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务管理委员会(或“聚会点管理小组”)是本教会在信徒代表会议闭会期间最主要的议事决策和工作推进机构,是通过一定的会议或协商形式体现教会民主管理的重要组织保证。
教会需要管理,管理一定需要组织。教会从某个层面看也是一个社会实体,实体运转必然需要组织策划与领导(参弗4∶12)。什么是组织?一般是指为了实现某些共同目标,通过分工与协作使之承担某种权责角色的人的集合体,将分散的人或事物经过一定的程序规范地组织运作,使之具有一定的系统性和整体性并发挥出更大的合力。堂务管理委员会就是为了使教会工作更加凝聚有力,分工合作。
处于“后宗派”时期的中国教会,其堂点管理组织--堂务管理委员会(或“聚会点管理小组”)是本教会在信徒代表会议闭会期间最主要的议事决策和工作推进机构,是通过一定的会议或协商形式体现教会民主管理的重要组织保证。
堂委组织的产生一般经由信徒代表会议推举产生。信徒代表会议一般3--5年召开一次;代表产生是由原堂委会或筹备小组反复协商推选提出名单,经由一定会议形式产生。信徒代表会议召开必须经过充分准备,会议必须有工作报告、管理组织章程、会议决议等重要文件,选举产生新一届堂务管理委员会(或“管理小组”)。
堂委会成员构成视堂点大小、信徒人数多少而定,不宜太多,太多了不利于意见集中和出席率。特大堂由于信徒人数超多,可以适当增加堂委会成员职数,但为了会议效率,可以在委员会之中设置堂务管理常务委员会。
委员选举可以采用无计名投票方式,当然条件不成熟的地方也可以协商推举产生。一般需要由换届筹备委员会在预选征求听取各方面意见后提出堂委成员候选人名单。然后提交会议协商选举。方式可以采取差额或等额选举方式。根据中国教会规章,专职教牧人员一般应为当然委员,也即不必通过选举就可以担任堂会委员。
堂委会构成应当考虑年龄、地域、性别、文化、事工等方方面面的代表性和必要性。要避免家属裙带、任人唯亲。要注意堂委候选人的信仰、品格、忠心等素质考核,初信者及争议性较大的人员应谨慎吸纳其为堂委。
堂委会委员选出以后,再来确定分工:设主任一名(一般兼任法人代表),副主任若干名,委员若干名。每届任期3--5年,连选连任。因工作需要堂委会可下设各类事工小组,一般堂委会成员可以兼任小组(团契)负责人,有利于事工整体统一和协调。
堂委会组织必须敬畏上帝,忠于圣经,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分工合作,群策群力,同心合意治理教会。堂委会主要有以下职责:
(1)人事管理:聘请教牧、员工,规范工作职责,关心生活待遇,监督工作果效,做好信徒联络工作。
(2)财务管理:制订财经纪律,成立财务小组,严肃规范管理。教牧人员和主要负责人一般不可直接管钱和物,在一定信徒范围内定期公布财务收支情况,实行阳光理财。
(3)教务管理:管理好讲台,安排好圣工,为福音拓展、牧养羊群、抵制异端尽心尽职。各种礼拜聚会的主礼、讲员安排(司琴、教唱)管好讲台,严防异端邪教及混乱现象。
(4)事务管理:教会办公室事务、教会伙食卫生、档案管理、器物添置和维修、安全保卫等其他工作。