立信徒互助基金,制订相关制度,专门用于困难救急。救助对象可以扩大到对教外社会贫困家庭的帮助。

6.探访也有不同的性质与类型,对于一般性的探访,笔者并不主张带礼物,尤其对那些经济条件好的人更不必去锦上添花,相反教会应用有限的资源多做雪中送炭之事。对家庭经济条件比较好的肢体来说,探访者若能带一些教会自制的经文贺卡等小礼物,也许比送贵重的日用品更珍贵。

7.教会应当建立大事临时募捐制度。目前一些教会对信徒募捐的管理缺乏规章和制度性安排。每当发生重大灾难(如重病、水灾等)时,往往是个别牧者或有一定影响力的信徒自发在自己可操作的范围内进行募捐,其果效取决于发起人的个人影响力,有时因财务操作不规范也会产生种种歧义和不良影响。因此教会对这样的问题在堂内应有一套规定来规范,一切都需在阳光下操作,让捐者放心,又让操作的人员安心。这事虽然已经超越了探访的范围,但与探访也有一定的联系。

总之,探访是否要带礼物,我认为不可能有一个统一的做法,各地需要因地制宜地灵活操作。但有几点需要提醒,就是必须保持同心、体现爱心、建立信心、坚守忠心、学习细心,将荣耀归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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